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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

为贯彻落实学校精神,学院拟建立一支由专职辅导员为骨干、兼职班主任为主体、辅以导师和导生的专兼结合的学生工作队伍,以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使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日趋规范化、制度化,以增强学生工作的实效和促进良好院风、学风建设。

为此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

第一条、专职辅导员是学院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一线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第二条、专职辅导员实行在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指导下,学院党总支和行政双重领导,以党总支领导管理为主的体制;学院党总支具体负责专职辅导员选拔任用(聘任由行政负责)、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第三条、专职辅导员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一般必须至少带满一届学生工作。

第四条、专职辅导员的任职条件

1、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能用邓小平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

2、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从事学生思想教育的理论知识,经过培训和锻炼,具有担任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能力。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热爱辅导员岗位,有奉献精神和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能力。

4、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能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能密切联系学生,秉公办事,热心为学生服务,受学生爱戴。

5、中国共产党党员,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新任辅导员)。

第五条、专职辅导员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及学院的部署,负责组织开展所带年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包括理想与信念、爱国主义与集体主义、党团知识、品德与修养、爱校与尊师、形势与政策等。

2、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包括入学教育、学习方法教育、专业思想教育、毕业(就业思想、就业指导、爱岗敬业等)教育等。

3、组织开展大学生文明形象塑造活动,加强对大学生的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和道德、诚信、法律以及校纪校规等方面的教育。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大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包括防火、防盗、防欺诈、道路交通、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和增强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5、定期组织开展年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摸底调查工作,有针对性地作好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6、配合学院分团委组织所带年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科技竞赛活动。

7、配合学院分团委,积极开展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推优入党工作。

8、配合分团委抓好年级学生干部培训工作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9、协助班主任作好年级学生的综合测评以及奖、贷、助、勤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专职辅导员的工作要求

1、专职辅导员每学期要根据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和所带班级的实际,向学院分管领导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在学期末提交工作总结。

2、专职辅导员要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填写工作笔记,便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工作笔记的内容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简明扼要。

做到认真负责,不草率和马虎;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工作笔记每月上交学院分管领导检查一次。

3、院级以上的学生集体活动,专职辅导员一般应随学生一起参加。

4、专职辅导员应经常参加学生班会和党团组织生活,并指导学生开好班会和搞好党团组织生活。

5、专职辅导员应轮流参加学生早锻炼考勤、晚上和“双休日”值班(“双休日”值班为责任值班)以及进驻学生公寓值班。

6、专职辅导员每学年内应有准备地分别与所带班级一半以上的学生谈话一次,并保持与重点教育帮助的学生家长书面联系。

7、专职辅导员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寝室和课堂一次,掌握和检查学生的学习、生活、纪律和卫生情况,要做好检查记录。

8、专职辅导员要积极参加学生教育管理研究工作,每年至少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或提交调查研究报告1份。

第七条、专职辅导员的待遇

1、专职辅导员的各种待遇与专业教师同等对待。

一个专职辅导员带400个学生且工作达到考核要求的,即为满工作量。

学院设立辅导员专项奖励基金和超工作量(所带学生人数超过400人的部分)补助基金,对于考核优秀或超工作量的辅导员要给予一定奖励或补贴。

2、专职辅导员的职称评定按思政教师对待,既可评教师系列,又可以评研究系列,在同等条件时要优先考虑。

辅导员不再担任辅导员工作后回到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任辅导员期间发表的有关学生工作的论文,在评定中级及以下技术职称时可视同为相关的专业论文。

3、学院为辅导员落实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办公室的电脑、电话等),并给辅导员一定的交通补助和电话费补助。

第九条、专职辅导员的考核

1、专职辅导员的考核按照学校的要求每年度进行一次。

2、专职辅导员的考核构成为学院考核占85%,学生考核占15%。

学院根据学校的考核办法制定出《经济管理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及考核实施办法》,对辅导员及班主任按年度进行考核。

3、学院考核由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主持,学办主任、团总支书记、班主任和全体专职辅导员参加。

学生考核由学院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进行,所带班级学生参加。

4、考核的程序是由本人根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基本要求进行自评,并提交相应的旁证材料;各考核单位按考核指标分别进行考核形成考核分和定性考核意见;由学院进行各部门考核意见的综合,确定考核结果,负责通知本人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和人事处。

学院分管领导在考核结束后找专职辅导员谈话一次,反馈考核意见,肯定工作成绩,提出改进和努力的方向。

第十一条、专职辅导员的奖惩

1、对于工作业绩突出、先进事迹突出、工作考核为优秀的专职辅导员,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推荐参加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2、对于不服从工作安排、未完全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因疏忽造成工作失误的专职辅导员,学院将追究责任,并视具体情况给予扣发工作津贴、当年不考虑晋职晋级问题、取消辅导员资格或行政处分等处理。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二OO五年三月起实施。

本条例由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经济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

经济管理学院

                  2005年3月1日

 

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及考核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对学生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要求,促进学院学生管理和教育工作进一步上台阶、上水平,根据学校对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原则:

勤政、务实、高效、客观、公正;

二、本细则由日常的量化管理和年度考核两部分组成,前者是后者的依据;

三、管理及考核办法

1、本细则把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各项工作尽可能量化,将工作绩效与工作报酬、奖惩相结合,每学年考核一次;

2、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的年度考核首先由辅导员或班主任作出书面年度总结,然后由学生、学办和分管领导分别对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各部分所占比例按学校规定执行);在日常的工作中学院采取“记点”的方式对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年终考核根据实际所记点数和学生及学院的评价来确定考核等级;

3、“记点”是学年内针对完成某项工作情况较差的辅导员或班主任记录点数,并记载进入年度考核;同时,每记一点扣发岗位津贴30元;

4、专职辅导员原则上不承担专业教学等其它工作,如承担教学工作,每学年不得超过100当量学时,超过部分不计酬金。

其他人员担任辅导员工作,承担教学等其它工作的工作量按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5、学生对辅导员或班主任的评价分数(按学校规定,该项总分为15分)在9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一律为不合格。

6、必要时,辅导员或班主任应服从学院的安排,完成学院交与的其它工作。

四、记点管理办法

该项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平时对完成某项工作较差的辅导员或班主任采取记点方式进行。

具体办法如下:

1、认真做好学期(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按要求上交。

凡未按时完成或完成不认真,每次记2点。

2、认真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每项工作,并负责的将完成情况向学办汇报。

凡未按时完成或完成较差的,每次(项)记2点;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项)记5点;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项)记10点。

3、坚持填写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笔记,学院将随时进行抽查(辅导员工作笔记每月必须上交一次);如填写笔记不认真或检查不按时上交,每次(项)记1点。

4、班主任应每半月召开一次班会(每学期每个班不少于8次),并认真填写班会记录表,辅导员每学期应参加各班班会总次数的1/3以上,并将班会情况认真记录在辅导员工作笔记中;班主任须于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的班会记录表上交院学办,不按时上交班会记录或记录不认真的一次记1点;辅导员每学期参加各班班会次数不足1/3的,记4点;辅导员每月还应组织学生进行两次以上的主题教育(每学期不少于10次),并认真填写记录表,于每月5日前交院学办,不按时上交主题教育记录表或记录不认真的一次记1点。

5、辅导员和班主任应经常深入学生寝室,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各方面情况。

(1)辅导员或班主任深入学生寝室的情况以学生处宿舍管理科的登记情况为准;辅导员或班主任每周都至少应深入学生宿舍一次(每学期不少于20次),不足20次的,一次记1点

(2)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宿舍,学期内被通报5次,计1点,超过5次,每3次记1点;班主任所带班级的学生宿舍,学期内被通报3次,计1点,超过3次,每2次记1点。

(3)学期内辅导员或班主任所带学生的早操(或早读)成绩不合格人数超过所带学生总人数的5%,计2点。

(4)班主任对学生寝室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因处理不及时或不进行处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次计2点;通知辅导员到场协助处理而未及时到达的,一次记1点。

(5)所带班级学生不经过批准在校外租房(或住宿)被有关部门查实的,每人次记1点(辅导员或班主任查处的除外)。

6、做好所带班级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

学生登记表、每学期学习成绩、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学生奖惩记录、年度计划、总结、贫困生情况等),定期整理,并在档案上按顺序注明材料名称,以便提供可靠信息,每学年该项检查不合格的,记4点。

在需要时,不能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者,一次记1点。

7、辅导员所带学生学期内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记过以下(含记过)行政处分的,每4人次记1点,记过处分以上的,每2人次记1点;班主任所带学生学期内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记过以下(含记过)行政处分的,每2人次记1点,记过处分以上的,每人次记1点。

8、辅导员、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和支持学生党支部、分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教育学生积极参与并认真组织和完成各项活动或任务。

凡要求辅导员或班主任协助完成某项工作,不认真或不及时的,每次记1点;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每次记2-4点。

9、认真做好办公室或学生宿舍的值班工作,负责地完成和记录值班期间各项任务。

凡无故缺席一次记1点,迟到或早退每2次记1点,事假每3次记1点。

10、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因学习成绩原因受到学校淘汰警告或退学的,淘汰警告每5人次计1点,退学每2人次计1点;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因学习成绩原因受到学校淘汰警告或退学的,淘汰警告每2人次计1点,退学每人次计1点。

11、班主任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或其它评优、推优、贫困生等工作中,因不认真调查了解情况,造成较大失误的;学生反映问题不调查、不汇报、不答复,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属实,视情况每次记3-5点。

12、在学院举办的各类活动中,要求相关辅导员或班主任到场而未准时参加的,每次计1点。

13、辅导员每学年至少完成与学生工作研究有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凡未完成者每年计2点。

14、辅导员和班主任都应与需要重点教育帮助学生的家长保持联系,辅导员每学期应有准备地分别与所带班级一半的学生谈话一次,并作好谈话记录;每学期末班主任应配合教学办将学生成绩单和学生表现情况寄发给学生家长,并及时向学办报告寄发情况;同时各辅导员也应掌握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贫困生、奖惩等详细情况。

如以上工作完成不认真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每次计3—5点。

15、学院下达的各项任务由辅导员负责通知各班主任,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辅导员将各班主任完成的材料统一收齐上交学办指定负责人;如因个别班级完成不认真或完成不及时而影响学院工作的开展,在分清责任后,视情况每次记2-4点。

五、考核等级的确定及奖惩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档;

(2)学期内被计点数超过5点,不能评为优秀,超过15点以上不能评为良好,20点以上不能评为合格,30点以上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3)学期内学生对辅导员的评价为不合格的(即学生评价得分为9分以下),评定等级只能是不合格;

(4)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全额发放辅导员和班主任津贴,考核为优秀的由学院另行奖励;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发放酬金的80%;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发放学校下发酬金的50%;

(5)参加校级优秀评选,学院考核等级必须为优秀;

(6)所有扣除的酬金归入学生工作奖励基金,由院主管领导依据学院对辅导员和班主任的考核情况进行调控,奖励工作成绩突出的辅导员班主任;

(7)考核为不合格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必须取消辅导员或班主任资格,并由学院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8)本细则未尽事宜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细则从2005年3月起实施。

七、本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经济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

经济管理学院

2005年3月

 

表一西南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一)

考核单位:

辅导员所在院(系)学办被考核人:

考核时限:

学年度

指标代码

指标体系及评分等级

评价

得分

A

(系数1)

B

(系数0.8)

C

(系数0.6)

D

(系数0.4)

自评

考核

1-1

3

按时按质上交工作计划,内容有针对性和实践性

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内容较详实。

未按要求上交工作计划

无工作计划。

1-2

4

坚持填写工作笔记,日记认真细致。

能坚持填写工作笔记,较认真。

有工作笔记,但显草率。

无工作笔记。

1-3

2

每月向院(系)重点或全面汇报班级学生工作两次以上。

每月向院(系)汇报部份学生工作两次。

每月向中院(系)汇报一些学生工作一次。

未按时向院(系)汇报学生工作或基本不汇报。

1-4

4

每周有一半以上的工作时间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全面掌握学生思想状况。

每周有1/3时间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基本掌握学生思想状况

每周未有1/3时间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掌握部份学生思想状况

很少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掌握极少学生思想状况。

1-5

2

坚持每周检查卫生1次。

坚持间周检查卫生1次。

每月抽查卫生1次。

不参加卫生抽查。

1-6

2

按要求参加并检查学生早锻炼70%以上。

按要求参加并检查学生早锻炼50%。

按要求参加并检查学生早锻炼30%。

按要求参加并检查学生早锻炼30%以下。

1-7

2

按要求参加宿舍值班,值班认真负责的。

按要求参加宿舍值班达70%,值班较认真的。

按要求参加宿舍值班达50%。

按要求参加宿舍值班达50%以下。

1-8

4

每月组织两次以上的学生教育。

每月组织两次学生教育。

每月组织一次学生教育。

每月或更长时间组织一次学生教育。

1-9

3

了解后进生和贫困生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了解后进学生和贫困生情况,采取一些有效措施。

掌握少数后进生和贫困生情况。

对后进生和贫困生不关心。

1-10

3

学年内有准备地同学生谈话达70%。

学年内有准备地同学生谈话达50%。

学年内同学生谈话达30%。

学年内同学生谈话达30%以下

1-11

8

能全面深入调查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并有较深入的调查报告。

能开展面上的学生思想状况调查,有调查报告。

能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但无报告。

不能掌握了解学生思想状况。

1-12

4

政策水平高,坚持原则,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并加强学习和锻炼。

工作有一定原则性,缺乏理论知识。

不注重理论学习,工作原则性差。

1-13

3

经常开展学生文艺、科技、体育等活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组织参加班级活动。

参加一些班级活动。

很少组织学生班级活动。

1-14

5

能协助组织学生综合测评,按要求上交学生考评和违纪等材料,客观公正进行干部考评和推优工作。

能协助组织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要求上交学生考评和违纪等材料,

能协助组织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未按要求上交学生考评和违纪等材料,

未参加或对综合测评指导不够,测评问题突出和不按时上交材料的。

1-15

2

重视积极分子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

开展积极分子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

不注重积极分子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

未开展积极分子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

1-16

4

指导团支部工作,加强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学生“三自”作用,参加学生民主评议。

加强班集体建设,较好发挥学生“三自”作用,参加学生民主评议。

班集体建设一般,不注重发挥学生“三自”作用,很少参加学生民主评议。

班集体建设落后,不参加学生民主评议。

1-17

3

对辅导员工作提出建议,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在工作中认真进行探索、研究用总结分析,研究质量高。

对辅导工作提出建议,经常进行工作经验总结,有一些研究成果。

对辅导员工作很少有建议和工作交流,缺乏工作研究积极性

不注重学生工作总结和研究。

1-18

2

学年内与任课教师联系两次以上,掌握教学情况。

学年内与70%的任课教师有联系。

学年内与50%的任课教师有联系少,不清楚教学状况。

很少与任课教师联系、沟通。

1-0-1

奖分

2

优秀班级1班次。

1

优秀寝室称号1个次。

2

通过国家统考科目年通过率达25%,按科次计。

3

省优秀班级1班次。

5

全国优秀班级1班次。

其他情况加分。

1-0-2扣分

1

受通报批评寝室1个次。

2

班级受到通报1班次。

1

违纪学生人数1人次,(本人主动教育处理的不计)。

2

有包庇隐瞒学生违纪行为的。

2

因工作原因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

1

所带班级有擅自在外住宿学生而不教育、查处者,每人次。

其他扣分情况。

总分

表二

西南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二)

考核单位:

辅导员所在院(系)分管领导被考核人:

考核时限:

学年度

指标代码

满分

工作内容及要求

考核等级(按系数算)

评价

得分

A1

B0.8

C0.6

D0.4

自评

考核

2-1

3

辅导员工作有特色,工作效果显著。

2-2

3

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中,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高,无工作失误和事故发生。

2-3

3

参加学生教育管理研讨活动,能积极准备研讨资料,提出见解,完成规定的研讨任务。

2-4

3

按要求上交和领取有关学生工作资料、工作材料和文件,按时参加有关工作会议。

2-5

3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科技活动,以及文化艺术体育活动。

2-6

3

积极组织开展学风建设活动,所带班级学风状况好。

2-7

3

能深入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查研究,熟悉了解所带学生思想状况。

2-8

2

对差生和问题学生情况掌握准确,帮教措施得当,学生进步明显。

2-9

2

严格教育和查处违纪学生,不护短。

表三

西南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表(三)

考核单位:

学生被考核人:

考核时限:

学年度

指标代码

满分

工作内容及要求

考核等级(按系数算)

评价

得分

A1

B0.8

C0.6

D0.4

自评

考核

3-1

4

辅导员是否有责任心,是否能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2

3

辅导与同学之间感情是否融洽,是否起到师友的的作用。

3-3

3

辅导员是否言谈得体,举止文明,有良好的修养,在学生中起好的表率作用,做到为人师表。

3-4

3

辅导员能否深入到学生中去,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在学生的思想行为上起到指导和帮助作用。

3-5

3

辅导员能否胜任工作,有无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是否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并主动参加学生的活动。

总分

其他意见或建议(可另附):

 

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班会记录表

专业班级所带班班会学期编号:

日期:

年月日第讲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考勤情况

班会主题

 

 

班主任签名:

辅导员签名:

班长签名: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制

 

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主题教育记录表

参加专业班级所带班主题教育学期编号

日期:

年月日第讲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考勤情况

主题

 

辅导员签名:

班长(或团支书)签名: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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