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变更等资料递交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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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变更等资料递交注意事项
药品类非招标业务办理
操作指南
(企业册3.0版)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18年9月
前言
1、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加快推行“四办”改革,着力提升医药采购进场交易服务水平,助推健康甘肃建设和深化医改,做好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工作方案》,在贯彻好我局公共资源交易“四个零”服务承诺:
项目交易进场“零门槛”、交易过程“零拖延”、交易环节“零障碍”、交易服务“零距离”是基础上,努力实现医药项目“零跑腿”。
凡已申领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用户名的企业,所有业务均可通过“一网办”,足不出户能办理所有业务,全面提升医药采购进场交易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对原操作指南修订完善。
2、本操作指南适用于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总代理或甘肃省一级代理商(阳光挂网申报企业)的企业、药品信息变更,直接挂网、备案采购和国家药品数据库(国家卫计委药品供应保障平台)的更新维护,以及新增阳光挂网、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和包装材质、暂停交易及撤废申请等非招标业务。
招标业务的办理,按招标阶段通知要求办理。
药品配送企业信息变更、申请、资格准入统一向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递交(地址:
兰州市白银路220号702室)。
联系电话0931-*******、4818100。
3、为了优化药品采购流程,缩短办事周期,提高工作效率,自2018年10月1日,首推企业网上申报(通过医药平台或使用“甘肃省医药采购项目企业自主网上申报系统”);若网上无法申报的,可现场办理。
4、坚决贯彻限时办结,医药基本信息变更及国家数据库更新时间从原“操作指南2.0版”10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基础上,再缩减为“5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
(操作指南1.0版为“20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
其他业务按相关规定时限办结。
5、按照信息管理需要以及需要给医疗机构用户充分的便利,对不涉及第三方的信息变更,可先进行数据变更,后每两周统一网上公布一次。
涉及需公示程序的信息变更,公示及申诉质疑处理不计算在时限内。
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需严格按程序时限办理。
六、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咨询能力,将固定开设3部专门业务咨询电话及对已有的QQ服务群进行扩充或新增,并建立QQ信息服务值日制,以确保服务质量。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联系人:
高晓燕,联系电话0931-*******。
业务受理网址:
http:
//222.23.86.208:
8080/Accounts/Login
用户名:
企业账户密码:
123456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
0931-*******、2909385、2909386
甘肃药品采购企业交流QQ群:
208694057
药品阳光采购医疗机构(政策解读)QQ群:
454092970甘肃阳光采购平台服务QQ群:
451341934
1、药品业务办理流程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二、可网上及现场申请变更事项范围
(1)国产药品企业名称变更
不涉及第三方5个工作日办结。
信息统一公布时限为两周一次。
请注意企业更名应同CA更名一并完成。
其中CA信息变更参见《医药类用户Ukey申领续期操作指南》关于CA申请续期的相关程序。
同时需向医药采购处提交企业更名申请表,以便对药品交易系统数据企业和产品数据一并更名,保证CA与交易系统的一致性。
1.系统查询被授权人身份或现场查验身份信息;
2.变更事项申请函(如有部分产品更新的,必须注明产品变更名单列表);
3.《营业执照》(副本有变更记录)或三证合一及工商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药品生产许可证》(有变更记录的)复印件;
5.《药品注册证》补充批件(有相关更名的内容)。
(二)进口药品企业名称变更
不涉及第三方5个工作日办结。
信息统一公布时限为两周一次。
1.系统查询被授权人身份或现场查验身份信息;
2.变更事项申请函;
3.《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
4.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交));
5.在我省采购目录中需变更的品种列表。
(三)国产药品变更生产企业(含生产企业兼并,集团内品种调整)
不涉及第三方的5个工作日办结。
信息统一公布时限为两周一次。
涉及第三方的,公示及申诉质疑处理时间不计算在内。
1.系统查询被授权人身份或现场查验身份信息;
2.变更事项申请函(注明原生产企业名称、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流水号或国家药品YPID等信息);
3.新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变更药品《药品注册证》及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复印件;
5.新企业GMP证书复印件。
(四)进口药品变更国内总代理
不涉及第三方的5个工作日办结。
信息统一公布时限为两周一次。
涉及第三方的,公示及申诉质疑处理时间不计算在内。
1.变更后的一级总代企业或法人授权书;
2.变更事项申请函(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流水号或国家药品YPID等信息);
3.进口产品针对新总代理公司的授权书、公证资料复印件(中文版);
4.也可附原总代理出具的同意书(或在第2项加盖原总代同意鲜章);
5.如新公司未在甘肃省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尚需申领新电子CA证书,在申请时同时递交:
(1)新总代《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新总代《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进口药品改为国内分包装的
不涉及第三方的5个工作日办结。
信息统一公布时限为两周一次。
1.系统查询被授权人身份或现场查验身份信息;
2.变更事项申请函;
3.《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
4.《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及变更分包装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复印件;
5.新分包装企业GMP证书复印件。
(六)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注册证号等信息的更新,包括国家药品数据库新增录入。
1.系统查询被授权人身份或现场查验身份信息;
2.变更事项申请函;
3.《药品注册证》及补充申请批件复印件;
4.相关佐证材料(药典、批件、质量标准等)
不涉及第三方的5个工作日办结。
5.国家数据库录入,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国家基础数据库入库天数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
说明:
国家数据库按照国家卫计委公布的版本及时更新,对国家药品数据库中无的,可由医疗机构或企业申请增补录入。
(七)变更或增补不同包装转换系数及不同包材
因涉及价格信息核实,原则上每个月完成一批次。
涉及价格信息申诉质疑的,申诉质疑不计算在时限内。
1.系统查询被授权人身份或现场查验身份信息;
2.变更事项申请函(附注增补规格或包材按药品差比价规则计算的拟增补价格);
3.《药品注册证》及补充批件或药品说明书复印件;
4.增补包材的需附全国正在执行的省级中标价格数据。
(八)药品品规撤废申请
1.系统查询被授权人身份或现场查验身份信息;
2.撤废药品(品规)申请函及原因说明。
本业务办理时,需告知撤废相关后果及相关处罚规定,并需现场领取《预处罚通知单》。
企业接受处罚的,5个工作日办结完毕;不接受处罚的,不受以上时限限制。
(九)新增阳光挂网申请
1.系统查询被授权人身份或现场查验身份信息;
2.新申请产品信息(国家数据库已录入的,企业可直接完善国家数据库药品企业基本信息,国家数据库无数据的,企业需提供《药品注册证》及其补充批件先进行基础数据库补录。
如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提供药品注册证补充批件等证明材料。
如企业原无用户名的,需提供企业全套资质并进行用户名申领或CA办理: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复印件;
(2)《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备案采购审批证明材料或医疗机构购进证明材料(随货同行或发票或入库单)。
符合政策规定可直接申报的,因提供政策支持等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甘肃省政策要求的全国正在执行的最低9个省份的中标挂网价格及其证明材料。
原则上每一季度召开一次专家论证,处理一批次新增阳光挂网。
特殊情况视药品供应保障需要调整。
申诉质疑处理不计算在时限内。
3、相关文件模板及材料装订顺序
1.关于XXXXXXXXX变更的申请函
2.各类材料册装订顺序(见附件)
四、企业自主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1)适用范围
1.企业信息变更申请
2.新增阳光药品挂网申请
3.增补不同包装申请
(二)操作帮助
1.登录
1.1企业打开网页,进入甘肃省医药采购处管理系统,进入平台登录界面
1.2输入帐号密码,即可进入平台(帐号为企业Ukey帐号,密码初次登录为123456,企业登录成功后可以修改密码)
1.3登录成功,出现以下界面,如果企业上传过资料,会显示之前上传资料的信息,初次登录为空。
1.4初次登录,需要修改密码,如图所示,鼠标放到右上角企业帐号地方,会提示修改密码。
1.5根据步骤填写信息,修改密码成功
2.资料申报与上传
2.1企业点击右上角“添加”企业资料,进入填报界面
2.2企业进入填报界面,输入相关信息,上传需提交的资料(支持所有格式的资料)
2.3上传文件选择好后,点击上传(最多可上传5份资料),待提示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
2.4提交成功后会出现如下界面
2.5企业提交成功后,管理工作人员就可以看到提交的材料,按照规定来处理材料上的内容。
工作人员的处理意见会及时反馈在页面中
2.6企业查看信息状态后,可点击右上角退出登录
附件1
关于XXXXXXXXX变更的申请函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正文,左缩进两个字符,仿宋GB_2312,三号,单倍行距)。
附件:
1、需要变更的事项列表
2、XXXXXXXXXXXXXX
3、XXXXXXXXX
20XX年X月XX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企业名称变更
材料册(国产药品)
递交企业:
(加盖公章)
本项变更应包含文件列表:
(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变更事项申请函
□《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及工商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有变更记录)复印件
□甘肃省采购目录中需变更的品种列表(另附部分需变更药品的《药品注册证》及补充批件)
附件3
生产企业更名
材料册(进口药品)
递交企业:
(加盖公章)
本项变更应包含文件列表:
(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变更事项申请函
□《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
□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
□甘肃省采购目录中需变更的品种列表
附件4
国产药品变更生产企业
材料册
□生产企业兼并
□集团内品种调整
□注册批件转让
递交企业:
(加盖公章)
本项变更应包含文件列表:
(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变更事项申请函
□新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变更药品的《药品注册证》及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复印件
□新企业GMP证书复印件
附件5
进口药品变更国内总代理
材料册
递交企业:
(加盖公章)
本项变更应包含文件列表:
(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变更事项申请函
□原总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新总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新总代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新总代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6
进口药品改为国内企业分包装
材料册
递交企业:
(加盖公章)
本项变更应包含文件列表:
(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变更事项申请函
□《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
□《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及变更分包装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复印件
□新分包装企业GMP证书复印件
附件7
药品信息变更
材料册
□通用名□注册证号
□剂型□其它
□制剂规格
递交企业:
(加盖公章)
本项变更应包含文件列表:
(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变更事项申请函
□《药品注册证》及补充申请批件复印件
□相关佐证材料(药典、批件、质量标准等)
附件8
变更或增补不同包装转换系数
及不同包材的材料册
递交企业:
(加盖公章)
本项变更应包含文件列表:
(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变更事项申请函(附注增补规格或包材按药品差比价规则计算的拟增补价格);
□《药品注册批件》及补充批件或药品说明书复印件
□全国正在执行的省级中标价格数据(增补包材的药品)。
特别说明:
所有增补不同包装包材的药品,须按药品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原中标价格进行差比换算,或按全国最低9省价格的平均值确定新的中标价或价格控制限。
具体按照申报药品价格申报合理确定,不接受价格限制要求的,不予增补。
附件9
药品品规撤废
材料册
递交企业:
(加盖公章)
本项撤废应包含文件列表:
(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撤废事项申请函及原因说明
附件10
新增阳光挂网药品申报资料目录
我公司经认真阅读《甘肃省集中采购药品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甘卫发〔2017〕104号)》等文件精神。
我公司生产的药品名称:
(每个药品一份目录)规格:
符合新增挂网的有关要求,特申请纳入阳光挂网目录,并确认已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申请书原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原授权人已变更的提供)
□3独家品种申报
□4.未中标或未挂网的品种独家申报
□药品注册批件份
□6.药品说明书份
□7.医疗机构备案采购审批表份、网上成功备案截图份
有中标或挂网的品种:
□同品种不同剂型3家备案
□同剂型不同规格5家备案
□8.医疗机构实际购销发票
(随货同行单、入库单等)共份
□9.其他省份价格数据截图
10.其他材料:
□新药专项药品□国家重点新产品药品□监测期内的一类新药
□新增适应症的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
□改变用药途径(不同给药途径)的药品
□妇女儿童老年等特殊人群专用剂型规格药品
□特殊疾病、罕见病、疾病诊断用药□省级专业学会推荐的药品
□为满足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防治需求的药品,儿童、老年等专科用药、急(抢)救及短缺药品
企业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