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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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

吉林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

管理标准化规范(试行)

前言

标准化管理是促进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规范、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制定药具工作管理标准化规范有利于统一药具管理流程,完善药具管理体系,深化药具工作改革,提高药具工作服务质量;有利于各级药具机构严格履行药具免费供应购调存管理服务职能。

依据《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标准化体系建设基本框架》、《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指南》制定药具工作管理标准化规范。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心,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目的,推动药具管理机构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药具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新时期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标准化体系。

按着药具管理机构标准化体系建设要求,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统一运行,从而提高药具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药具发放工作的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完善药具免费供应主渠道网络。

各级药具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库房面积符合标准要求,设备设施配置到位,药具购调存信息网络一体化,各级业务工作流程标准化、高效率、高质量运转。

(三)培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过硬的药具队伍。

通过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各级药具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优质服务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的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干部队伍。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将药具工作改革与标准化体系建设相结合。

围绕全面落实药具工作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科学发展,把标准化体系建设与落实药具工作改革措施结合起来,切实推动药具工作管理服务水平上台阶。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

结合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工作基础、工作水平差异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务求实效,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合理规划,有效部署,分步实施。

(三)坚持创新思路,形成长效机制。

标准化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到药具管理体制和机制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内容多、要求高、投入大,各地要结合实际,形成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一部分机构与基础设施

一、机构与人员

(一)、机构与职责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1、市(州)人口计生药具管理机构,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①拟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②拟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

③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

④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⑤对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党政机关进行药具发放和管理服务。

2、县(市、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①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

②统计、编制、报送计划生育药具年度需求计划;

③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调拨计划,承担仓储与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④指导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

⑤对乡(镇、街)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人员定期进

行培训;

⑥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和随访汇总表;

⑦对县级党政机关进行药具发放和管理服务。

3、乡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机构承担以下任务:

①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发放计划;

②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调拨、发放统计和宣传工

作;

③及时上报各种药具报表;

④组织做好药具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正确指导群众知情选择避孕药具。

⑤对使用药具失败者进行回访,及时上报药具失败报告单;

⑥定期对村级药具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村(社区)药具管理人员职责:

①随时掌握本辖区使用药具人员的变化情况;

②每月及时请领和发放药具,在册使用药具人员的药具发放到位率达到100%;

③及时准确填写并上报药具统计月报告单;

④对服用避孕药的育龄妇女进行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

⑤及时上报使用药具失败人员情况,并填写上报失败报告单;

⑥宣传普及药具知识,指导群众知情选择、科学使用避孕药具。

(二)岗位与人员

1、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可设站长、副站长、计划统计、技术指导、发放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库房管理、综合信息等岗位(可兼职)。

2、县(市、区)药具管理机构,可设药具管理站站长1人、专兼职药具管理人员2人以上。

3、乡(镇、街)设专(兼)职药具管理人员1—2人。

4、村(社区)设专(兼)职药具管理人员1人。

(三)岗位职责

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县(市、区)药具管理机构应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实行责、权、利挂钩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市、县两级药具管理岗位职责:

1、站长岗位职责

2、副站长岗位职责

3、办公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4、计划统计岗位职责

5、财务管理岗位职责

6、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7、库房管理岗位职责

8、信息化管理岗位职责

9、培训指导岗位职责

10、发放管理岗位职责

11、宣传教育岗位职责

(四)人员要求

1、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药具管理机构应具有医(药)学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关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1人。

工作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中专学历。

2、县(市、区)药具管理机构应配备1名以上具有医(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相关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3、乡级药具管理人员应配备1名以上具有医(药)学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

4、村(社区)应配备1名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管理人员。

二、办公设施

(一)办公场所

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县(市、区)、乡(镇、街)、村(社区)药具管理机构应有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药具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

1、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药具管理机构,办公面积为40平方米以上。

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药具展示室等。

2、县(市、区)药具专用办公面积20平方米以上。

3、乡(镇、街)药具专用面积5—10平方米。

4、村(社区)有药具办公场所。

(二)办公设备

1、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应配备微机、传真机、复印件、电话机、照相机、药具档案柜、运输车等基本办公设备。

2、县(市、区)应配备微机、传真机等基本办公设备。

有完整的药具工作帐、表、图、册及宣传板,药具陈列柜、药具标示牌、账本、票据、工作表格等。

3、乡(镇、街)可配备微机等药具专用办公设备。

帐、表、图、册齐全。

4、村(社区)做到图、表、单齐全。

三、仓储设施

(一)库房面积

1、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库房面积为150平方米。

2、县(市、区)库房面积达30平方米以上。

3、乡(镇、街)有药具储存室或药具柜。

4、村(社区)有药具柜或药具箱。

(二)库房区域设置及基本条件

1、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待检区面积为20平方米;合格品区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上;不合格品区面积为5平方米以上。

县(市、区)待检区面积为5平方米;合格品区面积为20平方米以上;不合格品区面积为2平方米左右。

2、各类药具应分品种、批号、规格型号分类整齐摆放,温湿度适宜,保持库内无灰尘、无杂物。

做到安全储存、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降低损耗。

(三)库房基本设备

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县(市、区)库房内应设有药具货架、温度计、湿度计、色标牌、防火用具、窗帘、搬运、办公桌椅等设备。

第二部分管理规范

一、计划统计管理规范

(一)编制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的原则是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品种齐全、库存适量、杜绝浪费、自下而上、满足需求。

(二)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要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内,按照育龄人群(含流动人口)实际需求、人均使用量、现有库存量和上一年度需求计划执行情况编制。

(三)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每年编制一次,乡级为起报单位,逐级上报,省站汇总后报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

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本区域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需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上级药具管理机构。

(四)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的入库、库存、出库、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和监控。

(五)实行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统计报表定期报告制度。

报表必须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报表时间:

1、村(社区)每月5日向乡(街道)上报药具使用情况报告单。

2、乡(镇、街)每季次月8日向县级上报药具使用和发放情况报表。

3、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县(市、区)分上半年和全年向上一级报送药具使用人数和药具进出存统计报表。

二、财务管理规范

(一)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药具专项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管理。

药具专项经费必须纳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事业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二)药具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标准,要严格执行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三)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经费由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统一结算,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统一支付。

(四)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建设经费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提出分配方案,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批准,报省财政厅审核后执行。

(五)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设置计划生育药具总账和明细账,对计划生育药具实行计价调拨,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质量管理规范

(一)市、县药具管理机构应配备专兼职仓库保管员和质量验收员,以满足药具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发放等要求。

(二)市、县药具管理机构依据药具《管理办法》和《管理规范》,结合仓库实际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包括:

出入库制度、验收复核制度、在库养护制度、发放随访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安全消防制度等。

(三)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在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仓储、调拨、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反馈计划生育药具质量和企业售后服务信息。

各级药管人员要做好质量检查记录,具体规定参照《吉林省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四)要严格依照计划生育药具报损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程序报批和处理过期、变质、失效的计划生育药具。

四、发放与服务管理规范

(一)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按照“渠道畅通、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进行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服务,在城区要以社区为依托,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全方位的药具供应方式。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全面推广“避孕药具10分钟服务圈”的做法。

在农村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药具发放网络建设,以服务网络为依托,满足育龄群众的药具需求。

在发放模式上,要坚持专兼职药管员发放与志愿者发放相结合;主动上门服务与自动领取相结合;手工发放与自动发放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药具网络发放与社会网络发放相结合。

实行由按计划数量发放向按群众实际需求发放转变,由被动发放向主动发放转变,由单一形式发放向多元化形式发放转变。

(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广泛宣传国家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的方针政策,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知识,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

推广药具新技术、新产品,做好药具使用效果汇总分析,及时总结交流经验。

(三)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指导育龄夫妻安全使用计划生育药具,定期做好随访服务。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要求进行跟踪随访:

1、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药具管理机构,对基层的药具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帮助解决使用药具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和特殊症状。

2、县(市、区)药具管理机构对辖区内使用药具失败的育龄群众进行重点回访,做好药具知识的宣传辅导,处理疑难问题。

3、乡(镇、街)药管员对药具失败者回访率达到100%。

4、村药管员对新服用避孕药的育龄妇女前三个月每月进行一次随访,对长期口服避孕药的育龄妇女每季进行一次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

5、社区药管员在每月发放药具时,指导育龄群众科学选择、合理使用药具,及时询问使用效果。

(四)建立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和育龄夫妻需求信息的数据库,以信息引导服务,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流动人口药具服务规范

(一)掌握流出、流入人口用药具底数,完善服务管理措施。

(二)在农村实行流动人口用药具与常住人口用药具同管理、同服务。

(三)在城区坚持并完善“一卡通”、“五个一”的药具服务管理模式,满足流动人口药具需求,进一步提高药具服务管理水平。

六、宣传、培训管理规范

(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有关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药具管理先进典型,新产品推广和药具管理及使用的基本知识。

(二)采取下管两级的办法,定期对基层药具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业务知识培训。

培训要有计划、有教材、有试卷,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实现药管人员持证上岗。

七、库房管理规范

(一)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药具入库时须经保管员查验后,及时填写入库单和回执单。

按批号登记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向站长反应,及时解决。

县(市、区)、乡(镇、街)药具入库(柜)时要凭上一级药具调拨单,查验后入库、记账。

(二)药具出库,要根据基层上报的需求计划,经计划审核、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库。

(三)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药具库存周转量为(3-6)个月;县(市、区)为(1-4)月,乡(镇、街)为(1-2)个月,村(社区)为1个月。

(四)库存药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保管:

1、建立库存药具卡片,做到帐、物、卡相符;

2、按实际库房情况,做到分类摆放,先进先出,定期盘点;

3、保持通风良好,干湿度适宜;

4、保持药具库内清洁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杂物、无“四害”。

5、要求统一使用“保管帐”的帐本,要做到帐目清楚、帐面整洁。

八、优质服务管理规范

(一)药具管理部门开展优质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根据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的原则,在育龄群众的整个育龄期内,为其提供科学、合理、安全、及时的避孕节育服务。

(二)开展药具优质服务工作的必备条件及措施:

1、必备条件

①能够提供足够的避孕方法;

②能够介绍避孕知识和服务内容;

③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④能够做到周密的跟踪服务;

⑤能够提供多功能服务。

2、保证措施

①加强管理。

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定期举办业务培训,规范避孕药具领取、保管和发放程序,规范各种统计报表和帐册,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上门访视。

②热情服务。

做到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状况,帮助解决避孕节育方面的困难,提供优质的避孕药具,定期向服务对象公布本辖区的服务项目,定期征求服务对象对药具工作的意见。

(三)各级药具管理部门公开承诺服务内容:

1、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药具管理站

①保证按基层年度计划需求及时调拨并免费送药具到门。

②保证妥善处理好基层育龄群众对使用药具避孕所遇到的求助。

③保证有效地开展药具知识宣传和业务培训。

④保证及时协调指导解决基层药具管理和服务中实际问题。

⑤、及时贯彻、传达上级有关精神,使各级做到政策清、方向明

2、县(市、区)药具管理机构

①按基层计划需要调拨药具到位。

②处理和解决育龄群众对使用药具避孕遇到问题的求助到位。

③宣传普及药具知识到位。

④对乡(镇、街)药管员培训到位。

⑤指导解决药具管理服务中的实际问题到位。

3、乡(镇、街)药具管理人员

①保证按时向村、社区、驻街单位免费发放药具;

②做到对村、社区、驻街单位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面达到100%;

③做到热情、耐心解答育龄群众对药具知识和有关问题的咨询;

④做到对使用药具有副反应的重点户定期跟踪随访、科学指导;

⑤做到及时反馈使用药具群众的需求,并为使用药具人员提供相应的生殖健康服务。

4、村级药具管理人员:

①保证将药具及时、足量、免费送到每位使用药具的育龄群众手中。

②做到随时向群众宣传避孕药具知识及避孕节育知识,使每位使用药具妇女掌握三种以上避孕方法。

③做到帮助群众知情选择药具、科学使用药具。

④做到及时登门随访指导,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⑤做到及时反馈使用药具群众的需求,并为群众提供相应的生殖保健服务,维护使用药具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个人情况保密。

5、社区药具管理人员:

①保证随时为社区内使用药具育龄群众免费定量发放药具。

②做到为社区内群众宣传避孕节育知识,对长期使用药具群众进行药具知识的培训。

③做到帮助群众知情选择药具、科学使用药具。

④保证发放药具同时,对使用药具情况进行随访,及时正确处理使用药具出现的副反应。

⑤做到及时向上级反馈使用药具群众的需求,维护使用药具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个人情况保密。

八、监督与管理规范

(一)禁止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

(二)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订购计划和药具专项经费分配与使用的监督和通报制度。

(三)各级人口计生委(局)负责对本级计划生育药具经费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工作进行监督,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对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检查监督。

(四)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生效后,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五)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经费管理、购调存管理、质量控制、供应发放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

(六)建立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发现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严重不良反应的,应当同时逐级上报至国家人口计生委。

(七)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着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原则,将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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