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JF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无线数据采集分站企业统一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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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F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无线数据采集分站企业统一标准
Q/AK
北京安科兴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原则
Q/AK003-
KJ615-F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无线
数据采集分站
-10-22发布-10-23实行
北京安科兴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原则是依照GB/T1.1-《原则化工作导则第1某些:
原则构造和编写》拟定原则构造、技术要素及表述规则。
本原则依照有关国标、行业原则以及《煤矿安全规程》关于规定,结合本单位KJ615-F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无线数据采集分站技术特点而制定。
自本原则实行之日起,本单位生产KJ615-F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无线数据采集分站均应符合本原则规定。
本原则由北京安科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原则重要起草人:
许前、伍健。
本原则发布单位:
北京安科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原则初次发布时间:
10月22日。
KJ615-F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无线数据采集分站
1.合用范畴
本原则对采集分站产品分类、技术规定、实验办法和检查规则等规定做了规定。
本原则合用于采集分站。
2.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文献中条款通过本原则引用而成为本原则条款。
凡是注日期引用文献,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涉及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原则,然而,勉励依照本原则达到合同各方研究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原则。
GB4208-外壳防护级别(IP代码);
GB191-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3836.1-爆炸性环境第1某些:
设备通用规定;
GB3836.2-爆炸性环境第2某些:
由隔爆外壳“d”保护设备;
GB3836.4-爆炸性环境第4某些:
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设备;
GB10111-88运用随后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办法;
GB/T2887-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MT209-9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规定;
MT286-92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办法和管理办法;
MT/T1005-矿用监测分站;
MT/T661-1997煤炭井下用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MT/T154.2-1996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办法和管理办法;
AQ104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记;
3.产品分类
3.1型号及其含义
3.2防爆型式及防爆标志:
防爆型式: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
防爆标志:
Exd[ib]IMb
3.3外形尺寸、重量
外形尺寸(长×宽×高):
471mm×300mm×258mm。
重量:
48±2kg。
4.技术规定
4.1普通规定
采集分站符合本原则规定,同步还符合GB3836.1-、GB3836.2-、GB3836.4-、MT209、AQ6201等国家及行业关于原则规定,并依照经规定程序批准图样及文献制造和成套。
4.2环境条件
4.2.1采集分站应能通过湿热实验,其电气性能和电气安全应符合4.4和4.10规定。
4.2.2除关于原则另有规定外,采集分站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
0℃~50℃;
b)平均相对湿度:
≤95%RH(+25℃时);
c)大气压力:
80kPa~106kPa;
d)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明显振动和冲击、无破环绝缘腐蚀性气体。
4.3供电电源
a)额定电压:
DC24V。
b)额定功率:
≤15W。
4.4重要技术指标
4.4.1与井上分站之间传播
(1)最大传播距离:
20km
(2)传播方式:
光纤传播
(3)传播光纤:
单模单纤1310nm
(4)发射功率:
-8.5dBm~-6dBm
4.4.2与采集器之间传播
(1)最大传播距离:
300m(无遮挡);
(2)工作频率:
2.405GHz~2.480GHz;
(3)接受敏捷度:
≤-80dBm;
(4)发射功率:
-27dBm~25dBm。
4.4.3功能
分站具备通信及电源批示功能。
4.5外观
外壳表面不应有明显凹痕、划伤、裂缝和变形,表面涂层不应起泡、龟裂和脱落,焊缝不得有明显焊迹,铭牌与标志应清晰、牢固,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且不得有锈蚀、毛刺、裂纹等机械损伤。
分站箱体外表面防锈解决后,至少涂两遍漆,金属零件必要进行防锈、防蚀解决,隔爆面涂抹置换型防护油。
紧固件必要有防止自动松脱办法。
电路板在调试完毕清洗后,喷涂三防漆两遍。
4.6工作稳定性
工作稳定性实验,通电时间不少于2d,其功能及重要技术指标应符合第4.4条规定。
4.7电压波动实验
DC24V,波动范畴:
75%~+110%
4.8环境适应性
a)低温工作实验:
产品在工作状态下应能承受温度为0℃、时间2h低温实验,其功能及重要技术指标应符合第4.4条规定。
b)高温工作实验:
产品在工作状态下应能承受温度为40℃、时间2h高温实验,其功能及重要技术指标应符合第4.4条规定。
c)低温贮存实验:
产品在非工作状态下应能承受温度为-40℃、时间16h低温贮存实验,恢复后其功能及重要技术指标应符合第4.4条规定。
d)高温贮存实验:
产品在非工作状态下应能承受温度为+60℃、时间16h高温贮存实验,恢复后其功能及重要技术指标应符合第4.4条规定。
e)交变湿热实验:
产品在非工作状态下应能承受温度为+40℃、时间12d交变湿热实验,其工频耐压、绝缘电阻、性能应符合第4.4和4.6条规定。
f)振动实验:
产品在非工作状态下应能承受频率为10Hz~150Hz、加速度为50m/s2、每个轴向各扫频5次振动实验,实验后其功能及重要技术指标应符合第4.4条规定,且零部件及紧固件应无松动脱落现象。
g)冲击实验:
产品在非工作状态下应能承受峰值加速度为500m/s2、脉冲持续时间为11ms,三个互相垂直轴线每个方向持续3次(共18次)冲击实验,实验后其功能及重要技术指标应符合第4.4条规定,且零部件及紧固件应无松动脱落现象。
4.9防爆性能
4.9.1不同电位裸导体之间与外壳、接线导体之间电气间隙≥2mm,爬电距离≥2mm。
4.9.2外壳材质是由Q235钢板制成,其隔爆面参数,应符合GB3836.2-中第5、6、7、8、11章规定。
4.9.3应设有“禁止带电打开”警告牌。
4.9.4应具备符合GB3836.1-第15条规定接地件,并有“
”标志。
4.9.5观测窗透明件应符合GB3836.1-中26.4.2抗冲击实验规定和GB3836.1-26.5.2热剧变规定。
4.9.6观测窗构造应符合GB3836.2-中第9条规定,其胶粘结合面符合GB3836.2-中第6条规定。
4.9.7引入装置引入方式应符合GB3836.2-附录F.2规定。
4.9.8引入装置应符合GB3836.1-中26.4.2、第16条及其附录A和GB3836.2-第13条及其附录C规定。
4.9.9密封圈应符合GB3836.2-附录C.2.1.1规定,其硬度为IRHD45-55度.耐热耐寒实验应满足GB3836.1-第26.8、26.9条实验规定。
4.9.10外壳应通过GB3836.2-中第15.1.3.1条静压实验
4.9.11应满足GB3836.2-附录F规定,外壳应按GB3836.1-中第26.4.2条规定进行抗冲击实验。
4.9.12外壳应通过GB3836.2-中15.1外壳耐压实验和15.2内部点燃不传爆实验。
4.10电气安全
4.10.1采集分站各部位绝缘电阻应符合表1规定。
4.10.2应采用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构造且满足GB3836.1-、GB3836.2-、GB3836.4-规定。
4.10.3本安电路与外壳间电气间隙、爬电距离≥3mm,涂层下爬电距离≥0.7mm本安与非本安接线端子间距离≥50mm,本安端子旁设“ib”标志。
本安与非本安裸导体间电气间隙、爬电距离≥3mm,应符合GB3836.4-中第6条及表4规定。
4.10.4“ib”级别电子保护必要双重化,且元件通过老化筛选;本安电路元器件在正常工作及故障状态下,其工作电压、工作电流及功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2/3。
4.10.5本安电路与接地某些(外壳)间以及本安电路与本安电路之间应能承受500V介电强度实验,本安电路与非本安电路之间应能承受1500伏,交流50Hz,历时1min不应浮现击穿与闪络现象,且漏电流不得不不大于5mA。
电源应能承受历时1min工频耐压实验,而无击穿和闪络现象,且泄漏电流不不不大于5mA。
实验部位和耐压值应符合表1工频耐压规定。
表1
试验部位
绝缘电阻MΩ
工频耐压
V
常态
湿热实验后
电源输入端子与外壳间
≥50
≥1.5
电源输入端子与本安电路间
≥50
≥1.5
1500
本安电路与外壳间
≥10
≥1.0
500
4.10.6导线:
本安电路与非本安电路用硬导线分开布置。
4.10.7印刷电路板:
厚度为1.5mm,单层铜箔厚度≥30μm,线宽≥0.25mm。
印刷板在焊接调试后应喷涂两遍三防漆。
4.10.8接地:
产品应设内接地和外接地,应具备符合GB3836.1-第15条规定接地件,并有“
”标志。
4.11特殊元器件规定
a)隔离电容例行实验:
隔离电容本安与非本安两端应能承受交流50Hz、1500V历时1min工频耐压实验,且无击穿和闪络现象,其漏电流不不不大于5mA。
b)隔离电容型式实验:
隔离电容本安与非本安两端应能承受交流50Hz、1500V历时1min工频耐压实验,且无击穿和闪络现象,其漏电流不不不大于5mA。
4.12外壳防护性能
外壳防护性能应符合GB4208-中防护级别IP54规定。
4.13表面温度
在正常工作和故障状态,其元器件、导线及外壳最高表面温度不得不不大于150℃。
4.14火花点燃实验
应能通过GB3836.4-中第10.1条规定火花点燃实验。
4.15本安参数
Uo:
AC6V,Io:
1mA
5.实验条件及办法
5.1实验条件
5.1.1环境条件
除环境实验或关于原则另有规定外,实验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
a)环境温度:
-10℃~50℃;
b)平均相对湿度:
≤96%RH(+25℃时);
c)大气压力:
80kPa~110kPa;
d)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明显振动和冲击、无破环绝缘腐蚀性气体。
5.1.2电源条件
额定电压:
DC24V。
5.2外观
按MT210-1990第5章规定进行。
5.3工作稳定性
采集分站处在通电状态,通电时间应符合4.5规定,每个工作日按第5.2条进行电气性能实验。
5.4电压波动实验
按MT/T772-1998中第11章关于规定进行
5.5低温工作实验
按GB/T2423.1第9章实验Ab规定进行,产品在工作状态下应能承受温度为0℃、时间2h低温实验;
5.6高温工作实验
按GB/T2423.2第8章实验Bb规定进行,产品在工作状态下应能承受温度为40℃、时间2h高温实验;
5.7低温贮存实验
按GB/T2423.1第9章实验Ab规定进行,产品在非工作状态下应能承受温度为-40℃、时间16h低温贮存实验;
5.8高温贮存实验
按GB/T2423.2第8章实验Bb规定进行,产品在非工作状态下应能承受温度为+60℃、时间16h高温贮存实验;
5.9振动实验
按GB/T2423.10关于规定进行,产品在非工作状态下应能承受频率为10Hz~150Hz、加速度为50m/s2、每个轴向各扫频5次振动实验;
5.10冲击实验
按GB/T2423.5关于规定进行,产品在非工作状态下应能承受峰值加速度为500m/s2、脉冲持续时间为11ms,三个互相垂直轴线每个方向持续3次(共18次)冲击实验;
5.11防爆性能实验
5.11.1外壳材质、隔爆面参数检测
按GB3836.2-中规定办法进行。
5.11.2观测窗透明件冲击实验和热剧变实验。
分别按GB3836.1-中26.4.2和26.5.2规定办法进行。
5.11.3引入装置冲击、夹紧、密封、机械强度实验
分别按GB3836.1-中第26.4.2条、附录A.3.1.1和附录A.3.1.4、附录A.3.1.5和GB3836.2-附录C.2规定办法进行。
5.11.4密封圈耐热耐寒实验
密封圈耐热耐寒实验,按GB3836.1-第26.8、26.9条办法进行。
5.11.5隔爆外壳静压实验
按GB3836.2-中15.1.3.1规定办法进行。
5.11.6外壳耐压和内部点燃不传爆实验
按GB3836.2-中15.1规定办法进行。
5.11.7外壳应按GB3836.1-中第26.4.2条规定进行抗冲击实验。
5.12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测量用计量合格量尺进行测量。
5.13火花点燃实验
按GB3836.4-第10.1规定办法进行。
5.14外壳防护性能实验
按GB4208-中规定办法进行。
5.15绝缘电阻测量
用500V兆欧表,按MT210-1990第7章规定办法进行测量。
5.16工频耐压实验
按GB3836.4-中第10.3条规定进行。
5.17最高表面温度实验
按GB3836.4-中10.2条规定办法进行。
5.18交变湿热实验
按GB/T2423.4-1993中实验办法进行,温度为40±2℃,相对湿度93%±3%条件下,持续时间12d,监测分站非包装、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测试,实验后,在室温下稳定2h,其电气性能、外观及电气安全符合本原则第4.4、4.9、4.10条规定。
5.19本安参数测量
用计量合格仪表进行测量,测量值不得超过原则中规定值。
6.检查分类
检查分出厂检查与型式检查二类。
6.1出厂检查
6.1.1每台采集分站都进行出厂检查,合格产品应予以合格证。
6.1.2出厂检查由制造厂质检部门负责进行。
6.1.3检查项目应符合表3中出厂检查项目规定,出厂检查各项性能和指标应符合本原则和有关原则规定,否则按不合格解决。
表3
检查项目
不合格分类
技术规定
实验办法
出厂检查
型式检查
外观
C
4.5
5.2
O
O
工作稳定性
B
4.6
5.3
O
O
电压波动实验
B
4.7
5.4
—
O
低温工作
B
4.8.a)
5.5
—
O
高温工作
B
4.8.b)
5.6
—
O
低温贮存
B
4.8.c)
5.7
—
O
高温贮存
B
4.8.d)
5.8
—
O
振动实验
B
4.8.f)
5.9
—
O
冲击实验
B
4.8.g)
5.10
—
O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A
4.9.1
5.12
○
○
外壳材质、隔爆参数检查
A
4.9.2
5.11.1
○
○
透明件抗冲击和热剧变实验
A
4.9.5
5.11.2
-
○
引入装置抗冲击、夹紧、密封和机械强度实验
A
4.9.74.9.8
5.11.3
-
○
密封圈耐热耐寒实验
A
4.9.9
5.11.4
-
○
外壳抗冲击实验
A
4.9.11
5.11.7
-
○
外壳静压实验
A
4.9.10
5.11.5
○
-
外壳耐压和内部点燃不传爆实验
A
4.9.12
5.11.6
-
○
外壳防护性能
B
4.12
5.14
-
○
绝缘电阻
A
4.10.1
5.15
○
○
工频耐压实验
A
4.10.5
5.16
☆
○
火花点燃实验
A
4.14
5.13
-
○
表面温度实验
B
4.13
5.17
-
○
本安参数测量
B
4.15
5.19
*
○
隔离电容例行实验
C
4.11.a)
5.16
※
-
隔离电容型式实验
C
4.11.b)
5.16
○
○
交变湿热实验
B
4.8.e)
5.18
-
○
注:
“○”表达需要进行检查项目,“-”表达不需要进行检查项目,“※”表达入厂检查项目,“☆”表达出厂只做常态,“*”表达出厂只检查电压电流。
6.2型式检查
6.2.1在下列产品之一时,进行型式检查: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定型时;
b)正式生产后,系统中设备或系统构成有较大变化,也许影响系统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3年1次;
d)停产1年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查成果与上次型式检查成果有较大差别时;
f)国家关于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查时。
6.2.2检查项目应符合表1中型式检查项目规定。
6.2.3按照GB10111规定办法,在出厂检查合格产品中抽取受试系统各构成设备。
样品数量应满足实验规定。
6.2.4对A类项目,有1项不合格,鉴定型式检查不合格。
对B类项目,有1项不合格,须加倍抽样重新检查,若仍有1项不合格,则鉴定型式检查为不合格。
对C类项目,有3项不合格,鉴定型式检查为不合格。
7.报废
符合下列状况之一者,可以报废:
a)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年限;
b)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
c)失爆不能修复;
d)受意外灾害,损害严重,无法修复;
e)不符合国家及行业原则规定;
f)国家或关于部门规定应裁减。
8.标志、包装、运送及贮存
8.1产品标志
8.1.1采集分站外壳明显处应设立清晰凸或凹纹标记“Exd[ib]IMb”和“”标志应严格执行AQ104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记》原则规定。
8.1.2外壳明显处须设立铭牌,铭牌上应清晰地标明如下内容:
a)产品型号及名称;
b)本安参数;
c)防爆标志Exd[ib]IMb;
d)防爆合格证编号;
e)煤矿安全标志编号;
f)产品出厂日期或产品编号;
g)制造公司名称;
h)检查单位标志CMEXC;
i)配接设备。
8.1.3包装标志
包装箱外壁文字及标记,普通设有:
a)制造厂名称与地址;
b)收货单位名称与地址;
c)产品名称、数量及型号;
d)净重和毛重;
e)“仪表”、“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和方向图示。
8.2包装
8.2.1采集分站用塑料袋包裹后,放入衬有泡沫塑料木箱中,四周用泡沫塑料衬垫,然后用钉子将箱盖钉牢,外面用聚丙烯包装带紧固。
8.2.2随机文献:
a)产品使用阐明书
b)产品合格证;
c)装箱单。
8.3运送
包装后采集分站,在避免雨雪直接淋袭条件下,可合用于各种运送方式。
8.4贮存
采集分站包装后,可在干燥、无腐蚀性物质、无强烈振动室内存储。
附录A:
KJ615-F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无线数据采集分站配套设备明细表
(规范性附录)
序号
名称
型号
防爆证号
安标证号
备注
1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无线数据采集器
KJ615-C
申办中
申办中
北京安科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
所用电缆最大长度及其分布参数,最大长度为:
15m,分布参数为:
分布电感≤1mH/km,分布电容≤0.1μF/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