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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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设计
第14章道路
目录
第14章道路1
14.1概述4
14.1.1工程范围4
14.1.2调查和工程放样4
14.1.3定义和术语4
14.1.4提交文件5
14.2材料6
14.2.1碎石6
14.2.2铺筑路面8
14.3辅助工程13
14.3.1施工方法和工艺13
14.3.2施工公差13
14.3.3天然公路材料-通用15
14.3.4挖方和填料的施工16
14.3.5碎石底基层、基层和磨损层的施工21
14.3.6沥青质铺筑路面的一般要求22
14.3.7路基或基层的底涂层23
14.3.8沥青基层及磨损层(沥青)的施工24
14.3.9双重密封沥青质表面处理的施工(DSBT)26
14.3.10路缘石26
14.3.11护栏27
14.3.12修边公路28
14.3.13道路交通标志28
第14章-道路
14.1概述
14.1.1工程范围
需按照合同规定建造的道路工程包括:
I.按照施工图纸所示的线路、水平、坡度和尺寸在结构工地、维护及进出道路以及连接结构工地与附近公共道路的道路周围的永久区域进行的建设,其中道路铺以柔性沥青水泥磨耗层或作沥青表面处理,基层为颗粒状或沥青水泥,底基层为颗粒状;
II.对所要求的现有沥青水泥铺设道路进行修复,包括基层和底基层,直至符合施工图上所示的线路、水平、坡度和尺寸为止;
III.为满足承包商工程计划而由承包商提供并在竣工后拆除的所有必要的临时进出道路、交通支路及防护工程等,包括工程师批准的粒状或其他磨损面。
14.1.2调查和工程放样
承包商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放样,以精确和连续地控制斜坡、设计剖面和水平。
承包商在工程放样中所采用的设备和方法须经工程师的批准。
14.1.3定义和术语
技术规范中本节的目的在于,以下术语、单词或词组应具有本节所赋予的含义:
基层:
在底基层顶部,或者无底基层时则在选定层的顶部铺下的一层材料。
基层可延伸至行车行道外侧。
取土场:
在指定界限以内,批准用于获取借土料的区域。
取土坑是在取土区内开挖出来的坑。
借土料:
从取土场、弃土场或道路斜坡以外的其他来源中获得的任何岩石、砂砾、沙子或泥土,用于工程施工,但不包括从商业渠道获得的碎石或沙子
车行道:
路面通常有车辆往来,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通车车道构成,在适当情况下包括辅助车道和路肩。
排水沟或堤岸:
道路斜坡外用于转移水以避免其流至道路斜坡上的纵向排水沟或堤岸。
涵洞:
一种在车行道或中间带下提供用于排水或其他目的的开口的非桥梁结构
开挖:
采挖是指道路斜坡上的所有开挖,包括边沟、十字路口的坑道、立体交叉道,以及明渠的开挖。
多余的地层表土:
取土场内的地层表土,不需要或不适合用于建筑。
填写:
由批准进口材料构成的路体的一部分,位于路床以上,选定的层、底基层、基层和路肩将在路床上建造,且后者通过边坡划界,如施工图上的典型横截面所示,并从外部路肩临界点向外、向下延伸。
对于用以替换路床中不合适材料的进口材料,也应归类为列为填料。
坡度线:
坡度线是道路纵剖面施工图中的参考线,以规则的间隔标出待建道路的高程。
坡度线可指已完成道路、基层或任何其他层的水平,并且可以标示车行道中心线或道路横截面上任何指定位置的高程。
级配模量(GM):
停留在2.00mm、0.425mm和0.075mm筛上的骨料、砾石或土壤的有代表性样本材料质量除以100所获得的累积百分比。
入口和出口排水沟:
将水引入或导出涵洞、雨水管道或小桥的渠道。
车道:
用于驶向同一方向的单一交通流通行道的一部分,通常用路标等划分开来。
斜接排水沟和堤岸:
修建成与道路中心线成角度以排出边沟水的排水沟。
斜接排水沟包括横过边沟的斜接堤岸。
路面结构层:
包括任何选定层,底基层,颗粒状、含沥青或沥青基层和磨耗层以及路肩层的道路上部各层。
预铺层层:
在弱路床上修建的初始层,其中所选材料用于为后续层的施工提供稳定的平台。
路床:
其上修建填土层或无填土层时修建任何铺筑路面的现场天然材料。
道路斜坡:
初始地平面与开凿处、填充处和边沟斜坡外边界之间的道路施工部分。
它不包括选定层、底基层、基层、铺筑路面、路肩或路床。
选定层:
路面较低的一层或多层,直接建造在填料上,或有时直接建造在路床上。
其可包含现场压实的路床材料。
边沟:
与开凿或填土斜坡毗邻或在其底部的开放式纵向排水沟。
路肩:
如果这个指的是表面,则为基层外侧边缘与路肩断点之间的区域。
如果这指的是铺筑路面,则为基层外侧边缘与路肩断点之间的上部铺筑路面
路肩临界点:
路肩表面的延长平面与填料外斜坡相交的线路,其边缘通常倒圆角至预定的半径。
斜率:
除非另有说明,斜率以任何两点的垂直高程差与它们之间的水平距离的比值表示。
这个比率也可以表示为百分比。
弃土(材料):
源于施工作业的未用作建筑用途的材料。
底基层:
位于选定层或填土层顶部或基层和路肩下方的材料层。
表面处理:
单次或多次连续使用沥青粘合剂或焦油和碎石骨料对车行道或路肩进行的密封
边缘:
道路斜坡外边缘与道路分隔带边界之间的区域。
磨损层:
形成基层顶部表面层的含沥青或沥青天然材料
14.1.4提交文件
方法说明和重大测试结果
至少在开始任何道路工程前28天,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交以下资料供其批准:
道路工程的详细施工说明书,包括承包商计划在工程中使用的设备、交通规划,以及所有必要的牵制工程细节,包括标志和照明,以及适用的质量控制计划;
承包商建议在这些工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和工作组合的实验室试验结果。
计划
尽管合同中存在(施工)计划要求,承包商也应编制并提交要待实施道路工程的详细计划,其中应清楚注明每个位置施工过程的各项活动以及道路线形上每种开挖和填充材料的数量和平衡。
承包商应持续更新该道路工程计划,并在每当进行变更时向工程师提交该计划的更新版。
永久通道和维修用道路
永久通道应按照承包商所制定施工图要求的几何路线和标准建造。
在这些道路工程中,承包商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承担土方工程,建设排水设施及修建永久性路面,包括沥青混凝土磨耗层和/或基层或沥青表面处理,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旦重型施工车辆不再需要进入永久道路路线,承包商应沿着最终路肩高程完全修复永久性人行道或最终铺筑路面,以确保竣工时提供规定的工程质量。
或者,承包商可以选择在重型施工车辆不再进入时再修建永久性人行道或铺筑路面。
在这种情况下,在需要重型施工车辆进入永久道路工程路线的整个时间段内,承包商应提供并维持临时路面和人行道,以满足其施工通道要求,并沿着这些道路为一般大众交通提供施工期间持续开放的连续便利的进出口(如果有的话),同时也保护永久性道路的形成。
经工程师批准,承包商可以采取适合路线坡度的任何合适的临时人行道或路面,以满足其保证可在各种天气进入的特定要求,前提是这种临时路面可满足大众和施工所需并且不产生安全隐患。
这种临时路面应在全部工程完成后小心地从永久道路之上拆除,此后应修建永久基层和铺筑路面并根据需要进行路面处理,上述所有活动一律按照规范规定和施工图细节开展。
临时通道
除永久道路之外,承包商仍需建设临时通道,这些通道在应根据相关规范和契约在整项工程完结时进行提供、维护和拆除。
除非工程师另有批准,否则在进行拆除时,应对土地进行美化处理,并将其返回到初始状态。
现有公路、铁路以及新建道路的维护
承包商在将其所有设备或装置送至现场前,应将其计划在现场内或附近、现场和现场边界外所有材料来源之间的所有现有公路或轨道上的施工车辆路线,提交至工程师以供批准。
此后,未经工程师的事先书面同意,承包商不得对其获批准的施工车辆路线进行更改。
承包商应负责维护所有公共道路以及自身使用的轨道,使得施工交通的通达程度不低于合同生效时的普遍交通水平。
所有这些道路或轨道均应向公众交通随时保持开放。
此类维护应包括定期清理铺有柏油或沥青的公路,以移除任何泥土、土壤或岩石材料或任何其他施工交通堆放在路面上的碎屑或碎石。
在将任何装置或设备搬移到现场任何地点之前,承包商和工程师应对该现场地点工程要求的所有已批准的通道线路执行联合检查,使其与此路线状况的详细记录相吻合。
从此时以后,如工程师认为由于施工车辆的使用导致需对道路或轨道进行维护或维修,则承包商应立即按照工程师的要求,自行承担费用进行该维护或维修。
承包商的一般义务,应包括临时交通管制设施,排水明沟、涵洞、护坡的维护,铺筑路面、补丁和落石、下瓦(小于1m3)的维修,以及使用一切必要的指导人员、交通灯、信号、公路和交通拍进行交通管理。
承包商应维护本合同下建造的所有新的永久通道,使其达到此处指定的整段施工期间和现场设备撤离之前的竣工水平。
14.2材料
14.2.1碎石
14.2.1.1概述
如规定底基层或基层需要碎石,则该材料应从母岩坚硬、可靠、耐用、未风化且不含有害物质的采石场获取。
承包商有义务仅使用符合下表规定要求的材料。
材料特性
层面
填充层
选定的路基层
底基层(自然)
底基层(碎石)
基层(碎石)
粒径(最大值)
500mm
1x层厚度
2/3x层厚度
(参见级配范围)
(参见级配范围)
规定的密实度[*](现场干燥改性AASHTO密度最小%)
90%
(如在沙层上,则为100%)
93%
(如在沙层上,则为100%)
97%
或95%
100%
100%
承载能力(指定密度下的最小CBR)
3%
(如填料高于9m,则为5%)
10%
40%
-NA-
-NA-
级配模数(最小m)
-NA-
0.75
1.5
(参见级配范围)
(参见级配范围)
塑性指数
-NA-
15最大值
15最大值
6最大值
6最大值
CBR膨胀度(最大值)
-NA-
-NA-
100%改性AASHTO密度时,为1%
-NA-
-NA-
骨料压碎值(10%实际数值)(最小值)
-NA-
-NA-
-NA-
110
110
薄片指数(最大®为-26.5和+13.2分数)
-NA-
-NA-
-NA-
35
35
pH(最小m)
-NA-
-NA-
-NA-
6.0
6.0
总水溶性盐(最大m)
-NA-
-NA-
-NA-
0.5%
0.5%
总可溶性硫酸盐(最大m)
-NA-
-NA-
-NA-
0.05%
0.05%
注意:
-NA-“不适用”
[*]密度接受水平在第15.2.1.2小节-测试的表中给出
14.2.1.2测试
承包商用于过程控制所需的最低测试频率在下表中指定。
如果该表定义的一组测试值的平均密度等于或大于指定的平均密度下限时,或者任何单个值不小于该表给出的单个值下限时,该层将视为符合压实要求。
测试
测试频率
位置或层
普通填料
选定路基
底基层
基准
磨损层
一次测试:
每套的测试编号
天然
砂
天然
砂
天然
碎石
碎石
实地密度:
填料:
1000m3
4
其他层:
500m3
4
指定密度(%)
90.0
100.0
93.0
100.0
97.0
100.0
100.0
99.0
最小平均密度(%)
90.8
100.6
93.7
100.6
97.6
100.6
100.6
99.5
所有单个测试的最小密度(%)
85.8
96.4
89.4
96.4
93.0
96.4
96.4
95.0
指示器测试
填料:
1000m3
4
规定的最大值
其他层:
500m3
4
砂石料价值
5,000m3
4
规定的最大值
薄片
5,000m3
4
规定的最大值
碎石基层坡度的级配应在每1000立方米材料上测试1次以上,并应随时处于级配范围内:
筛孔尺寸(毫米)
通过率(以重量计)
50.0
100
37.5
93-100
20.0
66-84
14.0
53-74
10.0
44-64
5.00
30-49
2.36
20-37
0.600
10-24
0.075
5-12
14.2.2铺筑路面
14.2.2.1沥青质基层和磨损层(沥青)
概述
用于沥青路面结构层施工的指定材料包括:
粗质和细质矿料和填料;
包括针入级配沥青和稀释沥青
沥青混合料和/或沥青层结构中使用的所有材料的物理和化学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骨料
用于沥青铺装层的骨料应干净、坚硬、耐用、可靠,应包含质地均匀的碎石,并且无风化岩有机质或页岩。
添加的矿物填料应为符合ASTMD-242要求的石灰石或水泥的细质颗粒。
该填料应处于干燥状态,无有机物或粘土。
为沥青混合物(包含矿物填料)级配的混合骨料应符合以下级配曲线:
筛孔尺寸(毫米)
通过率(以重量计)
底层
磨损层
25.0
100
-
19.0
65-100
100
9.50
47-72
56-80
4.75
30-56
35-56
2.00
19-36
22-36
0.425
8-20
8-20
0.075
2-8
2-8
根据BS812试验所确定的薄片指数,基层不应超过30并且磨耗层不应超过25。
根据BS812试验所确定的伸长指数,基层不应超过30并且磨耗层不应超过25。
骨料应在必要时进行清洗以筛除任何粘土团块、附着灰尘和其他有害物质,并且骨料内不得含有1%以上的石膏或5%以上的燧石。
不得超出0.425mm筛子所过滤的颗粒的塑性指数
保留在4.75mm筛子上的碎石90%以上应具有2个或以上的断裂面。
根据AASHTO标准所执行的测试的更多相关要求如下:
测试
要求
AASHTOT–96
经过500转后骨料损失的总重量不得超过35%
AASHTOT–104
4.75mm筛子上保留的骨料的坚固程度应达到无任何解体迹象,硫酸钠和硫酸镁在经过5次循环测试后损失的重量分别不得超过10%和12%。
AASHTOT–112
易碎颗粒、粘土团块、有机材料和页岩的重量百分比不得超过1%
AASHTOT–176
混合的矿物骨料所具有的沙粒等效值应不小于50
AASHTOT–283
当测试电阻损坏程度时,残留强度应不小于80%
基层和磨损层的沥青混合料
承包商应提供运输和储存沥青的足够设施,包括采取措施使其免受高于+60°C或低于-5℃的温度
沥青取样应按照AASHTOT-40标准执行
应按照既定的现场拌合配方形成基层与磨耗层各层的现场拌合配方应由承包商制定,并通过工程师批准。
配合比设计程序应遵守沥青制定说明书(MS-2)中给出的马歇尔方法程序。
若骨料、填料或沥青的原料发生变化,则应重新制定现场拌合配方。
除非另有规定,或者承包商提议且经过工程师批准,否则用于基层和磨耗层的沥青应为一般性符合AASHTOM-20要求的60/70针入配级沥青,并且应符合下表样式:
要求
底层
磨损层
压实样本末端的冲击数
编号
75
75
稳定性(马歇尔)
kg
900
1000
流量(马歇尔)
mm
2-4
2-4
孔隙百分比
%
4-8
4-8
矿料空隙百分比(VMA)
%
14
15
沥青填充空隙百分比(VFB)
%
50-70
50-75
马歇尔稳定度损失(AASHTOT-165)
%
25()
25()
填料/沥青比率
0.6-1.5
0.6-1.4
沥青含量,按总混合料重量计算[*]
%
3.5-4.5
3.5-4.5
[*]最佳沥青含量应在配料设计过程中确定(给定值是暂定的)。
实际垫层混合料与批准的现场拌合配方的差异不得超过以下公差。
任何与此类限制的偏差必须经过工程师的明确批准。
筛孔尺寸(方形开口)
指定混合公差
0.50mm
及以上
±5.0%
4.75mm
(4号)
±4.0%
2.00mm
(10号)
±4.0%
0.425mm
(40号)
±4.0%
0.180mm
(80号)
±4.0%
0.075mm
(200号)
±4.0%
沥青含量
根据承包商的测试,由工程师批准
排泄混合料的温度
±5.0%
若某条道路在施工图上的名称为“农业之路”,则上表中每个筛孔尺寸上在级配百分比内指定的公差可能会增加±2%。
沥青质涂底层和粘结层
底漆是刷涂到之前建造的路基、底基、骨料基层或路肩上的稀释沥青。
粘结层是刷涂到之前建造的沥青基层、磨耗层或表面处理层上的RC稀释沥青,目的是为叠加沥青层提供黏性。
除非另有规定,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否则应满足下列要求:
要求
底漆
粘结层
沥青
MC-70符合AASHTOM-82的要求
根据AASHTOM-81RC-70
刷涂温度
45°C–60°C
40°C–75°C
刷涂比率
0.75–2.0l/m²
0.3–0.6kg/m²
底漆适用基面必须充分湿润且粘层适用基面必须充分干燥。
两种情况下的环境温度将高于10℃,不得接触雨水、空气中灰尘或强风。
按照工程师的批准,应允许该底涂层固化3天。
铺设后续沥青或表面处理层之前,应干燥粘性涂层至合适的粘性状态。
适用基面在进行清理并刷涂底漆或粘层后方可允许通行。
14.2.2.2双重密封沥青质表面处理
双密封沥青表面处理骨料应包括获得工程师批准的碎石,该碎石符合BS594中有关分级、薄片指数和硬度的要求。
路面铺筑所用材料中不得含有未满足通过0.425mm筛网的材料允许百分比要求的杂质。
碎石骨料的材料配级,包括任何经批准的用于双重密封沥青表面处理的矿物填料,均应在下表规定的范围以内。
筛孔尺寸(毫米)
通过率(以重量计)
14.0
100
10.0
79-100
5.00
52-71
2.36
37-56
1.18
27-42
0.600
19-32
0.300
12-23
0.150
7-17
0.075
4-10
经批准的级配应指定为目标级配,其后的工作混合料成分应保持在目标级配的±4%以内。
表面处理磨耗层材料的堆存场地在准备时,应使材料在装载或由车轮运送到铺设或重铺区时,或到储存区之间来回运输时,无任何杂草、泥土、灰尘或其他有害物质。
按照工程师的批准,底涂层材料和沥青质粘合剂应符合BS434的要求。
14.2.2.3颗粒磨耗过程
若铺设在临时性、永久性通道和维护性道路等的磨耗层材料被工程师指定并批准为粒状磨耗层,则该材料应使用天然砾石或碎石。
粒状磨耗层材料的级配应在下表给出的范围内。
筛孔尺寸(毫米)
通过率(以重量计)
20.0
100
10.0
80–100
5.00
60–85
2.36
45–70
1.18
35–60
0.300
20–40
0.075
5–20
14.2.3辅助工程
14.2.3.1路缘石
预制的缘石和沟道应符合BS7263要求。
14.2.3.2护栏工程
护栏
护栏应符合AASHTOM-180B级第2类镀锌要求或同等要求
护栏和终端部分的外形尺寸应符合有关施工图纸所示细节。
护栏应连同所有的螺栓,螺母,垫圈和固定材料要求,包括螺栓用于固定护栏的职位提供。
所有护栏应按照ASTMA-123或ASTMA-153(视情况而定)要求或同等要求进行电镀。
所有螺栓、螺母和垫圈应配备符合ASTMA-123或ASTMA-153(视情况而定)要求或同等要求的热浸(电镀的)锌层。
镀锌护栏在堆放储存时不得嵌套。
钢柱
钢柱应符合ASTMA-36要求或同等要求。
立柱顶部直径应不小于150mm。
立柱应在施工图中显示,并配齐必备螺栓、螺母、垫圈和用于固定的衬垫片
14.2.3.3道路交通标志
非反光油漆应遵守AASHTOM-248F型无玻璃珠的要求,并且粘度应使其在刷涂时不被稀释。
油漆应置于密封容器中并运送至现场,容器上需标注制造商的名称和油漆类型。
使用的颜色应为明亮的白色和黄色
反光油漆应遵守AASHTOM-248F型的要求或同等要求。
当工程师要求时,承包商应对每批运送至现场的油漆货物提交测试证书(由独立测试机构认证),以表明各自材料在各个方面均符合相关产品的规范。
14.3施工方法和工艺
14.3.1施工公差
14.3.1.1关于填料、铺筑路面和铺筑路面的公差
表面水平
如果90%以上的所有表面水平处于小节(f)表中每一层指定的H90公差范围内并且水平校正仍未开展,则超出50米任意长度的表面均应视为符合表面水平的要求。
当个别区域上水平面偏差超过小节(f)表格指定的HMAX公差时,应将其修复至H90公差范围内。
宽度
对于处在任意水平面的填充层和铺装层,从道路中心线到外侧边缘水平所测得的横向宽度在任何位置都不等于小节(f)表格中极限值以上的水平处的设计宽度W。
其中WMAX表示实际宽度超出理论宽度的最大距离和宽度最大差额。
厚度
如出现下述情况,则该层厚度应视为符合相关层厚度要求:
在进行任何厚度校正之前,所有测得的厚度至少90%等于或大于规定厚度减去小节(f)表格中每一层指定的D90公差
任意超过50米长度的平均层厚度不小于指定层厚度减去小节(f)表格中指定的DAVE公差
个别点若实际厚度小于指定厚度减去每种情况下的DMAX公差,则应对其进行局部修复,直至达到D90公差范围内。
按照工程师的要求,各沥青层的厚度应通过采取岩芯样本的方式测定。
截面
当使用垂直于道路中心线放置的3米长平尺进行测试时,碎石基层和铺筑表面的水平面不得偏离平尺底部10mm以上。
(对于底基层、基层和路面铺面而言)任何横断面上任意两点之间的水平高度差不能与由计算机运算获得的施工图纸中所标明的横截面水平高度差超过20mm。
表面平整度
当用滚轧直边测试时,路面表面不平整数量不得超过以下所给出的数量(适用于基层和路面铺面):
每100米路段内不平整数量等于或超过规定值
碎石基层或磨损面(6mm不平整度):
≤6
沥青面层(6mm不平整度):
≤3
(对基层和表面而言)用滚轧直边或是将一把3米直边尺与道路中心线平行放置所测得的任何单独不平整值的最大值不得超过10mm。
公差测试频率
为控制工程进度,承包商所要求的最小测试频率如下表所示:
测试
测试频率
位置或层
填料顶部
选定路基
底基层
粒状或沥青基础
颗粒磨耗过程
沥青磨耗层
表面处理
表面高度(mm)
H90
每20m为1个(每个测试横截面3点)
±25
±25
±20
±15
±10
±8
±8
H(最大)
±40
±40
±30
±20
±15
±12
±12
宽度(mm)
W(最小)
1/200m
-100
-75
-40
-20
-10
-10
-10
W(最大)
+300
+150
+100
+75
+50
+50
+50
厚度(mm)
D90
每20m为1个(每个测试横截面3点)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