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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营遗址国保单位申报文本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登记表

名称

白营遗址

时代

新石器时代

类别

古遗址

所有权

国家所有

使用人

汤阴县白营乡白营村村委会

所在地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白营乡白营村东

海拔高程

74米

经度

114°25′54″

纬度

35°56′23″

保护级别

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管理机构

汤阴县外事文物旅游局

 

白营遗址位于汤阴县白营乡白营村东0.5公里,东西长约140米,南北长约130米,面积约18200平方米,白营遗址是一处堆积十分丰富且十分典型的河南龙山文化遗存。

1974年冬,白营村群众在平整土地时发现该遗址,1976年至1978年,上级文物主管和研究部门先后三次对该遗址进行发掘,发现该遗址地层堆积达3-5米,遗迹丰富,清理有房基、灰坑、墓葬、器物等,出土文物之多,在同类遗址中少见。

根据对遗址1830平方米的发掘调查得知,该遗址完整体现了河南龙山文化早、中、晚三个时期,共发现房基63座,木制水井1座,窑穴87座,小儿翁馆葬9座,羊坑1座,大蚌壳13堆,出土遗物有陶器、石器、骨器、玉器、蚌器等,据碳14测定,白营遗址距今4100±80--3760±100年之间,是豫北地区河南龙山文化遗址的典型代表。

 

申报

对象

文物

构成

清单

文物名称

文物类别

保存现状

白营遗址

古遗址

较好

自然与人文环境

1、自然环境

(1)气候:

白营遗址位于汤阴县白营乡,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369.9小时,气温13.4℃,降雨量582.3毫米,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七月份最热,月平均气温26.9℃,一月最冷,月平均气温-2.1℃.

(2)地貌:

白营遗址位于汤阴县东部的平原地区,地势坦荡,地表有零星低矮土岗,遗址所在土岗高出四周地面2-3米。

(3)地质:

白营遗址所在地区地质结构复杂,属汤阴地堑,西有青羊口断裂,东有汤东断裂,由于岩层错动,使第三纪湖相(泥灰岩等)和河湖相(砂砾岩等)上升为丘陵,形成县境西部五里岗和东部之火龙岗。

中间下沉,充填巨厚的第三纪沉积物和第四纪河流冲积物,白营遗址属中部的平原地区。

(4)水文:

白营遗址北1.5公里有汤河至西向东流过汇至卫河,属海河水系。

(5)土壤:

白营遗址的土壤以黄粘土、褐色粘土为主,地表层为灰黄色土,土质疏松,水源充足,土地肥沃。

(6)植物、动物:

白营遗址的所在地为耕作地带,其粮食作物主要以小麦、玉米为主;该遗址所在地主要野生动物有野兔、灰喜鹊等。

2、人文环境

(1)居民状况:

白营遗址西侧为白营村,其常住居民总计有3000多人。

(2)产业状况:

白营遗址所在地水资源丰富,农业灌溉条件优越,地势平担,土地肥沃,适耕性强,宜于多种农作物生长。

因此,很早该地的农业种植很发达,农业经济基础较丰厚,主产小麦、玉米和棉花。

(3)交通状况:

白营遗址所在地的交通非常方便,遗址以南有302省道至西向东通过,西部有京港澳高速公路通过。

(4)遗址周围的特殊景观:

遗址正北为汤河,西南方向6千米为岳飞庙,西北8千米为羑里城遗址,西南1千米为尧石得龙山文化遗址,西北1千米为明代惠通桥。

(5)环境状况: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逐渐增加,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使周围的大气环境受一定影响。

 

文物本体状况

白营遗址位于汤阴县城东6公里,白营乡白营村东0.5公里,遗址北面约1.5公里有汤河从西往东流过,白营遗址的东南有火龙岗,西南有五里岗,遗址地处中间平原,自然环境良好,土地肥沃。

由于古代人们居住的堆积,遗址的中心区逐渐形成一个高出周围地表约3米的台地,东西长约140米,南北宽约130米,面积约18200平方米。

1975年冬,白营村的群众在平整土地时发现此遗址,省博物馆曾对此遗址进行了调查和试掘。

1976年冬和1977年春季,安阳地区文管会为配合农田基本建设和培训文物考古干部,在这里举办了两期文物考古训练班。

1978年夏季,为了解遗址的整个文化层堆积,又进行了第三次发掘,先后参加发掘工作的有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省博物馆以及安阳地区文管会及学员60余人,实际发掘面积为1830平方米。

白营遗址是一处堆积十分丰富的河南龙山文化遗存,龙山文化层厚达5米多,遗址的文化层堆积为6层,根据遗迹和遗物的差异分为早、中、晚三期,出土遗迹遗物之丰富是同类遗址中所少见的。

龙山文化早期遗存发现有9座半地穴式房基,以生黄土作墙壁,居住面只抹薄层草拌泥。

窖穴16个,多为圆形和椭圆形坑,个别为长方形和不规则形,还发现了一座木结构水井,出土器物以灰陶为主、红陶和黑陶次之的陶器,器形有鼎、罐、钵、碗、斝、瓮、鬲、盘、大盆、深腹盆、釜、大器盖、大器座等,石器有刮削器、石斧、石杵、石铲、石锛、石凿、石钻、砺石等,骨蚌器有骨镞、骨簪、骨针、骨饰、蚌刀、蚌镰、蚌环等,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猪、鹿、牛、羊的遗骨和蚌壳、螺壳等。

龙山文化中期遗存发现有房基8座,为圆形或椭圆形半地穴式房基,地

 

坪多为硬土面或烧土面,个别的还涂有白灰面,窖穴16个,以圆形坑较多,也有椭圆形坑、长方形坑和不规则形坑,还发现有小儿瓮棺葬3座,葬具为绳纹或方格纹陶罐,出土遗物有陶罐、鼎、斝、双耳平底盆、双腹盆、单耳直筒杯、单耳三足杯、单耳鼓腹杯、圈足碗、器盖、瓮、鬶澄滤器、甑、陶环等,还有涂朱砂的陶盆和直筒杯。

石器有石斧、石凿、石镞、刮削器、石铲、石锛、石杵、石环、石纺轮、砺石等。

骨蚌器有骨匕、骨锥、骨镞、骨簪、骨针、骨矛、穿孔骨器、蚌刀、蚌镞、蚌镰、蚌环和卜骨等。

龙山文化晚期遗存是白营遗址最重要的发现。

发掘出房基46座,这仅是这座村落遗址的一部分,房基除1座是长方形之外,其余都是圆形,绝多都是地面上建筑,也有个别是半地穴式房基。

房基分布有一定规律,基本上是东西成排,南北成行。

除房基之外,还发掘出窖穴55个,小儿瓮棺葬9座,羊坑1座,大蚌壳堆13堆。

出土的器物也是丰富的,陶器绝大部分为灰陶、纹饰有绳纹、篮纹、方格纹、弦纹、划纹、附加堆纹和镂孔等。

器形有长腹罐、瓮、碗、鼓腹盆、平底盆、双耳平底盆、鬲、罐形斝、罐形鼎、鬼脸足鼎、鬶、甗、盆形甑、豆、直筒杯、单耳杯、平底盘、三足盘、高圈足盘、澄滤器、器盖、陶铃等20多种,石器有石斧、石铲、石刀、石镰、石钻头、刮削器、砺石、石磨盘、研磨器、石杵、石凿、石锛、石镞、石坠、石弹丸和用于涂抹白灰面的石抹子等。

骨、角、蚌器有骨铲、骨针、骨梭、骨锥、骨匕、鱼镖、骨矛、角锥、蚌铲、蚌镰、蚌刀、蚌矛、蚌镞以及用牛肩胛骨施灼的卜骨等,此外还有各种质料的装饰品,如石环、陶环、骨簪、骨管、穿孔骨片、角饰、牙饰、鸡头形器足、圆蚌器、玉串珠、玉片等。

白营遗址是一处十分重要的龙山文化聚落遗址,尤其是那46座排列有序、分布密集的房基可能与当时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的逐步确立相适应。

历史沿革

早在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时期,汤阴东部地区比较繁荣,古代第二大河黄河,流经县境东部,西有大行山为之屏障,林茂草丰,是古代人们劳动生息繁衍的地方,已开始具有相当水平的农业生产。

白营遗址周边不远处,分别有南阳仰韶文化遗址、程岗仰韶文化遗址、尧石得龙山文化遗址、将城龙山文化遗址、羑里城龙山至商周文化遗址,以及邶城商代遗址、故城商代城址和商城遗址。

后来后赵、前燕、东魏、北齐等之都邺,汤阴均属畿辅地,为古代政治文化中心地带,秦汉以后,这里也一直是人类活动比较频繁的地区之一。

1975年冬季,白营村的群众在平整土地时发现此遗址,省博物馆曾对此遗址进行了调查和试掘。

1976年冬季和1977年春季,安阳地区文管会为配合农田基本建设和培训文物考古干部,在白营遗址举办了两期文物考古训练班,发掘时间四个月,共开方49个。

1978年夏季,为了解遗址的整个文化层堆积,又进行了第三次发掘,开方7个,三次发掘面积共1830平方米。

1978年11月16日,白营遗址被汤阴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1986年11月,白营遗址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价值评估

白营遗址的河南龙山文化层,堆积厚,保存较好,内涵丰富,可以分为早、中、晚三期,文化堆积厚达3-5米,是豫北地区龙山文化遗址的典型代表,出土遗迹、遗物之丰富是同类遗址中所少见的,对研究当时社会状况、文化交流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1、白营遗址分布于汤阴县白营乡,白营村村东,是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遗址,该遗址保存较好,目前是豫北地区保存最好的一处遗址。

2、白营遗址发掘揭露出大量的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的房基,对了解河南龙山文化晚期村落房基的布局、房子的结构和建筑房基的具体作法是很有帮助的,尤其是那46座排列有序、分布密集的房基,可能与当时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的逐步确立相适应的。

3、白营遗址上井的发现,对古代人们的定居生活和农业生产都有巨大的作用。

它的发现对研究水井的起源以及当时社会的生活和生产状况,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

4、白营遗址的发现对研究新石器人类从山地走向平原定居生产生活,提供了详实的素材。

5、通过调查,发现遗址周边分布有早期及同时期遗存,对研究周边遗址关系、豫北地区新石器时代的文化演变关系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相关研究情况

1975年冬,白营村群众在平整土地时发现此遗址,于是逐级上报,经省、地、县文化主管部门派人试掘鉴定后,认为是一处内涵丰富的河南龙山文化遗址。

1976年至1978年,上级文物主管和研究部门先后三次对白营遗址进行发掘,参加发掘工作的有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省博物馆、安阳地区文管会文物工作者及参加文物考古训练班的学员共60余人,发掘面积1830平方米,发现有房基、水井、窖穴、小儿瓮棺葬和出土了大量陶器、石器、骨器、蚌器、玉器等遗存,据碳14测定,白营遗址距今4110±80年--3760±100年之间。

1983年11月,安阳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在《考古学集刊》上发表了“汤阴白营河南龙山文化村落遗址发掘报告”。

1985年10月,《河南考古》发表了“汤阴白营遗址”。

 

调查、考古、保护、展示工作

1、调查情况

1975年冬,白营村群众在平整土地时发现。

1976年通过发掘确认。

2、发掘情况

1976-1978年,上级文物主管和研究部门先后三次对该遗址进行发掘,遗址是一处堆积十分丰富的河南龙山文化遗存,在河南龙山文化层之上,部分探方有厚薄不等的西周文化层,河南龙山文化层厚达5米多。

遗址的文化层堆积分为6层,根据遗迹和遗物的差异,将其分为早、中、晚三期,遗迹丰富,经清理有房基、木制水井、窖穴、小儿瓮棺葬、羊坑、大蚌堆,并出现卜骨以及大量出土的陶器、石器、骨器、蚌器、玉器等。

3、保护工程,文物展示情况

因为白营遗址的保护规划方案和保护展示方案都正在制订中,所以至今尚无进行任何保护工程建设及文物展示。

 

“四有”工作情况

1、保护管理机构

使用机构:

汤阴县白营乡白营村村委会

保护管理机构:

汤阴县文物保管所

汤阴县文物保管所,编制7人,隶属汤阴县外事文物旅游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全民事业正股级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

2、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建设项目控制情况

2004年8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白营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

保护范围:

白营遗址中心标志牌向东西各扩80米,向南北各扩82米。

建设控制地带:

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四周扩50米,均为农田。

3、保护标志

1978年11月16日,在遗址西南、302省道北侧设立水泥文物保护标志牌一块。

标志牌高1米,宽1.2米,正面阴刻:

汤阴县文物保护单位/白营遗址/汤阴县人民政府立。

1986年11月,在遗址东南、302省道北侧设立水泥文物保护标志牌一块。

标志牌高1米,宽1.2米,面上阴刻:

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白营遗址/汤阴县人民政府立。

4、保护档案

白营遗址的省级文物保护档案已于1987年建立,纸质文档存放 于汤阴县文物保管所资料室。

  档案分正、副两卷,正卷主要有白营遗址的发现、发掘情况简述和河南省政府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文件等,副卷有白营遗址发掘及出土器物照,地理位置图、平面图、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图等内容。

安全保卫情况

汤阴县外事文物旅游局指导汤阴县文物保管所加以保护,在白营村建立了保护小组,组长:

元茂海 成员:

元世江。

目前,该遗址内尚无监控设施、防盗设施和消防设备。

 

下一阶段保护、管理、使用计划

白营遗址已纳入汤阴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河南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该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汤阴县文物保管所在汤阴县外事文物旅游局指导下成立了业余文物保护小组,由白营村元茂海为组长,元世江等4名村民为成员,进行日常巡逻和保护。

由于该遗址上现为农田,对遗址的保护影响不大,待条件成熟时,通过考古发掘和科学研究建成遗址博物馆并对外开放,展示龙山时期至西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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