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专项应急预案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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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专项应急预案样本

文件编码:

CXCB.023-2016

 

作 业 文 件

生产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第A/0版

本文件起草人:

吴硕明

审核人:

荣鑫

批准人:

闫建刚

 

2016-07-01发布2016-07-01执行

长信钢铁企业发布

 

文件修改履历

修改时间

版次

修改次数

修改方式

修改章节

 

 

 

 

 

一、人身伤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结合公司各作业场所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起因物、伤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以下7类。

1.1触电:

电流流经人体或电弧烧灼,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人体接触带电设备金属外壳、裸露线头、带电导体,起重作业时吊臂等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后坠落,电灼伤等。

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1.2高处坠落:

高处作业造成的人员伤亡,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3机械伤害:

由运转中的机械设备引起伤害的事故,在使用、维修机械设备和工具过程中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轧等伤害。

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1.4火灾:

因失火造成伤害的事故。

因易燃品燃烧并释放有毒有害气体、引发爆炸及造成建筑物、构造物倒塌等导致的人身伤害。

1.5物体打击:

由失控物体的重力或惯性力引起伤害的事故。

如:

砖石、工具等从建筑物等高处落下,打桩、锤击造成碎物飞溅等。

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造成的群死群伤。

1.6坍塌:

建筑物、构造物、堆置物、土石方等因设计、堆置、摆放或施工不合理而发生倒塌造成伤害的事故。

如:

房屋、墙壁、脚手架等建筑物、构造物倒塌,开挖沟、坑、洞过程中发生的不属于冒顶片帮的土石塌落,堆积的土石砂、物料坍塌。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的原则。

即把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职工生命的威胁和危害,果断的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提高对人身伤亡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组织机构及职责

执行总预案3.1条款

4预防和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监控方式

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由危险源所在单位负责进行,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在危险辨识的基础上,按照A、B、C三级(车间、工段、班组)建立危险因素监控台账,监控方式以人工监控为主,对每个危险源要制定可靠的人工监控方式,采取明确责任人、监控措施、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4.1.2监控方法

4.1.2.1触电事故的监控方法

(1)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应确认是否带电,禁止带电作业。

(2)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有监护人员。

(3)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破损、绝缘,所用接零、接地线是否连接良好并牢固可靠。

4.1.2.2高处坠落事故的监控方法

(1)检修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破损、牢固可靠或临时搭设的悬杆、钢管或钢筋是否焊牢固。

(2)在雨雪天施工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并随时检查扶梯是否牢固可靠。

(4)高处作业时上下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

4.1.2.3机械伤害事故的监控方法

(1)所有转动或传动部位应检查是否有牢固可靠的防护罩或防护栏杆。

(2)在检修过程中,应设有专人监护。

(3)所有的坑、沟盖板齐全、有效、无缺陷。

(4)生产现场必须达到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有台必有栏、有坑必有盖的标准。

4.1.2.4火灾事故的监控方法

(1)检修现场应设有避雷装置,避免因雷电引起火灾。

(2)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资。

(3)检修现场所有电器应设置过电保护装置,避免因电器着火引起火灾。

4.1.2.5物体打击事故的监控方法

(1)在高处作业时,所有的工器具必须装在袋子里,严禁向下扔物件。

(2)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1.2.6坍塌事故的监控方法

(1)房屋、墙壁、脚手架等建筑物、构造物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检修作业。

(2)检修中如开挖沟、坑、洞等,应严格按检修规范进行作业,严禁发生土石塌落,堆积的土石砂、物料坍塌等。

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根据危险源和安全危险的特征确定监控的方法、参数、指标,并全部登记建档,定期监测、检查和评估,如实做好认录。

4.1.3预防措施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应急预案体系和日常的检查制度,明确重点或关键岗位人员及管理人员在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反馈、报告和处置方案,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性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严格落实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使各项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可控、在控、能控状态。

4.1.3.1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1)检修现场所用的各种临时电源,要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接线,设置配电箱,所用空气开关刀闸及其它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配电箱外壳要有良好的接地。

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用电照明装置,所有用电设备零线必须接地。

各检修地点应按规定设置照明设施,所有电线必须符合规范,全部施工用线不准有破皮漏电现象。

(2)所有检修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齐全劳保用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3)检修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在施工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护。

4.1.3.2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措施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防护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如现场没有这些设施时,应临时搭设悬杆或焊牢固的钢管或钢筋。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检修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检修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4.1.3.3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1)所有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清晰、完好。

(2)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高速转动部位必须做到轮有罩,轴有套。

4.1.3.4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1)检修过程中进场物资必须定置摆放。

(2)检修过程中所有电器的接零接地装置必须牢固可靠。

(3)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应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4.1.3.5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措施

(1)所有检修人员在上岗前都要具备从业资格证,安全作业上岗证。

(2)现场作业小组应有安全负责人或监护人,在作业前进行安全提醒。

(3)在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1.3.6坍塌事故的预防措施

(1)房屋、墙壁、脚手架等建筑物、构造物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施工规范或技术要求进行作业。

(2)在检修过程中,堆放物料应严格按规范进行堆放,严禁堆放过高或堆放不稳。

(3)开挖沟、坑、洞等放坡应应严格按施工规范或技术要求进行作业。

(4)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施工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4.2预警行动

执行总预案4.1条款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方式

报警人为事故发生单位现场工作人员或知情人员,报警方式为内线电话或移动电话。

5.2报告程序和内容

5.2.1事故发生单位

5.2.1.1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工作人员或知情人员首先要立即向事故或险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报告,并马上拨打职工总医院[24小时值班]急诊电话5089120、5085434报告,各相关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的同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或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向部应急指挥调度[24小时值班]5086014、5086017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报警人姓名、与事故间的关系、联系电话;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抢险及事故预测情况。

5.2.1.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报后,要立即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实施自救。

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抢险及事故预测情况报公司应急指挥调度中心。

并对事故可能危及的相关区域或单位要安排人员先期进行通知、疏散。

5.2.2部应急指挥调度

调度值班人员接到可能重大事故或险情的报告后,立即向值班长和应急指挥调度主任汇报,调度主任接到汇报后要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第一时间向应急办公室通报,同时向应急总指挥汇报,由总指挥启动本预案。

当事态超出检修部应急条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及时报请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提请外部增援。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响应分级见综合预案5.1的响应分级。

6.2响应程序

6.2.1应急指挥

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紧急情况时,第一知情人必须保持冷静,条件允许时,首先采取紧急救治,让受害人脱离危险源。

同时用最快、最便捷的方法向值班长汇报,值班长以最快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做出救护响应。

应急救援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应急指挥调度中心电话通知或事故单位报告后,须在10分种或最快时间内赶到指挥调度中心或事故现场临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地点结合,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6.2.2初级响应

6.2.2.1当确认重大事故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应急办公室立即召集安全技术人员对事故进行评估;针对事故发展态势和性质,快速决策、拟定和提出具体的施救建议及其方案、措施和分工,全方位和全过程地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工作援助和技术支持。

6.2.2.2现场指挥部要迅速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和其它非应急救援人员撤离、疏散,封闭事故区域,按规定实施警戒和警示;要对相邻装置、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并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6.2.2.3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

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6.2.2.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

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自然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对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6.2.2.5抢救受害人员。

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6.2.2.6设立人员疏散区。

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辐射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6.2.2.7清理事故现场。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继续和环境污染。

6.2.3扩大应急

超过Ⅱ级、Ⅰ级响应条件后,按照本预案执行应急的同时,由检修部应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上报长钢(集团)公司或长治市应急救援中心扩大应急。

6.3处置措施

6.3.1触电事故应急措施

6.3.1.1发生触电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用木棒将触电者身边的电源挑开,使触电人员尽快脱离电源。

6.3.1.2拔打医院救护电话5089120和部应急指挥中心电话50860145086017报警(调度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及车辆奔赴事故现场)。

6.3.1.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骤停等症状,呈现“假死”状态,应分别情况,迅速进行抢救。

(1)触电人神志清醒,但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在触电过程中曾出现昏迷,但已清醒,应使触电人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医院。

(2)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有呼吸,心脏仍在跳动,应将其放在空气流通处舒适、安静地平躺,解开腰带、衣扣以利呼吸。

如天气寒冷,应做好防冻,注意保暖。

同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诊治。

(3)触电人已失去知觉,呼吸困难,应立即在现场进行人工呼吸急救。

(4)触电人呼吸或心脏跳动完全停止,应立即在现场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急救。

注意:

急救必须尽快并且不间断进行,即使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中止。

6.3.2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措施

6.3.2.1拔打医院救护电话5089120和部应急指挥中心电话50860145086017报警(调度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及车辆奔赴事故现场)。

6.3.2.2坠落人神志清醒,没有出血,但不能动;或者曾出现昏迷,但已清醒,应严密观察,等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医院。

6.3.2.3坠落人神志清醒,没有骨折,但有大量出血,此时应立即进行止血,等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医院(有条件时)。

6.3.2.4如果坠落人有骨折现象,也应先止血再进行骨折固定,可利用门板、椅子、梯子等制作简单担架运送伤者。

6.3.3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措施

6.3.3.1立即关停设备或设施,并拔打医院救护电话5089120和部应急指挥中心电话50860145086017报警(调度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及车辆奔赴事故现场)。

6.3.3.2创伤止血救护

(1)遇有出血创伤时不要惊慌,可用现场物品如毛巾、纱布、工作服等立即采取止血措施。

(2)如果创伤部位有异物不在重要器官附近,可以拔出异物,处理好伤口。

如无把握就不要随便将异物拔掉,应立即送医院,经医生检查,确定未伤及内脏及较大血管时,再拔出异物,以免发生大出血而使伤者情况迅速恶化。

6.3.3.3骨折急救处理

(1)如有开放性伤口和出血,应先止血和包扎伤口,再进行骨折固定。

(2)不要把刺出的断骨送回伤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经。

(3)固定动作要轻快,最好不要随意移动伤肢或翻动伤员,以免加重伤势,增加疼痛。

(4)夹板或简便材料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棉花或代替品垫好,以防局部受压。

(5)搬动时要轻、稳、快,避免震荡,并随时注意伤者的病情变化。

没有担架时,可利用门板、椅子、梯子等制作简单担架运送。

(6)对于脊柱骨折的伤员,急救时可用木板、担架搬运,让伤者仰躺。

无担架、木板需众人用手搬运时,抢救者必须有一人双手托住伤者腰部,切不可单独一人用拉、拽的方法抢救伤者。

否则,把受伤者的脊柱神经拉断,会造成下肢永久性瘫痪的严重后果。

6.3.4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6.3.4.1一般性易燃物质着火如:

棉纱、木材、纸张等,在火势初期时应立即用干粉灭火器或水进行扑救,直至将火扑灭。

火势过大,人员已无法靠近,应立即拨打消防急救电话:

5089119,并及时疏通道路,等待消防人员到来灭火。

6.3.4.2各种油类物质着火如:

煤油、润滑油等,可先用沙土、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如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通知消防队前来灭火。

注意:

严禁用水进行灭火。

6.3.4.3电气设备及配电室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紧急隔停措施。

使用干粉灭火剂进行灭火。

6.3.4.4电焊机着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然后再扑救。

在未切断电源前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救火,只能用干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因为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容易触电伤人。

6.3.4.5氧气瓶着火时,如着火初期或火势较小,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使火自行熄灭。

如邻近建筑物或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搬走,放在安全地点,防止受火场高温影响而爆炸。

6.3.4.6乙炔瓶着火,堵是堵不住的,可以让其燃完。

如周围有可燃物,人可以在一侧转动气瓶将火苗移向他方。

也可以用一团湿布从侧面突然捂熄,但正在泄露的气体与空气混合容易造成可爆炸气体,因此这时绝不可有任何火源使其引燃爆炸。

如在室内必须先开窗通风后再捂熄,同时严密监视警戒。

着火的气瓶有条件应从旁侧往瓶身上浇水冷却。

6.3.5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措施

6.3.5.1立即拔打医院救护电话5089120和部应急指挥中心电话50860145086017报警(调度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及车辆奔赴事故现场)。

6.3.5.2如果只有创伤,执行6.3.3.2。

6.3.5.3如果同时还有骨折,则执行6.3.3.3。

6.3.6坍塌事故应急措施

6.3.6.1立即拔打医院救护电话5089120和部应急指挥中心电话50860145086017报警(调度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及车辆奔赴事故现场)。

6.3.6.2立即清理坍塌现场,清点人数。

如有淹埋,应立即进行挖掘,抢救淹埋人员。

6.3.6.3如果只有创伤,执行6.3.3.2。

6.3.6.4如果同时还有骨折,则执行6.3.3.3。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生产科、材料科要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材料的储备、管理工作,安排专人按照每半月一个周期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保养、维护、更新。

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单位负责人要根据检修部事故救援需要和特点,依托现有资源,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与器材,并安排专人每天(每班)开展检查,及时进行保养、维护、更新。

(基本物资和应急装备材料清单见附件6)

 

二、煤气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基本情况

冶金系统中煤气的生产系统主要包括焦炉煤气系统、转炉煤气系统和高炉煤气系统;煤气设施主要包括煤气除尘、净化设备、聚煤气管网、煤气燃烧设备等。

检修部所承担的检修工程很有可能是边生产边检修,这样就很可能与煤气相遇,遭遇危险。

1.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煤气是一种对人体极其有害的含有很强毒性的气体。

煤气设施和管网一旦发生泄漏,将会造成煤气中毒事故发生,若达到着火、爆炸条件,就会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如果煤气着火发生在密闭容器里,就会因急剧燃烧、体积突然膨胀而造成猛烈爆炸事故,破坏性很大,从而造成设备损坏、厂房破坏、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1.2.1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和事故类型

1.2.1.1焦化公司的焦炉地下室、鼓风机房、加压站等设施和区域。

焦炉煤气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操作失误、管道破裂、设备破损或工艺异常(煤气压力异常升高)的情况下,造成煤气泄漏进而引发着火、爆炸等事故发生。

1.2.1.2炼铁厂高炉冶炼生产区域。

高炉煤气是炼铁高炉在冶炼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副产品,高炉煤气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因高炉本体炉基、炉缸、炉腹、煤气管道、除尘箱体、重力除尘器等煤气设备破损或管道破裂;在检修、维修煤气设备时,未按煤气系统标准程序操作或工作失误,造成煤气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1.2.1.3转炉煤气回收区域。

转炉煤气是炼钢在吹炼规程中产生的烟气。

转炉煤气在回收过程中由于管道破损、风机机壳破裂而造成的煤气泄漏。

1.2.1.4煤气管网。

煤气在输送过程中可能因管道破裂、泄爆膜爆破或带煤气翻电动眼镜阀时电气设备出现故障而使操作失控引发泄漏,造成煤气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煤气三大事故(爆炸、着火、中毒)应急处置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减少灾害损失”的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执行总预案3.1条款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监控方式

对煤气系统主要危险源的监控,由危险源所在单位负责进行,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在危险辨识的基础上,按照A、B、C三级(公司、业主单位、检修单位)建立危险因素监控台账,对危险源采取明确责任人、监控措施、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4.1.2监控办法

4.1.2.1煤气管道监控办法

(1)严密监视并及时调节煤气管网压力,使其在规定压力范围内运行,防止煤气压力突然升高,发生煤气管道泄爆膜爆破。

(2)管道巡检人员要定时对管道进行巡检,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上报。

4.1.2.2一般煤气设备设施及区域监控方法主要采取在线煤气报警仪器监测和便携式煤气报警监测两种方式,发现异常,采取安全措施,查明原因,立即处理。

浓度报警参数及相应措施

正常值设定为24ppm安全状态

预警值设定为50ppm报警状态

危险值设定为100ppm采取通风措施

事故值设定为200ppm报告并撤离现场

4.1.3预防措施

4.1.3.1煤气中毒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煤气管理、操作的有关制度和规程。

(2)检查煤气设备的严密性,防止煤气泄漏,煤气设备容易泄漏部分,设置报警装置并定期巡检,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

带煤气作业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防毒面具。

  

(3)要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如堵盲板等,要经过试验,不能设置单独的切断装置。

(4)在煤气设备内检修时,必须将残存煤气处理完毕,经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对煤气区域的工作场所,要经常进行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分析,如超过规定标准时,要检查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5)煤气区域或煤气管道同道路交叉等危险地段、路口设立安全警示牌,悬挂“煤气危险区域”的标志牌。

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煤气救护站,进行抢救和处理。

4.1.3.2煤气着火爆炸预防措施

(1)煤气设备岗位人员要严格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控制设备周围的煤气含量,并做好分析监控工作。

(2)通煤气的管道与没有通煤气的管道,必须有可靠的切断装置,不允许单独用阀门切断;在抽堵盲板作业期间,管道内应保持正压,使用铜质工具,以防因工具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着火事故。

  

(3)在停送煤气放散时,放散管周围40m内不准有明火存在,煤气管道设备停煤气后,必须立即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动火。

 

(4)各类煤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线,电器设备要有良好的绝缘及接地装置,对接地线要定期检查测试。

(5)风机房、地下室或其它存在可燃气体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其电器及设施应选用防爆型并采取防爆措施。

(6)停、送煤气操作等特殊危险作业,作业前必须办理工作票,制定严格的作业方案,相关人员经煤气知识安全培训后方可作业。

 

4.2预警行动

4.2.1部应急指挥调度中心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立即与应急办公室通报情况,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汇报,应急办公室要按照事故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方式

报警人为事故发生单位现场工作人员或知情人员,报警方式为内线电话或移动电话。

5.2报告程序和内容

5.2.1事故发生单位

5.2.1.1一旦煤气设施、管网发生泄漏、着火、爆炸等重大事故或险情,现场工作人员或知情人员首先要立即向事故或险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报告,同时迅速针对事故类型,(发生煤气泄漏或有人员发生煤气中毒要马上向煤气救护站生产科调度室[24小时值班]5086686和煤气防救站[24小时值班]新区5085361、旧区5089411报告;发生煤气着火、爆炸或已造成人员受伤要马上向武保处消防大队[24小时值班]火警电话5089119和职工总医院[24小时值班]急诊电话5089120、5085434报告),各相关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的同时,应当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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