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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清洁水源行动实施方案

东阳市清洁水源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两江”水质治理工作,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浙江省清洁水源行动方案》(浙政发〔2011〕60号)和《金华市清洁水源行动实施方案》(金政发〔2012〕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水污染防治能力有效提高,水环境质量较大改善,饮用水源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水环境承载力基本相适应。

(一)改善环境质量

1.到2013年,我市境内两江主要断面III类功能符合率达到60%以上。

到2015年,“两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5%以上。

2.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65%,“两江”流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质。

3.重点湖库富营养化趋势得到遏制,氮磷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

4.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75%以上。

(二)推进污染减排

1.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13.6%、氨氮削减14.7%的减排任务。

2.铅、汞、镉、铬、砷等5种主要重金属排放总量在2009年基础上削减5%以上。

(三)强化污染治理

1.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全面实现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3.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32万亩、减量控害增效施药面积达到21万亩,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无害化防治比例达到90%,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分别比2010年降低5%和10%以上。

4.规模化养殖场(站)污水治理率达到20%以上。

(四)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东阳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5%以上。

2.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国家要求。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4.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五)加快生态修复

1.完成河道整治140公里,整治区域内主要河道、沟塘的基本功能有效恢复,黑臭现象基本消除,水面面积保持现有水平。

2.建成生态公益林56万亩,其中水源涵养林23.7万亩以上,重点防护林7.7万亩,平原绿化造林3.2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9.5%以上,平原区域林木覆盖率达到18%以上。

3.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平方公里。

(六)提高监管能力

1.基本建成市以上饮用水源地、交接断面水域水质自动监测站,上传数据准确率达到90%以上。

2.市环境监测、执法监察(环境应急)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3.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二、实施内容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家、省出台的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加快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全面开展印染、造纸、化工、医药、电镀、电池、食品等水污染重点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行动,2012年完成电池、电镀行业污染整治,2013年完成印染、造纸行业污染整治,2014年完成医药、化工、食品行业污染整治,2015年全面完成各大行业整治,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全面开展氨氮、总磷排放重点企业排查整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创建,加快实施高耗能重污染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继续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12年底前完成涉重金属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

到2012年,80%的建制镇基本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到2015年,基本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市新增城镇污水收集管网120公里。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新建、在建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一级A标准。

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到2015年基本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

进一步加强对纳管废水的监管,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三)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00个以上,生产基地面积12万亩以上;积极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示范区1个,示范项目9个。

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大力推广农牧结合、资源利用等畜禽养殖污染生态化治理模式,新建沼气工程池容0.14万立方米。

推广水产生态养殖,建成生态种养结合试点1个,面积不少于50亩,建成水产养殖废水排放生物处理试点1个。

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农家乐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农家乐餐饮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

(四)加强河流治理和生态修复。

全面实施清洁小流域工程,要编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污染治理,2012年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小流域的综合治理任务,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坡耕地和经济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加强湿地保护,实施水生态修复,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身净化调节能力。

(五)构建水源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饮用水源建设与保护,城区要具备2个以上水源供水能力,最好能建设应急地下水水源地;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实现受益人口6万以上。

创建合格规范的饮用水源,2012年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的划定;2013年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清理,完成保护区标志牌和界桩的设置;2015年全面完成乡镇以上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创建。

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2012年完成1个重点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2013年新建1个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完成藻类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水质指标特别是三致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到2015年,所有镇级饮用水源地开展不少于两个月一次的常规监测,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开展全指标监测。

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防范,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和藻类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环境突发事故各项应急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生态办牵头负责,市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全市清洁水源行动的指导协调。

各镇乡、街道是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行动的组织协调。

抓紧制定当地清洁水源行动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清洁水源行动的实施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和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评价的重要内容,与生态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等工作挂钩。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江段长”责任制,有效落实乡镇交接断面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污染整治和“江段长”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制度建设。

建立流域生态补水长效机制,缓解流域枯水期或突发事故期的水环境压力。

积极推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贸易、绿色采购等绿色经济政策,研究出台更加有力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水污染防治与水源保护。

(三)严格总量控制。

市政府要合理确定本辖区水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全面开展排污权交易,实现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

严格执行新建工业项目必须同步完成污染物减排指标替代置换要求;对超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和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一步强化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的控制;严格执行水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和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全面实施水污染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制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计划,通过排污许可证形式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辖区内排污单位。

排污单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并按要求如期完成减排任务。

(四)强化执法监管。

制订有利于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地方性管理办法,对饮用水源实施依法保护。

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媒体曝光、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荣誉摘牌等措施,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

积极采取交叉检查、专项执法、在线监控、监督性监测等手段,着力提高环境执法监管成效;建立健全跨界执法协调机制,提高水污染联防联治水平。

(五)加强宣教引导。

做好水污染治理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通过建设示范工程,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技术。

切实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上市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附件:

1.东阳市清洁水源行动工作重点及责任分解表

2.东阳市乡镇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计划

3.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表

4.总磷整治重点企业名单

5.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项目表

附件1

东阳市清洁水源行动工作重点及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间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实施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

市发改局

市经信局

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

2015年

全面关停和搬迁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企业,禁止在重要湖库集水区新(改、扩)建增加含氮、含磷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鼓励中小型企业入园发展,加强对块状经济的整合提升。

市发改局

市经信局

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2015年

在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任务的基础上,以电镀、造纸、印染、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基本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工艺、设备。

市经信局

市发改局

市环保局

2012年

开展印染、造纸、化工、医药、电镀、电池、食品等水污染重点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促进各大行业的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2012年完成电池、电镀行业污染整治,2013年完成印染、造纸行业污染整治,2014年完成医药、化工、食品行业污染整治,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

市环保局

市发改局

市经信局

2015年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5大重点防控行业的综合整治。

市环保局

市经信局

2012年

完成对年排放氨氮50吨以上的氨氮排放重点企业的整治,氨氮削减30%以上。

市环保局

市经信局

2012年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完成对年排放氨氮20吨以上的氨氮排放重点企业的整治,氨氮削减30%以上。

市环保局

市经信局

2015年

完成对总磷排放重点企业的整治,总磷削减30%以上。

市环保局

市经信局

2015年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创建。

市经信局

市环保局

2015年

按照国家要求加快实施电镀、印染、化工、医药、造纸等高耗能重污染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市经信局

市环保局

2012年

继续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市经信局

市环保局

2015年

完成5大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市环保局

市经信局

2012年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继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市新增城镇污水收集管网120公里。

市建设局

2015年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市建设局

2015年

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到2015年,基本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

市建设局

2015年

鼓励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

市建设局

2015年

加强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主要排放口特别是重点工业排放口水质水量的监测,禁止超标污水进入收集管网。

市环保局

市建设局

2015年

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完善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

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建立人员培训、考核机制,强化台帐规范化管理,制定相应的内部运营管理制度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制度。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2015年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治理

全市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00个以上,生产基地面积12万亩以上,积极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示范区1个,示范项目9个。

市农业局

2015年

全面实现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到2015年新建沼气工程池容0.14万立方米。

规模化养殖场(站)污水治理率达到20%以上。

市农业局

2015年

制订实施水产养殖规划,积极推行水产生态养殖模式。

加强渔业养殖污染治理,到2015年,建成生态种养结合试点1个,每个面积不少于50亩,建成水产养殖废水排放生物处理试点1个。

市水务局

2015年

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32万亩、减量控害增效施药面积达到21万亩,推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无害化防治比例达到90%,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分别比2010年降低5%和10%以上。

市农业局

2015年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家乐餐饮污水治理率达到80%。

市农办

2015年

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平方公里。

整治区域内主要河道、沟塘的基本功能有效恢复,黑臭现象基本消除,水面面积保持现有水平。

市水务局

2015年

全面实施清洁小流域工程。

要编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2年底前完成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深入开展万里清水河道建设。

完成河道整治140公里,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机制。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

2015年

湖库旅游开发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湖库集水区内所有宾馆、旅游度假村和农家乐必须配备污水处理设施,所有废水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市发改局

市旅游局

市农办

2015年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治理

严格控制饮用水源湖库内的旅游开发活动;严格控制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新上旅游开发项目,已建排放污染物的旅游设施要限期拆除或关闭;严禁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从事旅游活动,已建旅游设施要限期拆除。

市发改局

市水务局

市旅游局

市环保局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大力开展江河湖库源头水源涵养林和河道、湖滨、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建设,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严格控制在湖库集水区内从事采砂、采石、挖沙等活动。

市林业局

市水务局

市国土局

2015年

建成生态公益林56万亩,其中水源涵养林23.70万亩以上,平原绿化造林7.7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9.5%以上。

市林业局

2015年

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坡耕地、经济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市水务局

2015年

建设和发展现有湿地公园,建立湿地保护示范区。

市林业局

市水务局

2015年

主要饮用水源和其他重要湖库的湖滨带,要全面退田还湖或开展生态修复,其主要入湖库河口要因地制宜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全面修复建设前置库或湿地处理系统,有效降低入湖库氮磷总量。

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

2015年

依法严厉打击炸、毒、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湖库环境的不法行为。

市水务局

2015年

构建水源安全保障体系

做好水源供水系统和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积极开辟第二水源,建设应急备用水源。

市水务局

2015年

城区要具备2个以上水源供水能力,尽可能建设应急地下水水源地。

市水务局

2015年

改善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以及水源地的治理与保护,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市水务局

2015年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对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行依法管理。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

2015年

构建水源安全保障体系

2012年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要全部完成保护区范围的划定,2013年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的清理,完成保护区标志牌和界桩设置,2015年全面完成乡镇以上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创建。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

2015年

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人口众多、交通繁忙,又无天然隔离屏障的,要统一设置物理隔离或生物隔离设施,拦截污染物直接进入水源保护区。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

2015年

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积极引导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农民下山脱贫或生态移民,水库型饮用水源集雨区农村要全面完成生活污水治理。

市农办

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

2015年

新建1个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

市环保局

2012年

全面完成1个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市环保局

2013年

完成藻类监测能力建设。

市环保局

2013年

所有镇级饮用水源地均开展不少于两个月一次的常规监测,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开展全指标监测。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

2015年

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防范,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和藻类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环境突发事故各项应急措施。

市环保局

2015年

饮用水源集雨区内所有生产、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建设事故池,配备应急物资。

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

2013年

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经公安部门审核备案,需通过饮用水源附近路段的,要有专用车辆护送。

饮用水源附近的高速公路、主要道路要设置隔离设施,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车辆翻入、事故残液流入饮用水源地。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

2015年

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湖库、饮用水源上游地区的经济补偿力度。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2015年

研究出台更加有力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污染防治、推进节能减排。

市财政局

2015年

严格总量控制,强化污染减排

制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计划,并通过排污许可证形式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辖区内排污单位。

市环保局

2015年

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加大对源头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的整合,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和示范作用,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的投入。

市财政局

2015年

强化环境法治,严格执法监管

对饮用水源实施依法保护,制订有利于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地方性管理办法。

市法制办、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2015年

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媒体曝光、荣誉摘牌等措施,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

积极采取交叉检查、专项执法、在线监控等手段,着力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绩效。

市环保局

2015年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市环保局

2015年

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先进技术

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加强指导,组织跨学科、多领域合作攻关团队,重点抓好饮用水安全保障、面源污染控制、湖库富营养化控制、藻类防治、生态修复等方面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市科技局

市环保局

2015年

认真实施国家水专项,落实污染物削减及水生态修复示范、市域面源污染整治综合示范等项目,通过建设示范工程,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技术。

市环保局

市科技局

市发改局

2015年

十一

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监督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要将环境保护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确立正确政绩观,自觉履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职责。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环保局

2015年

十一

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监督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保持各类环境信息渠道通畅,即时依法公布环境信息。

市环保局

2015年

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

继续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环保不达标企业定期公布制度以及上市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

市环保局

2015年

附件2

东阳市乡镇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计划表

序号

饮用水源名称

地址

实际取水量

(万吨/年)

服务人口

(万人)

完成时间

(年)

行政

区域

责任单位

备注

1

横锦水库

东阳市东阳江镇、佐村镇

6570

38

2013

东阳市

市水务局

2

南江水库

东阳市马宅镇

1095

11

2014

东阳市

市水务局

3

湖溪水厂

东阳市湖溪镇南江上游段

164.25

3.5

2014

东阳市

市水务局

4

东方红水库

东阳市虎鹿镇

292

3

2014

东阳市

市水务局

5

巍山水厂

东阳市巍山镇白溪段

164.25

4

2014

东阳市

市水务局

6

甘溪坑水库

东阳市南马镇

219

5.09

2014

东阳市

市水务局

7

洋坑水库

东阳市马宅镇

73

2

2014

东阳市

市水务局

8

沈岭坑水库

东阳市千祥镇

292

3.5

2014

东阳市

市水务局

9

里山水库

东阳市画水镇

109.5

2.2

2014

东阳市

市水务局

10

景山水库

东阳市画水镇

131.4

2.4

2014

东阳市

市水务局

11

西坑沿水库

东阳市巍山镇

73

1.5

2014

东阳市

市水务局

12

浪坑水库

东阳市江北街道

0

0

2014

东阳市

市水务局

备用水源

附件3

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表

序号

城市

级别

完成年份

水源地名称

类型

站房建设

方式

取水方式

责任单位

1

东阳市

县级

2012年

横锦水库

湖库

固定式

潜水式

市环保局

浮标站

直接取水

 

附件4

总磷整治重点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总磷排放量(吨/年)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0.27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2015年

附件5

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项目表

序号

断面名称

交界区域

河流

水系

实施计划

责任单位

实施性质

配套实施内容(站房

建设方式、配套项目)

实施时间

1

梓誉

磐安县~东阳市

东阳江

钱塘江

新建

集装箱式监测房、全套配置

2013年

市环保局

备注:

全套配置指配置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总有机碳)、氨氮、总磷总氮分析仪和流量流速监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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