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用衬塑PE衬不锈钢铝合金管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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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用衬塑PE衬不锈钢铝合金管道
燃气用衬塑(PE)、衬不锈钢铝合金管道
工程技术规程
1总则
1.0.1为使燃气用衬塑(PE)铝合金管道和衬不锈钢铝合金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符合经济合理、安全施工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供气,参照四川省地方标准《燃气用衬塑(PE)、衬不锈钢铝合金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B51/T5034-2006和国家有关规范,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符合城镇燃气质量标准,压力小于10kpa的城镇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1.0.3由燃气用衬塑(PE)铝合金管或衬不锈钢铝合金管输送的城镇燃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
在输送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时,应考虑燃气中存在的其它组份(如:
芳香烃、冷凝液)在一定浓度下对衬塑(PE)铝合金管材性能的不利影响。
1.0.4衬塑(PE)铝合金管工作温度为-20℃-60℃,衬不锈钢铝合金管工作温度为-20℃-70℃.
1.0.5燃气用衬塑铝合金管和衬不锈钢铝合金管必须明装使用。
1.0.6承担城镇燃气室内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由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从事本规程管道施工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1.0.7室内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应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实施;当修改设计或变更材料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1.0.8验收合格的室内燃气管道工程超过六个月未通气使用时,应由当地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复验(外观检查和气密性检验),复验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1.0.9燃气用衬塑(PE)铝合金管和衬不锈钢铝合金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室内燃气管道工程
自用户引入管至燃气计量表后第一道阀门的燃气管道工程。
包括用户引入管、设置在建筑物外墙的燃气管、室内燃气管等燃气管道工程。
用户引入管指室外配气支管与用户室内燃气进口管总阀门(当无总阀门时,指距室内地面1.0m高处)之间的燃气管道。
含沿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
室外配气支管指最靠近燃气用户的室外燃气配气管道。
2.0.2衬塑(PE)铝合金管
采用符合GB15558.1的聚乙烯管材为内层管,外层为铝合金管,经拉拔加工成型的复合管。
2.0.3衬不锈钢铝合金管
内层为不锈钢管,外层为铝合金管,经拉拔加工成型的复合管。
2.0.4热熔承插连接
将衬塑(PE)铝合金管材的管端外层铝合金管剥掉,对塑料管外表面和管件的内表面同时加热至材料的融化温度,将管材插口插入管件的承口,冷却到环境温度的一种管道连接形式。
2.0.5卡环式连接
将卡环套在衬不锈钢铝合金管材管端外壁滚压形成的环槽内,采用螺母、垫环和密封环,连接管材与管件的一种连接形式。
3材料验收、贮存、搬运和运输
3.1一般规定
3.1.1管材、管件应具有省和省级以上法定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生产企业的合格证。
3.1.2管材、管件贮存、搬运和运输时,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3.1.3衬塑(PE)铝合金管材从生产到使用之间的存放时间不宜超过1年,管件不宜超过两年。
超过期限时必须重新抽样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2材料验收
3.2.1衬塑(PE)铝合金管材,双层结构:
外层铝合金应符合GB/T3190《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中6063牌号的规定;内层聚乙烯应符合GB15558.1《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
管材》中PE80或PE100材料的规定。
管件为PE管件,应符合GB15558.2《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道系统第2部分:
管件》中材料的规定。
衬塑(PE)铝合金管材壁厚见表3.2.1。
表3.2.1衬塑(PE)铝合金管材壁厚mm
dn
铝合金管材最小壁厚
≧
塑料(PE)管材最小壁厚≧
20
0.30
2.3
25
0.30
2.3
32
0.40
2.3
40
0.40
2.6
50
0.50
2.9
63
0.50
3.6
注:
dn指塑料管材公称外径。
3.2.2衬不锈钢铝合金管材,双层结构:
外层铝合金应符合GB/T3190《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中6063牌号的规定;内层不锈钢应符合GB1220《不锈钢棒的化学成分》中201或304牌号的规定。
管件为铜管件,应符合GB5232《加工黄铜》中H59牌号的规定。
衬不锈钢铝合金管材壁厚见表3.2.2
表3.2.2衬不锈钢铝合金管材壁厚mm
公称直径
DN
铝合金管材最小壁厚
≧
不锈钢管材最小壁厚
≧
15
0.7
0.3
20
0.8
0.3
25
0.9
0.3
32
1.0
0.4
40
1.1
0.4
50
1.2
0.5
3.2.3进场管材、管件必须进行验收。
应验收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各项性能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3.2.4验收管材、管件时,应在同一批中抽样,并应按生产企业产品标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和国家标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
管材》GB15558.1、《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GB15558.2等有关规定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检查,必要时宜进行全面测试。
3.3贮存
3.3.1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支撑物上或地面上,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
管件应按箱逐层叠放整齐,也不宜过高,应确保不倒塌,并宜便于存取和管理。
3.3.2管材存放时,应将不同直径和不同壁厚的管材分别堆放,并做好标志。
3.3.3管材、管件在户外临时堆放时,应有遮盖物,避免阳光暴晒。
3.3.4衬塑(PE)铝合金管材管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温度不超过40℃的库房或简易棚内。
3.4搬运
3.4.1管材搬运时,必须采用非金属绳捆扎和吊装。
3.4.2管材、管件搬运时,应小心轻放,排列整齐。
不得抛摔和沿地拖拽。
搬运管材、管件时,严禁剧烈撞击。
3.5运输
3.5.1运输管材时,应放置在平坦的地面上,管材应设有支撑,应捆扎、固定、避免相互碰撞。
堆放处不应有可能损伤管材的尖凸物。
3.5.2管件运输时,应按箱逐层叠放整齐,并固定牢靠。
3.5.3管材、管件运输途中,应有遮盖物,避免暴晒和其他污染。
4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室内燃气管道工程中,管材应根据所输送燃气的类别及其性质、使用条件和工作环境等因素综合选择,管道应采用可靠的连接形式,管件设置应保障管道系统的正常使用。
4.1.2室内燃气管道工程的组成件,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
4.2室内燃气管道布置
4.2.1室内燃气管道工程中,引入管、立管、水平管、阀门、计量装置和管道附件的布置,均应符合GB50028-2006中第10章相关规定。
4.2.2在设计时,应考虑埋地金属管道与铝合金之间的电位差对管道系统的腐蚀影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2.3设置在建筑物墙外的衬塑(PE)铝合金管道,应避免阳光直接暴晒,宜设置在建筑物背向阳光侧。
当燃气管道设置位置有阳光直射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4.2.4燃气管道与室内电器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除应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衬塑(PE)铝合金管时,与热水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m,与蒸汽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200mm,与蒸汽排放口应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
2.室内燃气管道与灶具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且严禁在灶具正上方。
4.2.5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距住宅或公共建筑物中不应敷设燃气管道的房间门、窗洞口的净距不应小于0.3m。
4.2.6燃气计量表前后的水平管道应分别坡向立管和燃具、用气设备。
水平管道应有不小于0.003的坡度。
当为湿燃气时,应考虑方便的排水措施。
4.2.7衬塑(PE)铝合金管严禁从烟气排气区域通过。
衬不锈钢铝合金管不宜从烟气排气区域通过。
当确需通过时,管道不应有接头,且应采取有效的避免直接受热辐射影响的措施。
4.2.8管道布置应方便安装、检查和维修。
4.2.9当燃气管道沿建筑外墙架空敷设时,应采取防止车辆冲撞等外力损害的有效防护措施。
4.2.10燃气用衬塑(PE)铝合金管和衬不锈钢铝合金管道不得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通风不良的场所。
4.3工艺设计
4.3.1室内燃气管道工程中各管段的计算流量应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执行。
4.3.2设计温度应按下列要求选取:
户内管道可取使用燃气时的最高室内温度;建筑物墙外管道可取当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即历年最热月14时的月平均温度),还应考虑太阳辐射产生的附加温度,该附加温度的计算见附表A。
4.3.3低压燃气管道单位长度的摩擦阻力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p/L=6.26×107λQ2/d5pT/T0………………(4.3.3-1)
式中:
△p—管道摩擦阻力损失Pa;
L—管道的计算长度m;
Q—管道的计算流量m3/h;
d—管道内径mm;
p—燃气的密度kg/m3
T—设计中所采用的燃气温度K;
T0—273.15K
λ—管道摩擦阻力系数,宜按式(4.3.3-2)或根据燃气在管道中不同的流态按式(4.3.3-3)、(4.3.3-4)和式(4.3.3-5)计算:
=-2
……………(4.3.3-2)
(1)层流状态:
Re≤2100
λ=64/Re……………(4.3.3-3)
(2)临界状态:
Re≤2100~3500
=0.03+
……………(4.3.3-4)
(3)湍流状态:
Re﹥3500
=0.11
……………(4.3.3-5)
式中:
lg—常用对数;
K—管壁内表面的当量绝对粗糙度mm,对内层PE管取0.01,对内层不锈钢管取0.1;
Re—雷诺数(无量纲)。
4.3.4室内燃气管道工程中,应计算管件的局部阻力损失,宜按(4.3.4)式计算。
当为天然气时,也可按附录B计算出当量长度后,按摩擦阻力损失公式(4.3.3-1)计算。
△P=
……………(4.3.4)
△p—管道局部阻力损失pa;
ζ—局部阻力系数,按附录B中表B.0.1选取;
u—当量内径管道的燃气流速m/s;
ρ—设计温度下的燃气密度kg/m3。
4.3.5计算因高程差引起的燃气附加压力时,计算公式采用GB50028-2006中的式(10.2.13)。
4.3.6管道因温度差引起的轴向变形量,应按下式计算:
△l=al△t……………(4.3.6)
式中:
△l—管道伸缩量m;
a—管材线膨胀系数m/(m·℃),衬塑(PE)铝合金管取30×10-6-40×10-6,衬不锈钢铝合金管取12×10-6;
l—计算管段长度m;
△t—管道设计温度与安装时环境温度之差℃。
4.3.7当燃气管道的伸缩量导致管道系统失稳时,应采取有效的补偿措施。
可采用自然补偿、П型补偿或波纹补偿器,并设置相应的固定支撑和导向支撑。
不宜只用固定支座(架)硬固定。
4.3.8燃气管道及设备防雷、防静电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
4.3.9衬塑(PE)铝合金管之间必须采用热熔承插连接;衬不锈钢铝合金管之间必须采用卡环式连接;衬塑(PE)铝合金管、衬不锈钢铝合金管与钢管或阀门之间采用专用管件连接。
5燃气管道安装
5.1一般规定
5.1.1燃气管道采用的管材、管件、阀门、计量装置及其它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现行标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和设计文件规定,产品生产单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在安装前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5.1.2燃气管道安装前应对管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等进行内部清扫,保持其内部清洁。
5.1.3施工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前,应当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
5.1.4施工单位应当结合工程和材料特点制定施工方案,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施工技术、施工机具和材料供应等能够满足施工要求。
5.1.5工程施工必须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和本规程的规定,不得自行更改,应向建设单位或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
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5.2衬塑(PE)铝合金管的组装
5.2.1管材的切割应采用专用切割机具。
管材切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切口端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纹、毛刺、缩口、残渣等。
2.切口端面的倾斜(与管中心轴线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管材外径的1%;凹凸误差不得超过1mm。
5.2.2剥离铝合金管材的长度应符合表5.2.1中规定;
表5.2.1衬塑(PE)铝合金管剥离铝合金长度mm
内层PE管材公称外径dn
20
25
32
40
50
63
剥离长度
13
15
17
19
22
25
剥离时对内层PE管材表面不宜有划痕,划痕深度不应超过PE管材壁厚的10%。
5.2.3衬塑(PE)铝合金管热熔承插连接:
1PE管与管件采用热熔承插连接,热熔工具应采用合格的专用热熔承插连接机具。
应按表5.2.2热熔技术参数进行。
表5.2.2热熔承插连接技术要求
内层PE管材公称外径
dn
mm
管件热熔长度
mm
加热时间
s
承插时间
s
冷却时间
min
20
14
5
4
﹥3
25
16
7
4
﹥3
32
18
8
4
﹥4
40
20
12
6
﹥4
50
23
18
6
﹥5
63
26
24
6
﹥6
2连接时,无旋转地把(PE)管端插入加热套内,插入深度到铝合金管断口剥离处,同时无旋转地把PE管件套到加热头上,并达到规定热熔深度。
3达到表5.2.2加热时间后,立即把管材及管件从加热套、头上同时取下,迅速无旋转地并应用均匀外力把管材直线插入管件承口内,使接头处管件端口管材外壁形成均匀凸缘。
4热熔承插温度应控制在200℃-230℃之间。
5连接完成后应自然冷却至环境温度。
在冷却期间不应移动连接件。
管道连接应在环境温度-5℃-45℃范围进行。
在环境温度低于-5℃或风力大于5级的条件下进行热熔连接操作时,应采取保温、防风措施,并相应调整连接工艺技术参数。
在炎热的夏季进行热熔连接操作时,应采取遮阳措施。
5.3衬不锈钢铝合金管的组装
5.3.1衬不锈钢铝合金管材的切割,应采用专用切割机具,管材切口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第5.2.1的规定。
5.3.2衬不锈钢铝合金管材连接滚槽,应根据不同规格的管材选择相对应的滚轮及内衬轮,并按表5.3.2中技术要求滚出沟槽。
表5.3.2滚槽尺寸表mm
管材规格(DN)
15
20
25
32
40
50
滚轮型号
1#
2#
3#
滚槽与管端面距离L(连体密封)
15±0.3
17±0.4
19±0.5
滚槽与管端面距离L(分体密封)
14±0.3
16±0.2
18±0.3
20±0.3
23.5±0.4
25.5±0.4
压槽深度(H)
0.4
0.5
0.8
压槽圆弧半径(R)
0.8
1.05
1.3
5.3.3滚槽以预装完卡环、垫圈、密封环后,管接头端面与密封环径向紧贴无缝隙为合格。
5.3.4衬不锈钢铝合金管道连接;
1衬不锈钢铝合金管连接应采用卡环式连接;
2连接管前必须去掉管材连接部位的外覆膜层;
3管材连接时,将螺母、卡环、垫圈、密封圈依次装在管材上,然后将管材插入管件承口内,最后拧紧螺母,在拧紧螺母时应防止管道转动;
4连接部位以管道、管件不变形,无裂纹,试压达标为质量合格。
5.4燃气管道固定件设置
5.4.1燃气管道固定件一般应按设计要求的间距安装。
设计无要求时,按表5.4.2.,5.4.3设置。
5.4.2衬塑(PE)铝合金管道固定件宜按表5.4.2规定的最大间距设置。
表5.4.2衬塑(PE)铝合金管固定件的最大间距。
内层PE管材公称外径dn
mm
20
25
32
40
50
63
水平管
m
1.0
1.2
1.5
1.7
1.8
2.0
立管
m
1.4
1.6
2.0
2.3
2.4
2.5
5.4.3衬不锈钢铝合金管道固定件宜按表5.4.3规定的最大间距设置。
表5.4.3衬不锈钢铝合金固定件的最大间距
管材公称直径
DN
mm
15
20
25
32
40
50
水平管
m
1.0
1.5
1.8
2.0
2.2
2.5
立管
m
1.5
2.0
2.2
2.5
2.8
3.0
5.4.4.当管道采用三根以上(含三根)同一平面并排布置时,应采用排架式管卡固定。
采用排架式固定件的固定螺栓与相邻排应交错布置。
5.4.5,当管道并排布置时,管道的接头应交错位安装
5.4.6管道与墙面净距,不宜小于表5.4.6的规定。
表5.4.6管道与墙面最小净距mm
管径dn
≤32
40
50
63
与墙面净距
30
50
50
60
5.4.7管道连接的弯头、三通、阀门等处,两侧应设管道固定件固定。
5.4.8管道固定件宜采用铝合金材料。
当金属固定件材质与管材材质不一致时,管件固定件应采取防电化学腐蚀措施。
5.5管道的安装与检验
5.5.1管道安装应根据其材料、长度、环境温度的影响,按设计要求安装补偿装置。
5.5.2衬塑(PE)铝合金管道安装完后,PE管件外表面必须采用铝合金管件保护套保护,严禁裸露。
5.5.3管道穿过建筑物基础、墙壁、地板、楼板时必须加钢制套管,施工应符合《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JJ94的规定。
5.5.4衬塑(PE)铝合金管道与钢管、阀门连接时应采用钢塑转换接头连接。
钢塑转换接头的聚乙烯管端与衬塑(PE)铝合金管道的PE管材连接应符合《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中相应的热熔连接的规定,钢塑转换接头钢管端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相应钢管焊接、法兰连接或机械连接的规定。
5.5.6燃气管道的色标按设计文件执行。
5.5.7燃气管道的防雷、防静电措施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严禁将燃气管道作为接地导体或电极。
5.5.8燃气管道和附属设备安装和检验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的规定执行。
6试验与验收
6.1一般规定
6.1.1室内燃气管道工程安装完毕后,必须按本规程6.2、6.3条的要求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6.1.2试验介质应采用空气或氮气,其温度不宜超过40℃,严禁用水和可燃气体作为试验介质。
压缩机出口端应安装油水分离器和过滤器。
6.1.3室内燃气管道试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有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的试验方案和安全措施;
2试验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已按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安装质量已经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检查合格。
3管道已按要求固定;
4待试验的燃气管道已与不参与试验的计量装置隔离。
6.1.4试验用压力表应在表应在检验有效期内,其量程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
弹簧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0.4级。
6.1.5衬不锈钢铝合金管道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检查所用的发泡剂中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25mg/L。
6.1.6试验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燃气经营企业)参加。
实验时发现的缺陷,应在试验压力降至大气压时进行修补,修补后应进行复试直至合格为止。
6.2强度试验
6.2.1试验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民用户为引入管阀门至计量装置进口阀(含阀门)之间的管道;
2公共建筑用户为引入管阀门至燃具前阀门(含阀门)之间的管道;
3引入管阀门前的管段应和埋地管道连通进行试验。
6.2.2进行强度试验前,管内应吹扫干净,吹扫介质应采用空气或氮气,不得使用可燃气体。
6.2.3试验压力为0.1MPA,稳定压力不少于0.5小时后,应用发泡剂涂抹所有接头,无渗漏、压力计量装置无压力降为合格。
试验完毕后,应及时将发泡剂清洗干净。
6.3严密性试验
6.3.1居民,公共建筑用户室内管道工程严密性试验范围应为引入管阀门至燃具前阀门之间的管道。
通气前还应对燃具前阀门至燃具之间的管道进行检查。
6.3.2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之后进行。
6.3.3严密性试验压力不应小于5KPa,不超过10KPa。
在试验压力下,稳压不少于1h,并用发泡剂检查全部连接点,无渗漏、压力计量装置无压力降为合格。
6.3.4严密性实验时,压力测量可采用最小分度值为1mm的U形压力计。
6.4验收
6.4.1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单位应组织进行预验收。
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并申请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新建工程应对全部施工内容进行验收,扩建或改建工程可仅对扩建或改建部分进行验收。
6.4.2工程竣工验收内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按《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94的规定执行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太阳辐射附加温度计算
A.0.1衬塑(PE)铝合金管道和衬不锈钢铝合金管道受夏季太阳辐射的附加温度按下式计算。
tfj=pI/a(A.0.1)
式中tfj—受夏季太阳辐射的附加温度℃;
ρ—管材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对表面为铝合金的管材,宜取0.5;
I—当地下午夏季最大太阳总辐射照度W/m2,按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中的附录A选取;
aw—管道外表面换热系数W/m2·℃,按表A.0.1选取。
表A.0.1夏季不同风速的管道外表面换热系数表
夏季计算风速u
m/s
1.0
1.5
2.0
2.5
3.0
3.5
4.0
换热系数a
W/m2·℃
15.1
17.4
19.8
22.1
24.4
26.7
29.1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局部阻力当量长度计算
B.0.1局部阻力当量长度按下式计算:
lj=ζι'(B.0.1)
式中lj—局部阻力当量长度m;
ζ—局部阻力系数,见表B.0.1;
ι'—单位局部阻力系数当量长度m,查表B.0.2。
表B.0.1管件局部阻力系数ζ表
局部阻力名称
ζ
局部阻力名称
ζ
一级变径管
0.35
闸阀
0.5(d≤100mm)
三通直流
1.0
煨制的90°弯头
0.3
三通分流
1.5
公称直径DNmm
15
20
25
32
40
50
四通直流
2.0
90°直角弯头
2.2
2.1
2.0
1.8
1.6
1.1
四通分流
3.0
旋塞
4
2
2
2
2
2
附录C燃气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C.0.1燃气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位置
主要工程数量
序号
主控项目
验收依据
质量情况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