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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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
2011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扶持政策
(科技处)
国家对科技兴贸创新基地
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政策
一、政策依据
主要是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xx号)、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鲁财企[2011]xx号)等有关政策文件。
二、使用原则
(一)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公共财政的要求,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转方式、调结构要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支持外贸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三)符合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三、支持对象、内容
(一)支持对象
1、国家级科技兴贸创新基地:
山东桓台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德州经济开发区。
2、省级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
全省前3批共30个。
以上国家级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每个基地原则上选择不超过2个平台项目进行申报;省级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每个申报不超过1个平台项目。
(二)支持内容
支持的公共服务平台种类:
重点支持产品设计中心、公共试验检测平台、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国际孵化器平台、公共展示平台、公共物流平台、公共信息平台、公共认证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每类平台的定义见《关于做好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三条。
(三)支持方式
2010年10月1日-2011年6月30日公共服务平台所发生的如下费用:
与提供公共服务有关的设备和技术购置支出;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发生的系统和技术开发费用;与提供公共服务有关的技术资料、信息资料、统计资料购置费用。
四、申请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拥有为基地内企业服务相应业务的资格;
(二)经营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转方式、调结构的相关要求,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近三年来在境内外无不良经营记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挪用和恶意拖欠政府性资金行为等。
(三)基地产业特色鲜明,出口规模达到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能力,已形成产业链和配套体系较为完善的产业聚集区。
(四)为基地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应具备开展服务所需的资金、场地、设备和专业人员,能够为基地内相当比例的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与基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签署优惠服务协议或合同,协议或合同中应包括公共服务单位所提供的优惠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
(五)其他应符合的条件。
五、申请专项资金应提供的申报材料
(一)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
(二)资金申请报告。
包括申请单位简介、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服务平台运营模式、提供服务项目内容、项目实施效果等。
(三)申请单位的法人执照和基地出口海关证明(2010年及2011年1-6月份,并附企业海关编码)。
(四)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包括相关合同、资金支付或汇出证明、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复印件)。
(五)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专家鉴定意见。
(六)其它可以说明平台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研发机构及检测服务中心认定证书、质量证书、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平台项目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等),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等。
(七)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决算和审计报告。
(八)项目申请单位与基地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签署的为基地企业服务的优惠服务协议。
协议中要列明服务平台的运营模式、提供的服务项目和产品、服务的规模层次、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并附服务对象对平台的评价意见。
(九)项目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十)其他有关材料。
七、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申请单位按属地化原则,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所在市财政局、商务局,各市财政局、商务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于2011年7月29日前将《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申报项目简介(500字以内)和企业上报的基础材料一式二份,联合上报省财政厅、商务厅,同时报送专项资金申请表和申报项目简介电子文档,电子邮箱:
(E-mail:
sdswtkjc@.)。
附:
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申请表
基地名称:
基地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请单位:
项目负责人:
填报说明
一、填写申请表以前,请先查阅《山东省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书内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述明确。
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二、封面中“基地类别”应分别填写“国家级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或“省级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等;“项目类别”应分别填写“产品设计中心”、“公共试验检验平台”、“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国际孵化器平台”、“公共展示平台”、“公共物流平台”、“公共信息平台”、“公共认证服务平台”等。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起止日期
年月至年月
项目
申请
单位
名称
企业海关编码
(行业组织无需填写)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申请单位情况简介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实施情况
主要内容须包括:
一、项目的主要内容
二、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三、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包括现有服务项目、产品,服务对象范围等)
四、预期服务情况、可达到的目标和成效
五、与服务对象签署的优惠服务协议(另附)
(可另加页)
三、经费情况(单位:
万元)
序号
经费开支项目
总金额
申请支持金额
自筹金额
说明
1.
2.
3.
4.
5.
6.
7
8.
2.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自筹资金情况说明(须由资金提供单位加盖公章)
法律责任声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单位声明,确认完全明白山东省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表格内所有内容。
本人确认申请项目未列入或正享受外贸发展资金项下其它资金以及中央财政有关企业“走出去”等专项资金的支持,本单位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完整、真实、有效。
如获批准,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资金,不擅自更改资金用途,不挪用、侵占资金,不擅自调整、终止或顺延项目,承诺当项目经批准终止或撤销时,将资金如数退还财政部门。
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单位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申请单位印章
省里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扶持政策
省级商务促进政策中关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扶持政策主要支持高新技术出口产品共性技术研发项目。
(省级基地报研发也可以,但鼓励报国家平台项目)
一、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
主要是根据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高新技术出口产品专项资金工作指导意见》、《关于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0]166号)、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0年度促进外经贸平稳较快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鲁财企[2010]2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企[2011]xx
号)等有关政策文件。
二、资金支持对象、内容
共性技术研发项目:
参照《当前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指南(2007年)》,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海洋、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出口企业,开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所发生的设备购置费、实验费、检测费、中试费等支出给予资助。
三、申请项目应符合的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所涉及的有关规划、立项、环保等审批手续完备。
(四)项目建设期是近两年内建设完工并验收。
四、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在山东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资格。
(二)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近三年在境内外无不良经营记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挪用和恶意拖欠政府性资金行为等。
(三)申请企业应具有出口实绩,年度出口额达到800万美元以上。
(四)申请共性技术研发项目资助的企业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五、申请专项资金应提供的申报材料
(一)2011年高新技术共性技术研发和省级科技兴贸创新基
地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申请表(附表1)。
(二)申请单位资金申请报告。
包括企业简介、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四)海关出具的出口企业2010年、2011年1-6月份出口金额证明,并附企业海关编码。
(上年度出口800万美元以上)
(五)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包括相关合同、资金支付或汇出证明、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复印件)。
(七)申请共性技术研发项目要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及项目完成后的验收报告和专家鉴定意见,包括项目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研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括项目实施基本情况、项目投资筹集和到位情况、资金支出情况及项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技术查新报告、技术检测报告、专利及认证证书(复印件)、项目产品出口和纳税成果证明等其他相关的材料(仅申报共性技术研发项目提供)。
(八)项目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九)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申请单位按属地化原则,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所在市财政局、商务局,各市财政局、商务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于2011年7月29日前将《项目初审汇总表》(附表2)、申报项目简介(500字以内)和企业上报的基础材料一式二份,联合上报省财政厅、商务厅,同时报送申报项目简介和项目初审汇总表电子文档,省商务厅(科技处)电子邮箱:
(E-mail:
sdswtkjc@)。
各市申报项目个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
附件:
1、2011年高新技术共性技术研发和省级科技兴贸创新基
地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申请表
2、项目初审汇总表
附表1:
2011年高新技术共性技术研发和省级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
万元
单位名称
开户
银行
银行
帐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际完成投资
申请资助资金
备注
总投资
地方支持资金
自筹
资金
市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申报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表2:
项目初审汇总表
市单位:
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开户
银行
银行
账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申请专项资金
备注
总投资
地方支持
资金
自筹
资金
合计
市外经贸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财政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