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习题详细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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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习题详细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习题详细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有平房一间。
某日,甲得知乙将于该平房南建高楼一栋,一旦高楼建成,该平房即无阳光可见。
次日,甲将该平房售与丙而未告知乙将建高楼之事实。
甲违反民事活动中应遵循的哪一原则?
A.等价有偿原则B.自愿原则C.公平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
2、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
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A.支配权B.形成权C.请求权D.抗辩权
3、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
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关医院住院1年零3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
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A.杨村B.李村C.县城关医院D.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
4、甲失踪5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
2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5、青岛某公司为开拓业务,在北京设立一家办事处。
1998年的一天,办事处负责人王某在出外因公办事时驾车不慎致人损害,须赔偿5万元,则该5万元应由谁承担,理由何在?
A.由王某承担,因为是他致人损害
B.由办事处承担,因为王某是办事处的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其行为视同办事处的行为
C.由办事处承担,因为办事处是独立的企业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
D.由青岛某公司承担,因为办事处是其分支机构,王某的行为视同公司的行为
1.答案:
D
考点:
民法原则
解析: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其中,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时,均应诚实,不作假,不欺诈,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正当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甲将平房售与丙而未告知乙将建高楼之事实,已违反诚信原则。
2.答案:
B
考点:
形成权
解析: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权利,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是行使追认权,追认权系形成权的一种。
3.答案:
A
考点:
住所
解析:
《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故本题应选A项,其余选项均错。
4.答案:
B
考点:
宣告死亡的撤销
解析:
《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根据此条,乙与丙的婚姻是有效的,法院应当予以确认。
5.答案:
D
考点:
法人的责任能力
解析:
《民通意见》第58条规定: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题中办事处只是青岛某公司分支机构,并无独立责任能力,王某的职务驾车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由该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请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借贷中,转移的是货币使用权
B.电影票是一种有价证券
C.矿藏是土地的从物
D.果实在采摘之前不是孳息
7、邱某向同事汪某声称自己可以买到原装进口音响,汪某遂交给邱某1万元由邱某为自己购买进口音响一套。
邱某拿到钱后将其挥霍一空,汪某多次追要无果,非常生气。
一日,汪某专程找到邱某的母亲孙某说:
"你儿子骗了我1万元钱,他再不还钱我就到公安局报案让他坐牢。
"孙某肯求汪某不要报案,汪某提出:
"除非你替你儿子还钱。
"孙某只得同意,但提出现在没有钱。
汪某要求孙某打一个欠条,孙某便写了一个欠汪某1万元保证在1个月内还钱的欠条。
孙某同意替邱某还钱的行为属于:
A.有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因受胁迫而为的无效民事行为
D.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
8、立新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
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若干元可得奖券1张。
王某代购电教器材得到了5张奖券,他自己把这几张奖券收了起来。
后百货公司抽奖,这几张奖券中的1张中了头奖,可得彩色电视机1台,该电视机应当:
A.归立新学校所有
B.归立新学校所有,但应给王某以适当补偿
C.归王某所有
D.归立新学校与王某共有
9、李玉向刘文借了2000元钱,约定1995年1月1日还款。
因李玉届期未还,刘文于1996年2月3日向李玉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李玉于1996年2月10日收到这封信。
该项债务的诉讼时效自何时中止或中断?
A.从1996年2月3日中断B.从1996年2月3日中止
C.从1996年2月10日中断D.从1996年2月10日中止
10、乙丙丁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甲9000元的财产损失。
甲和乙丙达成了协议,乙丙各向甲付2000元后,甲不再向乙丙追究责任。
在此情况下,甲如何追索?
A.余的5000元向乙丙丁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余的5000元向乙丙的任何一人主张赔偿
C.余的5000元可向丁请求赔偿
D.丁赔偿其应付的3000元
6.答案:
D
考点:
物
解析:
我们要注意货币是一种特殊的物,其特殊性在于:
占有权转移,所有权就转移。
因此,在借贷中,转移的是货币的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A的说法错误。
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财产权的书面凭证,电影票虽然能证明顾客与影视城订立了一个合同,但不能说电影票是设定财产权的一个书面凭证,同样情形的还有飞机票等,它们都只是合同的证明,而不是有价证券,B的说法不正确。
判断主物和从物的关系,我们要记住从物的两个基本特征:
"非主物之成分,助主物之效用",一般而言,矿藏被看成是土地的一部分,因此,不能说矿藏是土地的从物。
至于原物和孳息的区分,也有两个标准:
孳息已独立为一物;孳息是原物所生之物。
7.答案:
C
考点:
无效民事行为
解析:
本题中孙某受邱某胁迫而害怕,由于害怕而实施了打欠条的民事行为。
依《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三)项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故选择C项。
应当注意,本题不应适用《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
固然《合同法》第52条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修正了《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但是民事法律行为除了合同之外,尚有代理、单方法律行为、婚姻、遗嘱等形式。
换言之,《合同法》通过之后,《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在合同效力范围以外仍然有效。
本题之题干及选项只问及民事行为的效力,与合同无涉,故仍应适用《民法通则》第58条之规定。
8.答案:
A
考点:
代理行为的效力
解析:
《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本案中王某以立新学校的名义购买电教器材,该行为即为代理行为,故奖券及中奖所得的电视机均应归立新学校所有。
9.答案:
C
考点:
诉讼时效的中断
解析: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本案中,刘文向李玉写催款信即提出还款要求。
因为李玉在2月10日收到这封信。
说明其已知道李文的还款要求,诉讼时应在此时中断。
10.答案:
C
考点:
共同侵权的责任承担
解析:
本题涉及共同侵权的责任承担问题。
按照《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甲的损失是由乙丙丁的共同侵权造成的,所以乙丙丁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甲既可以要求乙、丙、丁三人中的任一人主张赔偿,也可以向三人中的任两人或者三者主张赔偿。
本题中,对于由侵权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甲与乙丙达成协议,则应当尊重尊重甲与乙丙之间的约定,且不妨碍甲要求共同侵权人丁承担余下的赔偿责任。
11、甲与同事丙路过一居民楼时,三楼乙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在甲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花费医疗费1万元。
甲以乙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而乙否认甲受伤系自家花盆坠落所致。
对这一争议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A.甲承担举证责任B.甲、乙均应承担举证责任
C.乙承担举证责任D.丙作为证人承担举证责任
12、甲将摄录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VCD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
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3、某大学对严重违反校纪、非法同居的大学生甲乙勒令退学,丙将处分决定以内部文件形式传达到校属有关单位。
师生们议论纷纷。
对该大学行为应如何定性?
A.侵犯甲乙的侵私权
B.侵犯甲乙的名誉权
C.侵犯甲乙的受教育权
D.是行使教育管理权的正当行为,不够成侵权行为
14、甲、乙两人系同事,甲曾委托乙创作一剧本,乙碍于情面答应为其创作,但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面合同,也未作出明确的口头约定。
乙按时完稿交甲审阅,甲看后让乙再作修改。
后甲因工作关系调到他省工作,乙修改完作品即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表。
甲知悉后,提出著作权属于自己。
依法律规定,此剧本的著作权属于谁?
A.甲、乙均不享有B.甲、乙共同享有
C.甲1人享有D.乙1人享有
15、甲教授完成一本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主张自己也是书的作者。
其中谁的理由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
A.乙主任:
"我曾经为这个课题申请经费进行了组织协调,并主持过这个课题的研讨会。
"
B.丙研究生:
"我曾经为甲教授的这项研究查找资料,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
"
C.丁讲师:
"我曾经撰写过该书的两章,尽管甲教授后来对这两章作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结构和内容。
"
D.戊教授:
"甲教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曾多次与我讨论有关的学术问题,我提出的一些意见已被他采纳。
"
11.答案:
A
考点: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解析:
《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所以,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只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一旦发生建筑物致人损害的后果,便推定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除非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
12.答案:
B
考点:
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
本题中甲具有纪念意义的录像带被毁,其提出的赔偿请求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比较重要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考生要加以注意。
其中第4条规定: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可见,只有在侵权之诉中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该解释的这条规定是符合民法理念的。
因为违约之诉的制度目的在于救济当事人的财产权利,精神损害赔偿是不适于在违约之诉中提出的。
这也是当前民法界的通说。
考生须牢记。
考察选项,可直接排除A.D项。
本题中甲委托乙对录像带进行加工,录像带被损后甲当然可以以录像带所有权受到侵害为由向乙提出侵权之诉。
故C项错误,B项正确。
13.答案:
D
考点:
隐私权
解析:
本题涉及隐私权的保护和公共权力行使的平衡问题。
隐私权属于私权,隐私权的保护经常与审判权、检察权、行政处罚权、言论自由权、监督权等公共权力的行使发生冲突,对此,如果属于正确行使公共权力而公开他人隐私的,不为侵犯他人隐私权。
本题中,某大学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并把处分决定传达到校属有关单位,是行使教育管理权的正当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14.答案:
D
考点: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解析:
《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题中,甲、乙没有订立合同,也没有明确约定,因此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乙享有。
15.答案:
C
考点:
"作者"的内涵
解析:
依《著作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而所谓创作是指通过自己的智力活动形成某种作品的行为,因而某一课题的协调、主持者,或为他人创造查资料、誊写及与创作者讨论的人均不能视为作者,因他们的行为不构成创作,故应排除A.B.D选项。
请参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的规定。
在选项C中,尽管甲教授曾对丁讲师撰写的二章进行过修改,但丁讲师的撰写行为仍构成创作,故其应列为本书作者之一。
本题应选C项。
16、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的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准备的,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应如何处理?
A.不得继续制造、使用
B.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但应当同专利权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
C.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但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费用
D.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但不得许可他人制造、使用
17、广西科健工业贸易进出口公司1984年5月起使用"神龙"商标出口电风扇。
北京力达股份有限公司自1986年7月起生产销售"神龙"牌吊扇,两家公司均未对"神龙"商标予以注册。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两公司均欲申请注册"神龙"商标。
1990年3月7日,科健公司通过邮局寄发注册商标申请材料,北京力达公司也于同一天将申请材料寄出。
国家商标局分别于3月10日、8日收到科健公司与力达公司申请材料。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根据同日申请使用在先原则,国家商标局应驳回力达公司申请,核准"神龙"商标为科健公司注册商标
B.如果科健公司与力达公司以前均未使用过该商标,则双方当事人应当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商标局裁定
C.双方申请人应在30天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
D."神龙"牌商标应核准注册归力达公司所有
18、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一件旧棉袄当作垃圾扔掉,没发现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元国库券。
乙发现后,欲据为己有。
甲妻发现后,与甲一同找到乙索要国库券,乙拒不归还。
对此案的分析,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甲的抛弃行为使其对国库券的所有权消灭
B.乙基于所有的意思占有该国库券,根据先占原则应取得国库券的所有权
C.此国库券为埋藏物,乙为发现人,应取得所有权
D.乙应将国库券返还给甲
19、张甲在一栋临街的单元楼里有一套住房,位于这栋楼的顶层。
2005年3月,乙房地产公司决定在那栋临街的单元楼楼顶上悬挂一个广告牌,张甲平时很少住在这套房里,于是张甲便独自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允许乙公司使用楼房房顶的合同,乙公司每年向张甲支付使用费5万元。
这栋临街楼房的其他住户王丙、曹丁等人知道后,认为张甲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权利,要求张甲给予补偿,张甲坚持不同意。
于是,王丙和曹丁便代表其他住户,以张甲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那么,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A.张甲有权允许乙公司使用房顶,因为乙公司悬挂的广告牌正在其单元房的上方
B.房顶属于单元楼各房主共有部分,张甲无权独自处分
C.张甲无权独立决定将房顶的使用权让与乙公司,其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D.王丙、曹丁等住户有权按照一定的比例分享出租楼顶获得的收益
20、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
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丁。
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
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丁无优先购买权
B.乙、丁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C.乙、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
D.丙、丁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
16.答案:
D
考点:
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
解析:
《专利法》第6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权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的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17.答案:
D
考点:
商标注册申请原则
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可见,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本题中力达公司申请在先。
18.答案:
D
考点:
物权的消灭
解析:
抛弃是以消灭物权为目的的单方法律行为。
抛弃只要权利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生效力。
抛弃的意思表示不一定向特定人为之,只要权利人抛弃其占有,表示其抛弃的意思即生抛弃的效力。
甲将3000元国库券无意间扔掉,并非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该抛弃行为不发生效力,甲仍拥有3000元国库券的所有权,乙应当予以返还。
19.答案:
B.C.D
考点:
建筑物区分所有
解析: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共有权和成员权。
单元楼的楼顶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共用部分,个别区分所有权人无权处分。
张甲虽然是楼顶一套单元房的所有权人即区分所有权人,但是楼房房顶所有权并不归属于张甲一人,张甲无权独自允许乙公司使用房顶,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区分所有权人对共用部分,有权按照一定比例分享其产生的收益。
所以,A项错误,B.C.D项正确,合题意。
20.答案:
C
考点:
优先购买权
21.根据《证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只能在证券交易所转让
B.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只能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C.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
D.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22.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必须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
B.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C.总行拨付每个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额,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D.总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
23.个人所得税额应按下列哪项规定计算?
A.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去合理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24.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关系的性质,下列哪一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A.某私营企业职工张某与某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机关因工伤认定结论而发生的争议
B.进城务工的农民黄某与其雇主某个体户之间因支付工资报酬发生的争议
C.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王某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退休费用的发放而发生的争议
D.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李某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因股息分配与该公司发生的争议
25.某省A市拟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50公顷,依法应经谁批准?
A.市人民政府
B.省人民政府
C.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D.国务院
21.【答案】D
【解析】《证券法》第39条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第40条规定,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根据这两条规定可知,AB选项不正确(这两个选项的表述是原《证券法》的规定)。
原《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
《证券法》修订后,删去了该规定,取而代之第42条的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所以C选项不正确。
根据《证券法》第43条的规定,D选项正确。
22.【答案】C
【解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21条的规定,A选项正确,根据该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总行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而不是每个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额,不超过60%,所以C项正确。
23.【答案】B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2005年修订后,将工资、薪金所得的起征点由800元提到1600元,所以A选项不正确。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需要减除费用。
24.【答案】B
【解析】见《劳动法》第2、77条。
25.【答案】D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26.下列关于矿产资源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任何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B.关系国计民生的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一般矿产资源可以由集体所有
C.除依法由集体所有的以外,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D.个人不能成为开采国有矿产资源的主体
27.下列关于环境民事责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环境民事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
B.环境民事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
C.加害人能证明环境污染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产生的,则加害人可以免除环境民事责任
D.环境民事责任是一种民事特别侵权责任
28.国际法上的承认有明示和默示两种,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对新国家的默示承认的是?
A.与新国家缔结正式的政治性条约
B.共同参加多边国际条约
C.正式接受领事
D.正式投票支持参加世界卫生组织
29.下列关于外交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本国国民在外国受到当地歹徒的抢劫,一国便可行使外交保护
B.如果在外国受到侵害的本国国民同时具有该外国的国籍,一国不能对其进行外交保护
C.本国国民受到外国不法侵害后,一国可立即对其进行外交保护,不需在施害国国内寻求救济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