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要约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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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要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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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要约书
:
为建立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规定,提出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包括:
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协议、安全卫生专项)》的要求。
为使集体协商工作能顺利进行特发出如下要约:
一、集体协商会议的时间、地点
1、时间:
年月日。
2、地点:
在会议室。
二、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可视企业情况选择参考)
1、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合同: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补充保险和福利;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7)职业技能培训;
(8)劳动合同管理;
(9)奖惩;
(10)裁员;
(11)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12)集体合同期限;
(13)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4)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15)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6)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2、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支付办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4)工资调整办法;
(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3、工作时间主要包括:
(1)工时制度;
(2)加班加点办法;
(3)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
(4)劳动定额标准。
4、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1)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
(2)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
(3)其他假期。
5、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
(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2)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操作规程;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5)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6、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1)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
(2)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3)医疗期延长及待遇;
(4)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7、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3)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4)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8、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
(1)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
(2)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10、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
(1)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2)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3)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4)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11、奖惩主要包括:
(1)劳动纪律;
(2)考核奖惩制度
(3)奖惩程序。
12、裁员主要包括:
(1)裁员的方案;
(2)裁员的程序;
(3)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13、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1)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
(2)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和补偿
三、确定集体协商代表
按规定,建议双方各派名协商代表。
职工方协商代表是:
首席代表(为基层工会主席)姓名:
职务:
其他代表为:
企业方协商代表:
首席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其他代表为:
请于协商会议前5日将双方集体协商代表名单报我会。
为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企业方最迟于协商会议前5日内提供上一年度以下资料:
1、企业销售收入情况;
2、企业利润情况;
3、企业资产负债表;
4、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
5、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要约请企业考虑,并于月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以便工作沟通和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
要约人(章)
年月日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
安全卫生专项协议报送表
企业名称
电话
地址
邮编
首席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工方名称
电话
首席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企业性质
职工人数
企业方协商代表人数
职工方协商代表人数
最低工资高于地区标准的比例数
年增工资水平
年休假最高标准(天)
协商时间
职代会通过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合同期限
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议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协议
安全卫生专项协议
注:
企业性质分国有、城镇集体、外商投资、私营、乡镇集体、其它类型企业等六类。
×××××单位集体协商说明(样式)
(仅供参考)
×××××××单位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等人为企业方代表,法定代表人为企业行政方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
等人为职工方代表,工会主席为职工方首席代表。
年月日召开了谈判会议,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形成了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协议(草案),于年月日递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
现本公司特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协议文本各一式七份,报送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查。
另需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单位名称
年月日
××××××××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样式)
(仅供参考)
年月日,×××单位企业方与职工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协议(草案),按照《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规定,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本单位职工代表名,出席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符合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的规定。
四个草案经过表决,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票,四个草案获得通过。
×××单位职工代表大会
年月日
衢州市集体合同示范文本
(仅供参考)
第一条依据《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企业方代表、职工方代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集体合同。
对本企业和与本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本集体合同期限为三年。
第三条本企业所规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不低于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四条本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对下列事项应与职工方协商一致确定。
1、有关工资、奖金等分配制度和发放水平;
2、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及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等事项。
第五条劳动报酬。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元,并执行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每月日为发放日,发放工资应有工资清单。
第七条本企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实行国家规定的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
需要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应依法向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履行报批手续。
第八条企业需要职工加班加点,应与职工本人协商征得同意,并依法发给不低于法定的加班加点工资。
第九条企业依法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定,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条企业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发给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为职工进行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第十一条企业发生工伤、工亡事故,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职工按规定享受工伤、工亡待遇。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依法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第十三条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履行各自的法定义务。
第十四条企业依法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
第十五条本集体合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方签字、盖企业印章,由企业工会主席代表职工方签字、盖工会印章。
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在劳动行政部门送达书面审核意见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企业应当向全体职工公布,企业工会应将集体合同文本及审核意见复印件交地方总工会存档。
企业方:
职工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工会主席:
年月日
衢州市工资集体协议示范文本
(仅供参考)
第一条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企业方代表、职工方代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工资集体协议。
对本企业和与本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本工资集体协议期限为一年。
第三条本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及标准:
(例:
管理岗位为计时工资,元/天,工人岗位为计件工资元/件)。
第四条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每月日为发放日,遇节假日提前。
发放工资应同时交付工资清单。
第五条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与企业上一年实现的利税增长相一致,职工年工资总额达到元,职工年人均工资水平达到元,年增长%。
第六条本企业对职工执行不低于每月元的最低工资制度。
第七条劳动者患病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第八条本协议未约定的,有关涉及职工工资的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协议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方签字、盖企业印章。
由企业工会主席代表职工方签字、盖工会印章。
由企业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劳动行政部门送达书面审核意见后生效。
第十条本工资集体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企业应当向全体职工公布,企业工会应将集体合同文本及审核意见复印件交地方总工会存档。
企业方:
(企业印章)职工方:
(工会印章)
法定代表人:
工会主席:
年月日
衢州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示范文本
(仅供参考)
第一条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企业方代表、职工方代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对本企业和与本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女职工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三条女职工禁忌的劳动范围。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禁止安排已婚待孕女工从事属于国家《有毒作业分级标准》第三、四级作业。
3、禁止安排妊娠期间的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
第四条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单位证明,单位给予公假一天。
第五条对怀孕七个月以上及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
第六条女职工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对有定额的女职工扣减相应的劳动定额。
第七条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包括流产)、哺乳假待遇按《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执行:
第九条企业参加生育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条企业每一至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女病检查。
第十一条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中女职工代表应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应有女职工协商代表。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女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及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
第十四条本协议相关条款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报上级劳动部门和工会审核、备案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依法履行。
企业方(企业印章):
职工方(工会印章):
法定代表人:
工会主席:
年月日
衢州市企业安全卫生专项协议示范文本
(仅供参考)
第一条依据《劳动法》、《工会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广大职工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经企业方代表、职工方代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集体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对本企业和本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本集体协议期限为三年。
第四条坚持“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
第五条企业积极支持工会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第六条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夯实安全卫生基础建设,预防事故发生,尽可能减少职业化危害。
第七条工会积极协助企业做好职工安全管理,安全体系建设、职工教育,引导职工自觉遵守国家有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共谋企业健康发展。
第八条工会方与企业方定期就职业安全卫生问题进行协商,提出消除危险的书面建议并跟踪整改,对职业卫生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商与安全卫生有关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企业出台涉及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决议,应与工会方进行平等协商。
第十条职工有权监督安全工作,提出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要求改进的权利。
第十一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发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组织职工进行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
第十三条本协议相关条款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四条本协议由企业法人代表人代表企业签字、盖企业印章。
由企业工会主席代表职工方签字、盖工会印章。
由企业送交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审核、备案。
企业方(企业印章):
职工方(工会印章):
法定代表人:
工会主席: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