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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为定期研究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参加人员

1、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人员。

2、根据会议研究内容,可指定相关人员出席,或扩大会议请车间主任出席。

3、会议应设置签到文件和进行文字记录。

(二)例会时间规定

1、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每月一次,全年不可少于12次。

2、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企业法人代表同意临时召开。

(三)例会内容

1、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2、分析和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对有关存在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期限、人员和经费。

3、研究和制订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办法。

4、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1、各级领导和有关职能业务部门,应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操作规范的教育,不断提高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熟练地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安全生产。

2、凡是新进厂的工人都应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厂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然后再由人事部门安排分配到车间或科室后,由车间或科室、班组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班。

3、厂领导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内容为:

本厂概况,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厂规、电气的基本知识;交通安全、个人防护、消防知识;车间和科室安全教育由车间和科室领导负责,内容为本车间、科室的工艺设备和流程,规章制度和生产中的事故防范措施及其他注意事项;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内容为现场安全技术教育和个人防护,并由班组长指定思想健康,有实际经验的老工人带领。

4、凡外来培训和调换工种的工作人员也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才好上岗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

对从事电工、锅炉工、压力容器、起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气焊等作业人员的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禁止无证操作。

6、对违章冒险作业,违章指挥人员,各部门应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法规、厂规进行处罚。

对已发生的事故要做到“四不放过”原则。

(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7、安全工作的基础在于班组,因此要抓好班组建设,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积极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

8、公司、各部门、各级等应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标语、图版、讲话、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几率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5、对企业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6、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7、检查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级,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保养的原则和要求

    1.1为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2机械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的关系,不允许只用不养,只修不养;

    1.3各班组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分管专工批准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

    1.4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

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报本部门专工;

    1.5保养人员和保养部门应做到“三检一交(自检、互检、专职检查和一次交接合格)”,不断总结保养经验,提高保养质量;

    1.6资产管理部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机械保养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保养质量,并进行奖优罚劣。

    2保养作业的实施和监督

    2.1机械保养坚持推广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的“十字”作业法,实行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

    2.2例行保养是在机械运行的前后及过程中进行的清洁和检查,主要检查要害、易损零部件(如机械安全装置)的情况,冷却液、润滑剂、燃油量、仪表指示等。

例行保养由操作人员自行完成,并认真填写《机械例行保养记录》。

    2.3一级保养:

普遍进行清洁、紧固和润滑作业,并部分地进行调整作业,维护机械完好技术状况。

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根据保养计划开具《机械设备保养、润滑通知单》下达到操作班组,由操作者本人完成,操作班班长检查监督。

    2.4二级保养:

包括一级保养的所有内容,以检查、调整为中心,保持机械各总成、机构、零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开具《机械设备保养、润滑通知单》下达到操作班组,主要由操作者本人完成,操作者本人完成有困难时,可委托修理部门进行,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操作班班长检查监督。

    2.5其他保养

    2.5.1换季保养:

主要内容是更换适用季节的润滑油、燃油,采取防冻措施,增加防冻设施等。

由使用部门组织安排,操作班长检查、监督。

    2.5.2走合期保养:

新机及大修竣工机械走合期结束后必须进行走合期保养,主要内容是清洗、紧固、调整及更换润滑油,由使用部门完成,资产管理员检查,资产管理部监督。

    2.5.3转移保养:

机械转移工地前,应进行转移保养,作业内容可根据机械的技术状况进行保养,必要时可进行防腐。

转移保养由机械移出单位组织安排实施,项目部、资产管理员检查,资产管理部监督。

    2.5.4停放保养:

停用及封存机械应进行保养,主要是清洁、防腐、防潮等。

库存机械由资产管理部委托保养,其余机械由使用部门保养。

    2.6保养计划完成后要经过认真检查和验收,并编写有关资料,做到记录齐全、真实。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范围,危险作业审批及实施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QJ1424《安全生产管理通用表格》

3.术语

危险作业:

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4.危险作业范围

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a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b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c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d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e带电作业;

f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g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h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i其它危险作业。

5.危险作业审批

5.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

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公司经营部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5.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

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5.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营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6危险作业的实施

6.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6.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6.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6.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6.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6.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6.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切实做到有效、合理的发放、使用,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经贸委国经贸安全[2002]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伤害或职业病为好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应与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分开。

2、根据不同工种、不同条件,发放不同品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伤害将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所配备的劳动用品必须齐全、有效、保质保量,符合国家标准。

3、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必须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企业要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进行监督,教育职工合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等制度,并建立发放领用台帐。

6、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要立即报废,停止使用。

7、常年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与工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生产管理、技术、设备人员,发给与工人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

8、凡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进入工作现场的,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的更好,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应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奖惩分明、职责到位。

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监督考核,实施奖惩。

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承担领导责任,企业经理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2、凡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

①及时发现、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发生或在抢险救灾中成绩突出者;

②一贯忠于职守,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者;

③检举、揭发、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或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者。

3、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发现下列行为者给予5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①重点要害部门发现不安全隐患,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而不整改的;

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

③在禁火区内吸烟或将烟头扔在禁火区内的;

④未经批准,在禁火区内违章明火作业者;

⑤损坏、挪用消防栓、消防器材,在消防通道上堆放物品、经通知不及时改正的;

⑥所在企业发生火险、火灾或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

⑦职工违法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治安裁决的;

⑧参与赌博者;

⑨知情不报,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对发生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安全生产值班及台帐管理制度

一、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值班,完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和对事故进行应急救援,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节假日领导轮流带班值班制度。

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实施。

工作日上班时间安全值班及隐患排查。

三、健全安全值班记录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台帐,值班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做好记录。

发生重特大事故,应迅速上报局安全法规科。

交接班时应将未及时处置完毕的工作和值班记录一并移交,不得漏岗,脱岗和误岗。

四、安全值班记录、安全管理抬帐是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资料。

年终应装入当年安全管理档案,以便长期保存,不得任意毁弃。

五、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环节,是确保一方平安的制度保证。

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吸取事故教训,有利于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的具体实践。

二、基本原则:

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准确、有序,并按事故报告内容规范进行。

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坚持依法查处,按照事故报告属地处理原则。

三、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

(3)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四、报告时间及调查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所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1.发生死亡1人,或者重伤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同时立即报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事故发生所在地的政府部门;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配合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2.发生重伤1人或轻伤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同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事故发生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区安全监督管理局根据事故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也可以委托和指定事故发生地的单位或主管部门牵头,事故单位配合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3.发生轻伤2人以下(含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由事故发生地的单位或主管部门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及时妥善处理。

事故单位应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本制度适用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伤亡事故的报告。

为规范统计、处理和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以便于调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有关生产部门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火灾、重大人身、设备事故,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在公司领导下,实行两级责任制,即:

各部门、科室,使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1、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日常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2、成立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由总监及各部门经理组成。

小组负责全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落实。

3、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在行政办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紧急情况下的灭火、抢救工作。

4、加强员工安全消防教育、培训。

一是新员工入厂培训,由行政办公室组织;二是上岗前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组织;三是平时安全消防教育,各部门针对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对员工进行教育。

员工都应达到“三懂”、“三会”:

  三懂:

a、一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

     b、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

     c、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

  三会:

a、一会报警;

     b、二会使用本岗位灭火器材;

     C、三会扑救初起火。

5、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并找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点,制定出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工作指引,形成正式文件,同时制定监督检查制度,使检查工作有章可循。

6、公司凡存在消防、安全风险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和维修保全科编写出安全操作规程,张贴于设备旁,组织操作工人学习。

7、员工在工作中一律讲安全,遵守操作规程、工作指引,不得违章操作,否则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8、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全厂消防器材、设施的保管、检查一律落实到部门(消防器材、设施在谁的部门就由谁负责,公共场所一律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由部门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行政办公室报告,由行政办统一进行修复(新建场所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添置有关消防器材),做到每件器材有责任人、有检查、有记录。

行政办公室每月对全厂所有消防设施检查一次。

9、建立禁止携带火种入厂制度。

住厂人员可在宿舍存放烟火,吸烟时只准在宿舍内吸烟,不得超过二楼楼梯口;其他人员烟火上班前一律自觉存放于门卫室指定地点,由门卫集中保管,下班后领取,到厂外吸烟。

外来客人由接待者负责管理。

10、建立厂区动火审批制度。

厂区内一律禁止动用明火(厨房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火部门必须先制定好动火计划,划定动火区,制定防护措施,报行政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在保安的监督下动火。

11、外来施工单位入厂施工作业时与其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并严格监督检查。

1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安全管理责任区,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谁的责任区出安全事故谁负责。

13、实行消防安全检查值班制度,保证每星期均有人对全厂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巡查,发现异常即时处理,汇报并记录。

14、实行消防安全巡逻制度,每天班后由保安队执行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员汇报处理。

15、每月下旬由行政办公室牵头组成2—3人检查小组对全厂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方案。

16、安全小组每月提交一份安全工作报告,在当月管理评审会上审议,并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到人。

行政办公室负责情况跟进。

1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要求: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设施费用、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

2、制定计划时应切实考虑公司级重大危险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3、计划应送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同时抄报公司总经理。

4、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5、公司工会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基层单位按制度贯彻执行。

6、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7、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工会应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部按计划实施,物资机械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8、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

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

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9、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公司各所属单位应根据此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提供相关实施、使用过程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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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遵守劳动纪律,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坚守岗位服从调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做到安全运行。

   3、做好燃料、水电、气的消耗记录,努力降低能耗。

   4、保持除尘设施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标准。

   5、每小时对设备运行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中心主任,并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如遇重大问题及时通报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并采取一切手段加以控制。

   6、配合维修工,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修,按时进行加油,换填料,堵漏风及停炉保养。

   7、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备品存放整齐,道路畅通。

   8、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9、经常总结工作,钻研业务,互教互学,提高操作水平。

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现制订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二)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三)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全公司内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同时,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

  (四)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五)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

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六)每年对锅炉和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臵、厂房建筑、

  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七)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八)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九)公司对重大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

《隐患整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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