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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四月

 

永川区三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第一章前言

第1.1条规划修编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实现该镇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以及《重庆市永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三教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三教镇的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对三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1.2条规划指导思想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改变传统的土地利用模式,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2、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3、注重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1.3条规划修编的原则

1、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2、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前提;

3、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统筹规划、城乡协调、合理布局;

6、公众参与和政府决策相结合。

第1.4条规划修编的任务

根据三教镇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对各类土地的要求和本镇土地资源的特点,本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城乡结构统一,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兼顾近期利益与长远目标,考虑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等原则,对全镇土地利用予以规划。

第1.5条规划的范围

本规划的范围是三教镇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

第1.6条与其它规划的衔接

本规划与永川区城镇体系规划、三教镇城镇规划和工业、农业、林业、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的发展规划进行协调和衔接。

第1.7条规划的实施管理

本规划由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

本规划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即成为三教镇土地利用、各项建设及土地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遵照实施。

三教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具体的实施管理。

第1.8条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修编,以2005年为基期年,2009年为编制时点,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二章乡镇概况

第2.1条概况

三教镇位于永川北部,处于永川、大足、铜梁三县交界处,西南临双石镇,东临板桥镇,幅员面积104平方公里,辖2个社区居委会、13个农业村,总人口6.3万。

该镇距永川城区、16公里,距重庆市区63公里,永川至合川、大足、铜梁的省道公路和即将开工的重庆外三环横贯全境,是永川工业重镇和永川北部交通、通讯枢纽和人流、物流、信息集散中心。

三教镇在永川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定位为未来北部小城市。

2003年,完成GDP5.8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为15.18亿元,农业总产值3.4亿元,工业总产值11.7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3069元。

三教镇属浅丘地区,平均海拔300米左右,年均气温17.6℃,气候温和。

森林资源以楠竹、慈杂竹、松树、杉树为主。

镇内矿产资源煤、石英砂储量尤为丰富,各项基础设施也比较完善。

第三章土地利用现状

依据2009年三教镇土地利用二调成果(附表1),按照规划基数转换的要求,进行规划基数转换工作,编制三教镇规划基数分类各类用地面积表(附表3)。

第3.1条土地利用现状

2009年,全镇土地总面积10445.31公顷,土地利用现状见附表1及附表3。

1、农用地

三教镇农用地总面积8889.17公顷,占全镇幅员面积的85.10%。

⑴耕地

耕地面积4183.6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7.06%,其中田2461.54公顷,土1722.13公顷,分别占耕地面积的58.84%和41.16%。

粮食作物主要是稻谷、玉米、小麦、高粱、大豆、红苕,经济作物主要是油料作物。

⑵园地

园地面积1081.0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2.16%。

其中果园399.97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37.01%,以种植柑桔为主;茶园426.55公顷;其它园地254.27公顷。

⑶林地

林地面积2467.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62%,高于全区林地平均比重(13.48%)近10个百分点。

其中,有林地2317.48公顷,占林地的93.94%;其他林地149.5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6.06%。

⑷其它农用地

其它农用地面积为1157.21公顷,占幅员面积的11.08%,其中田土坎778.93公顷,坑塘水面242.66公顷,农村道路103.31公顷,农田水利用地8.12公顷,分别占其它农用地的67.31%,20.97%,8.93%,0.70%。

2、建设用地

全镇建设用地面积1485.41公顷,占幅员面积的14.22%。

⑴城乡建设用地

全镇城乡建设用地1274.2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5.79%。

其中城镇用地51.54公顷,独立建设用地13.2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112.05公顷,采矿用地97.44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的4.03%、1.03%、87.31%和7.63%。

⑵交通水利用地

全镇交通水利用地为202.9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3.63%,其中公路用地59.51公顷,水库水面139.91公顷,水工建筑用地3.52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的29.32%、68.94%、1.73%。

⑶其他建设用地

全镇其他建设用地8.2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55%。

3、其他用地

全镇有其他用地面积70.72公顷,占全镇幅员面积的0.68%。

⑴水域

全镇有水域面积50.60公顷,全为河流水面,占其他用地的71.55%。

⑵自然保留地

全镇有自然保留地面积20.12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28.45%。

第3.2条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

三教镇土地利用结构仍需完善。

在农用地中其它农用地的比例偏高,占农用地面积的13.03%,仅田坎面积就占整个农用地面积的8.76%,相当于耕地面积的18.60%,不利于农用地的集约利用。

2、城乡用地缺乏统筹

2009年该镇城镇规模为51.54公顷,作为永川区的重点镇,这样的城镇用地偏少,加之城镇基础设施不配套,交通配套设施不健全,明显制约其镇域中心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也削弱其对外的吸引和交流。

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115.52公顷,农村人口5.5万,人均居住用地面积202.8平方米。

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87.31%,所占比重过大。

第四章土地利用的方针和规划目标

依据重庆市永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下达给三教镇的主要规划指标,结合三教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三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附表4)。

第4.1条发展定位

根据永川区自然、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区性差异与三教镇的实际情况将该镇未来的发展定位为农业经济为基础的、锻铸工业及生态旅游强镇之一。

第4.2条土地利用方针

切实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为目标,遵循以下方针:

1、落实永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从三教镇土地资源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出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为促进本区域协调发展营造土地条件。

2、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切实保护现有耕地。

3、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营造土地资源持续利用的良性机理和环境,发挥土地资源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综合效益,实现社会、经济、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4、三教镇位于永川区北部低山丘陵农业、旅游发展区,要特别注意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

第4.3条2009年——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目标

1、农用地面积减少22.59公顷,内部结构趋于合理

到2020年,农用地总面积为8862.08公顷,占总面积的84.84%,其中:

耕地4238.58公顷,比2009年净增加54.92公顷,比重由2009年占幅员面积的40.05%增至40.58%。

主要由于生态屏障的建设和建设占用,耕地减少191.73公顷,但同期土地整理和复垦新增耕地246.65公顷,增减相抵净增加54.92公顷。

以适应商品粮、油、菜基地的用地需求。

园地1065.15公顷,比2009年净减少15.87公顷,比重由2009年占幅员面积的10.35%降到10.20%。

林地2451.45公顷,比2009年净减少15.83公顷,比重由2009年占幅员面积的23.62%降到23.47%。

其它农用地1106.89公顷,比2009年净减少50.31公顷,比重由2009年占幅员面积的11.08%降到10.6%。

2、城乡建设用地内部调整

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1241.36公顷,比2009年净减少32.90公顷,比重由2009年占幅员面积的12.2%降至11.88%。

但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增加238.80公顷,较好适应快速发展的城建需要。

原农村居民点用地则减少234.77公顷,用于补充其他建设用地的增加。

到2020年,交通用地为119.77公顷,比2009年净增加60.26公顷,比重由2009年占幅员面积的0.57%增加到1.15%。

水利设施用地增加0.10公顷。

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增加27.46公顷,占幅员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14.22%增至2020年的14.48%。

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5.1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

1、农用地

在精细安排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大力推进耕地补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适度的土地开发,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生态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林地和园地面积将适度增加。

2、建设用地

保证交通、水利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精细安排、适度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通过建设用地的内部挖潜和合理安排来保障城镇工矿用地的科学用量;通过建设农民新村和农村居民点整理,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

第5.2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内容

1、耕地——大力进行土地整理复垦,控制耕地减少

耕地在三教镇可持续发展中主要具有农产品生产功能,此外还具有生态环境功能、观光休闲旅游功能和景观文化功能,以及生态间隔等环境保护功能。

因此,在充分发挥耕地上述功能的基础上,应严格控制耕地面积的减少。

规划期内,将对全镇约5%的耕地实施土地整理和对25%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复垦预计可补充耕地246.65公顷,到2020年,全镇保有耕地4238.58公顷。

2、园地——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有所减少

园地在三教镇可持续发展中具有生态环境功能、水果和花卉产品生产功能、观光休闲旅游功能和景观文化功能。

在充分发挥园地上述功能的基础上,与生态退耕、产业结构调整与农业产业化工程建设相结合,扩大优质园地,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

同时,实行品种调整,发展以名、特、优品种为主的集约生产。

规划期内,园地减少15.87公顷。

到2020年,全镇有园地面积1065.15公顷。

3、林地——优化结构,适当减少

林地在三教镇可持续发展中具有生态环境功能、观光休闲旅游功能和景观文化功能。

在充分发挥林地上述功能的基础上,将生态退耕与自然保护区、生态林、经济林的建设相结合,在保护和建设好现有林地,改造疏林地和灌木林地的基础上,调整、优化林地结构,大力发展有林地。

规划期内,林地减少15.83公顷。

到2020年,全镇实有林地面积2451.45公顷。

4、建设用地——保证重点需要,城乡统筹发展

统筹安排城乡用地,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整农村居民点用地,促进建造城乡生态宜居环境;保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适度增加工业用地,控制建设用地的过度增加;通过大力建设农民新村和原有农村居民点的复垦,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期内,预计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27.46公顷,达到1512.87公顷。

第5.3条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的思路

1、用地布局的优化

⑴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⑵协调安排农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

⑶优化城镇、农村用地布局;

⑷各类用地优化组合,形成和谐生态空间。

2、土地利用布局的调整思路

依据三教镇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为导向,优先考虑生态屏障网络用地,科学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

⑴农用地:

发挥农用地多重功能,统筹安排城乡绿色空间

农用地中保证耕地、基本农田,以及自然保护区的园地、林地。

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景观、间隔功能,结合城镇用地布局进行安排,有利于耕地综合功能的发挥。

园地布局与水果园地、花卉苗木园地建设和各种城市绿地建设相结合,着重拓展生态空间。

林地主要布局在条状山地中,同时与镇内各种生态防护林建设和城市公园绿地的建设相结合,以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城乡绿色空间。

⑵建设用地:

避让重要生态环境用地,优化用地布局

建设用地的布局重点是全镇的重要建设地区和近期发展地区,重点安排在镇中心的近期发展地区,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近期建设地区。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以建制镇为中心,依托城镇已有的基础,与自然山水、耕地、园地、林地穿插布局,形成城区宜居环境的基础。

工矿用地向工业园区集中。

在污染性工矿用地与人口密集地区之间的安全距离范围内,保留连片、大面积林地、园地、水面、山体等绿色空间。

通过建设农民新村和农村居民点复垦,使农村居民点逐步集中。

⑶其他土地:

保护天然河流,发挥生态功能

保护天然河流和湿地系统,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第5.4条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和优化

依据三教镇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条件,以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为导向规划用地布局。

在城乡高度发展区,统筹安排城郊生态和城市绿地相结合的绿色系统;以农田、绿地、江河水面疏解城市,形成耕地等农用地、江河水面、山体与城市建设用地穿插布局的组团式布局。

在农业发展和基本农田建设区,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耕地、园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将小城镇、农村居民点与河流水面、耕地、园地、林地穿插布局,形成城乡宜居环境的基础。

在林农和旅游发展区,保护天然林和各种林地、园地等,构建区域生态屏障,保护生态旅游。

用地布局调整方案:

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镇中心部位,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划进行布局。

通过建设农民新村和农村居民点整理,使农村居民点逐步集中并沿着主要交通线分布。

工业和城镇等建设用地,以中心城镇为依托,交通干线加农民新居为纽带进行布局。

在城镇用地布局时,注重保护古镇等人文历史景观;结合当地山水实际,构建山水园林城镇。

耕地:

主要布局在该镇东南部平坝和丘陵地区。

进行土地整理和中低产田土改造,建设稳产高产的基本农田。

对山地中的陡坡耕地逐步实施退耕还林,对丘陵中的陡坡耕地逐步实施退耕还园,因地制宜营造园、林地。

城镇周边耕地,要充分发挥其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将耕地等农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穿插布局,构建城乡生态空间,形成城乡宜居环境。

园地:

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对丘陵中的陡坡耕地实施退耕还园,培育优良品种,扩大园地面积。

林地:

主要分布在西北林区和条状山地中。

对山地中的陡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也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第六章主要用地安排

第6.1条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4238.58公顷。

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3773.54公顷,占2020年耕地保有量的89.03%。

通过土地整治,加强耕地的补充。

在2009—2020年期间,一共补充耕地246.65公顷。

第6.2条建设用地控制——保证重点需要,城乡统筹发展

统筹安排城乡用地,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整农村居民点用地,促进建造城乡生态宜居环境;保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适度增加工业用地,控制建设用地的过度增加;通过大规模地整治农村居民点用地,逐步减少宅基地面积,到达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目的。

规划期内,确定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27.46公顷,达到1512.87公顷。

第6.3条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和优化林地结构,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全镇林地覆盖率和有林地占林地的比重将有所提高。

至规划末期,林地覆盖率将不低于23.47%,该镇西部林带是永川区“川”字型低山岭群的自然保护区的一部分,是山川秀美的永川和青山绿水的重要生态支撑。

其次通过土地整理,使全镇的水土流失基本上得到治理。

至规划末期,全镇水土流失面积将减少48%以上,水土流失强度将大幅度下降,成为三峡水库水资源保护和三峡库区水土保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6.4条土地整治

耕地补充的主要来源是土地整理。

规划期内将实施土地整治,共补充耕地246.65公顷。

1、整治目标

2009年,全区有耕地4183.6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112.05公顷。

规划期内,对该镇209.18公顷的耕地和田坎进行整理,对252.62公顷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复垦,共可新增耕地246.65公顷。

2、整治分区

确定为土地整理重点村的是牌坊、三台、石岭和玉峰四个村,其余九个村为一般村。

确定为土地复垦重点村的是陡河沟、利民、三台、石龙、双坪、玉峰和石龙七个村,其余六个村为一般村。

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和空间管制分区

第7.1条土地用途分区

土地用途分区是土地利用合理布局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手段。

根据土地基本用途不同,将全镇土地划分为五个土地用途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

在各土地用途区内,将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有关法规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具体的分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未来将逐步实现按照土地用途区来安排各业用地。

1、基本农田保护区

主要分布于区内广大丘陵地区,集中在河流沿岸的平坝、浅丘地区。

区内分布有公路和农村道路、坑塘、沟渠等其它用地,零散农村居民点,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园地和小块林地。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

本用地区面积4565.66公顷。

本用地区内地势较为低平,多为丘陵坝地谷地,土壤肥力较高,土层较厚;农业气候资源丰富,水利条件较好;开发历史悠久,交通方便,劳动力资源充足;是全镇高产稳产农田的集中地,有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的良好条件。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主要是: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田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严格控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基本农田转变用途。

基本农田划定以后,应落实到地块和农户,登记造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

(3)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三教镇政府应当补充划定与所占基本农田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补充划定的,由永川区人民政府在全区内调剂补充;

(4)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屋、建窑、建坟、挖沙、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5)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额外预留一定量的基本农田,确保在规划期内计划外的建设不会导致基本农田面积的减少。

2、一般农地区

本用地区主要分布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周围和附近。

区内分布有农村道路、坑塘、沟渠等其它用地和小块零散的村庄、道路,以及农田之间的小块园地和林地,但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

本用地区面积1635.42公顷。

本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只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控制本区的农田转变用途,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2)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

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业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4)鼓励区内的非农业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用地。

3、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本用地区包括建制镇、中心村等农民居住集中地点的建设用地和预留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和村庄建设用地分散于全镇,还包括零星分布的小块耕地、园地和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等建设用地。

区内还穿插有少量耕地、园地、林地和交通用地等其它用地。

本用地区面积1412.66公顷。

本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

应按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布局需要,土地利用严格与城镇规划相衔接,根据城镇性质和功能来配置各类用地;

(2)区内城镇村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城镇村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严禁土地资源闲置和浪费。

大型工业项目应当作好前期论证,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本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

(4)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

(5)鼓励零星分布的农村居民点向规划的农民新村集中,鼓励开展废旧宅基地复垦和改造;

(6)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7)在利用本区土地时,应当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防止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

4、独立工矿区

主要是指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建设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本用地区面积71.96公顷。

本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撂荒。

5、林业用地区

主要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成片集中分布在低山区。

区内还分布有零散的农村居民点、废弃的采矿地、公路和农村道路等其它用地,以及零星耕地和小块园地。

本用地区面积2484.17公顷。

本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需要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6、其他用地

以上用地区以外用地为其他用地,该用地区面积为275.44公顷。

第7.2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本规划将三教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划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1、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的边界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区内用地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

本区面积1220.45公顷,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独立工矿用地面积协调一致。

允许建设区管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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