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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规范整理资料

 

桩基资料规范

 

6灌注桩施工

6.1施工准备

6.1.1灌注桩施工应具备下列资料:

1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桩基工程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

3建筑场地和邻近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危房、精密仪器车间等的调查资料;

4主要施工机械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性能资料;

5桩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6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及其制品的质检报告;

7有关荷载、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

6.1.2钻孔机具及工艺的选择,应根据桩型、钻孔深度、土层情况、泥浆排放及处理条件综合确定。

6.1.3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质量管理措施,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平面图:

标明桩位、编号、施工顺序、水电线路和临时设施的位置;采用泥浆护壁成

孔时,应标明泥浆制备设施及其循环系统;

2确定成孔机械、配套设备以及合理施工工艺的有关资料,泥浆护壁灌注桩必须有泥浆处理

措施;

3施工作业计划和劳动力组织计划;

4机械设备、备件、工具、材料供应计划;

5桩基施工时,对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雨、防台风、爆破作业、文物和环境保护等方

面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6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季节性施工的技术措施。

6.1.4成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得使用不合格机械。

6.1.5施工前应组织图纸会审,会审纪要连同施工图等应作为施工依据,并应列入工程档案。

6.1.6桩基施工用的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时房屋等临时设施,必须在开工前准备就绪,

施工场地应进行平整处理,保证施工机械正常作业。

6.1.7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

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

施工中应经常复测。

6.1.8用于施工质量检验的仪表、器具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6.2一般规定

6.2.1不同桩型的适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宜用于地下水位以下的黏性土、粉土、砂土、填土、碎石土及风化岩层;

2旋挖成孔灌注桩宜用于黏性土、粉土、砂土、填土、碎石土及风化岩层;

3冲孔灌注桩除宜用于上述地质情况外,还能穿透旧基础、建筑垃圾填土或大孤石等障碍物。

在岩溶发育地区应慎重使用,采用时,应适当加密勘察钻孔;

4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后插钢筋笼宜用于黏性土、粉土、砂土、填土、非密实的碎石类土、强风

化岩;

5干作业钻、挖孔灌注桩宜用于地下水位以上的黏性土、粉土、填土、中等密实以上的砂土、

风化岩层;

6在地下水位较高,有承压水的砂土层、滞水层、厚度较大的流塑状淤泥、淤泥质土层中不得

选用人工挖孔灌注桩;

7沉管灌注桩宜用于黏性土、粉土和砂土;夯扩桩宜用于桩端持力层为埋深不超过20m的中、

低压缩性黏性土、粉土、砂土和碎石类土。

6.2.2成孔设备就位后,必须平整、稳固,确保在成孔过程中不发生倾斜和偏移。

应在成孔钻具

上设置控制深度的标尺,并应在施工中进行观测记录。

6.2.3成孔的控制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摩擦型桩:

摩擦桩应以设计桩长控制成孔深度;端承摩擦桩必须保证设计桩长及桩端进入

持力层深度。

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桩管入土深度控制应以标高为主,以贯入度控制为辅。

2端承型桩:

当采用钻(冲),挖掘成孔时,必须保证桩端进入持力层的设计深度;当采用

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沉管深度控制以贯入度为主,以设计持力层标高对照为辅。

6.2.4灌注桩成孔施工的允许偏差应满足表6.2.4的要求。

2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宜采用焊接或机械式接头(钢筋直径大于20mm),并应遵守国

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和《混凝土结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3加劲箍宜设在主筋外侧,当因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时也可置于内侧;

4导管接头处外径应比钢筋笼的内径小100mm以上;

5搬运和吊装钢筋笼时,应防止变形,安放应对准孔位,避免碰撞孔壁和自由落下,就位后

应立即固定。

6.2.6粗骨料可选用卵石或碎石,其骨料粒径不得大于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1/3。

6.2.7检查成孔质量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

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m3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有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m3

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

6.2.8桩在施工前,宜进行试成孔。

6.2.9灌注桩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6.3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

Ⅰ泥浆的制备和处理

6.3.1除能自行造浆的黏性土层外,均应制备泥浆。

泥浆制备应选用高塑性黏土或膨润土。

泥浆

6.3.3废弃的浆、渣应进行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Ⅱ正、反循环钻孔灌注桩的施工

6.3.4对孔深较大的端承型桩和粗粒土层中的摩擦型桩,宜采用反循环工艺成孔或清孔,也可根

据土层情况采用正循环钻进,反循环清孔。

6.3.5泥浆护壁成孔时,宜采用孔口护筒,护筒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护筒埋设应准确、稳定,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的偏差不得大于50㎜;

2护筒可用4~8㎜厚钢板制作,其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100mm,上部宜开设1~2个溢浆孔;

3护筒的埋设深度:

在黏性土中不宜小于1.0m;砂土中不宜小于1.5m。

护筒下端外侧应采用

黏土填实;其高度尚应满足孔内泥浆面高度的要求;

4受水位涨落影响或水下施工的钻孔灌注桩,护筒应加高加深,必要时应打入不透水层。

6.3.6当在软土层中钻进时,应根据泥浆补给情况控制钻进速度;在硬层或岩层中的钻进速度应

以钻机不发生跳动为准。

6.3.7钻机设置的导向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潜水钻的钻头上应有不小于3倍直径长度的导向装置;

2利用钻杆加压的正循环回转钻机,在钻具中应加设扶正器。

6.3.8如在钻进过程中发生斜孔、塌孔和护筒周围冒浆、失稳等现象时,应停钻,待采取相应措

施后再进行钻进。

6.3.9钻孔达到设计深度,灌注混凝土之前,孔底沉渣厚度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端承型桩,不应大于50㎜;

2对摩擦型桩,不应大于100㎜;

3对抗拔、抗水平力桩,不应大于200㎜。

Ⅲ冲击成孔灌注桩的施工

6.3.10在钻头锥顶和提升钢丝绳之间应设置保证钻头自动转向的装置。

6.3.11冲孔桩孔口护筒,其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200㎜,护筒应按本规范第6.3.5条设置。

6.3.12泥浆的制备、使用和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6.3.1~6.3.3条的规定。

6.3.13冲击成孔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孔时,应低锤密击,当表土为淤泥、细砂等软弱土层时,可加黏土块夹小片石反复冲

击造壁,孔内泥浆面应保持稳定;

2在各种不同的土层、岩层中成孔时,可按照表6.3.13的操作要点进行;

3进入基岩后,应采用大冲程、低频率冲击,当发现成孔偏移时,应回填片石至偏孔上方

300~500㎜处,然后重新冲孔;

4当遇到孤石时,可预爆或采用高低冲程交替冲击,将大孤石击碎或挤入孔壁;

5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防止扰动孔壁、塌孔、扩孔、卡钻和掉钻及泥浆流失等事故;

6每钻进4~5m应验孔一次,在更换钻头前或容易缩孔处,均应验孔;

7进入基岩后,非桩端持力层每钻进300~500㎜和桩端持力层每钻进100~300m时,应清

孔取样一次,并应做记录。

应根据施工机械、工艺及穿越土层情况进行配合比设计。

6.3.15冲孔中遇到斜孔、弯孔、梅花孔、塌孔及护筒周围冒浆、失稳等情况时,应停止施工,采

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6.3.16大直径桩孔可分级成孔,第一级成孔直径应为设计桩径的0.6~0.8倍。

6.3.17清孔宜按下列规定进行:

1不易塌孔的桩孔,可采用空气吸泥清孔;

2稳定性差的孔壁应采用泥浆循环或抽渣筒排渣,清孔后灌注混凝土之前的泥浆指标应按本

规范第6.3.1条执行;

3清孔时,孔内泥浆面应符合本规范第6.3.2条的规定;

4灌注混凝土前,孔底沉渣允许厚度应符合本规范第6.3.9条的规定。

Ⅳ旋挖成孔灌注桩的施工

6.3.18旋挖钻成孔灌注桩应根据不同的地层情况及地下水位埋深,采用干作业成孔和泥浆护壁成

孔工艺,干作业成孔工艺可按本规范第6.6节执行。

6.3.19泥浆护壁旋挖钻机成孔应配备成孔和清孔用泥浆及泥浆池(箱),在容易产生泥浆渗漏的

土层中可采取提高泥浆比重、掺入锯末、增黏剂提高泥浆黏度等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

6.3.20泥浆制备的能力应大于钻孔时的泥浆需求量,每台套钻机的泥浆储备量不应少于单桩体

积。

6.3.21旋挖钻机施工时,应保证机械稳定、安全作业,必要时可在场地辅设能保证其安全行走和

操作的钢板或垫层(路基板)。

6.3.22每根桩均应安设钢护筒,护筒应满足本规范第6.3.5条的规定。

6.3.23成孔前和每次提出钻斗时,应检查钻斗和钻杆连接销子、钻斗门连接销子以及钢丝绳的状

况,并应清除钻斗上的渣土。

6.3.24旋挖钻机成孔应采用跳挖方式,钻斗倒出的土距桩孔口的最小距离应大于6m,并应及时清

除。

应根据钻进速度同步补充泥浆,保持所需的泥浆面高度不变。

6.3.25钻孔达到设计深度时,应采用清孔钻头进行清孔,并应满足本规范第6.3.2条和第6.3.3条

要求。

孔底沉渣厚度控制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第6.3.9条规定。

Ⅴ水下混凝土的灌注

6.3.26钢筋笼吊装完毕后,应安置导管或气泵管二次清孔,并应进行孔位、孔径、垂直度、孔深、

沉渣厚度等检验,合格后应立即灌注混凝土。

6.3.27水下灌注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下灌注混凝土必须具备良好的和易性,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坍落度宜为180~220mm;水泥用量不应少于360kg/m3当掺入粉煤灰时水泥用量可不受此限);

2水下灌注混凝土的含砂率宜为40%~50%,并宜选用中粗砂;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40mm;并应满足本规范第6.2.6条的要求;

3水下灌注混凝土宜掺外加剂。

6.3.28导管的构造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管壁厚不宜小于3mm,直径宜为200~250mm;直径制作偏差不应超过2mm,导管的分节

长度可视工艺要求确定,底管长度不宜小于4m,接头宜采用双螺纹方扣快速接头;

2导管使用前应试拼装、试压,试水压力可取为0.6~1.0MPa;

3每次灌注后应对导管内外进行清洗。

6.3.2泥浆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期间护筒内的泥浆面应高出地下水位1.0m以上,在受水位涨落影响时,泥浆面应高出

最高水位1.5m以上;

2在清孔过程中,应不断置换泥浆,直至浇注水下混凝土;

3浇注混凝土前,孔底500mm以内的泥浆比重应小于1.25;含砂率不得大于8%;黏度不得大

于28s;

4在容易产生泥浆渗漏的土层中应采取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

6.3.3废弃的浆、渣应进行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6.3.29使用的隔水栓应有良好的隔水性能,并应保证顺利排出;隔水栓宜采用球胆或与桩身混凝

土强度等级相同的细石混凝土制作。

6.3.30灌注水下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宜为300~500mm;

2应有足够的混凝土储备量,导管一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不应少于0.8m;

3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为2~6m。

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灌注面,并应控制提拔导管速度,

应有专人测量导管埋深及管内外混凝土灌注面的高差,填写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

4灌注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每根桩的灌注时间应按初盘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控制,对灌

注过程中的故障应记录备案;

5应控制最后一次灌注量,超灌高度宜为0.8~1.0m,凿除泛浆高度后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

6.4长螺旋钻孔压灌桩

6.4.1当需要穿越老黏土、厚层砂土、碎石土以及塑性指数大于25的黏土时,应进行试钻。

6.4.2钻机定位后,应进行复检,钻头与桩位点偏差不得大于20㎜,开孔时下钻速度应缓慢;钻

进过程中,不宜反转或提升钻杆。

6.4.3钻进过程中,当遇到卡钻、钻机摇晃、偏斜或发生异常声响时,应立即停钻,查明原因,采

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6.4.4根据桩身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应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坍落度宜为180~

220㎜;粗骨料可采用卵石或碎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30㎜;可掺加粉煤灰或外加剂。

6.4.5混凝土泵应根据桩径选型,混凝土输送泵管布置宜减少弯道,混凝土泵与钻机的距离不宜超

过60m。

6.4.6桩身混凝土的泵送压灌应连续进行,当钻机移位时,混凝土泵料斗内的混凝土应连续搅拌,

泵送混凝土时,料斗内混凝土的高度不得低于400㎜。

6.4.7混凝土输送泵管宜保持水平,当长距离泵送时,泵管下面应垫实。

6.4.8当气温高于30℃时,宜在输送泵管上覆盖隔热材料,每隔一段时间应洒水降温。

6.4.9钻至设计标高后,应先泵入混凝土并停顿10~20s,再缓慢提升钻杆。

提钻速度应根据土层

情况确定,且应与混凝土泵送量相匹配,保证管内有一定高度的混凝土。

6.4.10在地下水位以下的砂土层中钻进时,钻杆底部活门应有防止进水的措施,压灌混凝土应连

续进行。

6.4.11压灌桩的充盈系数宜为1.0~1.2。

桩顶混凝土超灌高度不宜小于0.3~0.5m。

6.4.12成桩后,应及时清除钻杆及泵(软)管内残留混凝土。

长时间停置时,应采用清水将钻杆、

泵管、混凝土泵清洗干净。

6.4.13混凝土压灌结束后,应立即将钢筋笼插至设计深度。

钢筋笼插设宜采用专用插筋器。

6.5沉管灌注桩和内夯沉管灌注桩

Ⅰ锤击沉管灌注桩施工

6.5.1锤击沉管灌注桩施工应根据土质情况和荷载要求,分别选用单打法、复打法或反插法。

6.5.2锤击沉管灌注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群桩基础的基桩施工,应根据土质、布桩情况,采取消减负面挤土效应的技术措施,确保

成桩质量;

2桩管、混凝土预制桩尖或钢桩尖的加工质量和埋设位置应与设计相符,桩管与桩尖的接触

应有良好的密封性。

6.5.3灌注混凝土和拔管的操作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UnRegistered6.5.4混凝土的充盈系数不得小于1.0;对于充盈系数小于1.0的桩,应全长复打,对可能断桩和

缩颈桩,应采用局部复打。

成桩后的桩身混凝土顶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500mm以内。

全长复打时,

桩管入土深度宜接近原桩长,局部复打应超过断桩或缩颈区1m以上。

6.5.5全长复打桩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次灌注混凝土应达到自然地面;

2拔管过程中应及时清除粘在管壁上和散落在地面上的混凝土;

3初打与复打的桩轴线应重合;

4复打施工必须在第一次灌注的混凝土初凝之前完成。

6.5.6混凝土的坍落度宜采用80~100mm。

Ⅱ振动、振动冲击沉管灌注桩施工

6.5.7振动、振动冲击沉管灌注桩应根据土质情况和荷载要求,分别选用单打法、复打法、反插法

等。

单打法可用于含水量较小的土层,且宜采用预制桩尖;反插法及复打法可用于饱和土层。

6.5.8振动、振动冲击沉管灌注桩单打法施工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严格控制最后30s的电流、电压值,其值按设计要求或根据试桩和当地经验确定;

2桩管内灌满混凝土后,应先振动5~10s,再开始拔管,应边振边拔,每拔出0.5~1.0m,停

拔,振动5~10s;如此反复,直至桩管全部拔出;

3在一般土层内,拔管速度宜为1.2~1.5m/min,用活瓣桩尖时宜慢,用预制桩尖时可适当加

快;在软弱土层中宜控制在0.6~0.8m/min。

6.5.9振动、振动冲击沉管灌注桩反插法施工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管灌满混凝土后,先振动再拔管,每次拔管高度0.5~1.0m,反插深度0.3~0.5m;在拔

管过程中,应分段添加混凝土,保持管内混凝土面始终不低于地表面或高于地下水位1.0~1.5m以

上,拔管速度应小于0.5m/min;

2在距桩尖处1.5m范围内,宜多次反插以扩大桩端部断面;

3穿过淤泥夹层时,应减慢拔管速度,并减少拔管高度和反插深度,在流动性淤泥中不宜使用

反插法。

6.5.10振动、振动冲击沉管灌注桩复打法的施工要求可按本规范第6.5.4条和第6.5.5条执行。

Ⅲ内夯沉管灌注桩施工

6.5.11当采用外管与内夯管结合锤击沉管进行夯压、扩底、扩径时,内夯管应比外管短100mm,内

夯管底端可采用闭口平底或闭口锥底(图6.5.11)。

6.5.12外管封底可采用干硬性混凝土、无水混凝土配料,经夯击形成阻水、阻泥管塞,其高度可

为100mm。

当内、外管间不会发生间隙涌水、涌泥时,亦可不采用上述封底措施。

51

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等级。

Ⅰ锤击沉管灌注桩施工

6.5.1锤击沉管灌注桩施工应根据土质情况和荷载要求,分别选用单打法、复打法或反插法。

6.5.2锤击沉管灌注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群桩基础的基桩施工,应根据土质、布桩情况,采取消减负面挤土效应的技术措施,确保

成桩质量;

2桩管、混凝土预制桩尖或钢桩尖的加工质量和埋设位置应与设计相符,桩管与桩尖的接触

应有良好的密封性。

6.5.3灌注混凝土和拔管的操作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UnRegistered

50

投入黏土块,勤冲、勤掏渣

砂卵石层

中、高冲程3m~4m,泥浆比重(密度)

1.3左右,勤掏渣

软弱土层或塌孔

回填重钻

小冲程反复冲击,加黏土块夹小片石,

泥浆比重1.3~1.5

注:

1土层不好时提高泥浆比重或加黏土块;

2防黏钻可投入碎砖石。

52

1沉管至设计标高后,Ⅰ锤击沉管灌注桩施工

6.5.1锤击沉管灌注桩施工应根据土质情况和荷载要求,分别选用单打法、复打法或反插法。

6.5.2锤击沉管灌注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群桩基础的基桩施工,应根据土质、布桩情况,采取消减负面挤土效应的技术措施,确保

成桩质量;

2桩管、混凝土预制桩尖或钢桩尖的加工质量和埋设位置应与设计相符,桩管与桩尖的接触

应有良好的密封性。

6.5.3灌注混凝土和拔管的操作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UnRegistered

,应立即检查和处理桩管内的进泥、进水和吞桩尖等情况,并立即灌注混

凝土;

2当桩身配置局部长度钢筋笼时,第一次灌注混凝土应先灌至笼底标高,然后放置钢筋笼,再

灌至桩顶标高。

第一次拔管高度应以能容纳第二次灌入的混凝土量为限,不应拔得过高。

在拔管过

程中应采用测锤或浮标检测混凝土面的下降情况;

3拔管速度应保持均匀,对一般土层拔管速度宜为1m/min,在软弱土层和软硬土层交界处拔

管速度宜控制在0.3~0.8m/min;

4采用倒打拔管的打击次数,单动汽锤不得少于50次/min,自由落锤小落距轻击不得少于40

次/min;在管底未拔至桩顶设计标高之前,倒打和轻击不得中断。

6.5.4混凝土的充盈系数不得小于1.0;对于充盈系数小于1.0的桩,应全长复打,对可能断桩和

缩颈桩,应采用局部复打。

成桩后的桩身混凝土顶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500mm以内。

全长复打时,

桩管入土深度宜接近原桩长,局部复打应超过断桩或缩颈区1m以上。

6.5.5全长复打桩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次灌注混凝土应达到自然地面;

2拔管过程中应及时清除粘在管壁上和散落在地面上的混凝土;

3初打与复打的桩轴线应重合;

4复打施工必须在第一次灌注的混凝土初凝之前完成。

6.5.6混凝土的坍落度宜采用80~100mm。

Ⅱ振动、振动冲击沉管灌注桩施工

6.5.7振动、振动冲击沉管灌注桩应根据土质情况和荷载要求,分别选用单打法、复打法、反插法

等。

单打法可用于含水量较小的土层,且宜采用预制桩尖;反插法及复打法可用于饱和土层。

6.5.8振动、振动冲击沉管灌注桩单打法施工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严格控制最后30s的电流、电压值,其值按设计要求或根据试桩和当地经验确定;

2桩管内灌满混凝土后,应先振动5~10s,再开始拔管,应边振边拔,每拔出0.5~1.0m,停

拔,振动5~10s;如此反复,直至桩管全部拔出;

3在一般土层内,拔管速度宜为1.2~1.5m/min,用活瓣桩尖时宜慢,用预制桩尖时可适当加

快;在软弱土层中宜控制在0.6~0.8m/min。

6.5.9振动、振动冲击沉管灌注桩反插法施工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管灌满混凝土后,先振动再拔管,每次拔管高度0.5~1.0m,反插深度0.3~0.5m;在拔

管过程中,应分段添加混凝土,保持管内混凝土面始终不低于地表面或高于地下水位1.0~1.5m以

上,拔管速度应小于0.5m/min;

2在距桩尖处1.5m范围内,宜多次反插以扩大桩端部断面;

3穿过淤泥夹层时,应减慢拔管速度,并减少拔管高度和反插深度,在流动性淤泥中不宜使用

反插法。

6.5.10振动、振动冲击沉管灌注桩复打法的施工要求可按本规范第6.5.4条和第6.5.5条执行。

Ⅲ内夯沉管灌注桩施工

6.5.11当采用外管与内夯管结合锤击沉管进行夯压、扩底、扩径时,内夯管应比外管短100mm,内

夯管底端可采用闭口平底或闭口锥底(图6.5.11)。

6.5.12外管封底可采用干硬性混凝土、无水混凝土配料,经夯击形成阻水、阻泥管塞,其高度可

为100mm。

当内、外管间不会发生间隙涌水、涌泥时,亦可不采用上述封底措施。

54

6.6干作业成孔灌注桩

Ⅰ钻孔(扩底)灌注桩施工

6.6.1钻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杆应保持垂直稳固,位置准确,防止因钻杆晃动引起扩大孔径;

2钻进速度应根据电流值变化,及时调整;

3钻进过程中,应随时清理孔口积土,遇到地下水、塌孔、缩孔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6.6.2钻孔扩底桩施工,直孔部分应按本规范第6.6.1、6.6.3、6.6.4条规定执行,扩底部位尚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电流值或油压值,调节扩孔刀片削土量,防止出现超负荷现象;

2扩底直径和孔底的虚土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6.3成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孔口应予保护,应按本规范第6.2.4条规定验收,并应做好记录。

6.6.4灌注混凝土前,应在孔口安放护孔漏斗,然后放置钢筋笼,并应再次测量孔内虚土厚度。

扩底桩灌注混凝土时,第一次应灌到扩底部位的顶面,随即振捣密实;浇注桩顶以下5m范围内混

凝土时,应随浇注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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