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文件.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353245 上传时间:2023-01-05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41.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唐山师范学院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唐山师范学院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唐山师范学院文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唐山师范学院文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唐山师范学院文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唐山师范学院文件.docx

《唐山师范学院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唐山师范学院文件.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唐山师范学院文件.docx

唐山师范学院文件

唐山师范学院文件

校人字[2013]5号

唐山师范学院

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

评审推荐办法

根据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精神,为加强学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政策导向,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多出高水平的成果,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量化、注重实绩原则。

实行量化评审,考核履职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根据职称申报的系列和晋升层次制定相关指标和分值,全面考核,定量评价。

(二)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原则。

实行量化评审,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确保量化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三)平等竞争、分类排序原则。

实行量化评审,坚持平等竞争原则。

根据职称申报系列进行分类排序。

二、量化指标体系和标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目标和岗位职责,制定量化指标体系和标准。

量化指标体系考核项目分为工作表现、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科研业绩等四部分。

考核分为100分,其考核项目的权重及量化评分标准如下:

(一)考核项目的权重:

1、工作表现的权重为0.14,适用不同类别不同层次。

2、学历学位的权重为0.06,适用不同类别不同层次。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层次,权重有所不同,晋升高校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主要是指教学业绩。

具体权重为:

(1)晋升高校教师系列:

正高级教学业绩的权重为0.35,副高级教学业绩的权重为0.45,中级教学业绩的权重为0.55。

(2)晋升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的权重为0.4。

4、科研业绩,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层次,权重有所不同,具体为:

(1)晋升高校教师系列:

正高级科研业绩的权重为0.45,副高级科研业绩的权重为0.35,中级科研业绩的权重为0.25。

(2)晋升非高校教师系列,科研业绩的权重为0.4。

(二)量化评分标准:

量化评分标准根据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在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科研业绩等方面的指标设置上有所不同,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量化评审推荐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各单位成立基层评审推荐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量化评审和审核推荐工作。

各系的评审推荐小组成员一般不低于7人。

(三)人事处、教务处和继续教育学院、科研处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四)学校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负责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选。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推荐、评审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基层审核推荐、学校审核、评审推荐的办法。

(一)个人申报

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者,对照评审条件进行自评,符合申报条件者,向本单位提供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自评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教学工作量化数据统计赋分表》,从科研管理系统下载打印、本人核实签字、科研处确认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科研业绩赋分表》,及反映本人基本情况、工作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等与评职相关的材料原件。

(二)基层审核推荐

基层评审推荐小组审核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是:

1、对照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自评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教学工作量化数据统计赋分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科研业绩赋分表》及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核实;

2、评审推荐小组成员依据本实施方案对申报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表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教学工作量化数据统计赋分表》(教学系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表

(二)》(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科研业绩赋分表》等材料先评后议,再背靠背打分,最终算出申报人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排出名次,并填写《基层推荐专业技术职务评定量化排名表》;

3、公示《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科研业绩赋分表》申报材料及拟推荐结果。

4、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将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自评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教学工作量化数据统计赋分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表

(一)》、《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表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科研业绩赋分表》、相关材料原件、《基层推荐专业技术职务评定量化排名表》、《公示推荐报告单》、《承诺书》上报学校专项工作组。

(三)学校审核

学校专项工作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集中与各单位进行沟通。

审核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

审核无异议的,推荐到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

(四)评审推荐

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结合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量化评审结果和述职答辩等情况,经广泛讨论后,对参评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民主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选。

学校党委审批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的推荐结果,确定上报人选。

审批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

五、需要明确的具体问题

(一)关于推荐、评审的有关规定

1、双肩挑人员按任教专业归属到相关单位进行量化评审审核推荐。

机关和教辅单位的兼课人员既可以归到任教单位,也可以归到本单位进行量化审核推荐。

2、基层评审推荐小组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进行审核,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不予上报到学校专项工作组。

因材料审核责任人工作懈怠而延误学校整体评审工作或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申报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原件:

职称资格证书、奖励荣誉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计算机外语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教学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4、严格履行公示程序,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开透明。

推荐前公示申报材料,推荐后公示推荐结果。

公示期间,如果对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有异议,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用书面材料向公示单位反映。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要认真进行调查。

如实举报问题的举报人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进行打击报复。

同时,对诬告行为也要进行严肃处理。

5、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申报人提供假论文、假成果、假证件(包括荣誉证书、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等),剽窃他人成果、论文、论著等,除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外,两年内(不含当年)不得申报评审。

对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根据有关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二)关于师德考核的有关规定

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有严重违背师德师风者,取消本年度评审资格。

(三)关于教学的有关规定

1、申报高校教师职称系列的人员,近三年完成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原则上应达到下述要求:

申报正高职称300标准学时、副高职称270标准学时、中职210标准学时。

非个人原因导致教学工作量不足的,允许有一定比例下浮,但完成的平均工作量应达到上述标准的85%。

管理干部的教学工作量按如下标准予以减免:

各教学单位正处级干部减免60%,副处级干部减免50%;机关双肩挑干部和专职学生辅导员、专职教务员(教学秘书)、系务员减免70%。

2、申报教授、副教授资格的教师须在任现职以来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系统讲授二门(含)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申报讲师资格的教师须在任现职以来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3)取得助教资格后,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4)系统完成一门(含)以上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的助课工作,并协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含)以上的教师指导学生的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

不满足上述基本条件者,不具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3、申报者近三学年课堂教学学生评价情况列入教学量化评审考核范围(标准见《附件1》),其中涉及的学生评价位次按既定方法确定。

4、对于任现职以来由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被调离教学岗位的教师,在其恢复教学岗位前不能晋升教学系列职称;已被恢复教学岗位的教师,其被调离教学岗位的时段不得计入任现职时间。

5、教学工作量和任课门数的计算范围涵盖校内全日制教育和成人教育。

(四)关于科研的有关规定

1、参与职称评定科研计分的业绩须为任现职以来的科研业绩,并满足《唐山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办法》(校字[2012]36号,以下简称分类办法)中学术论文、智力成果、科研项目、学术奖项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科研项目含教研教改项目,不含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育创新高地、实验示范中心等已在教学业绩量化中计分的业绩。

学术奖项含教学成果奖,不含教学竞赛奖、学校优秀教学奖、学校优秀教学管理奖等已在教学业绩量化中计分的业绩。

分类办法中述及的学术荣誉、学术平台、学术职务、学术工作等只用于年度科研业绩考核,不计入职称评定的科研业绩分数。

2、对低类业绩实行限报。

参与计分的F类、G类学术论文累计不超过8篇,D类、E类智力成果累计不超过5件,D类科研项目不超过3项,D类学术奖项不超过3项。

当低类科研业绩超过限报项数时,选择个人得分最高的业绩。

3、对未体现团队合作的科研项目和学术奖项实行限报。

独立完成的科研项目和独立获得的学术奖项分别限报1项,两人完成的科研项目和两人获得的学术奖项分别限报2项。

4、参与职称评定科研计分的业绩按《唐山师范学院科研业绩量化办法》(校字[2012]37号,以下简称量化办法)规定的标准和分享比例计算参评者的单项科研业绩分。

5、参评者在限报范围内的单项科研业绩分之和为科研业绩总分。

科研业绩总分按学校规定的权重折算后计入个人综合分。

折算公式为:

6、参评者的科研业绩须录入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并通过科研处审核,未录入或未通过审核的业绩不计分。

参评者的科研业绩总分和折算分由科研管理系统自动计算,个人核对无误、科研处盖章后送人事处计算总分。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教学业绩量化考核标准与实施办法

2、唐山师范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表

(一)(工作表现、学历学位)

3、唐山师范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表

(二)(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4、唐山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工作量计算办法

5、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机关专项工作组和基层推荐小组的职责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

人事工作2013年职称量化推荐办法

主送:

各单位

唐山师范学院办公室2013年8月20日印

(共印20份)

附件1:

2013年教学业绩量化考核标准与实施办法

第一条教学业绩量化考核是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

教学业绩量化考核由各教学单位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学校专项工作组负责审核。

第二条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含)以上不同职称的教师的教学业绩量化考核分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量化考核总分中所占权重依照《唐山师范学院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推荐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教学业绩量化从教学工作量、授课与学生评价、参与教学建设与获奖三个方面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加分计分方式。

各单位按教师实得分降序排列上报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教学业绩量化考核分;学校在计算每位申报者的教学业绩量化考核分在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考核总分中的折合分数(简称“教学折合分”)时,按教师申报职称档次分组,依据各系上报且经学校教学评审组核准的每位申报者教学业绩量化考核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各组中每位申报者的教学折合分:

第四条教学业绩量化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备注

教学工作量30%

额定量

分值

24分

未达到要求者按比例核减

赋分

标准

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近三学年年均分别完成300、270、210标时得24分,不足者按下式核减:

工作量核减分值=工作量缺额标时数/20

超工作量

分值

上限

6分

总分超过6分时,以6分计。

下同

赋分

标准

申报者近三学年年均工作量超过额定工作量(副教授336、讲师298、助教242)的部分按下式予以加分:

工作量加分分值=超出工作量标时数/20

授课与

学生评价30%

授课门数

分值

上限

12分

讲授课程须是列入学校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

赋分

标准

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者任现职以来系统讲授两门课程获得10分,每超过一门加1分;申报讲师职称者任助教以来系统助课一门获得10分,每超过一门加1分

学生评价

分值

上限

18分

赋分

标准

近三学年每学期学生评价名次列本系部前30%的得3分,超过前30%但不超过前60%的得2分,超过前60%但不超过前80%的得1分

参与教学建设与

获奖40%

教研教改

1.精品课程

----国家级、省级、校(市)级主持人分别得10、5、3分

----国家级、省级、校(市)级主讲教师分别得5、3、2分

----国家级、省级、校(市)级一般成员分别得3、2、1分

2.教学团队

----国家级、省级、校(市)级带头人分别得10、5、3分

----国家级、省级、校(市)级主要成员

分别得5、3、2分

----国家级、省级、校(市)级一般成员分别得3、2、1分

3.教育创新高地

----国家级、省级、校(市)级高地负责人分别得10、5、3分

----国家级、省级、校(市)级品牌特色专业负责人分别得5、3、2分

----国家级、省级、校(市)级一般成员分别得3、2、1分

4.实验示范中心

----国家级、省级、校(市)级主持人分别得10、5、3分

----国家级、省级、校(市)级主要成员分别得5、3、2分

----国家级、省级、校(市)级一般成员分别得3、2、1分

注:

(1)省级及以上取前5名、校级取前3名(不含主持人)。

(2)“教学竞赛获奖”各分值为教师个人获奖得分。

教师指导本校学生代表学校(或省、市)参加学科或专业技能竞赛获奖的,按表内相应分值折半赋分,纯个人行为指导校外人员获奖的不在计算之列。

(3)计入申报者的教学竞赛获奖得分的所有校外奖项须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设立,不含:

a.各种学会和社会团体设立的奖项;b.各类组织奖。

校内奖项仅包括校级教师教学大赛,学院路校区教学大赛的认定按照2009年岗位聘任时的政策执行。

(4)市厅级项目或获奖比照校级分值予以赋分。

(5)“参与教学建设与获奖”项的最高得分为40分,总分超过40分时,以40分计。

教学获奖

1.教学竞赛获奖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2、8、6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8、6、4分;

----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3、2分。

2.省级、市级、校级教学名师分别得10、6、4分。

3.学校优秀教学奖、优秀教学管理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3、2分。

第五条申报者有下列情况的,按规定核减教学业绩量化考核分数:

近五年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近三年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近两年出现一般教学事故分别核减10分、8分、5分;任现职以来,教学问题虽未构成教学事故但经核实属于教学违纪(包括学生信息员反映、经教务处认定属实的教学问题及教学单位认定教师因个人主观故意而影响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每次核减2分,累计核减上限为4分。

第六条教师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之前一年内出现一般教学事故、或之前两年内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或之前三年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其教学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得参加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第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2:

唐山师范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表

(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 核 内 容

分数标准

系部评分

学校核分

备注

工作表现14分

现时表现 5分

自觉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爱岗敬业,积极进取。

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遵纪守法,按时参加校系集体活动。

5-0

 

 

集体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0.5分,旷工旷课每次扣2分;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者不计分。

荣誉称号 7分

国家级人才类称号、优秀教师、模范教师获得者。

7

 

 

本项累计不超过7分。

 

省部级人才类称号、优秀教师、模范教师获得者。

5

 

地市、厅局级人才类称号、优秀教师、模范教师获得者。

4

 

年终考核优秀(不同年份,不重复计分)

2

 

班主任工作

2分

任现职期间担当班主任工作

2

班主任工作每学年计0.5分,最高累计不超过2分。

成人教育的按照继续教育学院的细则执行。

学历学位 6分

学历学位

6分

博士研究生毕业。

6

 

 

按最高学历计分。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5

 

研究生学历、双学位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

4

 

大学本科(大普)及以下学历或学士学位获得者。

3

 

总计

国家级人才类称号: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省部级人才类称号:

管理期内的省管优秀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或二层次人选、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津贴人员、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河北中青年社科专家五十人工程人选。

地市、厅局级人才类称号:

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市管优秀专家、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级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市级年度十大科技创新人物。

附件3:

唐山师范学院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表

(二)

(非高校教师系列)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考核内容

分数标准

备注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40分

工作能力

12分

业务熟练,基本功扎实,能很好地独立处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具有开拓精神

8-12

业务较熟练,基本功较扎实,尚能处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4-7

业务水平一般,不能独立处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0-3

工作量

15分

近三年内均完成额定工作量

0-15

岗位

3分

担任校级、系部处级及科室主任等

0-3

民主评议

10分

民主评议包括领导、专家和群众测评

0-10

具体办法由各单位确定掌握

附件4:

唐山师范学院

成人教育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成人教育工作量内容

(一)学历教育(函授和业余班)

1、授课

2、命题、阅卷

3、指导毕业论文

(二)非学历教育(干训班;省级骨干班;市级骨干班;全员培训班)

1、授课

2、命题、阅卷

3、.指导毕业论文

二、授课工作量计算办法(单位标准学时)

授课工作量的计算以培养(培训)方案的计划学时为依据,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以及课程类别、授课班容量大小等因素,予以加权重计算,计算单位为“标准学时”。

标准学时=计划学时×课程类别系数k1×教学班人数系数k2。

计划课时换算标准学时的修正系数

类别

项目

学历教育

非学历教育

课程类别系数k1

理论课

1.4

1.6

艺体类专业技术科

1.2

1.4

实验课、计算机上机

1.1

1.3

新开课或开新课

1.6

1.8

教学班级人数系数k2

30人及以下

1.0

1.2

31—60人

1.2

1.4

61—90人

1.4

1.6

91人以上

1.6

1.8

三、命题、阅卷工作量计算办法(单位标准学时)

(一)命题:

学历教育命题门数×3;非学历教育命题门数×5;

(二)阅卷:

学历教育试卷份数×0.15;非学历教育试卷份数×0.25;

四、指导毕业论文工作量计算办法(单位标准学时) 

指导教师指导:

学历教育学生数×5;非学历教育学生数×8

五、班主任工作核分办法

(一)成人教育以30人为一个标准班。

(二)学历教育班主任工作每学年核计0.3分,每增加10人,增加0.01分。

(三)非学历教育班主任工作核计0.2分,每增加10人,增加0.01分。

附件5:

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人事局、教育局及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掌握评审条件,保证评审质量;

二、审核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如有疑问,可向各专项工作组提出质询;

三、听取各单位推荐人选的述职,根据有关内容提问,进行答辩;

四、通过查阅资料、听取述职等进行综合赋分,提出评审推荐意见;

五、严格保密纪律。

评审期间及评审工作结束后,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泄漏评委会讨论、评议情况;

六、坚持回避制度。

遇到评委亲属参评时,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人事处专项工作组职责

一、贯彻和落实人事局、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意见,报党委审批;

二、协调组织各单位做好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及时处理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向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三、根据评审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年资、荣誉称号、年终考核结果等进行审核;

四、负责审核工作表现、学历资历的量化赋分,计算参评人员的最终量化成绩;

五、负责汇总整理申报材料;

六、负责做好校职称评审推荐会议的准备工作;

七、向校评审推荐委员会汇报资格审核情况;

八、负责通知评审推荐结果,组织相关人员组卷,集中装订;

九、完成数据库的录入;

十、负责将被学校推荐人选的材料上报到教育局、人事局;

十一、负责解释相关政策。

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专项工作组职责

一、贯彻和落实人事局、教育局及我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掌握评审条件,保证质量;

二、负责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教学业绩成果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的审核;

三、负责解释各教学单位在评定职称中涉及教学业绩等方面的问题;

四、负责审核教学业绩量化赋分结果,计算该部分的最终成绩;

五、向校评审推荐委员会汇报资格审核情况。

科研处专项工作组职责

一、贯彻和落实人事局、教育局及我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掌握评审条件,保证质量;

二、审查各单位推荐人选任现职以来承担的科研课题,包括项目名称(编号)、立项单位、级别、本人排名等;

三、审查各单位推荐人选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科研奖项,包括名称、级别、排名等;

四、审查各单位推荐人选任现职以来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名称、种类、发表时间、刊物名称、担任角色、字数、获奖及摘编等情况;

五、审查各单位推荐人选任现职以来所出版的学术著作,包括名称、种类、出版时间、出版社名称、担任角色、字数及获奖等情况;

六、负责审核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各类论文、著作的级别、正规性以及是否与本学科专业相符的情况;

七、根据对各类申报晋升职称人员科研水平的要求,认定科研成果是否符合相应条件;

八、审核各单位上报的科研量化赋分,计算该部分的最终成绩;

九、向校评审推荐委员会汇报资格审核情况。

基层审核推荐小组职责

一、认真落实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掌握评审条件,保证质量;

二、按照审核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好量化审核推荐工作;

三、对审核推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认真解决;

四、如有举报,积极协助学校进行调查核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表格类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