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处x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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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处x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社保处x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社保处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一上半年工作总结一完善更加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会同省人社厅等部门,研究制定《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参加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员核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

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根据中央要求,会同省人社厅制定出台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对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同方案调整。

按照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调整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方案既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适当照顾老龄人群。

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

从年月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元提高到元。

及时下达省补资金含中央亿元,保证基础养老金及时发放。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

会同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地税局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检查的通知》,了解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机构在社会保险政策制定执行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情况,摸清社会保险基金家底和监督队伍建设情况,梳理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夯实贯彻实施《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工作基础。

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研究。

重视理论研究,将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状况研究和对策思路列入今年厅重点研究题。

通过对我省近几年基金运行分析,政策理论研究分析,对兄弟省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调研学习召集省内部分市县进行座谈深入企业实地参观等方式,对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路径手段等可行性进行分析研究。

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年,会同省人社厅省地税局制定《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由%降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

会同省人社厅拟订《关于阶段性下调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需省政府批准,目前正在走程序,从年月日至年月底,将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单位缴纳部分从目前的%下降到%。

二是发放援企稳岗补贴。

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精神,失业保险累计结余具备一年以上的支付能力基金使用管理规范的统筹区,失业保险金可用于稳岗补贴。

享受该项政策的企业必须依法参失业保险加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三是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

会同省人社厅制定《关于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但恢复有望,暂时难以支付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批量减员,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企业,在提供缴费担保后经批准可以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为个月,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困难企业的负担成本。

四是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会同省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在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通过内部分流内部退养转岗就业创业益性岗位托底等措施做好职工安置,与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兜牢民生底线。

二继续支持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制度,加强资金管理。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会同省人社厅进一步完善我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高技能人才大学生就业见习创业扶持引导等资金纳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创业等项目补助实行承诺制,不得重复享受省相关和相近专项补助,较好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突出抓好两高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年省财政安排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建设专项资金亿元。

会同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启动“第十三批六大人才高峰”“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现代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等选拔工作;实施“技师培训项目”“高技能人才海外培训计划”“高技能人才重点建设项目”;保障举办“第三届江苏省技能状元大赛”。

—月份,全省新增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万人高技能人才万人。

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工作支持力度。

落实中组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做好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三支一扶人员省补标准从每人每年万元提高到万元。

会同省人社厅出台《江苏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将对列入计划的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省财政按照每月不低于上年见习基地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给予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以上的省级见习基地,按照每留用人补贴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见习补贴。

三加大支持民政事业发展建立完善保障制度。

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关于完善拥军政策增强军人荣誉感的意见》《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等政策,并就《关于做好“救急难”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化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节地生态葬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一系列十三五规划进行了反复的磋商和研讨,为促进我省民政事业的发展打好制度基础。

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发展。

一是落实省补资金。

年省级安排亿元,比上年增长%,采取因素分配法,对各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情况给予奖补。

二是开展年度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

会同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及中介机构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全省个省辖市个县市区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费投入情况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进一步促进地方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一是落实民生保障资金。

年共安排民政资金亿元,比上年亿元增加亿元,增长%,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

二是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年元旦春节期间,省级财政下达节日补助资金亿元,惠及万困难群众。

做好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工作,共下达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亿元。

三是开展专项省补资金核查。

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临时救助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结算上年资金,同时预拨年省补资金。

四是针对盐城龙卷风冰雹特大自然灾害,及时响应,紧急下达中央省级预拨资金,保障阜宁射阳两县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截至年月日,共计下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亿元,自然灾害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展。

一是完善和落实优抚对象保障制度。

年部门预算安排各类优抚安置经费亿元,优抚对象安置对象的生活医疗得到有力保障,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二是深化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

会同省民政厅规范培训教学管理,加强检查督导,有序展开年冬季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

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建立完善保障制度。

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政策,并就《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关于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暂行办法》《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办法》等进行了反复的磋商和研讨,为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打好制度基础。

落实保障资金。

年预算安排残疾人事业经费亿元,比上年亿元增加万元,增长%。

开展专项检查。

会同省残联中介机构组成联合考查组,对残疾人康复就业生活教育及扶贫等三项专项资金进行联合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分配下达年度省级补助资金。

五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保障政策。

年,为进一步完善省属医院补助政策,加强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深化立医院综合改革,省财政厅会同省卫计委印发了《省属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省补助资金分配和管理的基本原则,并转发了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对立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行信息开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外,省财政厅会同省卫计委先后印发了《关于调整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年度基本共卫生服务省补助标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城乡居民医保和基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加大政府医疗卫生投入。

按照“重点补需方,兼顾补供方”的原则,年,省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亿元,支持推进立医院改革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等医改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支持推进立医院综合改革。

年月底,我省各级立医院已全面实施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

年省财政共安排万元大力支持各级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

其中,安排万元对个县级立医院改革地区按照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安排亿元对省属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给予补助,安排亿元对个省辖市按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是支持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水平。

根据省政府要求,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各级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元。

为保障各市县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年初预算安排亿元,结合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分类结果,对市县分档给予补助。

三是支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年省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亿元,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补助,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正常运转。

此外,省级财政年还安排亿元对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给予补助,安排万元支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安排卫生人才强基工程专项资金亿元,支持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为基层培养适宜人才。

四是支持进一步提高基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

年我省基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元,省级财政共安排亿元对市县按%-%分档补助,支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基本共卫生服务项目。

加强医改资金监管。

年,省财政厅组织对省级机关医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对个县的妇幼重大共卫生专项资金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同时,省财政厅还会同省卫计委对全省基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分配挂钩,以督促市县进一步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六高度重视和做好全省和省本级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我处参加了财政部社保司召开的全国社保基金预决算布置会议,在财政部的工作指导下,会同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做好全省社保基金预决算的布置对下指导和会审工作。

在严控控会议的情况下,我处设法召开了个省辖市财政局社保处分管同志参加的社保基金预决算布置会,强调财政部门要做好预决算的牵头工作,坚持把好审核关;同时我处参与了有关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的预决算条线布置会,提前了解各基金预决算中的政策口径和存在问题,做好对市县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的指导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省年社保基金预算和年社保基金决算的编报工作,全省年社保基金预算已经省政府批准报送了财政部。

我处高度重视和配合厅预算处做好全省和省本级社保基金预决算报省人大审批的工作,做好有关数据的取数和政策口径解答的工作,较为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我处获得了财政部颁发的年度全国社保基金预决算评比二等奖。

七扎实做好处室内部管理工作踏实做好汇编。

安排专人牵头对年度社保工作有关发及收进行整理归档,并在此基础上整理出汇编清单。

目前,社保处年度汇编已交付印刷。

认真完成事务工作。

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完各类清理填报竞赛信访信息申报等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一继续支持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

紧密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按照《关于在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进一步强化职业培训规范管理,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按照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健全共就业服务制度,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

二是继续抓好两高人才队伍建设。

以人才队伍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下半年,省财政加快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建设专项资金拨付进度,资助实施“博士后科研计划”“江苏外专百人计划”“引进紧缺高技能人才计划”和“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计划”等人才项目。

创新人才资金投入方式,建立绩效评价体系,提高人才资金使用绩效。

二继续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继续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加快城乡区域社会保障统筹,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

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提高扩面征缴质量,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各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省政府。

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审批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三是会同省人社厅研究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研究我省军队转业干部专项培训工作和我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四是会同省人社厅等部门做好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疗费直接结算相关工作。

五是着力支持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

按照民生幸福工程的总体要求,落实好医疗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意见,落实低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

支持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

提高孤儿养育标准,保障困境儿童的生活和发展权益。

落实好尊老金制度等老年人优待政策,让全体老年人受益。

六是着力支持完善优抚安置政策。

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支持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工作,不断改善优抚对象生活质量。

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

七是继续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加大资金投入,改进资金分配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完善残疾人证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工作支持力度,完善残疾人就业康复救助一体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残疾人两项补贴具体实施方案,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三继续支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支持推进城市立医院综合改革。

以加强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为抓手,深化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医院合理控制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水平。

完善省属立医院财务报告制度,推行医院财务信息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对省属医院的绩效考核。

通过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将财政补助与立医院绩效挂钩等办法,促进立医院强化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三是支持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机制。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新机制持续稳定运行。

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创新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的补助力度,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城乡卫生支援等工作,及时足额下达相关经费,推进“卫生人才强基工程”。

四继续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省政府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创新养老服务体制机制,督促各地落实配套资金,扩大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强化各类困难老年人托底保障工作。

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强化社区居家养老基础性地位。

推进医养整合发展,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模式,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五加强各项基础业务工作一是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

按照社保处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制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科学编制预算。

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认真审核编制年部门预算滚动预算等,增强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约束力。

三是合理准确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加强与人社卫生部门的协作配合,规范编制流程,完善编制方法,强化绩效考评,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水平。

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调研,研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送人大工作程序。

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构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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