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docx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通政办发〔2009〕18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
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和年初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及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范围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包括:
(一)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电力企业;
(二)道路交通、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
(三)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五)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六)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七)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及2009年新排查出隐患且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单位;
(八)近年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主要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迟报、漏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主要是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1.治理的综合内容。
(1)安全生产各类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的;
(2)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3)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4)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6)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7)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8)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9)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10)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部门和单位;
2.治理的专项内容。
(1)危险化学品:
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对规模小、危险隐患大的企业坚决实行“关、停、并、转、迁”。
进一步严格安全许可,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分装、充装企业,凡申请转为经营企业的,严格经营许可条件,提高安全标准,不留任何隐患。
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
以重大危险源信息核查工作为契机,加强重大危险源单位的检查与监控力度,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主要责任单位:
区安监局
(2)道路交通:
以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事故为重点,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
主要责任单位:
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局
(3)建筑施工: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对在建工地的模板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外包工程项目等建筑安全关键环节和部位的隐患排查;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
区建委
(4)人员密集场所: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治商场、市场、大型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对北京市5个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规定实施两年来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
另外,要针对印刷、装订、服装加工等易发生事故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展开专项执法检查,切实降低此类企业的事故发生几率。
主要责任单位:
通州公安分局、通州消防支队、区文化委、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区体育局、区安监局
(5)特种设备:
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主要责任单位: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安监局
其他行业(领域)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各相关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通政发〔2006〕26号)中的相关规定,明确治理内容,切实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
1.以安全生产培训为手段,强化基层检查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监管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聘请安全专家对全区基层安全生产检查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和初任检查员培训,通过培训使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执法技能明显增强。
二是全面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分阶段、逐个乡镇、街道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2.以安全教育阵地为依托,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一是抓好阵地的巩固和完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本地区安全文化墙、安全文化橱窗建设、更新和维护工作。
二是抓好安全培训示范企业的完善和推广,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培训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三是利用安全教育影厅,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做好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3.丰富教育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是举办通州区第四届“安全文化节”,通过开展安全文艺节目演出、征文演讲、安全知识竞赛、企业安全管理论坛等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二是以“城区一条街、乡镇一条线、企业一站点”为组织形式,通过开展科普展览、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在全区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是以基层为重点,通过安全文艺演出团体深入基层单位、企业进行巡回演出,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和“安全发展”理念。
四、重点时段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各部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
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以前)。
1.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本部门的“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方案要具体、可操作性强,并于5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阶段(5月中旬至9月底)。
1.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本部门重点行业(领域)各类安全隐患,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部门、各单位在9月份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底)。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寒风、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部门、各单位对前一阶段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结合年末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三项行动”综合督查工作,全面检验各部门和各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切实有效开展好本次行动,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张华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朱志高、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韩向群任副组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通州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
(二)抓好协调推进。
着重做好“三个结合”:
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四)突出工作重点。
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严格责任追究。
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
(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北京市以及全区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扎实的开展“三项行动”各项工作,并注重工作的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要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点报送安全生产执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宣传教育情况,9月20日、12月20日前要将“三项行动”第二阶段总结及整体工作总结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张克金;联系电话:
80886378;传真:
80883329;电子邮件:
anjjzhk@)。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主题词:
安全 生产 行动 方案 通知
抄送:
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驻通各中、市属
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