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doc
《部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部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doc(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XX公司
部门管理岗位责任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作业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各部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各部门经理为部门主要责任人,部门经理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运作情况,不断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本部门所制定的管理细则及规章制度负有监督其确认实施的主要责任,以支持体系的运作,提高内部管理。
3.2行政部门负责人事及其他管理制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
3.3财务部负责建立奖惩资金专用帐户,将罚款用于奖励,确保专款专用。
3.4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部门经理需积极维护并推进体系运作,教育部门内的员工认真按文件要求工作,有义务处理好属于部门内部的所有事务,有责任承担本部门违背体系运作要求的连带责任,对部门内的员工负有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的职责,并有具体运作制度及记录。
3.5任何部门主管都要善于听取或接收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遇事敢于承担责任,处理问题讲究实效。
3.6严格要求部门内的员工认真按照管理文件和有关标准执行,控制好部门员工工作完成质量,有义务处理好本部门内部发生的工作问题,不得推卸责任。
3.7对于部门内部员工,经理有监督及处罚的权力,同时对造成损失的确认事实,负有连带责任。
3.8.协作精神是管理人员必备的管理技能之一,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属于部门内部的事务,任何部门经理都有责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为公司的总体发展担负责任。
3.9做事公正、胸怀宽阔、赏必信、罚必果,有责任做好岗位职责上所要求的所有事务。
3.10发现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各部门经理有义务查明其原因并进行分析,属相关部门的,及时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要及时报交总经办办处理。
3.11属于部门经理份内的工作,不允许有推、拖、拉的现象。
3.12部门之间处理问题时,对事不对人、工作务实
4.工作程序
4.1惩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4.1.1惩罚的范围
4.1.1.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本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4.1.1.2部门因管理不善或者是疏于管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本规定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新增条款)
4.1.1.3擅离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本规定中的考核办法执行。
4.1.1.4泄露公司重要机密,遗失或被他人盗用经营文件、证照、印鉴章、机件及其他物品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按照本规定中的考核办法执行。
4.1.1.5未经许可兼任其他公司职务的,按照本规定中的考核办法执行。
4.1.1.2安全管理
4.1.1.2.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1.1.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1.1.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1.1.2.4违纪行为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态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1.1.2.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1.1.2.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1.1.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作业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1.1.3其它事故考核
4.1.1.3.1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经济损失大小处理。
4.1.2惩罚类型
4.1.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1.2.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具体如下:
4.1.2.3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内,直接事故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内,经济损失的20%比例罚款,直接主管处以100元罚款。
4.1.2.4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内,直接事故责任人处以1500-2000元罚款,直接主管处以300元罚款.
4.1.2.5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除处以直接事故责任人2000-3000元罚款,直接主管1000元罚款外,取消直接事故责任人以及直接主管当月奖金,年终奖金,同时,岗位工资下调一级,至下次评级时再做考评。
4.1.2.6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1.2.7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1.3惩罚程序
4.1.3.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1.3.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工作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作业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规行为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责任事故为零。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作业活动、安全作业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2.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作业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2.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1安全作业先进部门和个人,由部门填写《奖惩考核表》上报行政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先进部门由行政部门填写《部门管理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4.2.3.3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部门主管提出,经总经理审查核实后,实施。
5.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