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修改)2012[1].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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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修改)2012[1].02.doc

大连供电公司

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试行)

大连供电公司

2011-6-18

前言

配电自动化是实施智能化配电网的重要手段,它不但可以极大地提高配电网调度、生产和运行的管理水平,提高供电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可以让广大电力客户直接感受到智能电网所带来的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

为加强公司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提高配电自动化系统的管理水平,提升配网管理水平,确保电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规定起草单位:

大连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张大巍、潘学萍、王宏、隋珺、林雪松;

审核人:

战胜林。

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配电自动化系统在配电网调度和运行管理中的作用,提升配电管理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保证配电网的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供电公司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条配电自动化相关人员应熟悉所维护、管理的自动化系统和设备,并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二章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构成

第四条配电自动化系统是利用现代管理理念,采用先进的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实现配电系统正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的监测保护、控制的自动化管理系统。

第五条主站系统是整个配网自动化系统的核心,主站系统主要分为计算机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两大部分。

(一)计算机硬件设备包括服务器、微机工作站、前置机、打印机、网络设备、电源;

(二)软件系统包括操作系统平台、配网自动化应用软件平台、数据库系统和常用工具软件。

第六条终端设备包括10kV柱上终端设备FTU、10kV开关站内终端设备智能控制器、10kV箱式开关站(即环网箱)内终端设备DTU、10kV配电站终端设备DTU、后备电源等。

第七条通信系统由通信通道、通信设施和网管系统组成

包括:

光纤通信网络(含光纤复合电缆内光缆)、光纤通信设备、主站通信机、无线基站、无线专网通信设备、载波通信设备、通信监控系统。

第三章运行与检修职责

第八条生产技术部

(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公司配电自动化工作。

(二)负责组织配电自动化的规划、方案设计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配电自动化要求,制定本单位配电自动化设备选用技术原则、运行管理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新装自动化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和验收。

(五)组织自动化系统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

(六)组织局内配电自动化的培训和技术交流。

第九条调度中心

(一)调度中心负责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硬件及软件系统)的运行维护、使用和管理。

配电调度是调控一体配电自动化系统的应用主体,负责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监视和系统的操作使用。

(二)负责系统图形数据的及时更新。

需提前1周联系主站进行调试

(三)负责自动化系统运行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

(四)参加新装自动化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和验收。

需提前1周联系主站进行调试

(五)参加自动化系统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

负责主站系统故障的处理。

第十条保护自动化所

(一)负责协助分公司配电自动化二次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

第十一条信通中心

(一)负责配电自动化通信通道、通信设施和网管的监控和运行维护及缺陷处理。

(二)参加新装通信线路和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和验收。

(三)参加自动化系统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

负责通信系统故障的分析处理。

第十二条供电分公司

(一)负责本单位配电自动化系统终端设备的运行维护。

(二)负责自动化终端外观及相关一、二次设备的现场巡视检查;负责系统异常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参加自动化系统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三)负责现场配电自动化二次设备的维护、检修、保护定值整定和故障的分析处理。

(四)运行设备参数改变或运行方式变化及新增设备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调度中心,并参加新装自动化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和验收。

(五)负责自动化终端相关文档的建立和保管。

第四章主站系统的运行维护

第十一条调度中心的主要工作

(一)负责主站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建立调度运行值班制度。

自动化主站班负责主站系统的运行监视、控制和系统的操作使用,并对其进行巡检。

当配电自动化系统、设备或运行数据出现异常时,应记录在交接班日志及缺陷记录簿上,并立即通知供电分公司专责人。

自动化系统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生技部。

(二)调度员交接班时要交待配电自动化装置运行情况。

本班的运行情况、遥控次数和失败次数(三次不成功计为失败)均记录在交接班日志上。

异常消除后将总停运时间汇总记录在交接班日志上。

调度员将每月遥控次数、失败次数、停运时间等统计留存。

应放在各个供电局调度

(三)在正常情况下,配网自动化系统应保持连续运行。

如需停机应向公司生技部提出申请,说明停机原因、停机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停用。

紧急情况可先停用处理,但事后48小时内必须补办停用手续。

(四)电网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检查计算机系统对事故的反应,打印事故记录并存档。

(五)当系统结线、参数、运行方式变更时,调度室应及时进行有关界面、参数的修改。

应放在各个供电局调度

(六)调度人员有责任维护自动化系统的安全,禁止将本系统的计算机用于配电自动化功能以外的其它用途。

(七)配电主站系统出现配电终端工作异常时,配电调度人员须通知设备所在供电分公司组织处理。

配电自动化专责人负责配电主站和终端设备异常处理情况的统计,每月将异常处理情况和遗留问题汇总上报生技部。

终端情况调度无法掌握,建议将这条删除

(八)配网系统的远程监控工作站由各个供电公司进行维护。

应放在各个供电局调度

第十二条系统巡视

(一)主站系统的巡视周期

主站系统,包括计算机硬件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和主站系统软件等应每月巡视一次。

接到有异常情况的报告时,应立即安排特巡。

(二)主站系统巡视的主要内容

1、检查计算机的工作电源、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器是否工作正常;

2、检查网络设备是否工作正常,连接在网络上的计算机之间的网络通讯是否正常;

3、查看每台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日志,查看配电自动化系统事项记录,查看配电自动化系统的各个模块是否运行正常;

4、主站系统巡视的结果应填写在主站系统巡视记录上。

(三)主站系统的维护

1、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如硬件设备(电源、主机或计算机显示器)故障,网络设备故障或计算机之间的网络通讯异常,操作系统、数据库平台、配电自动化系统平台软件故障等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2、主站系统维护的情况应填写在主站系统维护记录上。

3、所有的主站系统计算机都应安装防计算机病毒软件,防止由于计算机软件病毒造成系统故障。

4、调度人员负责子站和终端设备运行数据和状态的巡检。

应将此条放在各供电公司和配调的职责范围内

(四)系统备份

1、系统软件功能修改后,应将整个系统做备份,备份介质为光盘;

2、实时数据库和历史数据库修改后,应及时做备份;历史数据不允许修改,并按期进行数据备份。

3、实时系统应每年做一次备份,备份介质为光实施库已经进行日常修改备份,无需进行年度备份

盘;

4、光盘应设专柜保存,并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5、系统备份情况应填写在主站巡视记录上。

(五)系统恢复

由于计算机硬件损坏、计算机病毒或其他原因导致主站系统停止运行时,应立即使用主站系统数据备份进行系统数据恢复,保证主站系统的正常运行。

系统恢复工作应填写在主站维护记录上。

第五章终端设备的运行维护

第十三条供电分公司的主要工作

(一)供电分公司配电专责负责本单位配电自动化终端运行、检修及缺陷的管理工作。

(二)配电班组运行人员负责终端设备的外观巡视检查和相关一次设备异常的处理。

(三)配电班组运行巡视周期和内容

1、开关站内配电自动化子站设备和终端设备FTU的巡视周期与开关站一次设备相同;终端设备DTU的巡视周期与箱式开关站巡视周期相同;柱上终端设备FTU、TTU应每月巡视一次。

2、终端设备巡视检查内容:

a)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有无裂纹和缺损;

b)二次端子排接线部分有无松动;

c)交直流电源是否正常;

d)柜门关闭是否良好,有无锈蚀、积灰;电缆进出孔封堵是否完好;

e)终端设备运行工况是否正常,各指示灯信号是否正常;

f)终端通信是否正常,能否接收主站发下来的报文;

g)终端遥测数据是否正常,遥信位置是否正确;

h)设备的接地是否牢固可靠,终端装置电缆线头的标号是否清晰正确、有无松动;

i)对终端装置参数定值和钟校等进行核实,出现异常时,报保自所处理。

j)检查相关二次安全防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k)检查有无工况退出站点,有无遥测、遥信信息异常情况。

出现异常时,报调度中心。

3、直流电源设备巡视检查内容

a)检查直流电源设备有无渗液老化;出现异常时,联系生产厂家专业人员处理。

b)箱体有无锈蚀及渗漏;

c)蓄电池电压是否正常,浮充电流是否正常;

d)直流电源箱、直流屏各项指示灯信号是否正常,开关位置是否正确,液晶屏显是否正常。

4、终端设备的巡视结果及缺陷消除

a)分公司配电人员将巡视结果应填写在巡视记录上,对于发现的缺陷填写缺陷消除联系单报本单位配电专责。

b)分公司配电专责对缺陷进行分类,确定消除时间及办法,重大及以上缺陷24小时内消除,并将缺陷内容及处理经过报生产技术部,一般缺陷列入月计划消除。

(四)在自动化开关站(箱式开关站)或线路上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1、在开关站(箱式开关站)内工作时,先将保护压板退出,再将“远方就地”把手调至“就地”档,并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标示牌。

2、自动化架空线路上有作业时,应闭锁该条线路及其联络线路的自动故障隔离功能,禁止调度员远方操作其它开关设备。

3、自动化终端更换在不中断一次设备运行时,应采取防止CT开路,PT短路,一次设备分合等的措施。

第十四条终端设备的故障检修

1、自动化系统出现异常时应立即进行故障巡视,主站和终端设备异常、数据异常时应首先进行排查,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2、配网自动化终端工作电源故障或终端设备本身故障,应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加以处理。

3、配网自动化终端设备遥测、遥信数据错误或通讯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

需要到现场分析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安排到现场处理。

4、二次回路故障处理。

针对不同的故障如端子松动、熔丝熔断、电话线回路故障、站用电回路等问题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5、终端设备故障巡视及特巡应填写巡视记录,异常处理应填写维护记录。

(三)UPS的运行维护

1、配电自动化系统的主站和10kV开关站内均装有UPS,UPS的运行维护包括:

定期巡视UPS工作状况,检查UPS的运行指示有无异常,停电、上电切换是否正常,对UPS电池充放电。

2、对UPS的巡视每月一次,UPS充放电每三个月一次。

3、UPS的巡视、充放电和UPS硬件故障处理,填写UPS运行维护记录。

第六章通信系统的维护

第十五条信通中心主要工作

(一)通讯人员负责通信通道状态的监视;检查通道是否畅通及其通信质量。

分析通道故障原因,处理故障。

(二)信通中心外勤人员负责自动化终端FTU、TTU、DTU相关通信设备无线天线的外观巡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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