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讨论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000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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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讨论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00012

微电子学院2018-2019学年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35号)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75号)文件要求,结合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微电子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学业奖学金评定机构

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等工作。

评审委会下设两个评审组:

集成电路设计专业评审组、集成电路工程专业评审组,分别具体负责相应专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孙立涛张继文

副主任委员:

宋晓燕 殷缨

委员:

汤勇明 李智群徐申常昌远 吴金李冰 秦文虎无锡分校研会主席

秘书:

杨婷婷何天宇

(一)集成电路设计专业评审组

组长:

孙立涛

副组长:

宋晓燕

委员:

汤勇明李智群 徐 申吴建辉 常昌远

秘书:

杨婷婷

(二)集成电路工程专业评审组

组 长:

张继文

副组长:

殷缨

组员:

吴 金李冰李智群徐申 秦文虎 无锡分校研会主席

秘  书:

谭乔元何天宇

二、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参评对象

硕士研究生:

2016、2017、2018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生.

博士研究生:

2016、2017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并入电子学院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定)、2018级秋季入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未完成学籍注册者;

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

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发生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

(四)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

一等奖1.0万元/人·学年,二等奖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

6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4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

一等奖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0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

8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6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学术学位研究生0.8万元/人·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

0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一年入学享受的新生奖学金与学费等额。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二年、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

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

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

0万元/人·学年.

(二)名额分配原则

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的相应等级名额,结合免研情况和入学成绩统一评定学生学业奖学金等级.

第二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的相应等级名额,按参评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到集成电路设计专业评审组、集成电路工程专业评审组。

第三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统一享受。

符合参评条件的2018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统一享受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

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含直博生)并入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

四、集成电路设计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标准

1、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和入学前科研成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综合评定,当年入学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公开招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研究生获得二等或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其中,一等奖学金倾向于生源质量好的免试研究生。

符合评定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

2、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四),以及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者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须由导师审核原件后签字,报评审组秘书审核。

由评审组组织统一答辩,现场评审委员考查申报人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各等级初评获奖名单。

3、硕士研究生第三学年,符合参评条件的统一享受学业奖学金。

4、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标准见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五、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标准

1、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和入学前科研成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综合评定,当年入学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公开招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研究生获得二等或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其中,一等奖学金倾向于生源质量好的免试研究生.

符合评定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

2、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进行综合评定,排名计分方式为:

综合得分= 学位课规格化成绩*Q1+ 学术科研分的规格化成绩*Q2+社会活动分的规格化成绩*Q3

其中,学位课规格化成绩为百分制,所占权重Q1为0。

6;学术科研分包含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等加分,折算为百分制规格化成绩后所占权重Q2为0.3;社会活动分包含荣誉获奖、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加分,折算为百分制规格化成绩,所占权重Q3为0。

1。

学术科研分和社会活动分评定办法见《东南大学无锡分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暂行)》(附件二)。

根据综合得分及当年度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比例确定学业奖学金的获奖等级。

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以学位课规格化成绩高低排序;当学位课规格化成绩也相同时,以学术科研分高低排序;当学术科研分仍相同时,则通过面试确定.

评审程序如下:

(1)由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本人向所在专业评审组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附件三)和《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四),并按评审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创新发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的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原件由评审组负责核实。

本人须负责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交至评审组。

(2)微电子学院提供研究生学业成绩。

(3)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审核申请材料,依据《东南大学无锡分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暂行)》,对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项目进行评定加分。

(4)评审组核定、评议后,确定各等级初评获奖名单。

3、硕士研究生第三学年,符合参评条件的统一享受学业奖学金。

六、评审要求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审核与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

2、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杜绝弄虚作假。

3、评审组进行初评获奖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评审组提出申诉,评审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审定。

4、公示期满后,学院评审委员会秘书登录研究生培养信息系统提交评审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定。

5、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七、附则

1、本办法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由微电子学院、无锡分校党政联席会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微电子学院

             无锡分校

         2018年10月8 日

 

附件一: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二: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暂行)

附件三:

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

附件四:

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

附件一

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姓名

导师姓名

学 号

联系电话

学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学生年级

□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入学方式

□ 非定向□其他      

申请理由:

(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等方面)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填信息均真实可靠。

如与实际不符,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请本人抄写一遍)

                             

学生签字:

                 

              20  年  月  日

导师审核与推荐意见:

 

导师签名:

            20 年  月   日

院系评审意见:

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该生第  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为: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四等奖

 

院(系、所)负责人签字:

     院(系、所)盖章

200 年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备注:

1、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可附页。

3、此表由所在院系存档备查.

ﻬ附件二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暂行)

(2018年修订稿)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奖励思想道德好、业务学习优秀、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硕士研究生,激励其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并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无锡分校实际情况,经评审专家委员会讨论,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无锡分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审议,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和范围

1、本细则适用于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明确在无锡分校培养的,符合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

2、本细则适用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等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二、加分类型

1、学术科研

具体分值如下表所示。

加分项目

分值

备注

在国内外刊物/会议发表论文并被收录(含网上见刊)

第一作者每篇8/2分

若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或责任导师,第二作者为学生,则该学生视为第一作者,其他学生作者排名不变.

被源录用的期刊论文

第一作者每篇2分,最多计3篇

在国内外刊物/会议发表论文并被收录(含网上见刊)

第一作者每篇4/1分

被源录用的期刊论文

第一作者每篇1分,最多计3篇

在国家核心刊物或国外刊物发表论文(未被、收录)

第一作者每篇1分

一般刊物发表论文、校庆优秀论文

第一作者每篇0.5分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第一完成人每件8分

作者要求同上;如通信地址为东南大学无锡分校,额外再加0.2分。

取得发明专利受理

最多计3件,第一完成人前2件每件1分,第3件0.5分

获国家级或相当于国家级的学科竞赛、建模比赛、挑战杯、创新创业或科技作品大赛等并奖项

第一等级奖励8分

第二等级奖励6分

第三等级奖励5分

若为团队奖,加分情况见“其他说明”第5条

获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的学科竞赛、建模比赛、挑战杯、创新创业或科技作品大赛等奖项

第一等级奖励4分

第二等级奖励3分

第三等级奖励2分

获校(市)级或相当于校(市)级的学科竞赛、建模比赛、挑战杯、创新创业或科技作品大赛等奖项

第一等级奖励2分

第二等级奖励1.5分

第三等级奖励1分

2、荣誉称号

具体分值如下表所示.

加分项目

分值

备注

国家级荣誉

4分

不包括奖助学金类和科技成果类

省、部级荣誉

2分

校、市级荣誉

1分

分校、区级荣誉

0.5分

3、社会服务

具体分值如下表所示.

加分项目

分值

备注

分校学生会主席

0-2分

根据工作量及工作效果评分

副主席、部长

0-1。

5分

党团支书、班长、副部长

0—1分

志愿服务、学生会成员

0—0.5分

4、文体活动

具体分值如下表所示。

加分项目

分值

备注

校园文化活动(如研究生大合唱、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

0.1分

同类比赛不累计加分,以最高级别加分为准

体育比赛(如研究生趣味运动会、校运会、球类联赛等)

0.1分

三、其他说明

1、学术科研成果、荣誉称号、社会服务、文体活动等均为在研究生期间取得.

2、论文、专利、获奖、荣誉的第一单位须为东南大学。

3、论文收录情况须提供校图书馆的检索证明,源刊须提供校图书馆的证明,被录用论文须提供录用证明,且须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方视为有效;核心刊物目录参照东南大学相关规定,一般性刊物必须是刊号的专业刊物;发明专利须提供正式授权或正式受理的证明;获奖须提供证书原件。

4、已发表的顶级会议论文,若被收录,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其加分值可等同于期刊论文的加分值.

5、若为团队获奖,当团队成员均为适用于本细则的学生时,则奖励分作为团队的总加分;当团队成员中有非本细则适用学生时,则团队总加分= 奖励分/团队总人数*团队中适用于本细则的学生数.团队成员的加分应由指导老师(若无指导老师,则由组长)根据各成员的工作任务情况确定,且个人加分总和不得超过团队的总加分,个人得分比例不得超过2/3。

加分情况须经参与加分的团队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6、如竞赛设置的最高获奖等级为特等奖,则特等奖对应第一等级奖励,一等奖对应第二等级奖励,以此类推。

7、同一项荣誉、获奖等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8、同一篇论文若被录用时已加分,则其发表后的加分值应扣除录用加分值;同一篇专利若被受理时已加分,则其授权后的加分值应扣除受理加分值。

9、学生干部任职时间须在6个月以上,方可加分,担任多项职务者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10、文体活动类加分最高累计不得超过0.5分。

11、学术科研、荣誉获奖、文体活动类加分由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社会服务类加分由评审委员会在听取学生工作部意见后评定.

四、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的加分办法同时废止。

本细则由无锡分校党政联席会解释。

附件三

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

1、成绩类:

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2、荣誉类:

如优秀共产党员、三好研究生、优秀班干部等荣誉证书,但不包括奖学金类。

3、学术科研类:

(1)已发表(录用)论文的全文及收录(录用)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已出版的参与编写的教材或专著;

(3)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类:

从事社会工作,如担任学生会、党团班干部、志愿者等的情况说明材料

样表:

(学号)     年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分类

项  目 名 称

份数

备注

1

成绩

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2

荣誉

各级荣誉证书(按国家级、省部级、校市级、分校级、区级顺序)

原件和复印件

3

学术科研

收录(录用)论文

全文、收录(录用)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

收录(录用)论文

全文、收录(录用)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

在国家核心刊物或国外刊物发表的论文(未被、收录)

全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6

在一般刊物发表的论文、校庆优秀论文

全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已授权发明专利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8

已受理发明专利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9

国际或全国性、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校(市)级或相当于校(市)级的学科竞赛、建模比赛、挑战杯、创新创业或科技作品大赛等获奖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10

其他

从事社会工作,如担任学生会、党团班干部、志愿服务等情况证明

说明:

按材料类型依次填写,同类材料按顺序分别填写,序号按照实际标注。

附件四 

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

姓名  学号  攻读学位     专业 导师  实验室      

联系方式      

论文发表情况

序号

全体作者名

篇名

期刊名

年、卷、期、页码

收录情况

 影响

因子()

注:

1、论文需正式发表,按照、、的顺序排列,论文按照影响因子高低排序。

2、申请者必须为第一或第二作者。

3、影响因子以检索为准。

导师审核后签字 日期  

专利获取情况

序号

全体发明人

专利名称

 发明专利号

状态

(授权/受理)

社会工作情况:

 

注:

1、申请者必须为第一或第二发明人。

2、专利只限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在前、受理专利在后.

                     

导师审核后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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