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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各部门工作标准

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工作标准

1厂部

1.1厂长工作标准

1.1.1基本技能

1.1.1.1任职条件

1.1.1.1.1文化程度:

具有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1.1.1.1.2工作经历:

从事电力企业工作5年以上,其中从事管理工作3年以上。

1.1.1.2专业技能

1.1.1.2.1掌握发配电专业理论。

1.1.1.2.2熟悉水力发电生产过程和安全、经济运行专业知识。

1.1.1.2.3熟悉公司法、企业法、电力法、劳动法和电力行业有关法律法规。

1.1.1.2.4熟悉电力技术管理法规、安全工作规程。

1.1.1.2.5熟悉水电厂主要设备原理,构造及维修知识。

1.1.1.2.6具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1.1.2工作职责

1.1.2.1厂长受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简称广源公司)董事会聘任,全面负责大七孔水力发电厂(下简称电厂)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项工作,对广源公司董事会负责。

1.1.2.2根据广源公司的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生产调度指挥系统,做好行政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1.2.2.1组织制定劳动组织、定员、定岗方案。

1.1.2.2.2按上级公司要求批阅来文、来电及函件,签发、批办总厂文件。

1.1.2.2.3组织做好电厂质量管理工作、以及电厂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制定工作。

1.1.2.2.4定期召开党政工领导联席会、厂长办公会、厂务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1.1.2.2.5定期向党支部和工会通报工作,重大决策应征求党支部和工会的意见。

1.1.2.2.6向职代会做工作报告,主动接受职工代表有关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1.1.2.2.7经常深入班组,广泛听取和收集一线职工的建设性意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1.1.2.3厂长是电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电厂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1.1.2.3.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及时阅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并组织贯彻落实。

1.1.2.3.2根据上级公司的要求,审批电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实现电厂安全生产目标。

1.1.2.3.3建立、健全电厂各级领导、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贯彻落实。

1.1.2.3.4建立和完善电厂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推动两个体系协调、高效运作。

1.1.2.3.5定期听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主持召开每半年一次的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1.1.2.4组织实施企业的经营方针、目标和长期发展规划,确保完成电厂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1.1.2.4.1组织每季召开一次的经济活动分析会,研究解决生产经营重大事项,促进节支增收。

1.1.2.4.2督促检查电厂依法纳税,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国家银行等政府部门以及上级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1.1.2.5组织抓好电厂“双文明”建设工作。

1.1.2.5.1与党支部成员定期研究职工思想动态,开展生动活泼、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1.2.5.2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的工作报告,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1.1.2.5.3组织制订企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落实电厂年度科技进步计划。

1.1.2.5.4重视并抓好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科学文化、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1.1.2.5.5抓好环境保护,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卫生条件,关心职工生活,办好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福利事业。

1.1.2.7完成广源公司和黔南朝阳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南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3工作责任

1.1.3.1对电厂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

1.1.3.2对电厂三项责任制目标的完成负责。

1.1.3.3对电厂“双文明”建设工作负责。

1.1.3.4对电厂的社会形象负责。

1.1.3.5对电厂员工队伍综合素质的培养负责。

1.1.4工作权限

1.1.4.1电厂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的决策、管理权。

1.1.4.2责任范围内事项的决定权。

1.1.4.3责任范围内文件的审阅、处理权。

1.1.4.4权限范围内的资金、财产审批权。

1.1.4.5权限范围内的奖金审批权。

1.1.4.6紧急事件的权宜处理权。

1.1.4.7对电厂全面工作的监督检查权。

1.1.4.8对各部门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1.1.4.9对电厂中层干部的任命有提名权,对班组干部任命有批准权。

1.1.4.10对各部门人员的业绩有考核评价权。

1.1.4.11对黔南公司授权范围内有对外代表权。

1.2副厂长工作标准

1.2.1基本技能

1.2.1.1任职条件

1.2.1.1.1文化程度:

具有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1.2.1.1.2工作经历:

从事电力企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从事生产管理工作3年以上。

1.2.1.2专业技能

1.2.1.2.1具有发配电专业理论知识。

1.2.1.2.2熟悉水电生产过程和电力安全经济运行专业知识。

1.2.1.2.3熟悉公司法、企业法、电力法、劳动法和电力行业有关经济法规。

1.2.1.2.4熟悉电力技术管理法规、安全工作规程。

1.2.1.2.5熟悉水电设备的原理、构造及维修知识。

1.2.1.2.6对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能组织研究,作出正确的决策。

1.2.1.2.7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1.2.2工作职责

1.2.2.1协助厂长负责电厂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实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1.2.2.2参与厂长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针目标的决策,并对生产和行政方面的决策事项提出具体意见和方案。

1.2.2.3组织制订并审定电厂年度生产工作计划。

1.2.2.4协助厂长抓好电厂标准化工作,组织制订电厂技术、管理、工作标准,检查和落实生产部门的各项标准、规程、规章制度的执行。

1.2.2.5根据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及创一流企业标准,督促分管部门努力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各项指标和工作的实现。

1.2.2.6主持生产会议,协调生产部门和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1.2.2.7坚持电力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本职安全责任制工作。

1.2.2.8协助厂长组织开展全厂性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月活动,检查落实生产系统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防止人身伤亡及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杜绝恶性误操作和习惯性违章行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2.2.9组织和指挥生产事故处理和抢修工作,组织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决策防范措施,检查落实年度安措、反措以及安规考试执行情况。

检查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消除设备重大缺陷,做好设备评级管理工作。

1.2.2.10主持技改、设备大修及其竣工验收和运行工作。

1.2.2.11督促各部门做好计量、科技信息管理工作和生产管理统计工作,审批重大物资报废和处理工作。

1.2.2.12每年组织一次对后勤及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检查,负责审批其报废或处理。

1.2.2.13每年组织检查档案及保密工作,审批销毁过期或失效的档案。

1.2.2.14负责接待分管工作,抓好信访及群众来访工作,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厂长或党支部书记。

1.2.2.15批阅生产、行政业务来文、来电及函件,签发电厂生产、行政业务性文件。

1.2.2.16抓好后勤管理工作。

主持召开行政后勤业务工作会议。

协调电厂行政事务工作。

教育后勤职工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不断改进后勤服务设施,搞好职工福利。

1.2.2.17组织制定电厂医疗保健规划,督促落实职工定期体检工作。

检查落实环境卫生责任,每年组织两次环境卫生大检查活动。

1.2.2.18每月向厂长汇报工作一次,并就分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紧急事项及时汇报、商议。

1.2.2.19完成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1.2.3工作责任

1.2.3.1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

1.2.3.2对生产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负责。

1.2.3.3对分管部门各项考核指标完成负责。

1.2.3.4对分管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完成负责。

1.2.3.5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负责。

1.2.4工作权限

1.2.4.1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权。

1.2.4.2责任范围内事项的决定权。

1.2.4.3分管范围内文件的审阅、处理权。

1.2.4.5分管范围内紧急事件的权宜处理权。

1.2.4.6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权。

1.2.4.7对分管部门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1.2.4.8对直接下级的任命有提名权。

1.2.4.9对分管部门的业绩有考核评价权。

1.3工会主席工作标准

1.3.1基本技能

1.3.1.1任职条件

1.3.1.1.1文化程度: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1.3.1.1.2工作经历:

从事电力企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

1.3.1.2专业技能

1.3.1.2.1熟悉《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有一定的工会工作经验和政策水平。

1.3.1.2.2熟悉公司法、企业法、电力法、劳动法以及电业安全生产规程。

1.3.1.2.3熟悉电力生产及其经营管理知识。

1.3.1.2.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1.3.2工作职责

1.3.2.1认真贯彻工会的工作方针,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1.3.2.2负责电厂“双代会”的组织召开及决议实施管理工作。

1.3.2.3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真正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

1.3.2.4组织职工代表参加评议电厂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工作。

1.3.2.5组织制定、布置和定期检查工会工作计划。

1.3.2.6做好“双代会”的筹备组织工作,主持召开“双代会”大会,并督促、检查落实“双代会”决议。

1.3.2.7协助电厂党支部监督各部门的廉政建设。

参加对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考核考评工作,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

1.3.2.8配合党政抓好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两个文明建设、班组建设、劳动竞赛以及合理化建议工作。

1.3.2.9组织各类先进模范的评定、表彰工作。

1.3.2.10经常深入职工群众,了解职工的困难与要求,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向电厂党支部和行政领导反映,研究解决。

1.3.2.11坚持电力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分管部门的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

1.3.2.12组织并领导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增强职工身体素质。

1.3.2.13组织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女工保护等工作的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与行政领导研究解决。

1.3.2.14参加电厂的生产经营、生活福利、职工教育、劳动保护、工资奖励等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决策,代表职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1.3.2.15每半年向电厂党支部及上级工会汇报一次工会工作。

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

1.3.2.16做好电厂职工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计生任务。

1.3.2.17每季主持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议,研究工会工作。

1.3.2.18负责协调好工会内部的工作关系,确保工会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1.3.2.19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1.3.2.20完成电厂领导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3.3工作责任

1.3.3.1对工会依法履行《工会法》职能的准确性负责。

1.3.3.2对工会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

1.3.3.3对工会考核指标的完成负责。

1.3.3.4对工会工作程序的执行效果负责。

1.3.3.5对工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负责。

1.3.3.6对离退休党员队伍组织建设负责。

1.3.3.7对职责范围涉及的相关机密负责保密。

1.3.3.8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负责。

1.3.4工作权限

1.3.4.1责任范围内事项的决定权。

1.3.4.2权限范围内文件的审阅,处理权。

1.3.4.3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的裁决权。

1.3.4.4对所属下级的业绩有考核评价权。

1.3.4.5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检查权和奖惩建议权。

1.3.4.6工会所属员工和各项业务工作有管理权。

2综合部

2.0综合部工作职责

2.0.1根据厂部制定的工作方针和目标要求,协助厂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0.2负责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厂部决议及厂长指令,并检查指令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厂领导报告。

2.0.3做好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工作,收集、综合、分析全厂生产、行政等各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厂领导请示汇报。

2.0.4组织起草厂部文件(对各职能部门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负责审核),做好全厂文件的核稿、编号和发布工作。

2.0.5负责普通来往文件、信函的收发、登记和传递(阅)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电厂制度做好文件的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

2.0.6负责机要文件、资料的登记、送批、传阅、保管和清退工作,并做好保密工作。

2.0.7做好厂部印鉴、介绍信及各种书证的使用保管、函电收发工作。

2.0.8及时编写电厂大事记,做好史志、年鉴的编写工作。

2.0.9做好电厂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组织制定本企业行政方面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

2.0.10负责组织做好电厂贯标及有关企业升级达标的工作。

2.0.11负责班组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按规定组织职能部门对班组进行考核评比。

2.0.12做好本部门综合统计工作,督促各部门及时报送各项总结材料。

2.0.13按时检查汇总各部门生产计划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负责起草月度生产工作任务书和月度生产考核情况通报。

2.0.14负责电厂各种企业证照的办理、年审(检)及保管工作。

2.0.15做好总厂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电厂各类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做好档案资料的借阅等工作。

2.0.16组织做好上级公司、兄弟单位等有关人员的来访接待和车辆的使用管理工作。

2.1主任(副主任)工作标准

2.1.1基本技能

2.1.1.1任职条件

2.1.1.1.1文化程度: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1.1.1.2工作经历:

从事办公室工作5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

2.1.1.2专业技能

2.1.1.2.1掌握行政管理学、文秘学、档案管理学、公共关系学和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2.1.1.2.2熟悉经营管理、外事管理、公司法、企业法、电力法、合同法、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了解电力企业现代化管理知识。

2.1.1.2.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能协调各职能部室及生产单位共同开展工作。

2.1.1.2.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2.1.1.2.5能把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的指示、规定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2.1.2工作职责

2.1.2.1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对分管厂领导负责。

2.1.2.2组织编制综合部管理系统文件,并上报厂长审查。

2.1.2.3负责综合部管理系统文件和工作程序的贯彻执行,并对其提出修改建议。

2.1.2.4编制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1.2.5组织厂部召开的重要会议,并参加相关会议。

2.1.2.6负责电厂管理系统文件的管理。

2.1.2.7负责电厂检查、反馈和督办系统的管理。

并根据检查结果,对重大问题经核实后发出整改通知。

2.1.2.8组织做好电厂贯标及有关企业升级达标的工作。

2.1.2.9负责班组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职能部门对班组进行考核评比。

2.1.2.10负责电厂的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

2.1.2.11负责电厂的印信管理。

2.1.2.12负责电厂的接待管理。

2.1.2.13审查电厂办公用品材料计划。

2.1.2.14提交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组织执行月度培训计划。

2.1.2.15负责起草电厂重要汇报材料。

2.1.2.16组织编写电厂大事记。

2.1.2.17在权限范围内代表电厂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

2.1.2.18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工作责任

2.1.3.1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1.3.2对本部门相关考核指标的完成负责。

2.1.3.3对本部门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负责。

2.1.3.4对办公室管理文件的执行效果负责。

2.1.3.5对职责范围涉及的相关机密负责。

2.1.3.6对本部门组织的员工培训的有效性负责。

2.1.3.7对本部门所辖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等资产完整性负责。

2.1.3.8对本部门“双文明”建设负责。

2.1.3.9对本部门员工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负责。

2.1.4工作权限

2.1.4.1责任范围内事项的决定权。

2.1.4.2权限范围内文件的审阅,处理权。

2.1.4.3有电厂行政检查、督办权。

2.1.4.4主任因故不在时,副主任有全面工作的处理权。

2.1.4.5对所属部门的工作争议由裁决权。

2.1.4.6对所属员工的业绩有考核评价权。

2.1.4.7对所属员工的工作有检查和奖惩建议权。

2.1.4.8对所属员工和各项业务工作有管理权。

2.1.4.9在权限范围内有电厂行政公章和办公室章的使用批准权。

2.1.4.10在权限范围内有电厂代表权。

2.2文秘工作标准

2.2.1基本技能

2.2.1.1任职条件

2.2.1.1.1文化程度: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2.1.1.2工作经历:

从事电力企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

2.2.1.2专业技能

2.2.1.2.1掌握文秘专业知识和电力企业管理知识。

2.2.1.2.2熟悉文秘、行政管理、公共关系等基本知识和有关的法律、法规。

2.2.1.2.3熟悉电力生产及经营管理知识,掌握现代化办公设备的使用。

2.2.1.2.4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电厂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撰写。

2.2.1.2.5具有较好的计算机管理和网络应用技术。

2.2.2工作职责

2.2.2.1负责上级行政文件的签收、登记、呈领导批示、转发工作。

2.2.2.2收转上级安全生产、党群类等其他文件。

2.2.2.3负责签收“三密”文件,登记后按要求呈厂领导传阅、批示,回收整理、保管,年底如数清退回上级单位。

2.2.2.4负责电厂行文的审核、校对、盖章、分发工作。

2.2.2.5撰写电厂季度工作总结上报广源公司。

2.2.2.6完成领导临时交给的会议讲话稿件、各类汇报材料等。

2.2.2.7草拟电厂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2.2.2.8完成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撰写。

2.2.2.9负责行政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

2.2.2.10整理、造册所有上级来文、电厂行文、各部门总结、计划以及通知、规定等等材料、文件清单,移交档案室归档。

2.2.2.11编写电厂年度大事记。

2.2.2.12负责做好参加上级会议人员的传达及回执工作。

2.2.2.13负责电厂公章印鉴、介绍信、证明信的管理使用与日常来电来访的接待,记录、转办工作。

2.2.2.1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2.2.2.15协助主任(副主任)做好来厂工作人员的接待工作。

2.2.2.16与全同行业等建立联络,收集各类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2.2.2.17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2.2.3工作权限

2.2.3.1审核、把关电厂公文。

2.2.3.2管理公章、印鉴。

2.3档案管理专责工作标准

2.3.1基本技能

2.3.1.1任职条件

2.3.1.1.l文化程度: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档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3.1.1.2工作经历:

从事档案管理工作5年以上。

2.3.1.2专业技能

2.3.1.2.1掌握档案管理专业知识。

2.3.1.2.2熟悉档案管理学、档案保护业务知识和档案的编纂。

2.3.1.2.3了解电力生产过程和水电经营管理知识。

2.3.1.2.4熟悉国家档案法、保密法、电力法、公司法和企业管理等法律、法规。

2.3.1.2.5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撰写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

2.3.1.2.6熟练应用计算机。

2.3.2工作职责

2.3.2.1负责公司、电厂档案管理工作。

2.3.2.2负责了解公司、电厂生产、经营、建设等活动信息,做好各类档案材料的前期控制工作。

2.3.2.3负责指导和帮助各职能部门做好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前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2.3.2.4对生产管理部门移交的科技文件材料、图纸资料进行审核。

2.3.2.5对行政管理部门移交的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进行认真核对。

2.3.2.6对财务部移交的会计凭证性材料严格遵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核对。

2.3.2.7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

2.3.2.8做好各类档案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

2.3.2.9做好档案文件材料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2.3.2.10做好各类档案的保管、编目、统计工作。

2.3.2.11做好档案的借阅、查阅管理工作。

2.3.2.12负责组织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2.3.2.13做好科技图书资料的计划订购、采购工作。

2.3.2.14对各部门移交、接收的文件材料、图纸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核对,并办理交接手续。

2.3.2.15按时提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需要的年度工作总结、统计报表。

2.3.2.16参加重大设备开箱验收资料工作。

2.3.2.17定期对各种载体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存毁有据。

2.3.2.1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3.3工作权限

2.3.3.1有权向有关部室或个人索取应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

2.3.3.2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其按标准重新整理、组卷。

2.3.3.3有权指导、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期限要求完成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

2.3.3.4对不符合借阅规定及未办理借阅手续者,有权拒绝借阅。

环境卫生的监督权。

2.4劳资专责工作标准

2.4.1基本技能

2.4.1.1任职条件

2.4.1.2文化程度: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经济管理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4.1.3工作经历:

从事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

2.4.1.4专业技能

2.4.1.5具有经济学、企业管理、管理心理学、人才学、领导科学、行为科学等专业基础知识。

2.4.1.6熟悉国家有关劳动、工资、人事、教育、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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