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管理及程序重点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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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管理及程序重点教材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技术管理,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全面落实项目公司创优目标,结合项目公司管理模式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和江门市颁发的地方性法规、标准、指南及业主、设计、监理对施工技术的要求,特制定本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健全技术责任制、抓好施工调查、设计文件审核、施工图纸审核及会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工程测量、现场文明施工、工程调度、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技术资料、文件管理、施工技术总结、竣工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履行职责,主动负责,自觉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施工技术管理
第三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在项目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及总承包单位总经理、总工程师、各子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各级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第四条各级技术部门分别按桥涵、隧道、道路、雨污水、交通工程、照明、绿化、测量、试验、资料管理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技术工作。
第五条重大专项技术方案由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项目公司全过程参与。
第三章健全技术负责制
第六条总承包单位、各子项目部均应健全技术负责制。
各级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各级技术部门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制度。
第七条岗位职责必须上墙,每位技术人员要熟知自己的职责,认真履行能“说的出、做的到”,并接受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考核、评比。
第八条总承包单位及各子项目部负责的每项工程,必须有明确的技术负责人,并对该项工程技术、施工质量负责到底。
必要时,可以根据工程特点、任务划分,实行技术责任承包。
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部职责
负责项目总体计划的编写,各子项目部根据总承包编写的总体计划编写月、季度计划,总包部负责审核是否满足工期要求,并上报至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
组织编写总体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写重点、难点、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
协助总工程师审查各子项目部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
参与设计文件审核及图纸会审,负责设计问题汇总上报。
下发设计文件至各子项目部。
负责组织导线点、水准点的复测。
落实检查各子项目部施工方案的实施,负责现场施工技术问题的处理。
汇总各类施工中的技术变更,上报至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
协助工程管理部检查、指导各子项目部施工技术资料和竣工资料的编写。
负责组织编写工程技术总结和专题总结。
协助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科研计划的开发、研究和总结。
负责汇总上报月、周、日进度报表至工程管理部,在月报、周报中对进度、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和纠偏。
各子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职责
根据总承包单位总体安排,负责本区段内的综合性施工安排,按确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准备工作。
编制本区段内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等,并负责落实。
组织本区段内设计文件及图纸资料核对,汇总本区段内发现的问题,报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部。
负责本区段内导线点、水准点的复测及相邻管段的联测,负责组织测量控制和施工放线、放样等工作。
负责对本区段内施工队进行技术指导、技术交底。
落实工程施工及现场技术问题处理。
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现场检测和有关问题处理。
负责本区段内各种施工原始资料收集、整理及竣工资料编写。
协助总承包单位落实科研计划的开发、研究和总结。
负责上报管段内月、周、日进度报表至总承包单位,在月报、周报中对进度、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和纠偏。
第四章设计文件审核
第九条审核设计文件是工程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总承包单位、各子项目部必须认真组织审核,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熟悉设计内容,结合施工实际对施工图纸提出意见,使其更加完善合理。
第十条由总承包单位总工程师主持,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总承包单位、各子项目部施工技术、经营、物资等部门,共同对设计文件进行会审和现场核对。
对会审和核对发现的问题,应由总承包单位汇总书面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上报建设办,由建设办反馈设计单位及时完善相关设计。
未得到书面答复前,不得自行变更。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审核的主要内容
对照设计文件清单,清点设计图纸,登记造册。
对设计单位分批提供的设计资料,要及时整理建档、登记造册,并设专人管理。
设计是否与现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相符,是否与国家有关经济政策的其它强制性标准相抵触。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是否符合实际。
设计内容是否有遗漏,说明是否齐全、明确。
设计图中结构尺寸、施工里程、标高、施工图表、工程数量、曲线要素等是否有误或有漏项;核对并计算汇总工程数量。
各种材料、构件的标识(材质、规格、尺寸等)和标注有无错误,核对并计算汇总材料数量。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主要的技术措施等是否合理。
第十二条核对的程序:
首先由各子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图纸核对,提出问题,上报总承包单位总工程师汇总审核后,上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确认后上报建管中心,由建管中心反馈设计单位及时完善相关设计。
由总承包单位将最终处理结果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备案。
导线点、水准点经复核无误后报监理工程师确认。
导线点、水准点经复核有较大误差,按上述程序上报总承包单位,会同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建管中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现场核对,形成会议纪要,涉及变更的按变更程序处理。
第五章施工调查
第十三条施工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尽快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待业主和监理批复后,尽快组织开工。
第十四条由总承包单位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管理部和各子项目部进行施工调查,施工调查的主要依据是设计文件。
总承包单位和各子项目部收到设计文件后,对设计、工程概况、水文、气象、地形、地质、征迁用地、市内交通现状、施工用水、用电、地下管线、材料价格、材料供应、能源、交通、通讯、当地风俗、地方疫情、医疗卫生、社会治安等情况进行调查,掌握情况并提出优化设计和施工组织意见。
第六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五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和依据
编制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及时、超前指导施工;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自然环境、保护环境,科学合理的采用“四新”解决难题,保证质量和安全,加快进度,降低成本,措施得力,确保可操作性、合法性和技术性。
编制依据:
施工合同、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国家及地方法规和规定;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现行市政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定额;现场调查的相关资料;其它相关资料等。
第十六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编制依据、工程范围、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数量、施工总体方案、一般与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法、关键技术、工艺要求,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及其工法整体安排,总工期及年、季度的形象进度计划、完成投资计划;主要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及供应方案、保供措施、创优规划、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
需附的图表有: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图,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表,分年、季度劳动力使用计划表,分年、季度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使用计划表,分年、季度完成工程数量计划表,分年、季度完成投资计划表及GB/T50430中的其它内容要求。
第十七条施工总体方案的内容
施工组织机构及施工队伍的分布,临建工程的分布及总体设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施工程序(征地拆迁、场地清理、测量放线、现场核对、开工报告、工程实施、施工自检、报验签证、试验检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工程保修)及GB/T50430中的其它内容要求。
第十八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各子项目部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上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协助总工程师进行审核、完善后,报路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由总承包部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江门市建管中心。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由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批后由总承包单位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备案。
施工组织设计以正式文件报批。
第十九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应严格按其实施,由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监督,总承包单位负责落实,并对各子项目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确保施工有序进行,并自觉接受上级有关单位的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
建设计划有较大调整;自然、地质状况发生重大调整变化;动态设计方案引起施组调整;施工方案做重大调整或标准变化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第七章作业指导书编制
第二十一条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审批
编制作业指导书前,各专业技术人员要吃透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依据本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装备、环境作业条件、各项专业技术、习惯施工方法等进行编制,达到作业程序简明易懂,操作方法具体可行,施工过程有序可控,安全质量标准明确。
对于工程中关键、特殊工序施工、“四新”技术应用施工、季节性施工都必须编制作业指导书。
关键、特殊工序包括但不限于:
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水下混凝土及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支架现浇梁施工;预应力张拉、压浆;模板、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大型机械设施安、拆;支架地基处理;路基施工;路面基层、面层施工;挡土墙施工;雨污水施工;交通标志标线施工等。
“四新”包括: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季节性包括:
冬季、雨季、夏季。
关键、特殊工序的作业指导书由各子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编制,经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部审核,总承包单位总工程师批准,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核查后实施。
指导书发放和接收必须统一编号和登记。
第二十二条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内容
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内容包括:
编制目的、使用范围、职责、技术标准、资源配置(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工艺流程、操作步骤、注意事项、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文明环境保护措施、质量记录等。
第二十三条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作业指导书一经批准,各级施工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未经批准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各子项目部具体安排落实责任人,监督指导、认真执行。
批准的作业指导书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十四条在组织实施时,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必要时组织实地演练。
推行样板先行,以点带面,分段实施,主管技术人员必须跟班作业,加强指导,把关控制,做好记录。
第八章技术交底
第二十五条设计技术交底
1、总承包单位及各子项目部收到设计文件后,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联系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和各级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
2、参加技术交底的各级人员,在交底前要认真弄懂设计意图及工程特点,并将在设计文件审核和施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改善意见汇总后由工程管理部书面提交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协商解决。
技术交底的有关问题和解决办法应详细记录,写成正式会议纪要,作为交底工作和处理有关问题的依据。
技术交底纪要应妥善保管备查,并作为竣工文件资料列入工程档案。
对重大、复杂或采用“四新”成果的工程,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请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由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联系后,组织与该项工程有关的单位和施工人员参加,以便正确掌握该项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法、特殊要求和技术措施。
第二十六条施工技术交底
1、总承包单位总工程师或工程管理部部长应将总体布置、施工安排、技术方案、工期、质量、环保要求等向各子项目部进行交底,并将关键的施工方案技术向各子项目部讲解,组织培训和学习。
2、总承包单位总工程师或工程管理部部长应将各子项目管段内的:
工程概况、工程特点、施工图纸要求、主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任务和技术要点、质量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有关规定、技术标准与质量标准、操作方法、安全细则、工期进度要求、环保要求、施工顺序、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施工注意事项及特殊规定等分别进行交底,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外界条件的变化或存在的问题,不断地、及时地进行交底工作并保证落实,交底时各管段内各子项目部经理必须参加。
3、施工工点的技术交底,由各子项目部组织工点技术负责人向工点负责人(队长或班长)及有关人员详细说明工点的施工图纸要求、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措施、质量标准、操作方法、安全细则、环保要求、施工顺序、结构形式、几何尺寸、标高、测量控制桩及水准点、配合比、工艺流程、工程进度、使用材料的数量、标准、需用量计划、容易出现的问题及重点注意事项、工种间的配合、预埋件位置、技术标准及安全质量措施等。
4、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由队长或工班长对全部作业人员进行设计意图、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技术要点讲解。
5、技术交底采用书面形式,用文字记述,必要时附以图表说明(一般为一式二份),严禁将施工图复印代替技术交底。
凡下发的技术交底资料,交接双方必须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必须对资料统一登记造册。
对操作工人以口头叙述为主(讲解到操作人员全部明白)。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总承包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6、凡因技术交底不清,技术管理制度不严,手续不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按不同岗位责任予以经济处罚,重大事故依据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九章施工现场技术管理
第二十七条现场“三通一平”落实,技术、测量、试验、材料、机具、人员准备就绪,图纸审核无误、技术交底清楚、施组和开工报告已审批,方可开工。
1、施工安排、进度和方案遵循总体部署。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文件、规范要求等进行。
2、施工现场实行挂牌制。
明确施工及技术负责人、简明工程概况、数量、配合比、工期等。
3、随工程进展不断核对设计文件,如遇问题应及时查清,提出建议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章工程开(竣)工报告
第二十八条凡新开工项目或停工后复工的项目,在正式开(复)工前,必须上报《开(复)工申请报告单》,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
申请开工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申请开工。
第二十九条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承包合同已签订、管理机构已设立、规章制度健全、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及设备到位、实施性施组已审批、保通方案已审批、施工图复核优化完成、便道已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电、临设满足开工要求、线路复测已完成、施工控制桩完备、征地拆迁、工地实验室满足施工要求、材料试验已经完成、主要物资进场并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第三十条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施工放样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地质复核工作已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图核对优化工作已完成、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满足开工需要、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审批。
工程开工报告的附件(测量、试验、施组等重要资料)齐全。
第三十一条开工申请报告申报程序:
总体开工报告由总承包单位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核,建管中心审批。
分项开工报告由监理审批,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部备案,开工申请报告一式4份。
第三十二条各子项目部对分阶段验收的工程,自检合格后报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预检。
对检查出的不合格项目,令各子项目部限期整改,合格后再由总承包单位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复验。
合格后由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江门市建管中心,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质量监督站、设计单位,勘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等共同验收。
竣工验收的条件是:
按照验收标准对现场实物测量复核,并对工程质量做好全面自我评价;
内业资料齐全,满足验收标准的要求。
分项、分部验收合格率、实测项目检测值符合检验评定要求,验收资料及附件符合要求。
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检验评定要求,且资料齐全。
第十一章技术资料及文件管理
第三十三条技术资料及文件管理由各级技术部门具体负责,定人定岗,实行分级管理。
总承包单位、各子项目部的工程管理部必须设专职资料员,负责工程管理部所有技术资料和文件的分类、归档、完善收发登记和呈传阅,凡需落实的事项在文件下发后要跟踪落实结果。
第三十四条技术资料及文件管理的范围:
主要包括在建项目各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标准设计图纸,有关会议纪要,现场调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日志,各种技术资料、记录、竣工资料、施工总结,设计施工规范、规则、标准手册,科技情报资料、技术活动资料(含文字、图纸及声像),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甲方、设计、监理单位文件以及项目公司来文等。
第三十五条测量资料及文件由各子项目部测量班(组)管理,各子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检查、督促资料的完善。
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部负责督查。
试验资料中原始材料检验和试验资料应与物资部进场材料台帐相对应,实验检验结果应及时通知现场技术人员。
第三十六条各子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成员按各自职责负责相关资料及文件整理工作。
补充资料要与原资料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图上标识,签署标识人姓名、时间,合并后交由专职资料员统一存放。
第三十七条工程管理部各专业工程师负责与设计院联系,内业工程师负责由设计院提供的各类设计文件的点收、编号、分发和保管,办理有关设计文件收发登记。
总承包单位、各子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点收、登记、分发、保管本项目部内的设计文件。
第三十八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均应根据施工项目,配齐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等。
施工设计文件资料除留作竣工文件编制份数外,其余下发各施工队使用,分散管理,其它技术资料由各子项目部资料员集中管理。
对文件资料借阅,均应办理登记手续,按期归还。
第十二章施工技术总结
第三十九条为了及时的总结施工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各级项目部技术人员必须认真作好施工技术总结工作。
第四十条全标段综合性总结由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写,在工程基本竣工、尚未正式验交前完成。
工程综合总结应工程验交后三个月内完成,并交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
各标段专题技术总结,由各子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编写。
工程验交后,专题技术总结应在二个月内完成报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审核后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四十一条综合性总结和专题技术总结内容
综合性总结内容
全线工程概况,自然条件,施工特点,主要技术条件和标准,施工安排及施工准备工作,重大施工技术关键问题及采取的措施,采用新技术情况,重大设计变更,组织指挥、保通工作、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物资供应、机械设备、运输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主要情况及经验教训,验收交接对工程的评价,工程数量、人员、材料、灾害损失、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统计资料,全线平、纵断面缩图及平面地理位置图,有关图表、照片、录像,重点、难点工程及专题技术总结。
专题技术总结内容
专题技术总结包括重点、难点工程总结,施工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的采用,独特的设计方法,特殊的施工方法,人员组织,机械化施工,技术革新,增产节约,经济核算,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题经验或技术总结。
第四十二条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要求
1、施工技术总结应由专人负责,在开工时就注意收集整理资料,在工程竣工后规定的期限内编写完成。
2、编写施工技术总结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要充分反映工程的成绩和经验,如实写出存在的问题和缺点。
3、施工技术总结应能反映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关键处要叙述清楚,必要时附图表、照片、录像。
4、统计数字要反复核实,必须准确,并与竣工数量相一致。
5、施工技术总结应内容充实、突出重点、分析深入、文字简练、工艺参数详实、图表清楚,用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
第十三章编制竣工文件
第四十三条竣工文件是在施工的过程中逐渐地形成并积累起来的。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总承包单位、各子项目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工程开工之日起就重视这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竣工文件的形成积累工作,做到与施工同步。
竣工资料的编制执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测量、试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资料的形成、收集和保管工作。
需要查阅时,要按照资料管理制度办理登记手续。
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测量、试验)因工调迁,必须将施工过程中积累的全部资料整理齐全,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第四十四条竣工资料主要内容
1、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图纸;
2、已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和图纸;
3、本合同段工程的合同文件,包括协议书、补遗书;
4、本合同段工程执行国家及部级颁发的有关法令、条例、规范及规定等有关文件;
5、上级机关对本工程的有关指示文件;
6、本合同段工程的竣工图表和资料;
7、关于本合同段工程的来往文件;
8、保存摄有本合同段工程建设规模、大型结构、主要工艺、重要会议、隐蔽工程的各种彩色照片及底片。
9、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的原始数据及承包人自检的原始资料。
第四十五条成立项目公司竣工文件编制领导小组,由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牵头,各级总工程师参加。
各子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及时组织对各子项目部竣工文件资料质量的检查指导和审核汇总工作。
各子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常务副组长的项目部竣工文件编制领导小组,负责本段竣工文件的编制。
项目部各部门做好各自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汇编工作。
所有竣工文件的具体编写内容,必须符合甲方对竣工文件的各项要求。
竣工文件应随施工过程的进行及时收集编写,工程完工后及时整理,并由总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文字整理和统一组卷。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移交,移交的竣工文件清单须经收件人签字,并在一个月内交项目公司档案室备档。
第十四章技术信息管理
第四十六条技术信息的搜集
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以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与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渠道,并通过其他各种有效途径,广泛收集科技信息、掌握科技动态,取得的信息资料列入技术档案管理。
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情报、资料,应认真加以考察研究,并加以利用,促进本单位科技进步。
第四十七条“四新”运用
由各子项目部具体负责,结合本管段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运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依靠技术进步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减少投入,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面提高,实施方案报总承包单位和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科技成果和论文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由工程管理部牵头,总承包单位组织,成立科技攻关小组,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工程难点等课题进行科技攻关;科技攻关项目要争取在项目公司、集团公司的年度科技计划中立项,及时上报有关资料,参加科技成果的评审;项目部对取得科研成果的单位,予以奖励。
各单位应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技论文、工法和施工总结的撰写,并对在总公司、省级及以上技术刊物上发表的个人予以奖励。
3、各级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写相应工程项目的技术总结,并负责安排重点工程总结和专题技术总结的编写工作,对新技术、先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要组织编写施工工法。
4、各子项目部应在总承包单位的组织下,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计的研究,为项目公司、集团公司在市内综合工程施工领域积累丰富的经验。
第四十九条技术交流
在施工过程中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应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流活动,加强各子项目部内部及与其他类似工程单位间的联系,相互吸取经验、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并积极总结施工组织、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新经验,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汇总筛选,以编印文件、技术报告会、现场会等形式,在全项目部范围内推广、交流。
择优上报项目公司、集团公司,并在全集团公司交流推广。
第五十条技术服务
施工中的难点项目、技术力量薄弱环节,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部应及时提供技术服务,派专业技术人员或工作组协助施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