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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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docx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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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篇一:

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网络报名流程

  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网络报名流程

  一、登录系统

  

(一)登录/(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平台)

  

(二)点击“鉴定报名”,出现用户登录的界面

  (三)点击“申请报名”

  (四)点击“竞赛”

  (五)点击文档最下方“我已阅读”,出现“鉴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二、报名信息填写(所有带*栏目均为必填项)

  

(一)个人“基本信息”填写规范和要求

  1.身份证及证件号码:

考生请点击下拉框并选择“居民身份证”,在右侧“证件号码”中填具18位身份证号码,并核对无误。

  系统将自动将考生身份证号码设为登录密码。

  2.考试来源:

考生请根据情况选择“企业职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归于此类)、“院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其他人员”中的一项;然后再在右侧栏目中点击选择相关内容。

  3.姓名:

请在“姓名”栏以文字格式填写与身份证一致的内容,如果不一致,须有公安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

  系统将自动将考生姓名设为登录用户名。

  4.户口所在地:

请在下拉框中选择相关内容(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

  5.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一栏需按照“0000-00-00”(如1976-12-05)格式输入。

  6.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

请在下拉框中选择相关内容即可。

  7.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请按照工作单位的规范名称写明,不要写简称;单位地址请按照规范的地点书写,详细到街道及门牌号,不要与工作单位名称重复;邮政编码要核实无误。

  8.办公电话、手机:

考生和有关人员一定要详细准确填写。

审核及考试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

  9.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现职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即工龄),在校学生“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现职业时间”可填写入学时间。

  10.原技术等级、原证书编号、现有等级:

考生和有关人员应当提供原有国家劳动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原人事部、省级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证书编号应核对无误。

  11.个人简介:

含教育和工作经历,不少于150字。

请考生详细填写,以便鉴定资格审核。

  三、“申报信息”填写规范和要求

  1.鉴定机构:

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第064站江西省减灾备灾中心(务必选对,不然报名无效)

  2.鉴定分类:

第二个选择框中选择“竞赛人员”。

  3.申报职业:

在下拉框中选择“灾害信息员”。

  4.申报级别:

其他

  5.申报工龄:

即“在本岗位工作时间”

  6.申报条件:

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下拉框中选择。

  四、照片上传

  点击浏览选择确定照片所在位置,(可图片预览查看),上传。

  电子照片说明:

  1.上传电子版照片为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半年内)、格式为jpg;相片文件大小不得超于30k(高度为:

138-210像素;宽度:

105-150像素);上传相片必须是彩色,底色不限;不留白边,相片不能歪斜。

  2.扫描相片时,扫描仪设置的分辨率为200dpi。

  3.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考后证书的领取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4.请不要上传通过胶片照片扫描或生活照、电子摄像头拍摄的电子相片。

  5.处理照片可通过windows的画图工具或photoshop、AcDsee等软件。

  6.如果发现格式不对,有可能是你的浏览器的插件问题,请更换机器或浏览器。

  五、考试申请确认

  生成技能鉴定申报表,确认,系统提示申报成功,等待资格审核。

  篇二: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和程序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和程序

  (试行)

  一、鉴定职业和等级

  

(一)鉴定职业:

养老护理员。

  

(二)鉴定等级:

三级(高级)。

  二、鉴定的依据和内容

  

(一)鉴定依据:

依据是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编写的相应级别的《培训教程》。

  

(二)鉴定内容:

主要有两部分即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

技师须进行综合评审。

  三、鉴定的对象

  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四、鉴定申报条件

  报名的学员,请仔细对照表格,凡能符合其中一条就可以报名参加培训。

  报名学员需准备:

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请务必从“网络报名系统报名”打印,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2.原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4.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5.与所从事职业相符的培训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6.结业证、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7.一寸、两寸照(: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片各2张(背面注明本人单位、姓名)。

  五、鉴定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者,在民政部“中国民政培训网”()点击进入“网络报名系统”(见附件2),网上填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提交后打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原件一式二份并盖单位公章,为了减少证书错误率,各考生务必从“网络报名系统”打印鉴定申报表)。

  

(二)单位审查:

符合申报条件者,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按申报条件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审查合格者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三)省级审核:

单位人事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可以地市为单位,统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业务部门或者所属的鉴定站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鉴定所需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业务部门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初审。

  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请务必从“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原件一式二份并盖单位公章);

  2.原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4.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学员可点击以下链接下载《民政系统职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表》

  5.与所从事职业相符的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6.结业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7.一寸、两寸照片各2张(背面注明本人单位、姓名)。

注:

鉴定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均需盖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民政局的公章。

(备注:

所有盖章件均要红章原件)

  (四)学员需提前20天通过网络报名流程上传学员基本信息和电子照片,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培训单位(民政部培训中心),以及培训日期和期次,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人员不得更换。

报到时学员将鉴定所需纸质资料上交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汇总形成《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档案》。

  (五)鉴定考试:

培训合格者参加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相应等级国家职业鉴定资格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在标准教室进行,考试时间为90min)与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在有教学教具设备的实习场所进行,考核时间为90~120min)。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六)审核颁证:

成绩合格者名单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网”()上公示5日。

如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核发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在民政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由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邮寄本人。

  六、适用范围

  适用于民政部培训中心组织的全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学员。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网络报名流程

  一、登录

  点击“鉴定报名”

  篇三:

【领导讲话】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开幕式上的讲话: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包丰宇

  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推进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为民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介绍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XX年3月)

  我主要向大家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为什么要开展这项工作以及它的意义,二是目前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三是下一步需要做的主要工作。

  一、为什么要开展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

它是指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作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对鉴定合格者发给职业资格证书。

  开展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把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新世纪新阶

  段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

20XX年11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对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加快培养技能型人才做出了部署。

20XX年4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XX?

15号)后,全国更加重视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作为人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认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列入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

9月,黄菊同志在接见获得表彰的第八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个人和单位代表时,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为高技能人才的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要求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把培养和使用好高技能人才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二是民政工作的不断发展迫切需要建立一支高技能的人才队伍。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时期,我们不仅需要有一支创新型的科学家队伍,也需要有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来保证。

技能人才是产业大军的优秀

  代表,是工人队伍中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

“十一五”期间,我国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持续增长,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做好高技能工作的两项重要目标:

一是到“十一五”期末,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二是力争到2020年,使我国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格局。

中组部等部门联合进行的全国技能人才抽样调查表明,到“十一五”末,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将达到1.1亿人,比“十五”期末净增2300万人。

其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将达到2750万人,比“十五”期末净增近900万人,年均净增180万人,特别是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期末增量要达到190万。

  相对于国际同行业或国内其他行业,民政部门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基础差、起步晚,人才缺口大。

由于过去未建立起以培养技能人才为主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属于空白,技能人才严重匮乏。

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民政提高“为民”的服务水平。

民政队伍中一半

  以上的人工作在一线,直接为群众提供服务,他们的技能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民政形象,决定着民政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到行业的竞争力和事业的生命力。

因此,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一线从业者的素质和能力,提升民政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按照国家高技能人才发展的上述目标,民政技能人才面临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所以在民政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民政行业从业者主动适应社会、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当前民政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民政职业鉴定工作的进展情况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人才强国战略,切实加强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行业从业者的素质和能力,我部从20XX年开始着手准备开展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同年9月,劳动保障部同意我部开展民政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批准成立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印发了《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劳动保障部首次批准开展民政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的共有8个工种,涉及假肢、殡葬领域。

为做好这项工作,20XX

  年7月成立了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建立了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成立以来,在部人事教育司的领导下,在有关司局和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工作。

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围绕“两个目标”,坚持做到了“两手抓”。

一方面,围绕建立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抓鉴定前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围绕拓展民政职业体系,抓民政新职业的论证开发。

通过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围绕建立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狠抓鉴定前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

  劳动保障部批准我部开展民政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迈出了关键而可喜的第一步,但万里长征刚刚起步。

由于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一切需要从头抓起,从零开始,特别是需要先从编制标准、制定教材、开发题库、组建考评队伍、设立鉴定机构等基础环节抓起,逐步建立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为启动鉴定打下坚实基础,时间紧,任务艰巨而繁重。

一年半以来,围绕着建立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这一目标,我们加快工作进程,完成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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