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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制度

工程测量制度

第一条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需要应配置足够的熟练掌握测量技术的测量人员,组建项目测量队,测量队归口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统一协调管理,业务上接受公司指导。

测量队负责测量工作的组织、检查和业务指导,测量队队长负责全面的测量工作。

第二条项目进场后,项目总工组织工程管理部和测量队负责人等参与现场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的交接桩,接收点之记资料。

现场交桩完成后,形成交接桩工作纪要,留存现场交接桩照片。

如果发现控制点被破坏或成果有误,应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补桩并做好记录和现场确认。

在施工过程中,要对设计院移交的桩橛妥善保管,经常复核,检查其可靠性。

第三条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牵头,测量队队长负责编制测量复测及加密方案,经工程管理部部长审查,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上级单位、监理单位审批,施工时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方案进行测量工作。

第四条施工测量过程中做好测量资料管理和桩橛保护,加密后的桩橛应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在主体结构工程转序时需定期进行复测,必要时可报请公司进行复测,项目经理部是所承担管段工程施工测量的责任主体单位,对施工测量工作质量负全责。

第五条测量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测量技术总结,发现测量错误首先立即向工程管理部及项目总工报告,然后采取措施设法纠正。

重大测量事故,应及时逐级上报上级单位主管部门。

第六条从事测量工作的人员,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外业人员应能熟练操作水准仪、全站仪、GPS等测量仪器。

3)内业人员应能熟练掌握常用绘图软件等。

4)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职业操守和高度的责任心。

第七条测量仪器要求

1)测量仪器必须经过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才可使用。

2)定期对仪器进行自检,并做好检校记录。

3)测量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对仪器的使用情况随时做好记录。

第八条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1)测量仪器的配备

项目部根据工程测量任务的规模及要求,在使用前编制所需测量仪器计划,保证配备的测量仪器的规格、型号、数量、精密度、准确度能满足施工生产要求。

2)测量仪器的校准

a、新购置的测量仪器设备,在开始使用前,须经法定校验部门对照国际或国家认可的有关基准进行校准和调整,取得检定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b、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测量仪器,由测量队按规定周期送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并附检定证书。

c、大型仪器及精密度要求高的仪器设备,除按周期检定以外,在修理、迁移后以及对准确度发生怀疑时须由校验部门重新校准。

测量仪器使用人员,在每次使用前,须按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对中或调零。

d、对允许在使用前或使用期间进行调整的仪器,须由持证上岗人员,按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调整。

已采用铅封、油漆、封条等进行标识的仪器,除法定检验部门或生产厂家外,其他人员或部门均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封,以确保其校准度和安全性。

e、全站仪、水准仪等测量仪器,须由专职测量人员按规定周期送法定校验部门检定其准确度,测量人员除每次使用时须按要求进行对中、调零等调校外,还需做不定期的现场测量仪器的校正检验,保留检验记录。

3)测量仪器的管理

a、建立测量仪器台帐;

b、测量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责任人应签订测量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责任书;

c、测量仪器的购置与报废,应由使用的各项目部提交书面申请上报公司,公司编制采购或报废计划,经公司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

d、测量仪器必须由测量人员管理和使用,非测量人员不得使用测量仪器;

e、新成立的项目部,测量仪器的领用计划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公司统一调配或购置;

f、分包队伍的测量仪器,应由各项目部负责管理,必须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使用;

g、因失职造成测量仪器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各项目负责;因保管不善丢失的,按仪器价格在项目中扣除;项目对相关责任人酌情处罚;

h、各项目部闲置的测量仪器,应及时上报,由公司对测量仪器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项目部测量队资料管理室作为项目部测量资料管理机构,负责标段范围内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测量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根据项目部要求,结合测量资料管理的特性研究制定测量资料管理工作的计划,制定测量资料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第十条为确保测量成果质量的可追溯性,测量队资料员须认真做好每天的测量成果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建立施工测量放样报验资料台账,要有专用测量资料文件柜及专用资料档案管理计算机,电子文档资料定期备份。

第十二条项目部测量资料的报送和下发,应建立资料报送单或签领单,并执行相应的交接签字手续。

第十三条测量成果资料入库存档时,建立文档记录资料,并将文件分类整理,以便查阅。

第十四条国家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等资料项目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进行妥善管理,不得随意将测量成果资料外泄。

 

(十二)测量工程师

1、认真执行国家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负责项目施工的工程测量和监控量测管理工作。

2、建立测量管理制度,落实测量管理责任。

3、负责现场交接桩,编制测量方案,组织对导线点和水准点进行复测和加密测量,建立施工控制网,施工过程中定期复测;

4、核对施工图纸,负责施工放线和竣工测量等工作。

完成外业观测和内业计算,提供合格的测量资料和成果。

5、提出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负责测量仪器的日常检验和校对、保管工作,并按期进行标定,建立测量仪器台帐。

6、负责施工监测和资料整理,收集工程测量和施工监测数据,及时反馈信息以指导施工;

7、配合测量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复核工作;

8、编写测量技术总结。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节工程测量

第一条执行有关测量技术规范和标准,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测量设计、作业、检查和验收,保证各项成果的精度满足要求和数据的可靠性。

第二条测量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技术性文件及施工图纸、测量规范、标准和精度要求。

第三条工程管理部应根据施工技术要求编制测量方案,制订测量计划并安排测量工作的实施。

测量工作必须遵循从“整体到局部”的基本原则,为了减少测量误差的积累和提高测量的精度,按照“从控制到碎部”的工作程序进行测量。

第四条交接桩时桩点的交接必须由双方持交桩表在现场核对、交接确认。

遗失的坚持补桩,无桩名者视为废桩,资料与现场不符的应予更正。

一项工程由两个以上单位同时施工时,应联合测量;若不同时施工时,先施工的单位进行整体复测,相关单位复核确认后使用。

施工复测时,必须超越管段范围与相邻相关的测量桩点联测,并与有关单位共同确认共同使用的相关桩点和资料。

第五条控制测量成果及设计结构物平面位置和高程计算数据要报监理、建设方审批,施工测量中未经审批的数据不能使用,利用已知成果时,必须坚持“先检查、复测,后利用”的原则。

第六条测量的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核条件。

重要定位和放样,必须坚持用不同的方法或手段进行复核测量,或换人检查复测无误后才能施工。

上一道工序结束,下一道工序未经测量放样,不得继续施工。

第七条内业计算、设计、编纂工作的技术资料,应由第二人复核或检算,以确保数据及资料的准确无误。

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复核,必要时应作现场核对,内业工作应坚持两组独立平行计算并相互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抄录已知数据资料,必须核对,两计算人应分别独立查阅抄录,并互相核实。

第八条施工测量要有记录,要有测量人、复核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外业测量记录的完整性应尽可能在作业现场完成核对工作,发现测量问题有处理意见和结果,避免错误产生。

测量记录使用专用记录本并用铅笔记录,记录簿格式符合相关要求,记录项应正确规范(名称、日期、天气、地点、人员、仪器编号等),每次记录应签字齐全;采用非手工记录的,测量后要将有关数据打印输出,也要签字齐全留存备查。

第九条各种测量的原始观测记录(含电子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严禁事后补记、补绘。

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

不合格时,应按规范要求补测或重测。

第十条加强对重要结构物、深基坑、承重支架等变形观测工作,编制变形观测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路基及桥梁的工后沉降观测,隧道的收敛和拱顶的下沉等,取得结构变形观测可靠记录,为施工提供依据。

 

第二节交接桩及测量复测

第七条工程中标后,项目总工应及时组织测量负责人主动联系设计单位进行交接桩,并做好相关的交接手续。

第八条交桩资料应包括:

控制点的位置、数据图表;中线(基线)桩表、线路资料图表等。

交桩书面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桩点的布置和密度应符合测规要求。

第九条交接桩时,应按交接书面资料所列桩橛,现场逐点交接并查看情况,各类桩点应完好无损,稳定可靠,并在现场作明显标识,以利查找。

第十条对于现场未找到的或已被破坏的桩点,应视为废桩。

设计单位应重新补桩补测并提供补测资料。

第十一条在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控制点复测,核对设计交桩的正确性,根据工程需要,应对导线点桩,水准点桩加密,加密时应满足施工规范和施工放样的需要。

第十二条控制点复测完成后,项目部测量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整理测量成果、编制测量成果书,经测量工程师签认、项目总工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审批,经批准后的测量成果书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复测成果资料:

1、交接桩纪要;

2、导线复测成果表;

3、闭合水准测量成果表;

4、测量设备检定证书、人员资格证书。

 

第三节交接桩、施工复测、实施测量

第十七条与设计交接桩:

工程中标后,由项目总工组织,联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桩橛交接,由设计单位移交下列测量成果资料:

1、平面和高程控制点成果及技术总结;

2、平面和高程控制桩点及点之记。

工程管理部组织技术人员检查测量的有关图表资料,检查现场标石的完好性、可靠性,做好标识并办理交接桩记录,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施工复测

1、交桩后,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进行同精度复测,重点工程或建设单位方有特殊要求的测量可报请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派员指导或实施,复测前应编写复测技术设计书或测量方案。

2、平面控制点及水准点复测的精度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工程测量规范的规定。

增补平面和高程控制点时,应采用与原控制网相同的测量方法和测量精度进行。

3、复测时,外业测量的网形宜与原网相同。

宜使用与原网相同的起算点进行平差计算,平差前,应对起算点的稳定性进行检验。

当复测与原测量成果不符时应重新测量。

当确认原资料有误或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书面报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解决。

4、为确保控制网的整体性,相邻标段之间应共同协商并现场确认交界处附近同1个水准点作为共用点进行复测。

复测工作应该统一组织,强调标段间的协调与联测,分段复测时,搭接处选取的相邻共用平面控制点一般不应少于2个,坐标换带时不应少于4个;高程控制点不应少于1个共用水准点。

5、复测使用的GPS接收机及平差软件需符合我国现行规范和设计方要求。

导线、水准测量平差计算软件应具有导线网、水准网严密平差功能,各种平差计算软件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及类似工程实践检验。

6、完成复测后应提交的平面复测成果资料包括:

GPS边长对比资料;坐标成果对比资料;导线水平角、距离对比资料;采用的坐标成果。

7、完成复测后应提交的高程复测成果资料包括:

水准点间高差对比资料;水准点高程成果对比资料;采用的高程成果。

第十九条实施测量

1、控制点加密

(1)复测工作完成后,由于结构物或路基施工时,设计提交的平面点和水准点的密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需要加密控制点。

加密前,应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方案。

施工平面控制网加密可根据情况采用同精度扩展或逐级发展的方法进行加密,可采用导线或GPS测量方法测量,加密点应布设在坚固稳定、便于施工放线且不易破坏的范围内,并按规定埋石,并做好点之记。

水准点的加密按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测量精度要求进行。

2、施工放样

(1)施工测量工作包括外业和内业。

内、外业严格执行测量复核制。

(2)在使用控制点时,现场技术人员一定要认真核对控制点名与资料提供的点名一致。

在施工过程中若要增设控制点时,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测量应严格按复测时的导线及水准等级要求进行。

增设的控制点要有检核条件,如增设的导线点、水准点应与复测成果中的高级点构成附合或闭合条件。

(3)在控制工程的关键部位(如:

基坑开口线放样、钻孔桩中心定位、墩身及墩台帽石(垫石)轮廓线特征点定位、隧道洞门点及隧道辅助坑进洞施工中线点、竖井近井点等)放样时,所利用的控制点应不少于3个,并首先应对所利用的3个控制点进行相互检核(测量控制点间的角度和距离与理论值进行比较),确保控制点位准确无误,利用其中的2个控制点按极坐标方法进行定位,再选用第3个控制点检核部分放样点。

(4)利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测设控制工程的关键部位时,全站仪应至少进行一个测回观测并取2半测回的分中值作为施工控制点。

使用直角坐标法放样时,输入数据时要坚持一人输入另一人检查,确保数据的准确。

在定向后再采集一次后视点坐标和坐标成果表进行较核,以确认点位是否正确或扰动。

(5)结构物的关键部位的标高控制要构成附合或闭合条件。

(6)墩台竣工后应对帽石(垫石)的高程、中心及跨距进行全面检核,确保架梁的准确。

特长大隧道、利用竖井定向的暗挖隧道应在接近贯通面300米处加测陀螺方向边,对隧道的施工中线进行检核,隧道在二衬前应对隧道的施工中线进行检核,确保隧道准确贯通。

长大隧道洞内加密点设置宜按三角锁布设,采用网平差软件,不宜按双导线布设。

(7)对线路中边桩坐标、桥墩台桩基的桩位坐标等坐标复核应采用不同的程序进行重新计算,并采用手工计算有代表性点的坐标,对采用的程序进行检核。

3、监控量测

结构物的变形观测和监控量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其观测手段、方法和频率要满足现行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

监测数据要及时整理计算,根据本次沉降值、累计沉降值,本次收敛值和累计收敛值,绘制时间—沉降关系图和时间---位移收敛关系曲线图,并进行回归分析,以预测该测点可能出现的最大位移值,掌握位移变化规律,作为施工依据和控制安全的手段。

4、测量原始记录

(1)原始记录必须在施工现场用铅笔在专业测量记录薄上记录并及时进行复核。

复核时应根据记录表上的角度、距离、测站点和后视方向点坐标计算出所放样点的坐标,并与实测坐标值进行比较。

高程复核应根据记录表中的各转间点高差及引用的已知水准点高程计算所放样的结构物部位标高。

(2)测量原始记录不得事后涂改,如发现计算或现场记录错误,可现场杠改。

5、竣工验收所需施工测量资料

(1)设计交桩点资料、加密桩点资料、线路要素资料(线路里程表、曲线要素表、交点坐标、断链表、线路纵横断面图表等)

(2)隧道断面资料

(3)监控量测资料及评估资料

第二十条项目总工汇总工程测量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跟踪问题信息,做好沟通和反馈工作。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理应组织对工程测量工作的结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工作质量高、效果好的予以奖励,对造成返工和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工程测量流程

 

 

 

水准仪操作规程 

1.0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正确使用测量仪器,确保仪器的完好率和利用率,适用于本项目所有水准仪的操作。

 2.0引用标准:

使用说明书 

3.0进行水准标高测量时,应按以下操作规程使用:

 3.1整平 

    先将三脚架两只铁脚踩入土中,观测者操纵三脚架的一条腿前、后、左、右移动,直到圆水准气泡基本居中时,固定这条腿不动,然后调节三个脚螺旋使气泡完全居中(仪器内设自动安平)。

 3.2瞄准 

先转动目镜对光螺旋,使十字丝的成像清晰,然后放松固定螺旋,用望远镜筒外的缺口和准星瞄准水准尺,粗略地进行物镜对光,当在望远镜内看到水准尺像时,即将固定螺旋固定,转动微动螺旋,使十字丝纵丝靠近水准尺的一侧。

 3.3读数 

读数时要按由小到大的方向,应先用十字丝横丝估读出毫米数,然后再读米、分米、厘米数。

 4.0进行水准标高测量前注意事项:

 

4.1检查水准仪及配套工具是否带齐,包括测量尺、脚架、水准点标高资料等。

 

4.2架设时,应先把脚架螺旋旋紧,在地面上踩紧脚架。

对水准仪进行精平调整,对后视水准点后进行标高测量。

 

4.3在标高测量时,须转点搬移过程中,应检查好仪器的螺旋是否拧紧,防止掉损仪器。

 5.0水准仪自检规程 

5.1圆水准器的检验和校正:

 5.1.1检验方法 ①转动脚螺旋使圆水准气泡居中; 

   ②将仪器旋转180度,如气泡居中,则正常,否则需校正。

 5.1.2校正方法:

 

① 首先整平仪器,使圆水准气泡居中,旋转180度,调整脚螺旋,使气泡退回到偏离量的一半; 

② 松开圆水准仪的固定螺旋,用拔针,拔动圆水准器的校正螺丝,使气泡居中; 

重复第②步直到,仪器转到任何位臵,圆水准气液始终居中。

 5.2 I角的检验与校正 5.2.1检验方法:

 

① 在平坦地面上选取相距100m的高差为ΔHA、ΔHB两点; ② 将水准仪臵于A、B两点之间,在距A或B点,1m处测其高差ΔH′ 

③ 若ΔH=ΔH′则正常,否则需校正。

 5.2.2校正方法:

 

①将需校正的仪器整平臵于A、B之间的A 端或B 端,在A 尺上读出a1; 

②然后读出B尺,其读数为a1+ΔH′,用拔针拔动校正 螺旋使a1+ΔH′=a1+ΔH 

重复以上步骤,使仪器放任一位臵,a1+ΔH′=a1+ΔH。

 5.3十字丝的检验与校正 5.3.1检验方法 :

 

1平仪器,将横丝对准一固定点;②转动水平微动螺旋,如固定点始终 在横丝上移动则正常,否则需校正 ; 5.3.2校正方法:

 

2①螺丝刀松开十字环三个管转动螺旋; 

3②转动十字丝环移动到点位偏移量一半,重复以上操作直到满足条件为止。

 

4③其它故障送仪器检测单位,检测校正。

 

 

全站仪操作规程 

1.0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正确使用测量仪器,确保仪器的完好率和利用率,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全站仪的操作。

 2.0引用标准:

使用说明书 

3.0进行控制点放样测量时,应按以下操作规程使用:

 3.1架设仪器 

3.1.1使三脚架的中心与测点近似于同一铅垂线上,踏紧三脚架使之牢固地支撑于地面上,并使顶面近似水平。

 

3.1.2用一只手握住仪器,另一只手旋紧中心螺旋,使仪器牢固地臵于三脚架上。

 

3.1.3转动光学对中器的目镜和对中器使分划板十字丝与测点看上去最清楚,调节脚螺旋使测点位于光学对中器十字丝中心。

 3.2整平仪器 

3.2.1先使圆水准气泡居中,观察圆水准气泡偏离中心的方向,反复调节三脚架的长短,使气泡居中。

 

3.2.2使照准部水准泡居中,松开水平制动钮,转动照准部使照准部水准器平行于两脚螺旋的连线,用脚螺旋使照准部水准器气泡居中,将照准部旋转90°,再用脚螺旋使照准部水准器气泡居中,旋准照准部向任意方向,检查气泡是否保持居中,如果没居中,则按上述步骤重复进行整平。

 

3.2.3仪器的倾斜可以用数字或图形形式进行仪器的精确整平,开机进入转换模式后,显示窗内以图形形式显示圆水准器,利用脚螺旋使横轴、竖轴倾角为零。

 3.3观测 

    仪器整平后,进入放样测量模式后,便可以进行控制点放样测量进行控制点放样测量的注意事项:

 

3.3.1检查工具物品带齐,包括棱镜、电池、对讲机、脚架、控制点设计坐标、放样测量坐标等。

 

3.3.2到达现场后,架设好后视基镜,测站点全站仪的架设,注意全站仪的精密度,细心操作。

先对点、粗平、精平,反复对点精平直到仪器的水准管水泡任一方向都居中。

 

3.3.3架设好仪器后,注意现场的气压、气温数据的输入,以修正全站仪的测量精度。

 

3.3.4测量过程中,转点测量时,须重新装入仪器箱搬运。

 4.0全站仪自检规程 

4.1照准部水准器的检验和校正 4.1.1检验方法:

 

a、将仪器臵于平坦,坚固地面上,转动脚螺旋使水准泡居中。

 b、转动照准部90度调动仪器,使水准气泡居中 

c、将照准部旋转180度,若气泡无偏差则无需校正,否则校正。

 4.1.2校正方法:

 

a、转动脚螺旋,使气泡移动偏离量的一半; 

b、用校正针转动水准器校正螺旋,改正偏离的另一半,使气泡居中; 

重复1-5步,直到照准部在任一方向上气泡都居中。

 4.2圆水准器的检验与校正 4.2.1检验方法:

 

a、照准部水准器校正,使用照准部水准器仔细在整平好仪器; b、检查圆水准气泡的位臵,若气泡偏差离中心,则作如下校正4.2.2校正方法:

 

a、松开气泡偏离最远方向的圆水准器,校正螺旋; 

b、调整所在3个校正螺旋,使气泡居中并使3个校正螺旋的旋紧程度一致。

 

4.3十字丝的检验与校正 4.3.1检验方法:

 

a、在距仪器50-100m处,设一清晰目标,整平仪器,打开开关设臵垂直水平度盘指标; 

b、盘左照准目标 ,读取垂直和水平角a1、b1; c、盘右照准目标 ,读取垂直和水平角a2、b2; 

d、计算a2-a1差值在180°±20″以内,b2-b1在360°±20″以内,无需校正,否则需校正。

 

4.3.2 校正送仪器检测站检测、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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