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实训大楼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书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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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实训大楼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书文本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项目招标负责人: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1.1.4

项目名称

XX市XX职业中学校实训大楼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XX市XX职业高级中学校内

1.2.1

资金来源

国债资金及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国债资金300万;XX市政府资金200万;学校自筹100万。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范围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09年3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09年10月20日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近三年无亏损

业绩要求:

近三年已完成不少于三个类似项目,其中至少一个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近三年已完成、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建造师,专业工民建级别二级及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资格:

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其他要求:

(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三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种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三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5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人需在签到时单独提供以下资料及证件,以证明其身份: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偏离分为:

重大偏离和细微偏离。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离: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离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离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离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5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3月19日10时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书面澄清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书面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捌万元

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以下账号:

开户单位: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成都银行洗面桥支行

账号:

03042010218229500017

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招标代理机构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3)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拒签合同”是指:

(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06-2008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投标文件格式

(1)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应在空格中用“/”标示。

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两份

投标文件副本应由其已签字、盖章、编页码、小签(招标人要求时或投标人自愿)的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正副本内容应一致。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4.1.1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全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交叉检查

(5)开标顺序:

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共5人。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07】14号第(二十一)条和川发改政策【2007】666号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6.3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3.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包括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

(2)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10%。

(3)差额履约保证金=3×【(投标最高限价×85%)-中标价净价】

投标最高限价万元。

履约担保的形式: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其中现金占100%,保函担保占0%。

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编页码和小签

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位置:

页面低端(页脚),对齐方式:

居中。

页码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即:

1、2、3、4、5、6、7、8、9、10、11、……,以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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