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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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2019年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分解落实市司法局下达的专业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四大奋斗目标、三大任务”工作重心,全面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营造了较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全县现有20个乡镇、194个村委会、23个社区居委会、56所建制学校、93个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

全县56万人中,有普法对象42万余人,实际参加了普法学习的有39.5万人,占普法对象的94%,其中干部(包括村、社干部)、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的普法率为100%。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5个,在全县开展了“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五五”普法宣传月、“3.15维权月”、“抗震救灾”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活动。

共制作宣传横幅760幅,标语6000余条,办黑板报、专栏260余板,印发20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6000多份,送发法律、法规资料15000余册,累计接待法律咨询群众7500余人次。

  

   

(二)公证、律师工作  

县公证处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务达1430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089件(解答法律咨询801件),经济类公证占341件;提出司法建议12条,被采纳11条;撰写调研文章一篇,工作简报4期,专题经验材料1篇;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达37.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23.6万元。

  

我县2个律师事务所8名执业律师全年担任法律顾问73家、担任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07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辩护21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20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8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86件、解答法律询问3372件(其中书面咨询321件,口头咨询3051件)、参加义务法律咨询31场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30件次、为公益事业捐款0.86万元。

  

   

(三)基层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

我县已建调委会271个,其中:

20个乡镇调委会、214个村(社区)调委会、36个企、事业调委会,1个行业调委会。

共有调解人员1833人,其中调委会委员522人、其他调解人员1311人,调解人员中本科以上文化的62人、大专文化的82人、高中文化的290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1399人,一类调委会152个,二类调委会108个,三类调委会11个。

全年调解民间纠纷4061件,调解成功3946件,成功率97.2%。

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7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制止群众性上访2件。

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96件,与乡镇调委会共调解、处理矛盾纠纷396件。

  

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年来,我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57人,其中刑满释放125人,解除劳教34人。

帮教率达到98.7%,安置率达到94%,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脱管率1.3%。

  

3、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我县试点社区矫正对象36人,其中缓刑31人,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监外执行2人,全部落实了管理和帮教工作。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1家,共办理法律事务4901件,其中办理诉讼、非诉讼代理案件1008件,办理农民工事项3967件,处理家庭邻里纠纷35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43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1.8万元。

  

5、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以法制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各司法所按照县局的集中统一行动,通过“法律四下乡”、“送法进学校”等活动开展了送法进农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万家活动。

三月至十月,先后在任市、天师等15个乡镇开展的“法律赶场”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600余份(册)。

接待群众32019多人次,解答法律询问1467人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  

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法律援助申请人218人,受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2件;受理非诉讼法律援助170件,其中调解26件、代写法律文书39件,解答法律咨询105件,为当事人免除各种费用近4万元。

  

   

(五)司法鉴定工作  

上半年,达州正大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148例,办结率100%,法律援助2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严措施、抓落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和“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整体素质,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1、抓班子,带队伍。

我们以建“六好班子”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目标,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警的队伍建设。

按照“三大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对干警实行素质升位,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要求,对全体干警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的作风纪律整顿。

通过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各类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以大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大练兵提高服务技能,从而促进作风的大转变。

  

2、抓廉政,反腐败。

我局在党组书记、局长的指导、安排下,年初我们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我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分解到人,分解到各股室处所。

  

3、抓机制,促效能。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了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和办事机构,及时对全系统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作出安排。

通过思想再动员,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征求建议,认真查摆问题,积极整改,健全长效制度,规范管理等系列工作,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效。

  

(二)抓宣传,重实效,突出工作重点。

以“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为总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宣传形式多样。

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采、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学法的兴趣,提高了公民用法的能力和护法的自觉性。

在城区各公共场所,包括文化广场、商场休闲地、小区休闲场地、社区文化场所、城市中心及主要路口、车站码头等地设立“**县司法局法制宣传便民园地”即法治宣传橱窗。

  

二是宣传重点突出。

注重了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要事件调整宣传内容。

如针对“5.12”汶川大地震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就相关的法律问题作出正面宣传,消除个别群众对自然灾害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国家应予赔偿或补偿的错误认识,明确政府救助性质;同时,宣传中央关于抗震救灾精神,教育群众主动配合政府的抗震减灾工作,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三是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日渐增多,为此,我局派驻法制干部在信访局作为法制宣传员,解答群众在信访事项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宣传我国的信访制度和相关法律制度,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为有关部门在处理重大信访事项中正确适法、领导正确决策当好法律参谋,避免和预防新的信访事项的产生,为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引导和帮助作用。

  

四是典型示范,分类指导,“四五”普法取得典型经验。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确定了以点带面的普法方针,分片区、分行业、分部门确定了“五五”普法示范点。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2019]2号出台了《关于确定我县“五五”普法示范点的通知》,确定了两个乡镇即前厢的普安镇、后厢的甘棠镇,两个县级单位即文教局、交通局,两个企业即明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天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两所学校即县职中、任市中学,两个村民委员会即任市的花朝门村、普安镇谭家嘴村民委员会,两个居委会即新宁镇淙城社区、回龙社区为县级典型示范单位。

  

五是全面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我县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从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入手,整体推进了依法治理工作。

一抓地方依法治理的整体推进。

重点围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普法教育、法律服务等环节,在整体推进依法治县上狠下功夫,提高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抓行业依法治理的规范。

各行业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三抓基层依法治理的强化。

重点抓好乡(镇)、村、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的依法治理。

近几年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55个,“民主法制示范社区”5个。

今年正在审查筹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制示范社区”5个。

  

(三)抓排查、保稳定。

以建设“平安**”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

  

1、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抓整顿规范,促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对全县的271个调解委员会组织进行了整顿,部分调委会做到了六统一四落实,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县民间纠纷调解实用程序》,为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学校;统一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操作规范、档案管理规范;针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不规范,操作不规范的具体情况,全面推行人民调解文书使用规范。

二是加强了保障工作。

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落实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保障措施,确定了人民调解员的个案补贴标准和财政保障办法。

三是在人民调解机制上狠抓创新。

小区物业调委会建设稳步推进,依托雅馨物业,由物业管理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司法所、社区民警等方面的人员组成雅馨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与促进和谐小区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教育行业调委会建设工作也打开局面,积极探索学校人民调解工作与学校综治工作、警务室工作和学校工会工作的有机融合,积极促进教育系统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学校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到大调解格局之中。

四是与人民法院联手打造人民调解新机制,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制度。

已检查了任市、靖安、新太等乡镇的人民调解案卷,并对部分人民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2、认真做好刑释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

明确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

强化落户、接收、帮教工作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

二说创新方法,多渠道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对回归的157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进行了登记,落实了帮教措施,建立了帮教档案。

司法所及时协调解决了他们在生活、生产、住房、户口等方面的困难。

三是加强对“三无”回归人员的帮助教育和安置工作。

尤其注重了“三无”释解人员和XXXXX释解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使他们住有居所,食有两油,穿有衣服,适应新的生活。

  

3、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

  

4、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思路,将基层司法所列入“两所一庭”项目建设规划,切实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

一是按**府发[2019]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分步推进司法所的建设。

针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司法所队伍建设、司法所业务建设规范化以及工作保障要求,具体落实。

二是加大司法所项目建设力度。

从2019年起,上级已分批下达我县14所,新街、靖安、普安、回龙、天师、永兴、宝石等9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2019年下达的拔妙、广福、甘棠、讲治、新宁5个司法所建设项目国债投资计划,我局正衔接相关乡镇和部门落实实施方案,基本摆脱了司法所无阵地的状况。

  

5、积极探索和研究法律服务与信访稳定的结合点。

建立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今年4月,在县信访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专人参加县信访局的接待工作。

至目前,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78件,其中接待困难群众涉法上访108余件次,参与处理重大群体上访6件。

  

6、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强化法律援助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进一步规范援助案件的审批程序,建立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接受援助案件排序制度。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进一步调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让有理的人打赢了官司,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弱势群体平等地享受到了法律赋予的权利。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窗口形象。

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真正需要法律援助的广大群众了解和享受到法律援助。

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制作法律援助宣传展板,编印宣传资料10000余份,印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2019张,在宣传的过程中,我们答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待法律援助申请12人次,受理申请3件。

  

(四)抓服务、促发展,完善管理机制。

以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为重点,为全县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1、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为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我们按照三大主题活动的要求,加强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培训、技能提高和作风建设,加强管理力度。

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已实现律师信访法律咨询工作的有效覆盖。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参政议政,发挥律师作用、积极组织律师开展多方面文化建设活动。

  

2、公证工作。

县公证处积极拓展工作业务,推进公证工作方式和体制改革。

加强工作服务质量管理,实行了公证服务监督卡制度。

一是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

公证工作围绕“全市公证工作构建和谐达州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投入“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活动二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

公证工作把为“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和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首要任务。

工作中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认真做好所涉及农村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土地流转、荒山荒坡、平塘的承包租赁,乡村公路建设、农田水泥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公证服务,全年办理涉及“三农”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公证达57件。

三是便民惠民,积极为农民工、留守老人、儿童和低收入特殊群众做好公证法律服务。

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做好了农民工、留守老人和低收入群众的各类民事公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全年办理涉及农民工民事公证达82件,上门为老、弱、病、残当事人办理公证达13件。

  

3、司法鉴定工作。

加强了制度建设、档案管理,严格文书制作规范和鉴定期限要求,建立质量评估体系。

无一例错误鉴定,为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理案件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机构管理。

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全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效能建设和“三大主题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我所在10月份开展了“司法鉴定专业技能大比武”,在建设服务型、学习型机构的进程中又向前迈进了新的一步。

三是开展鉴定援助,惠及弱势群体。

我所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对社会弱势群体我所视情况对当事人采取减免鉴定费用和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等手段予以援助。

  

   

三、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2、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3、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4、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实现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发展。

全面推进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化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和各类专项依法治理,开展依法治县创建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  

1、进一步全面规范各级人民调委会内部管理,将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基层股将制定全县各级调委会内务建设征求意见稿,将规范内务建设和各种意见和要求下发各级调委会征求意见,最后出台《**县调委会内务建设规范》,通过一定的努力,力争将全县调委会内务建设进行统一。

  

2、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确保“化解矛盾纠纷,建设和谐**”专项维稳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3、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

我们将严格按照规范化村(社区)调委会建设要求,加大对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指导力度,力争年内70%的村(社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4、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

针对人员调整力度比较大,村(社区)调解主任更换人数多的特点,将主办全县司法所长、助理员各村(社区)调解主任的培训班,以乡镇为单位,继续抓好村(社区)调解主任平时的培训、指导工作,力争通过一系列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县各级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调解队伍的整体水平。

  

5、进一步加大对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

加大教育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力度,力争在明年初在全县中完校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切实加强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和请假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掌控。

  

2、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帮对象及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违法犯罪率。

  

3、继续深入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确保每半年一次的摸排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做到摸排有通知,结束有总结,全面了解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现状、去向,为帮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在刑释解教人员中广泛开展“奔光明、奔小康”活动,积极引导、推荐刑释解教人员的先进典型。

  

5、把帮教工作延伸到高墙内。

加强监狱、劳教所、县看守所等有关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将帮教工作继续延伸到监所,为服刑人员能安心服刑,积极配合管教开展工作,争取早日回归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公证工作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中的积极作用。

  

1、深入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与乡村结成法律服务对子,组织农民工法律服务志愿团,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2、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服务便捷的优势,为广大基层组织和弱势人群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尤其是要做好“三农”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和谐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3、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

积极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整民商事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强化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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