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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方案

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措施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5、《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6、《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0、《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7

1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

12、《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2007

1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14、《安全帽》GB2811—89

15、《安全带》GB6095—85

16、《安全网》GB5725—97

17、《安全标志》GB2894—96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一、工程概况:

长沙天实梅溪湖项目位于长沙市梅溪湖G-04地块。

地下室总建筑面积27293.6㎡,1#住宅楼总建筑面积30140.37㎡,2#住宅楼总建筑面积30138.54㎡。

办公室地下两层,地上13层,建筑高度54.4m。

住宅楼1#、2#栋地下2层,地上49层,建筑高度150.10m。

本工程地下室基础类型为人工挖孔桩筏板基础,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本工程主要功能为住宅、公建、地下一、二层车库(部分兼作人防)和设备用房,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办公楼±0.000相对于绝对高程41.3m;住宅楼±0.000相对于绝对高程40.4m。

二、工程施工特点:

1、临时用电工程:

采用TN-S供电系统,导线穿管沿地暗敷。

按规定做好保护接地和重复接地,接地极采用基础钢筋。

垂直运输设备工程:

安装塔吊4台,塔吊分高低交叉作业区域。

施工升降机4台。

四、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方案编制总则

1、为加强对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09]303号文件、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和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2、本管理方案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本制度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执行本制度。

五、重大危险源识别

(一)、重大危险源识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重大危险源识别(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3)安装高度超过36m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及其它高度超过15m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

1、在堆放与搬(吊)运等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堆放散落等情况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等。

2、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搬运、储存和使用。

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使用、拆除。

4、施工现场及毗邻周边存在的高压线、高墙、边坡、基坑、沟崖、建(构)筑物、地下管网等。

5、施工现场及周边的通道和人员密集场所。

6、施工现场的防火、防毒管理。

7、施工现场的堆载、临时开挖、抗浮等引起的不安全因素。

8、经论证确认或设计单位交底中明确的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部位或作业活动;大风、高温、寒冷、汛期等其他潜在的有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包括外部环境等诱因)。

附:

长沙天实梅溪湖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

 

长沙天实梅溪湖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模板)

序号

作业活动或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风险评价

责任人

1

模板工程

木工棚内未采取防火措施,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火灾

重大

金晓军

2

木工棚电源的配置和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

火灾

不容许

金晓军

3

大模板不按规定存放

物体打击

重大

韦小岗

4

模板吊运不符合吊装要求

物体打击/起重伤害

重大

韦小岗

5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质及间距不符合要求

坍塌

不容许

韦小岗

6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

物体打击/高坠

重大

金晓军

7

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

高坠

重大

韦小岗

8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或堆料不均匀

坍塌

不容许

韦小岗

9

模板支撑固定在外脚手架上

坍塌

不容许

韦小岗

10

模板拆除前砼强度未达到规定,提前拆模

坍塌

不容许

安博学

 

长沙天实梅溪湖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脚手架)

序号

作业活动或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风险评价

责任人

1

脚手架

搭拆

作业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

坍塌

不容许

李锦伟

2

脚手架搭设未验收

坍塌

不容许

李锦伟

3

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高坠/坍塌

不容许

金晓军

4

脚手架未做避雷接地或接地不符合要求

触电

不容许

李锦伟

5

操作人员高处作业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物体打击/高坠

重大

金晓军

6

使用不合格的架料

坍塌/火灾

不容许

李锦伟

7

脚手架基础未平整夯实,无排水措施

坍塌

不容许

李锦伟

8

脚手架底部未按规定垫木和加绑扫地杆

坍塌

不容许

李锦伟

9

架体与建筑物未按规定拉结

坍塌

不容许

李锦伟

10

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坍塌

不容许

李锦伟

11

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坍塌

不容许

李锦伟

13

各杆件之间搭接不符合规定

坍塌

不容许

李锦伟

14

未使用密目安全网沿处架内侧进行封闭

物体打击/高坠

重大

李锦伟

15

脚手架上有探头板、飞跳板

高坠

重大

李锦伟

16

操作面未满铺脚手板,下层未设水平兜网

高坠

重大

李锦伟

17

操作面未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或立挂安全网

高坠

重大

李锦伟

18

建筑物顶部的架子未按规定高于屋面,高出部分未设护栏和立挂安全网

高坠

重大

李锦伟

19

未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排架内侧进行封闭或底部封闭不严密

物体打击/高坠

重大

李锦伟

20

超规定荷载使用

物体打击/坍塌

不容许

李锦伟

21

脚手架物料堆放集中或不均匀

坍塌

不容许

李锦伟

22

架体制作和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未经验收使用

坍塌/高坠

不容许

李锦伟

 

长沙天实梅溪湖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临时用电)

序号

作业活动或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

的事故

风险评价

责任人

1

临时用电

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触电

重大

金晓军

2

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触电

重大

金晓军

3

在使用同一供电系统时,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触电

重大

金晓军

4

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未达到安全距离并未采取防护措施

触电

不容许

李锦伟

5

保护接地、保护接零混乱

触电

重大

金晓军

6

保护零线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零线有拧缠式接头

触电

重大

金晓军

7

保护零线未单独敷设,并作它用

触电

重大

金晓军

8

电力变压器的工作接地电阻大于4欧姆

触电

重大

金晓军

9

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大于10欧姆

触电

重大

金晓军

10

塔式起重机、含外用电梯、高大架子的防雷接地电阻值大于30欧姆

触电

重大

葛水杨

11

开关箱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

触电

重大

金晓军

12

配电线路的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

触电

不容许

金晓军

13

电缆绝缘破坏或不绝缘

触电

重大

金晓军

14

接触带电导体或接触与带电体(含电源线)连通的金属物体

触电

不容许

金晓军

15

电工不规定程序送电

触电

重大

金晓军

16

在潮湿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

触电

重大

金晓军

17

在高压架空输电线下方或上方作业无保护措施

触电

重大

周锦锦

18

电线杆埋设不规范

触电/倾覆

重大

金晓军

19

变压器超负荷运转

火灾

重大

金晓军

 

长沙天实梅溪湖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塔吊)

序号

作业活动或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风险

评价

责任人

1

塔吊安拆

吊装作业

无资质安装、拆除、维护

物体打击/高坠/起重伤害

不容许

韦小岗

2

无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

物体打击/高坠/起重伤害

不容许

葛水杨

3

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物体打击/高坠/起重伤害

不容许

韦小岗

4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物体打击/高坠/起重伤害

不容许

韦小岗

5

起重指挥人员不了解起重机械性能

起重伤害

重大

葛水杨

7

限位保险装置失灵

起重伤害

重大

葛水杨

8

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

起重伤害/倒塌

不容许

葛水杨

9

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起重伤害/倒塌

重大

葛水杨

10

吊钩无保险装置

物体打击/起重伤害

重大

葛水杨

11

塔吊基础无排水措施

起重伤害/倾覆

不容许

葛水杨

12

多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或措施不可靠

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倾覆

重大

租赁公司

13

使用不合格吊索具

物体打击/起重伤害

重大

葛水杨

14

不正确使用(选用)吊索具

物体打击/起重伤害

重大

葛水杨

15

未按操作程序进行拆除

物体打击/高坠/机械伤害/倾覆

重大

葛水杨

序号

作业活动或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风险评价

责任人

1

高处作业

25×25cm以上洞口不按规定防护

高坠

重大

张保林

2

临边护栏高度低于1.2米,没用密目网遮挡

高坠

重大

张保林

3

电梯井未按规定安装防护门,井道内未按标准设水平安全网

高坠

重大

张保林

4

管道竖井未按规定安装防护门或护栏,安装高度低于1.5米

高坠

重大

张保林

5

出入口未搭设防护棚或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高坠

重大

张保林

6

外檐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高坠

重大

张保林

7

拆改防护设施

高坠

重大

张保林

8

外挑平台堆料超高、超重

倒塌

不容许

张保林

9

悬空作业、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系挂安全带不符合要求

高坠

重大

张保林

10

施工机具

机械设备未做保护接零

触电

重大

张保林

11

机械设备无漏电断路保护装置

触电

重大

张保林

12

平刨无护手安全装置、输送泵管道无固定措施

机械伤害

重大

张保林

13

平刨和圆盘踞无传动部位防护罩

机械伤害

重大

张保林

14

圆盘锯未按规定设置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的安全装置

机械伤害

重大

张保林

15

拆除工程

不按规定顺序拆除,垂直交叉作业

物体打击/坍塌

不容许

金晓军

16

机械拆除不按专项方案进行,超载或扩大使用范围

机械伤害/坍塌

不容许

金晓军

17

拆除施工现场不封闭,不设置警戒线

物体打击

重大

金晓军

18

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三宝使用、四口防护、五临边防护

坠落

重大

韦小岗

19

施工设备、机具的检查、维护、运行、防护

机械伤害

重大

韦小岗

20

高处作业面架板铺设、兜网搭设

坠落

重大

韦小岗

21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使用、拆除

物体打击坍塌

重大

韦小岗

22

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伤害

重大

韦小岗

23

施工现场及周边的通道和人员密集场所

物体打击坍塌

重大

韦小岗

24

大风、寒冷等其它环境因素

伤害

重大

韦小岗

25

民工宿舍取暖

火灾

重大

金晓军

26

施工现场动火

火灾

重大

金晓军

 

长沙天实梅溪湖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其它)

六、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实施细则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当地气候、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列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并进行交底。

2、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应当编制详细的名录,经公司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与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一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3、项目部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和识别监控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4、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项目部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公司质安部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5、项目部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

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6、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项目部每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每月分别向质安部上报一份台帐。

  

7、项目部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其中达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通过相关部门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

  项目部应当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逐一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加强动态检查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

8、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有关人员对该施工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

国家建设部指出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列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同时符合论证条件的工程必须提前申请专家论证审查。

  

9、项目部应当定期组织对其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加强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10、项目部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相应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

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总包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组织整改到位。

1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坚持每天对其责任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个人检查、评估台帐,并将隐患整改、排除情况作出书面记录。

12、项目部应当在责任管理范围内编制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参加总包单位定期组织的演练。

  13、项目部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以及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项目部应当在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活动前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当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重大危险源,针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安全技术交底应当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

七、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一)高处作业的管理

1、危险源:

高处/悬空作业未系安全带

2、产生的结果:

作业人员高坠,

3、防止措施:

①项目部必须配备和发放足量合格的安全带,严禁未系安全带进行高处/悬空作业;

②由安排工作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员)负责交底和监督高处/悬空作业人员配带安全带;

③项目部应制定相应的奖罚机制和责任制,同时项目部管理人员巡查时发现有违章作业者应立即制止、停止作业并报项目部对该违章者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按章处罚。

④公司在各类检查中如发现此类违章,将对该违章者处以500元罚款、对项目部处以每人次2000元罚款,对负有相关责任的管理人员处以500罚款;

⑤各项目部均应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奖罚制度。

(二)模板工程的管理

1、危险源:

模板支架搭设不符专项方案和规范要求或搭设材料不符规范要求

2、产生的结果:

架体倒塌

3、防止措施:

①严把材料关,对架体材料进行验收和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严禁投入使用;

②架体搭设前技术交底和验收均应严格执行专项方案;

③对材质不符要求或未按专项方案搭设的架体不得验收合格,未经验收合格的架体严禁投入使用;

④公司各类检查中如发现未按方案执行或材质不符要求的架体投入使用,对项目部处以2000元罚款,如未经验收合格就同意允许启用架体的管理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对不按方案执行或材质不符要求的架体验收合格则对验收人员处以1000罚款;

⑤各项目部均应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检查和奖罚制度。

(三)、垂直运输设备作业的管理

1、危险源:

塔吊机身质量不合格或塔机本身机构老化,塔吊基础专项方案设计错误或实际施工与专项方案不符,塔机安拆违章作业

2、产生的结果:

机械倒塌塔身断裂

3、防止措施:

①塔吊基础设计方案编审,塔吊采购、租赁、验收、安拆应严格执行公司技术管理办法、设备管理办法;

②塔机安装前应对塔吊基础和塔机质量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安装塔吊;

③塔机安拆作业前项目部应对塔机安拆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④塔机安拆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严禁违章作业;

⑤项目部设专人旁站监督,发现未执行方案或违章作业立即予以制止;

⑥公司在各类检查中如发现对塔吊机身和塔吊基础不按规定验收或塔机安拆不按方案或违章作业,对项目部和作业班组均处以2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⑦各项目部均应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检查和奖罚制度。

(四)施工现场用火的管理

1、危险源:

动用明火未经动火审批、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到位、无动火监护人

2、产生的结果:

易发火灾事故

3、防止措施:

①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手续,无有效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到位,或未设监火人时不得批准动用明火;

②动用明火前由作业人员清理作业区的易燃物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由按排作业任务者另行按排他人负责清理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否则严禁动用明火;

③监火人不到位或防护措施不到位时严禁动用明火;

④未经审批同意严禁擅自动用明火,作业任务按排者和项目安全员负责现场巡视监督,发现违章动用明火立即制止;

⑤公司在各类检查中如发现动用明火时未经审批或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未设监火人,对项目部处以3000元罚款、对作业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

⑥各项目部均应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检查和奖罚制度。

(五)四口、五临边的管理

1、危险源:

“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2、产生的结果:

高坠。

3、防止措施:

①各项目部应编制制定“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专项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明确责任人;

②项目部应及时验收“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并及时整改至合格;

③项目部安全员应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④增加安全警示标识;并教育员工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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