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20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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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208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

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主管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宣告成某死亡。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三43题.单选)

A、乙县法院应当将宣告死亡案移送至甲县法院审理

B、借款纠纷案与宣告死亡案应当合并审理

C、甲县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D、甲县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4节>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及管辖法院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宣告死亡案件的管辖、诉讼中止和当事人的变更。

《民事诉讼法》第184条第1款规定: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可见,本题中宣告死亡案件的管辖法院应为乙县法院,A选项中乙县法院向甲县法院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第5项之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

在本题中存在两个案件,一是成某诉罗某借款纠纷

2.甲因房屋装修与乙产生纠纷,遂向A区法院起诉,请求判决乙向其支付房屋装修款项5万元。

在下列哪一种情况下,甲或乙可以向A区法院申请复议:

()

A、A区法院认为自己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裁定不予受理

B、乙在一审中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C、乙在一审开庭前申请合议庭中的丙法官回避被驳回

D、甲因在一审开庭时不遵守法庭规则而被罚款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0章>第4节>民事决定的概念

【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2款的规定,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而不可以申请复议,因此A、B项不当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因此C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3款的规定,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

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可见,对罚款和拘留决定的复议申请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因此D项不当选。

3.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法院通过调解结案,并制作了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故甲乙达成调解协议后可申请法院依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

B、甲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冉行起诉

C、一审的调解书发生效力后,甲不能提起上诉

D、乙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甲可以根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4节>调解的效力

【答案】:

A

【解析】:

考查调解的法律效力。

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具体表现在:

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

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

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负有履行调解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

权利人可以根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故BCD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148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

4.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

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44题,单选)

A、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B、田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

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

D、田某成为适格被告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起诉行为的法律后果。

A选项中,何某在起诉时即意味着向田某主张实体权利,此举可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A选项是正确的。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曰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见,被告答辩期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B选项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从法院受理之日正式开启,受理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法院产生审理权和审理职责;

(2)法院的排他管辖权形成;(3)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确定;(4)审理期限开始计算。

可见,C选项属于受理的法律后果,而非起诉

5.大成公司与华泰公司签订投资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

如因合同效力和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作中双方发生争议,大成公司遂向A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投资合同无效。

A仲裁委员会受理。

华泰公司提交答辩书称,如合同无效,仲裁条款当然无效,故A仲裁委员会无权受理本案。

随即,华泰公司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大成公司见状,向A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有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三50题,单选)

A、A仲裁委员会无权确认投资合同是否有效

B、投资合同无效,仲裁条款即无效

C、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应由法院作出裁定

D、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应由A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5章>第3节>仲裁条件独立性的含义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条款独立性、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机构。

《仲裁法》第19条规定: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可见,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效力,A选项是错误的。

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不受合同效力的影响,B选项是错误的。

《仲裁法》第20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可见,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都有权确认仲裁协议的

6.某甲诉某乙家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B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当事人双方在上诉期限内均未上诉,后B区法院发现判决书将违约金的数额20000元误写成了2000元。

对此,法院下列处理方式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以裁定书的方式补正错误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B、由本院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

C、重新制作判决书并收回存在错误的判决书

D、报请上级法院启动二审程序,纠正错误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概念

【答案】:

A

【解析】:

①依据《民诉法》第154条的规定,补正笔误应当用"裁定",所谓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

本题中的判决书将违约金的数额20000元误写成了2000元,属于笔误中的误写,法院应当裁定补正错误,因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当选。

②笔误并不属于严重错误,因此不符合再审的适用条件,选项B的说法错误。

选项C中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不当选。

民事二审程序的启动方式只能是当事人提出上诉,法院无权启动二审程序,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7.关于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

A、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和证人

B、合议庭的人数组成必须为3人

C、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实行独任审理,但是独任审理的并不一定都是简易程序

D、我国所有民事案件的审理都为两审终审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2节>回避制度

【答案】:

C

【解析】:

考查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A项错误,证人不属于回避的范畴。

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款、第40条第1款规定民事一审及二审案件中合议庭的成员必须是单数,但并未限定为3人;D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为一审终审。

8.关于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甲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乙法院。

乙法院认为本案真正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丙法院,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丙法院

B、移送管辖移送的只是案件,不包括案件的管辖权

C、管辖权转移的不仅是案件,还包括案件的管辖权

D、管辖权转移只会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5节>移送管辖

【答案】:

A

【解析】:

考查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故A项错误。

9.杨小乐与花儿超市签订了一份长期的鲜奶供应合同,其中约定因履行该合同所引发的纠纷,均提交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订地的法院管辖。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

A、因为选择了两个法院,因此该管辖协议无效

B、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合意选择出一个管辖法院,则该协议有效

C、若杨小乐因为送货时间与花儿超市发生争议,则其应当向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D、若杨小乐因为牛奶品质问题将花儿超市诉至合同签订地法院,该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4节>协议管辖

【答案】:

D

【解析】:

①《民诉法解释》第30条规定: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故管辖协议可以约定两个以上的法院管辖。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依据《民诉法解释》第30条规定可知,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的法院管辖时,原告可以单方面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并非要求双方当事人一致选择一个管辖法院。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因为本案已经存在管辖协议,故应当向管辖协议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不再适用合同案件管辖的一般规则,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均非管辖协议约定的法院,故

10.甲、乙、丙分别是某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和有独立清求权的第三人。

在庭审过程中,甲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诉讼应当怎样进行:

()

A、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B、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C、裁定诉讼终结

D、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5节>第三人撤销之诉

【答案】:

D

【解析】:

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撤诉处理。

根据《民诉解释》第237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11.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对根据当事人的和解协议作出的裁决书,经审查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支持

B、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将该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

C、仲裁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法院驳回,此后以相同理由申请不予执行,法院可以受理

D、对违反法律程序的仲裁活动,有权裁决中止仲裁,通知仲裁庭纠正违法行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8章>第1节>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执行。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28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B项正确。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项错误。

人民法院可以对仲裁协议和仲裁裁决进行监督,但是不能在仲裁进行过程中

12.同村村民某甲、某乙、某丙三人共同出资开办了一家垂钓中心,起名为"哥仨好垂钓中心"并依法登记。

某日,顾客邹某(9岁)在垂钓中心玩耍时被中心的员工小刚不慎用鱼钩划伤,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邹某的父母准备向法院起诉。

下列有关本案当事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应当以邹某及其监护人作为共同原告,以"哥仨好垂钓中心"作为被告

B、应当以邹某作为原告,以"哥仨好垂钓中心"和小刚作为共同被告

C、应当以邹某及其监护人作为原告,以某甲、某乙、某丙和小刚作为被告

D、应当以邹某作为原告,某甲、某乙、某丙作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哥仨好垂钓中心"字号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

【答案】:

D

【解析】:

①本案为个人合伙纠纷,《民诉法解释》第60条规定:

"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

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故应当将某甲、某乙、某丙作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哥仨好垂钓中心"字号。

此外,邹某虽然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其依法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具备独立成为案件当事人的资格,故邹某为本案原告,其监护人不是本案适格原告。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正确。

13.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B、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执行异议以及第227条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的规定,ABC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书面异议被裁定驳回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被驳回的,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项错误。

14.光明公司与四海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光明公司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20万元,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请问执行过程中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若光明公司的财产不在本院辖区,则执行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予以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

B、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一审判决因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四海公司返还

C、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四海公司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D、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依法被注销,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的规定,执行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也可委托外地法院执行,A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C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根据《民诉解释》第472条,执行中作

15.关于简易程序的简便性,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2013年卷三41题,单选)

A、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

B、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

C、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

D、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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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4章>第2节>宣判、判决书的送达与判决书的简化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

《民事诉讼法》第158条第2款规定: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

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A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简易程序是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程序,它是在一审普通程序基础上的程序简化,可以不完全按照普通程序的庭审顺序进行,B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简易程序规定》第24条规定:

“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

对于下列事项,应当详细记载:

(一

16.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涉外仲裁案件只能在专门的涉外仲裁机构进行

B、违背社会利益是中国法院在审查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

C、人民法院在审查申请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时候,仅能审查程序性事项,不能审查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

D、对于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如果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应由涉外仲裁机构向国外有管辖权的法院转交申请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9章>第5节>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除了专门性的涉外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普通的仲裁机构也受理涉外仲裁案件,A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即人民法院可以对涉外仲裁裁决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B项正确,C项错误。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执行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此外,根据《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向国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涉外仲裁裁决,应该由当事人直接申请,D项错误。

17.以下人员中,谁可以担任仲裁员?

()

A、甲,曾任某市检察院检察长10年

B、乙,从事律师工作满6年

C、丙,某大学法学院民法讲师

D、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9年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4章>第1节>仲裁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员的资格。

根据《仲裁法》第13条的规定,A项甲是检察长,而不是法官:

B项年限不够,必须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C项不符合条件,因为丙没有高级职称;D项丁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符合条件。

18.以下有关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田某与张某名誉权侵权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结案,该市市民范某向法院申请查阅生效的调解书,被法院告知不予查阅,法院的做法违反了公开审判制度

B、证人马某在庭审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言,违反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

C、双方当事人均有权申请书记员回避,体现了处分原则的具体要求

D、某市检察机关针对三家大型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提起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体现了民事检察监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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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1节>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

B

【解析】:

①生效调解书本身不属于公众可申请查阅的法律文书范围,故法院告知不予查阅的做法未违反公开审判制度。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主体包括证人,故证人马某故意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

③双方当事人均有权申请书记员回避,体现了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而非处分原则。

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检察监督原则的对象仅限于法院工作人员的审判行为与执行行为,检察监督的方式为抗诉或检察建议,某市检察机关针对三家大型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提起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不属于检察机

19.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三48题。

单选)

A、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B、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C、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D、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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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5章>第5节>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无效情形。

《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可见,仲裁协议中约定了两个以上仲裁机构导致约定不明确时,当事人还有达成补充协议的机会,达不成补充协议时仲裁协议才是无效的。

A选项说“当然”无效,显然是错误的。

仲裁协议的效力具有独立性。

《仲裁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因此,B选项中主合同的无效并不会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B选项是错

20.中国大地公司和外国蓝天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纠纷,大地公司在上海市对蓝天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蓝天公司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蓝天公司负担

B、蓝天公司可以委托本国的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C、蓝天公司的代表人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认可

D、上海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若被执行人蓝天公司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大地公司请求执行的,只能由大地公司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2章>第4节>我国法院裁判和仲裁裁决在国外的承认和执行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2条的规定,A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528条的规定,B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525条的规定,C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项错误。

21.仲裁案件当事人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协商,就已经提交仲裁的争议达成和解协议。

随后,申请人甲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

后甲公司反悔,此时甲、乙两公司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

A、甲公司只能另外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B、甲公司只能与乙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C、甲公司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D、乙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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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6章>第6节>仲裁和解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中的和解。

根据《仲裁法》第50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故C项正确。

22.赵向杨借款1万元,约定1年后还清。

但2年过去,赵仍未还款,杨多次索要未果,向某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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