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百强上市企业合同模板商业中心租赁合同.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335069 上传时间:2023-01-05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30.0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百强上市企业合同模板商业中心租赁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中国百强上市企业合同模板商业中心租赁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中国百强上市企业合同模板商业中心租赁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中国百强上市企业合同模板商业中心租赁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中国百强上市企业合同模板商业中心租赁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国百强上市企业合同模板商业中心租赁合同.docx

《中国百强上市企业合同模板商业中心租赁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百强上市企业合同模板商业中心租赁合同.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百强上市企业合同模板商业中心租赁合同.docx

中国百强上市企业合同模板商业中心租赁合同

企业合同模板大全(十二)

商业中心租赁合同(某上市房企)

 

商业中心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承租方证照名称:

营业执照承租方证照号码:

承租方品牌:

 

【有限公司】商铺租赁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签署。

甲方(出租人):

【】

乙方(承租人):

【AAA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序言

一、甲方是位于【×××】的【】(下称“商业中心”,包括室内步行街、百货楼、综合楼、娱乐楼、超市)的出租单位。

如商业中心名称后续发生变化,乙方对此完全同意接受并予以配合。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商业中心名称、出租方、物业服务公司等因出租方经营模式改变而需要变更,承租人在此事先同意出租方将做出的如上变

更,出租方无需就变更事宜另行征得承租人同意,承租人在收到出租方的变更通知后

[3]日内,应配合出租方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主体变更协议等)。

二、甲方同意在商业中心建设完成后将其中室内步行街【F3】层【3F】号商铺(具体位置、面积构成等基本状况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下称“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作为【体验】业态的专业经营商,同意承租该房屋。

三、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相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和执行:

1.物业服务公司:

接受甲方委托、对包括该房屋在内的商业中心提供统一专项物业管理服务和实施商业运营管理的企业。

就本合同而言,指【】。

2.进场日:

甲方移交、乙方进入该房屋之日。

甲、乙双方应签署附件五《房屋交接确认书》确定进场日。

为免疑问,《房屋交接确认书》的签署日期晚于实际进场日的,以实际进场日为进场日。

3.装修期:

自进场日至开业日的期间。

4.开业日:

乙方应在租赁场所开业经营之日。

5.计租日:

即进场日。

6.计租面积:

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计收、乙方交纳该房屋租金、物业服务费、采暖费

(如有)等本合同约定以该房屋面积计费的面积依据。

该房屋按建筑面积整体计算租金,相应折算成每平方米单价租金时,仅为计算便利目的,本合同中双方同意以该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进行折算每平方米单价租金,并以该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作为本合同项下计租面积。

7.营业额:

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全部收入和收益(包括货币形式或非货币形式),且未扣除任何成本、费用及税金。

营业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房屋内购买货物或服务而直接支付的金额、非在该房屋内支付但在该房屋内取得商品或服务的相应金

额、通过发放福利或赠与的方式在该房屋内取得的商品或服务的相应金额、因使用该房屋取得的非商业性收入,以及乙方雇员、代理人、被许可人等与乙方相关的人使用该房屋而取得的收入。

8.保证金:

作为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和责任的担保,乙方向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的约定金额的款项,包括履约保证金、物业服务费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款项由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保管,按合同约定使用,不计利息。

为免疑问,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对该款项不承担任何信托或其他投资增值的责任。

9.转租:

乙方作为出租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出租给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的行为。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转租。

10.紧急状态:

具有如下性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及意外事件:

关系到商业中心公共安全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构成或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事件影响范围超过三家相邻商家。

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案件、社会治安案件或火警、漏电险情等。

11.交还期: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还该房屋的期间。

12.不可抗力:

合同双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为免疑问,不包括法律变更和政府行为。

13.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具体范围详见《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

14.本合同中的金额均以人民币计价,本合同项下所述“日”或“天”均指日历天,每个日历天为当天的零点至24点。

如计算日租金或物业服务费,以30个日历天为一个月。

计租日至次年当月当日的前一日为第一个租约年,其他租约年均依此类推。

第一条租赁场所及计租面积

14.1.租赁场所位于建成后的商业中心的室内步行街【F3】层【3F】号商铺(具体位置、面积构成等基本状况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下称“房屋”)。

14.2.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248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2480】平方米。

双方确认,套内建筑面积即为本合同项下计租面积,不再调整。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续租

2.1.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为【120】个月,自进场日开始计算,即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申请续租且经甲方同意,则乙方最迟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90日前按照甲方新的租赁政策及租金标准签署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协议;逾期未能签署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协议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租。

第三条经营品牌、项目及主体

3.1.乙方在该房屋内经营品牌为【室内动物园】,经营项目为【体验】,经营范围为【宠物】。

租赁期限

内,未经甲方、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上述经营品牌、商号/名称、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否则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提供与上述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涉及的有关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书、商号商标授权经营等证明文件;如乙方经营餐饮,则还应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提供。

乙方保

证对约定经营品牌及项目享有持续合法经营权,如乙方在开业日前仍未能提供前述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或在租赁期内没有提供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相

关证明文件的有效续展证明文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

3.3.乙方应当是在该房屋所在地(【】市【××××】区)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否则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30日内(不晚于开业日)在该房屋所在地设立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或分支机构。

该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设立完成即自动代替乙方成为本合同的承租人,乙方、该经营主体应共同与甲方签署主体变更协议,且乙方对该经营主体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乙

方设立分支机构具体经营,则仍应由乙方作为承租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

第四条进场

4.1.本合同项下的进场日为【2020】年【4】月【1】日(甲方有权对该日期进行一次调整)。

届时甲方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4.2.乙方应当在进场日自行前往商业中心与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按照附件五的格式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

乙方按照物业服务公司规定办妥全部施工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始装饰装修工程。

对未经物业服务公司批准的施工行为,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将该房屋恢复至施工前状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3.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进场日接收该房屋,或拒绝、拖延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则本合同项下进场日仍按第4.1项所述日期确定。

4.4.乙方应在进场日充分查验该房屋状况,乙方认可接收该房屋后,不得因该房

屋已存在的商业中心共用设施设备通过该房屋或有共用通道穿越该房屋(如涉及)等情况向甲方、物业服务公司主张减免租金或物业服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进场后,如甲方拟在该房屋内增设共用设施设备或通道,则应与乙方提前沟通协商。

4.5.乙方进场及房屋交付后,视为乙方已经认可并确认房屋状态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安装及质量符合交付标准,乙方应自行妥善照管该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乙方存放物品,相关损毁灭失风险及安全保障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装修管理

5.1.装修期自进场日起至开业日止。

5.2.装修期内,乙方应当承担该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费用。

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装修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乙方应在装修期内完成该房屋装修、通过甲方及政府部门验收、具备合法开业条件。

5.3.至少在进场日【3】日前,乙方应当向物业服务公司提供该房屋装修设计文件(包括装修图纸等资料),供物业服务公司审查,并且在获得物业服务公司施工批准及当地消防部门的装修审核同意意见后方可办理进场装修手续,上述装修设计文件经物业服务公司及当地消防部门批准后,未经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

办理装修手续时,乙方必须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未经物业服务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因改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所使用装修材料,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并取得权威机构的检测证明;乙方装修竣工时,必须自行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未通过消防验收的,该房屋不得开业经营(但

不影响计租日的起算)。

上述审核意见、检测证明等,乙方需在取得当日向物业服务公司备案。

乙方在该房屋装修期间,需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物业服务公司的书面许可,但物业服务的许可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

5.4.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关于装修设计文件审查的规章制度,不得破坏该房屋主体结构和甲方已完成的公共区域装修。

乙方承诺对装修设计文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装修过程中服从甲方、物业服务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指挥,并按照物业服务公司的规定交纳装修相关收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管理费、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

如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造成甲方、物业服务公司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部赔偿。

乙方进场装修前,须获得消防审核批复文件(或受理书)、工程安装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的保单,供物业服务公司审查。

5.5.装修完毕,乙方应通知甲方和物业服务公司予以验收,签署合格意见,乙方未取得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的合格意见,不得擅自使用或开业经营。

5.6.甲方和物业服务公司对乙方装修方案的审核及对装修工程的验收,仅为出租人为行使租赁合同权利之预防性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合规等审核义务和责任。

如因乙方装修导致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无关。

乙方怠于赔偿的,由甲方直接以装修押金进行赔偿,如装修押金不足以赔偿前述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7.如乙方未能在装修期内完成上述装饰装修工程导致该房屋未能在装修期届满后开业经营的,本合同项下之装修期不予延长,计租日不予顺延。

5.8.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则甲方或物业服

务公司有权通知乙方改正。

自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发出通知之日起超过5日,乙方仍未改正的,则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对该房屋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或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纠正,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装修期不予延长,计租日不予顺延,乙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租金等

费用。

5.9.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需对出租商铺进行再次装修的,依本条的相关约定重新申请办理。

第六条开业

6.1.本合同项下之开业日暂定为【】年【】月【】日。

乙方应当于该开业日开业经营。

第七条保证金

7.1.履约保证金和物业服务费保证金本合同签署当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相当于【2】个月月租金标准)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人民币【】(¥【】元;相当于【2】个月物业服务费)作为物业服务费保证金。

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物业服务费保证金中相应扣除乙方欠付的租金或物业服务费或违约金或其他乙方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费等),乙方应在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扣除之日起7日内补足保证金;但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从履约保证金或物业服务费保证金中相应扣除乙方欠付的租金或物业服务费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相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终止且经甲方确认乙方已妥善履行本合同及《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包括已将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从该房屋迁

出)、及完成向消费者退卡退费且消费者无索赔争议后30日内,履约保证金和物业服务费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乙方应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及物业服务费保证金收据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乙方不得转让或用作抵押)。

7.2.质量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人民币【】(¥【】元)作为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金。

乙方任何顾客对乙方所供应的商品或服务的投诉、索赔,要求退还有关商品及收回购买该商品所支付的款项或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只要顾客提供了消费者协会或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上述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书面文件,物业服务公司即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顾客的要求及支付有关索赔,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若乙方违规经营遭到政府部门处罚或遭受其他第三人追究责任,可能对该房屋所在物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时,物业服务公司也可从质量保证金代付罚款(金额以政府处罚通知为准)。

因顾客索赔和政府处罚造成质量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物业服务公司书面通知后5日内补足差额。

本合同终止且物业服务公司确认乙方无任何遗留问题纠纷后的90日之内,物业服务公司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如有)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应同时退还质量保证金收据原件。

7.3.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满时同意续签本合同,则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无须退还上述各项保证金,可选择相应冲抵续签合同项下乙方应付各项保证金相应等额金额,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支付,相关收款收据据实换开。

7.4本合同中提及的履约保证金、物业服务费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如用于抵扣乙方应付相关款项,则该金额均为含增值税金额。

第八条租金

8.1.双方约定,乙方采用如下租金标准及租金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

8.1.1.该房屋的租金按计租面积计付,乙方自计租日开始承担该房屋的租金,起始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元),实际具体按照下述约定执行:

8.1.1.1.起始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

8.1.1.2.租金标准按照如下约定比例递增:

自计租日至【2022】年【3】月【31】日,月租金标准与起始月租金标准相同,为人民币【】(¥【】元);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月租金标准在起始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5】,即每月租金为【】(¥【】元);

自【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月租金标准在上一个交租期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5】,即每月租金为【】(¥【】元);

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月租金标准在上一个交租期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5】,即每月租金为【】(¥【】元);

自【2027】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月租金标准在上一个交租期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5】,即每月租金为【】(¥【】元);

自【2028】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月租金标准在上一个交租期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5】,即每月租金为【】(¥【】元);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标准在上一个交租期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即每月租金为【/】(¥【/】元);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标准在上一个交租期

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即每月租金为【/】(¥【/】元);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标准在上一个交租期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即每月租金为【/】(¥【/】元)。

8.1.2.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方式为:

首期租金为计租日起至第【3】个月最后一日期间的租金,其中计租日所在月按照当月计租天数乘以日租金标准(日租金标准为月租金标准/30日)的乘积计算。

除首期租金外,其他交租期租金均按每【3】个完整的自然月(即每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为一个交租期交纳。

乙方应当在每个交租期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若20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天),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交租期租金。

8.1.3.本合同项下首期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租金期间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应交租金为【】(¥【】元)。

8.2.为扶持乙方经营,甲方同意在前述租金支付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乙方【/】个月的租金优惠,即: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需支付的租金金额为【/】

(¥【/】元)。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需支付的租金金额为【/】

(¥【/】元)。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需支付的租金金额为【/】

(¥【/】元)。

8.3.本合同项下租金金额为含增值税金额,增值税税率为【10%】,即不含税租金金额=租金金额/(1+

【10%】),税额=不含税租金金额×【10%】。

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税收政策调整的,甲方有权调整以上含税租金标准,以确保甲方应得不含税租金不因税率变化而降低。

甲方在确认乙方应付的上述租金款项到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符合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

乙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向甲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1)乙方具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2)合同中乙方的单位名称、合同中约定费用的支付方、合同中约定服务的接受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购货单位名称”是完全一致;

(3)乙方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信息,例如,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地址和联系人等。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及空调使用费

9.1.双方约定,作为该房屋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计租日起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

按该房屋的计租面积计算,计租日起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币(¥【】元),即每月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元)。

9.2.物业服务费标准按照如下约定比例递增:

自计租日至【2029】年【3】月【31】日,月物业服务费标准与起始物业服务费标准相同,为人民币【】(¥【】元);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在起始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即每月物业服务费标准为【/】(¥【/】元);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在起始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即每月物业服务费标准为【/】(¥【/】元);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在起始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即每月物业服务费标准为【/】(¥【/】元);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在起始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即每月物业服务费标准为【/】(¥【/】元);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在起始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即每月物业服务费标准为【/】(¥【/】元);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在起始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即每月物业服务费标准为【/】(¥【/】元);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在起始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即每月物业服务费标准为【/】(¥【/】元);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在起始月物业服务费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即每月物业服务费标准为【/】(¥【/】元)。

9.3.物业服务公司在计租日起的首期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期间内实际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以第9.1条及9.2条约定标准执行。

其后,物业服务公司有权根据该房屋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重新测算、调整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标准。

乙方明白并同意其后每个交费期的物业服务费,以物业服务公司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收费标准为准(如无通知,则按上一个交费期标准执行),乙方须根据物业服务公司调整后收

费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

9.4.双方约定,作为该房屋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计租日起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该房屋的空调使用费。

空调使用费收费标准为:

按该房屋的计租面积计算,计租日起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币(¥【/】元),即每月空调使用费标准为人民币【/】(¥【/】元)。

其后,如国家或商业广场所在区域能源费价格发生调整,则物业服务公司有权相应调整空调使用费标准,乙方应按调整后的空调使用费标准付费。

9.5.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

首期物业服务费为计租日起至第【3】个月最后一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

除首期物业服务费外,其他交费期物业服务费均按每【3】个完整的自然月(即每月第一日至最后一日)为一个交费期交纳。

乙方应当在每个交费期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若20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天),向物业服务公司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交费期物业服务费。

首期物业服务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收费期间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应交物业服务费为【】(¥【】元)。

9.6.本合同项下物业服务费金额为含增值税金额,增值税税率为【6%】。

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税收政策调整的,甲方有权调整以上含税物业服务费标准,以确保不含税物业服务费不因税率变化而降低。

物业服务公司在确认乙方应付的上述物业服务费款项到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符合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乙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向物业服务公司

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1)乙方具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2)合同中乙方的单位名称、合同中约定费用的支付方、合同中约定服务的接受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购货单位名称”是完全一致;

(3)乙方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信息,例如,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地址和联系人等。

9.7.乙方与物业服务公司应按本合同约定为原则另行签署附件七《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加以约定。

物业服务公司有权援引本合同项下有关物业服务约定直接向乙方主张权利。

第十条能源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10.1.自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乙方应当承担并及时足额支付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以上费用在本合同中统称为能源费用),不得影响商业中心的正常整体经营。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纳或延迟交纳本合同项下之能源费用,否则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物业服务费保证金代其支付能源费用。

因乙方延迟支付能源费用导致需向第三方支付赔偿款、违约金、罚款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无关。

如因此造成商业中心正常经营受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公用事业部门中断或停止对商业中心的相关能源供应、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因此涉及案件纠纷等情况)时,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全部损失。

本合同项下公用事业部门是指商业中心所在地为商业中心(含该房屋)供应水、电、燃气等能源并收取相关能源费用的机构和单位。

10.2.商业中心内水、电、燃气等能源传送过程中损耗量所产生的能源费用,按照乙方的实际用量占商业中心的总用量的比例分摊。

乙方应当在交纳相关能源费用同时将分摊的损耗能源费用一并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具体费用收取标准以物业管理服

务协议约定为准。

10.3.双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应当交纳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就该房屋的使用,如在本合同签订后至计租日期间及租赁优惠期间内发生房产税,则由乙方承担。

10.4.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的各项能源费用均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高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