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结构分析汛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示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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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结构分析汛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示例

 

汛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示例)

 

1总则

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突发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山区,其类型主要有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滑坡四种。

由于突发地质灾害的地质背景条件较为复杂、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以及上千年的人类经济活动,本市大部分山区存在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突发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大,多个区县的居民和交通线、众多旅游景区(点)和电力、水利设施的安全造成影响。

1.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迎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各种损失。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指突发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本方案适用于全系统预防、处置发生在本地区,应由我局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2.1.1领导小组

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由我局主管领导、地质环境处、相关处室和相关分局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依据《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在防汛期间,由暴雨造成的突发地质灾害,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据《市防汛应急预案》协调指挥包括我局在内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非汛期或防汛期间,因暴雨以外因素造成的突发地质灾害,由我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成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的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我局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并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调查和巡查,汇总险情、灾情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接受市应急办、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灾害发生时发出的其它各项指令,开展相关工作。

2.1.2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环境处。

办公室职责:

负责指导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与完善;关注汛期每日天气预报;联合市气象局相关业务部门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安排汛期值班;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地质灾害的信息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按领导小组指示,在发生险情或灾情时立即通知并组织应急调查队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向市应急办和市防汛办报告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工作机构

2.2.1预报预警组

由我局联合市气象局共同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我局委托市地质研究所联合市气象台开展灾害性降雨信息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产品制作及预警信息的发布传达等具体实施工作。

2.2.2应急调查队

成立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队(由市地质研究所技术人员组成),调查队服从局领导小组指挥,其主要任务为:

负责地质灾害的灾情调查,编写应急调查报告,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上报局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2.2.3专家顾问组

聘请本领域内的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其主要职责为:

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对我局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提供意见和建议。

2.2.4后勤保障组

负责我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所需相关物资准备,食品、交通和医疗用品保障;安排汛期值班工作。

2011年市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结构图

2.3各处室、事业单位职责

其他处室、事业单位:

除负责人外,还要安排专人参与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并根据需要,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其他必要工作。

3灾害的预警级别和发布

3.1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表示。

蓝色预警(Ⅳ级):

预计将要发生小型以上地质灾害,可能性一般。

地质灾害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一小时降雨量达30mm以上,或日雨量可达到100mm,个别地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黄色等级(Ⅲ级):

预计将要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地质灾害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一小时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日雨量可达到150mm,部分地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橙色等级(Ⅱ级):

预计将要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地质灾害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接近全饱和状态,预报一小时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日雨量可达到200mm,多数地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红色等级(Ⅰ级):

预计将要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可能性极大。

地质灾害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经达到饱和状态,预报一小时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日雨量可达到200mm,大部分地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3.2预警信息的发布、变更和解除

根据《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预警信息的发布、解除和变更由我局联合市气象局发布、变更、解除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发布、变更、解除预警信息的建议。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方案迅速通知各工作组,相关处室、各事业单位应立即进入预警状态,根据规定做出响应,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

3.3.1蓝色、黄色预警响应

蓝色、黄色预警发布后,由局领导小组副组长指挥,全局工作人员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到岗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隐患点现场人员或所在地有关人员加强联系,随时了解各隐患点的情况,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各工作组做好后勤、物质保障工作,局应急调查队伍做好出发的准备工作。

3.3.2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由局领导小组组长指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值班,各区县分局根据局领导小组的部署,对辖区内的隐患点进行巡查,并将巡查发现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局应急调查队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准备出发。

3.3.3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局领导小组组长坚持带班,各相关处室、各工作机构应密切关注地质灾害险情的发展动态。

相关各区县分局工作人员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深入各隐患点,协助各隐患点第一责任主体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局应急调查队24小时在岗,听候局领导小组调遣。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

(1)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及时通告各工作机构、相关单位及相关区县分局,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局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开展相关工作。

(2)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人员、局应急调查队会同相关区县分局应急调查队及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或配合上级指挥机构开展灾情调查工作。

局应急调查队相关工作人员在汛期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畅通。

所有应急调查队队员在汛期处于待命状态,在接到应急调查命令后30分钟内完成集结。

(3)局应急调查队开展灾害调查和灾害动态监测及损失评估工作,并随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4)局领导小组根据应急调查队报告的调查情况,向市应急办或市防汛办报告,并提出进一步防治建议。

(5)协助市地质灾害协调小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抢险救灾队伍开展其他现场工作,随时了解和汇总现场情况,及时报告。

(6)按规定完成其他信息报送工作。

4.2应急响应结束

根据《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由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灾情情况进行评估,向主管部门提出响应结束的建议,并有相关部门宣布响应结束。

5善后处理

5.1总结和评估

(1)在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在五日内将分析、预测结果和总结报告报局领导小组。

(2)配合市应急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部门,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和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向有关部门递交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

调查和分析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评估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发现处置过程中存在的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2奖励

局领导小组对我局在处置突发地质灾害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5.3责任

局领导小组对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预防、调查、处置和报告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物资管理

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后,对处置灾害过程中我局临时调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及时归还;各工作组因工作需要领用的我局救灾物资,各工作组及时归还后勤保障组。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

(1)预报预警组:

根据预报降雨情况,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范围和灾种进行预报预警,以便提前采取预防措施或手段,防患于未然。

(2)应急调查队:

灾害发生时,为了尽快展开灾情、险情调查,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备战状态下,应准备好应急调查所需车辆、相机、GPS卫星定位仪、图件及相关工具等。

(3)专家顾问组:

专家组拥有丰富的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可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处置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4)后勤保障组:

负责我局开展工作的各种物资准备,食品、交通和医疗用品保障;安排局值班室人员值班工作。

6.2应急资源保障

为了切实做我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日常巡查,为应急调查组和巡查人员配备交通运输工具、对讲机、安全帽、雨靴、雨衣和夜间照明等必要的设备。

6.3应急制度保障

(1)天气预报制度:

加强与市气象局的沟通和联系,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关注每日天气预报,当发布中雨以上或连阴雨预报时,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会商,并将会商结果汇报给局领导小组。

(2)应急值班、通讯制度:

明确在岗值班人员为当日责任人,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当上级下达相关指令或接收到涉及地质灾害的有关信息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汛期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3)巡查制度:

根据情况,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区县分局不定期对灾害隐患点进行抽查或排查,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并视情况做出紧急处理,处理结果报领导小组,使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做出有针对性的指示和命令。

(4)应急报告制度

汛期实行应急报告制度,各部门、工作组及有关单位根据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7附则

7.1各区县常见地质灾害种类

7.2关于本方案

本防治方案由市负责制定,并对其进行解释。

根据本方案,各相关区县各自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报市国土局备案。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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