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沟香邑澜山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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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沟香邑澜山监理规划
万和城·B区(香邑澜山)
监理规划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单位:
北京京朋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
年月日
监理规划审批表
工程名称
白沟万和城·B区(香邑澜山)
工程规模
6.4万m2
编制人
编制时间
年月日
审批人
职务
技术负责人
审批人签字
审批时间
年月日
审批意见
一、工程项目概况
二、监理工作范围
三、监理工作内容
四、监理工作目标
五、监理工作依据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九、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十、监理工作制度
附:
旁站监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万和城·B区(香邑澜山)项目
2、工程地点:
河北保定市白沟新城团结东路南侧
3、工程建筑规模:
总建设面积约6.4万平方米,其中包括:
Y1、Y2、Y3、Y5、Y6、Y7、Y8、Y9、Y10、Y11洋房,相应车库及1#、2#、3#商业。
4、工程主要建筑结构类型:
商业结构形式框架,主楼基础形式筏板,结构形式剪力墙。
5、工期:
工程计划工期365天,自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竣工。
6、地基采用基坑回填方式
7、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8、工程建设单位:
保定隆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单位:
保定市建筑设计院
工程设计单位:
河北九易庄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
北京京朋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施工单位:
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作范围: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实施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
三、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阶段工程安全控制
1、安全控制原则
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
⑵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⑶鼓励推广应用科学的先进技术,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⑷以主动控制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及管理。
⑸督促和监督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
对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人、机、电、设施等诸项生产要素实行全方位安全控制。
⑹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分包企业不得进场施工。
⑺未经监理工程师审验或验收不合格的安全材料、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⑻监理工程师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实监理对违犯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或工程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暂停施工。
2、安全施工的事前控制:
⑴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⑵审验施工企业的安全资质证书。
(包括分包企业)
⑶审核施工企业施工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⑷审核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安全事故报告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⑸审核施工企业涉及到安全的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范和工程法制性标准要求。
⑹审核施工企业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是否合法可行。
⑺审核施工企业从事各种特种工种的特种工作业资质证和上岗证。
杜绝无证上岗的特种工。
⑻审核施工企业报验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合格、充分到位、凡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准用于安全生产。
⑼审核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全面可行。
⑽审核施工企业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技术措施和技术指标是否符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⑾审核施工的施工现场消防实施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并重逐项检查落实。
⑿审核施企业的高处作业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并对其可行性或影响实施的因素进行分折,使之全面可行,同时要专项审核、脚手架、模板、施工技术方案。
⒀审核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操作规程是否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并要对起重机械操作规程进行专项审核。
3、安全施工的事中控制;
⑴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违规施工要及时纠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⑵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因素时,坚持三不放过原则,果断消除。
⑶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险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炼。
⑷突击性安全检查有无违反安全纪律、技术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懂不会操作等现象是否严格按向我部呈报的各项安全组织设计方案执行。
⑸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监理工程应主即签整改通知,要求整改对拒不整改也不服从暂时停工的,监理工程师要及时报告业主和安检主管部门。
⑹安全施工搞的好的企业,在月底工程师现场管理考核时,提出表扬。
安全施工搞的差企业,在月底工程现场管理考核评分时要予扣分处罚。
(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原则:
⑴以主动控制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管理;
⑵以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建设的人、机、料、法、环等生产要素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⑶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且承包单位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⑷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⑸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且承包单位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质量控制关键点
⑴设计文件审批与设计文件变更程序,交工与验收程序,开工审批程序等各类程序。
⑵各种设计与施工技术指标、参数、技术经济指标等各类指标。
⑶设计、施工中的关键程序、工艺流程、重要环节及隐蔽工程。
⑷设计、施工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不稳定,不成熟的方案、工序、工艺等。
⑸对后续工程中的设计或施工或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部位、环节、对象等。
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包括新人员(缺乏经验者)的部位或环节。
⑺技术难度大,施工困难大的工序或环节等。
3、质量控制内容
(一)质量的事前控制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⑴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难点,明确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将施工图纸的问题由专业临理工程师进行整理汇总后,上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给设计单位,以便进一步完善设计。
⑵明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⑶明确工程中有特殊要求时执行的质量指标和验收标准。
⑷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关键部位,以及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要求,提出图纸中的技术难点。
2)对施工场地的控制
⑴对现场障碍物,包括地下、架空管线设施的拆迁、清障进行验收。
⑵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保护。
3)检查总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对分包单位应审核以下内容:
⑴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⑵分包单位的业绩。
⑶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⑷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行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对分包单位资格的审查应在工程顶目开工前或拟分包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完成。
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⑸分包单位进场后,由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交待清楚各项监理程序,若发现分包单位有违反监理程序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单位停止分包单位的工作。
⑹监理工程师在必要时可向承包单位提出要求分包单位参加监理例会。
⑺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情况、人员情况、安全情况、分包工程量进行检查,若发现分包单位由于技术、管理水平低,无法完成分包内容,监理工程师应由书面建议承包单位撤换分包单位。
⑻总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资格的确认不解除承包单位应负的责任。
4)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及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⑴对施工中将要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检查鉴定书和试验报告,新材料要有河北省的准用证;
⑵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采用进行检查,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对到场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要及检验,必要时配合建设单位对生产厂家实地考察,以确定定货厂家;
⑶对于装饰材料、制品(如五金制品、卫生洁具),部分设备(如电梯)应在协同建设单位审查样品后,再同意进货;
⑷对于需要进口的材料,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验收,如发生质量问题或其它不符合建设单位要求时,应配合建设单位取得证据,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索赔;
⑸对于进场的给排水、采暖、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相应的技术说明书、设备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⑹对材料、半成品、设备、器材等,应当根据他们的特点、特性以及在温度、湿度、防潮、防晒等方面的不同要求进行存放。
监理工程师应对其存放条件,保管进行检查,保证其质量。
5)对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均实行见证取样制度,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共同商定送检内容,编制见证取样计划。
⑴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部位:
垫层、基础、柱、梁、项板);
⑵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部位:
基础、每层承重墙);
⑶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部位:
基础、梁、柱、板)
⑷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等;
⑸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砂、石子;
⑹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⑺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⑻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6)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方面对承包单位试验室进行考察。
⑴试验室的资质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料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7)对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⑴审查承包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及性能是否符合施工需要;
⑵对施工中使用的水准仪、经纬仪、衡器、计量装置、量具等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是否有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说明;
⑶对直接危及工程质量、人员安全的施工机械,如塔吊、混凝土搅拌站等,应按技术说明书,安装标准进行验收和安全检查。
8)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⑴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应掌握的原则;
A程序要符合要求;
B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当前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和政策,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C施工组织设计中工期、质量目标应与施工合同相一致;
D施工总平面图应与地貌环境,建筑平面协调一致;
E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布置和程序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F施工组织设计应优先选用成熟的、先进的施工技术,且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降低造价有利;
G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
⑵结合工程实际,要求承包单位对涉及到专业性强的分项,有特殊要求的装饰工程,钢结构屋架、网架、消防报警控制系统等分部(项)工程应单独编制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可随工程进展程度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着重检查其组织方式是否合理,是否与实际相适应,是否经济可行。
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不解除承包单位的责任,由此引起的质量缺陷改正、工期延长,技措费用的增加,不应成为承包单位索赔的依据。
9)对管理环境的控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予以确认。
⑴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⑵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⑶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10)旁站范围、内容及对旁站监理人员的要求(旁站方案详见附页一)
⑴旁站范围:
在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
⑵旁站的内容:
在基础工程方面:
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避雷接地体,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工程,混凝土浇筑、装配式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
地基处理、避雷接地体、电线穿线、防水施工和工程质量问题处理。
⑶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A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B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C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购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D做好旁站临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临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有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实施暂停。
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相应文件上签字。
二)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2)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内容
⑴承包单位在完成轴线、标高的测量放线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监理工程师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经审核,查验合格,签认报验申请表。
⑵抓好工序管理,每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⑶采用试验、检验手段对分项工程进行抽检、核查,隐蔽工程做好签认验收工作,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并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客观评价,上报建设单位;
⑷对一般工序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要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督,下列工序及部位进行旁站:
A、基槽开挖接近基底时的土方开挖;
B、现场自拌混凝土的计量、坍落度检查、现场浇筑。
C、厕所、厨房、屋面防水层,水泥砂浆防潮层的施工。
E、按见证检试验计划确定的建筑的现场取样。
F、混凝土缺陷的修补。
⑸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返工:
A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B未通过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施工人员或经审查不合格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C、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擅自进入现场施工;
D、使用不合格的或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擅自使用未经审核认可的代用材料;
E、工序施工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F、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合格;
G、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监理工程师指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改正措施不力,效果不好仍继续作业者;
H、已发生质量事故迟迟不能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已发生质量事故,承包单位隐瞒不报,私自处理者;
⑹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进行分析,指令施工方按即定的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执行,并对技术措施或方案的效果进行检查:
A、对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写出质量事故报告,并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共同协商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对过程进行监督;
B、发生质量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停止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
C、监理工程师应将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完整记录归档,并将处理结果报建设单位;
⑺严格执行对半成品、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
A、监理应对承包单位的成品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纠正;
B、对于重要的设备、材料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起运输方式进行检查,以保证其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三)工程完成后的质量控制
1)组织竣工预验收、验收:
⑴工程达到合同、设计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⑵项目监理机构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⑶对于需要进行试运转的分项(部)工程(如电梯。
通风与空调系统),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进行联系,共同对设备的试运转进行验收;
2)监理工程师对竣工监理资料进行整理。
3)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单位完成未完成工程和缺陷修补,直到签发缺陷责任书。
(三)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
1、进度控制的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所确定的工期目标。
2、进度控制关键点:
⑴设计或施工前期资料或施工场地的交付工作与时间;
⑵工程项目建设资源投入(包括人力、物力、资金、信息等)及其数量、质量和时间;
⑶进度计划中所有可能的关键路线上的各种操作、工序及部位;
⑷设计、施工中的薄弱环节,难度大、困难大或不成熟的工艺,可能会导致较大的工程延误;
⑸设计、施工中各种风险的发生;
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人员、新机械的部位或环节;
⑺进度计划的编制、调整与审批的程序;
⑻进度计划应采用流水施工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以保持协调。
3、进度控制的内容:
1)进度的事前控制
⑴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
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总进度计划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⑵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月进度计划:
承包单位在每月25日将“月进度计划”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⑶监理工程师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
A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
B进度计划中的主要工程项目是否有遗留,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总分他分别编制的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
C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
D工期是否进行了优化,进度安排是否合理
E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设备、施工水、电等生产要素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供应中否均衡
F对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采供的物资等):
承包单位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所提出的供应时间和数量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因建设单位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的费用索赔的可能。
2)进度的事中控制
⑴检查和记录实际进度完成情况。
⑵记录和分析劳动力、材料(构配件。
设备)及施工机具设备、施工图纸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和施工管理、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
⑶通过下达命令,召开工地例会,各种层次的专题协调会议,督促承包单位按期完成进度计划:
⑷当实际进度滞后进度计划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⑸项目监理机构应通过工地例会和监理月报,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进度情况,特别是对建设单位原因可能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各种因素,及时地提出建议。
3)进度的事后控制
⑴及时组织验收工作,以保证下一阶段施工的顺利开展。
⑵处理工期方面的索赔与反索赔;
⑶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时修改和调整进度计划及监理工作计划,以保证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⑷由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4)进度控制的途径;
⑴落实进度控制任务和管理职责分工;
⑵审定承包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根据形象进度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与承包单位协商,制定解决方案。
⑶督促检查劳动配置及机械设备,机具是否满足计划需要,发现问题,责成承包单位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⑷督促承包单位按时进行支付申报,认真及时做好计量工作,以保证工程款的到位,确保工程进度。
⑸监督检查材料设备的订货进场,即合理使用资金又确保工程进度。
⑹实行例会制度,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制定措施,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1、造价控制的依据:
⑴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工程洽商;
⑵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施工合同的变更条款;
⑶国家、省市有关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⑷省市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等;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
2、造价控制的关键点;
⑴技术经济指标的贯彻;
⑵概算、预算、合同价、决算的编制审查;
⑶计量支付的程序、方法与审批;
⑷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的程序与审批;
⑸索赔与反索赔的处理;
⑹设计、施工中选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所引起的造价与投资的变化;
⑺材料的采购与支付环节;
3、造价控制工作主要内容
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工作是做好计量计价,并按合同规定做好工程款支付审核签认。
⑴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款支付表》进行审核,会同承包单位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计量,对验收手续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并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计量范围内的工程量予以核定。
⑵工程款支付申请包括合同内工作量、工程变更增减费用、批准的索赔费用,应扣除的预付款、保留金及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各项应得和应扣除的工程款认真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⑶涉及工程索赔的有关施工和监理资料要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供货合同、工程变更、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承包单位、料、机动态记录、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监理通知等。
⑷监理工程师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深入核实有争议的内容,并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处理方法。
若争论无法解决,可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暂定结算余额;最后提交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有关部门裁定。
4、造价控制的途径:
⑴熟悉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价格,分析合同价格构成因素,找出工程量最易突破部分,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及部位,防止承包单位不合理地扩大工程量,明确造价控制要点。
⑵控制工程变更,只有在必要和有益的情况下才批准变更,仔细审核承包单位上报的工程量计量书。
⑶通过签发“监理通知”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建议。
(五)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及条款,并采取预先分析、调查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督促和纠正承包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前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1、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⑴工程暂停与复工
⑵工程变更的处理
⑶费用索赔的处理
⑷工程延期与工程延误的处理
⑸按有关要求协助做好其它合同管理工作
2、合同管理的主要途径:
⑴监理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加强对施工各方面情况的了解。
⑵严格根据合同条款实施监理,决不能因自已的失职或过失给承包单位带来索赔机会和理由。
⑶督促各方按合同办事。
⑷做好记录,做到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处理各项事宜。
⑸处理索赔事宜,必须科学、公正、公平。
(六)施工阶段合同内各有关单位间工作关系的协调:
1、重视与加强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协调与联系工作,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2、对工程所涉及的各种合同关系进行协调,确保合同有效,顺利地实施。
3、主持与参与由建设单位、履约各方所参加的监理例会,使参加各方能够沟通情况协调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各项事宜。
4召开专题工地会议,解决现场施工中存在的专门问题。
5、召开监理内部例会,使监理内部队员能够交流,研究工作情况,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其它工作要求及经本公司同意的建设单位口头要求;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