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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扬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的重要阶段,是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制定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纲要》,特编制《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规划在回顾全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的发展历程,特别是认真总结“十一五”工作业绩、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析了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从新的高度提出了全市“十二五”时期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以引领和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跨越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

一、“十一五”前住房公积金制度简要回顾

扬州市从1992年7月1日在市区率先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所属县(市)从1995年7月起也都全面建立。

1999年4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发布实施,使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2002年《条例》修订以后,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制度覆盖面逐步扩大,归集量逐渐增长,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

至2005年底,全市有5703个单位、416048名职工办理了缴存开户手续。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由4%逐步提高到1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提高到12%;缴存基数的上限由1300元逐步提高到5000元。

2005年底,全市累计归集总额达到48亿元,余额28.5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

通过住房公积金的积累和融通,至2000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建设项目贷款7.68亿元,支持了126.8万平方米的住房建设,为加快改善职工居住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至2005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19.44亿元,提取总额占累计归集总额的40.5%;29187名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48亿元,贷款余额11.03亿元;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的比率达到38.7%。

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从3万元逐步提高到25万元;贷款期限从3年逐步延长到25年。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全市使用住房公积金累计购买国债7.98亿元,2005年底,全市债券余额5.36亿元。

按照《条例》规定,至2005年底,全市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46万元,支持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加强和规范管理,1993年10月,市政府成立住房基金管理委员会,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职能。

按照修订后的《条例》要求,2002年12月,市政府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调整完善了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体系。

为规范业务管理,2000年7月,全市完成了住房公积金记账到个人微机管理系统建设。

2003年12月,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成立后,积极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和核算,2005年8月,全市住房公积金集中管理信息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从2001年相继开设了业务办理大厅,统一了业务流程,实行“一条龙”服务。

二、“十一五”时期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情况

“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步入了加速推进、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

全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落实“管委会”各项决议,本着“积极稳健、又好又快”的工作方针,围绕打造“规范化公积金、数字化公积金”,建设“服务型公积金、学习型公积金”,通过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目标考核等措施,使全市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归集汇缴取得了新进展,个贷使用、增值收益得到了新提高,风险控制、内部管理得到了新加强,服务水平、部门形象得到了新提升,不仅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新贡献,同时也为“十二五”时期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构建了一个新平台。

(一)主要业绩

1、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

“十一五”期间,累计新增扩面职工23.9万人,年平均新增4.79万人。

其中2010年以新增扩面职工数6.88万人,首次超过6万人,是2005年的3.8倍。

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有9074个单位、51.83万名职工办理了开户手续,分别比2005年底净增加3371个单位、12.42万人。

制度覆盖率达到74.7%。

2、住房公积金归集量持续递增。

“十一五”期间,全市年归集量平均增幅19.1%,并先后跨越了两个重要台阶,2006年以归集11.5亿元首次跨越了10亿元的台阶;2009年又以归集20.02亿元再次跨过了20亿元的新台阶,并实现了累计归集总额超百亿的新突破。

“十一五”期间,累计归集83.5亿元,相当于2006年以前14年归集总和的1.74倍。

至2010年底,累计归集总额131.44亿元,累计归集余额为62.8亿元。

3、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显着提升。

“十一五”期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大幅增长,使用效率显着提升。

1)提取使用。

“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提取使用49.2亿元,相当于2006年以前14年提取总量的2.5倍。

“十一五”期间提取使用量占同期归集量的58.9%。

至2010年底,累计提取68.6亿元,占累计归集总额的52.2%。

2)贷款使用。

“十一五”期间,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年度使用量总体呈快速增长态势,但波动较大。

2006年,首次突破10亿元,2007年达17.3亿元;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和房地产市场变化的影响,下降到11.29亿元;2009年则急剧增加到23.55亿元的历史最高点,相当于2006年以前14年贷款总量的1.15倍。

2010年贷款数量有所回落,发放贷款17.87亿元。

“十一五”期间,共为41665名职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81.13亿元。

从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至2010年底,累计有70852名职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101.66亿元,全市贷款累计总额首次过百亿,贷款余额50.55亿元。

2009年底,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的个贷比率(不含仪化、油田)达到92.8%的历史最高点,比2005年底同比口径高出48个百分点,比2006年底高出33个百分点。

2010年底,按同上口径,全市个贷比率仍保持在91.1%的高点。

4、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稳步增长。

随着使用效率的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稳步增长,2009年首次突破亿元台阶,达1.01亿元,2010年为1.19亿元,相当于2006年的2.4倍。

“十一五”期间累计实现增值收益3.94亿元。

“十一五”期间通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8亿元,2010年底全市贷款风险准备金累计提取总额达到1.73亿元,为防范贷款风险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证。

“十一五”期间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795万元,2010年底全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累计提取总额达到1.05亿元。

5、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机制健全规范。

“十一五”时期,市委、市政府进一步重视住房公积金工作,一届管委会任期届满后,及时调整组建了第二届管委会。

并调整充实了市中心领导班子。

市一届、二届管委会依据《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适时召开管委会会议,审议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重要事宜,修订印发了归集、提取、贷款等方面的管理规章,形成了健全规范的决策机制。

6、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有序推进。

2008年1月,完成了5个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上划市中心实行垂直管理,市中心和各分支机构按照“四统一”要求和内部授权管理办法,形成了权责明确、规范有序的管理运行新格局。

对仪化公司、江苏油田两个企业分中心实行了业务上的统一指导和管理。

7、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切实增强。

围绕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改革管理模式,强化管理体系建设,形成了住房公积金有效归集、高效使用、长效管理的新格局。

——形成了住房公积金“管营分离”模式。

改革“管营合一”的管理模式,设立城区管理部,承担市区住房公积金运营业务。

形成了市中心监管、分中心、管理部运营的内部管理、运作体系。

——强化了目标考核。

量化业务指标、规范考核办法,严格奖惩兑现,确保各项工作指标和任务的完成。

——强化了管理制度建设。

制定、完善了涵盖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岗位职责、业务规范、服务规范、财务管理、稽核监督等方面近70项规章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的管理机制。

——强化了行政执法工作。

在扩大政策、法规宣传,落实催建、催缴措施的基础上,通过组织行政执法培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整合行政执法力量,2010年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突破年活动,对116家企业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4个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3个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取得突破。

依法行政工作在市级机关部门考核中取得A类高分。

——强化了贷款管理。

认真落实贷款三级审批责任制、贷后跟踪管理责任制,规范和完善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担保办法,自2009年始又增加贷款担保服务中心担保措施,保证了个人贷款的良好质态,至2010年底,全市个人住房贷款个贷逾期全部为零。

——强化了财务核算。

本着统一和制约相结合的原则,在市以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垂直管理后,基本实现了经费统一预算、设备统一购置、资金统一调度、财务统一核算。

同时形成了不同财务岗位、职能设置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

——强化了稽核监督。

围绕“规范化公积金”建设,专门设立了稽核处,开展创建规范化公积金中心活动,从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基础管理四个方面实施考评。

对业务、财务两大方面进行常态化、规范化内部稽核审计,既保证资金的安全,又保障各项业务工作规范运作。

——强化了信息管理建设。

“十一五”期间,完成了市中心和各分支机构业务软件系统的统一和更换,实现了市、县管理系统的联网,开通了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和短信查询系统,建设了公积金与审计部门联网审计系统,并成功地向缴存职工发放存折式有效凭证42.1万本。

围绕“数字化公积金”建设,已完成核心主机更换、容灾系统建设等项目,启动市中心安全升级建设系统,实施中心办公自动化项目,为“十二五”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8、住房公积金服务取得长足进步。

坚持“一切为了缴存人”的服务理念,积极创新服务举措,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倾心打造“服务型公积金”品牌。

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年”、“公积金服务进万家”、多层次文明创建等活动,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对窗口服务人员实行统一培训、持证上岗、月度评星,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城区、邗江管理部,高邮分中心被评为扬州市“巾帼示范岗”,城区管理部创成省级“巾帼示范岗”;简化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改善业务大厅服务环境和设施;开通“9688988”全市统一客服热线,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系统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

9、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

中心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不断完善。

设立了办公室、财务处、业务处、信息处和稽核处,明确了相关职能,对各分中心、管理部内设机构作了统一规范,选拔了一批年轻干部。

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得到加强。

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等活动,市中心党支部被评为市级机关先进党支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邗江管理部被评为全省建设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文明创建和内部基础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

通过开展“创文明单位、树十佳标兵”活动,市中心、江都、宝应分中心创成省、扬州市级文明单位,邗江、高邮、仪征分中心(管理部)创成扬州市级文明单位。

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市中心、邗江、江都、高邮、宝应分中心档案达标并创成省二星级,仪征分中心创成省三星级。

公积金制度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得到加强。

通过开展“公积金宣传月”、“广场咨询”、“我与住房公积金”有奖征文、住房公积金有奖知识竞赛等活动,以及与扬州日报、晚报、时报等主流媒体合办专版,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研究会,推动理论和政策研究,形成了一批理论研究成果,全系统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30余篇。

“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调研报告”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入选2010年度《扬州经济社会发展报告蓝皮书》。

调研报告形成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城镇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市政府扬府发[2011]8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二)基本经验

1、必须紧扣归集扩面第一要务,多着并举抓好落实。

扩面归集是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基础和关键,也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最大难点。

只有始终坚持紧扣第一要务,以百折不挠的信心,克难攻坚的决心,多着并举,才能大力有效推进扩面归集工作。

必须积极主动争取领导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市政府连续两年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专门印发推进制度扩面文件,并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县(市、区)政府也同有关部门和乡镇签订扩面归集目标责任状,加大了扩面归集的行政推动力度。

市中心和各分支机构通过强化扩面归集目标管理,进行指标分解,责任到人,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强化行政执法措施,使制度扩面取得显着进展,归集缴存取得新的突破。

2、必须大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防范个贷风险。

围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提升作用,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针对“十一五”前住房公积金整体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从有利于推动制度扩面和归集缴存出发,创新贷款品种,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简化贷款手续,扩大提取使用范围,资金使用效率大幅提升,个贷比率(不含仪化、油田)2009、2010年分别比2005年增加48、33个百分点。

形成了以便捷高效的使用促进扩面归集、以扩面归集增加使用资金来源的良性互动发展机制。

3、必须加强信息化建设,为管理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十一五”期间,把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建设“规范化公积金”的重要抓手,通过设立信息处,配备专业人员,为信息化建设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证。

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为信息化建设软、硬件系统的更新改造提供了经费保证。

“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650万元,更换了小型机,建设了异地容灾系统,实施安全升级工程,实现了涵盖归集、贷款、财务核算、有效凭证发放、信息查询、办公自动化等业务办理和服务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4、必须严格规范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完整。

面对日益扩张的资金规模和高效率的资金使用,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不断变化的形势下,始终坚持把严格规范管理放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资金安全,以保证资金安全完整为第一责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强化落实资金安全管理措施,以“规范化公积金”建设为目标,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管理措施,以健全的财务核算系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以严格的稽核审计系统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以基本完备的信息化系统来提高管理效能,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完整。

5、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过程中,必须切实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既抓业务,更要带好队伍。

“十一五”期间,以建设“学习型公积金”为载体,大力推动全系统学习型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学习型家庭的建设。

并通过多层次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技能。

通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全系统员工的创先争优意识。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专题活动、文体活动,增强员工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塑造了住房公积金安全廉洁的行业形象。

(三)存在问题

“十一五”时期,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是制度扩面新增人数总量不大,尚未取得重大突破;二是缴存质态不高,人均月缴存额在全省靠后;三是资金需求与供给的时间性和区域性矛盾突出;四是贷款风险控制压力较大,风险控制还存在薄弱环节;五是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市区业务经办网点少,多数分支机构的服务设施还未能得到有效改善;六是人员编制不足,高层次管理人才缺乏。

缺少专门的执法机构和队伍。

市中心和分支机构领导班子建设以及作风行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中心机构级别、人员性质、员工待遇等问题尚未能得到解决。

仪化、油田分中心属地管理问题尚未落实到位。

三、“十二五”时期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特点

(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

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

在这机遇与挑战交织,机遇大于挑战的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作为具有增加职工收入,支持职工消费双重属性的住房保障制度,既可以通过扩大制度覆盖面,提高缴存比例和基数来增加职工收入,也可以通过提取使用、贷款使用来提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使职工潜在的消费能力转变为现实的消费行为,促进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的建立。

“十二五”时期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将更加契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扩大内需战略和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方向。

(二)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推进“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建设的重要阶段,从机遇角度分析,全市将处于人均GDP超1万美元的发展阶段,朝着工业化后期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迈进。

经济发展将进入加快建设期,社会民生进入显着改善期,城镇化进入加快建设期。

“十二五”时期,每年将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到2014年,城镇化率要达到61%以上;至2020年,要实现100万进城人员的转籍落户,这将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扩面归集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挑战角度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着区域竞争压力加大、社会转型压力加大等新的矛盾和问题。

面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机遇大于挑战的有利形势,住房公积金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面临的新特点

“十二五”时期,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大背景下,企业盈利水平的提升、经济效益的总体向好,可为住房公积金的扩面归集提供有利的经济基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就业岗位的增加,进城农民工的转籍落户,将为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扩大提供极为有利的发展机遇。

随着国家改善民生力度的加大,住房公积金在提高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水平,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上的作用将更加突出。

在分析“十二五”时期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有利环境的同时,也要深刻认识面临的新特点和新挑战。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将重点向非公企业、股份制企业、外资企业、自由职业者和进城务工农民扩大,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势必增加扩面归集工作难度,影响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目标的实现。

房地产市场的震荡波动,导致资金流动性过剩和流动性紧缺交替出现,资金流动性调控的难度加大。

资金规模的扩张、使用效率的提高,也给资金的风险控制带来新的压力。

随着领导、社会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的关注,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加强队伍建设的任务越来越重。

在认清面临的形势和特点的基础上,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二五”期间的发展,要更加突出对住房保障的支持作用;更加突出对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提高作用;更加突出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稳定作用;更加突出对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推动作用;更加突出对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

四、“十二五”时期主要指标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建设为主导,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水平、实现“住有所居”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注重制度扩面,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更大扩面,归集缴存总量的更大突破;注重资金运作和监管,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更大提升,支持“住有所居”的作用更大显现;注重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公积金基本打造;注重提升服务,努力做到服务能力更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注重队伍建设,综合素质明显加强,努力打造全省有位次、全国有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

(二)主要指标

1、增人扩面。

“十二五”计划新增扩面职工总数30-35万人,以新增扩面职工30万人为必保指标,35万人为努力指标。

年平均新增6-7万人左右。

要以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资企业、自由职业者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全力以赴,强势推进增人扩面工作。

2、缴存归集。

“十二五”期间,归集量计划以年均约15%左右的幅度递增,在210年归集量22亿元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5%,力争实现“三个翻番”。

一是以2010年归集量22亿元为基数,至2015年,年归集量以约44亿元左右比2010年翻一番。

二是“十二五”期间,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170个亿左右,以5年的归集量比2011前19年累计归集总额(131亿元)再翻一番以上,争取实现累计归集总额300个亿。

三是按“十二五”期间预期归集170个亿左右、支取比例约60%计算,归集余额为68亿元。

以2010年底累计归集总余额63亿元为基数,“十二五”期末,归集余额比2011年前19年累计归集余额再翻一番以上。

到2015年底,累计归集总余额保持在131亿元左右。

3、提取使用。

“十二五”期间,提取使用比例计划与“十一五”期间57.5%的比例持平,上限不超过60%。

五年累计提取使用量以同期归集量170亿元为基数,计划提取使用量在100个亿以内。

并根据资金流动性状况,适当调节提取使用的范围。

4、个人贷款。

“十二五”期间,继续以职工的个贷使用为重点,保持贷款发放的平稳有序增长。

一是个贷比率。

“十二五”期间,全市年度整体个贷比率计划在75%左右,不含仪化、油田的个贷比率在85%左右。

二是个贷数额。

以“十二五”期末归集余额131亿元为基数,按全市个贷比率75%计算,“十二五”计划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5亿元左右,总量比“十一五”增加23%以上。

年平均贷款额20亿元左右。

三是累计贷款总额和余额。

“十二五”期末,全市累计贷款总额达到200个亿以上,贷款余额100个亿以上,分别比2010年底累计贷款总额和余额各翻一番。

5、资金管理。

在稳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完整。

一是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严格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核、审批、担保和贷后跟踪的全过程管理,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以下,力争为零。

二是增值收益。

加强资金调度和财务核算管理,“十二五”期间,年平均增值收益率达到1.8%以上。

按预期归集额、贷款额和收益率测算,“十二五”期间,2015年增值收益将首次超过2个亿,五年累计增值收益达8.4个亿,比“十一五”期间增值收益再翻一番以上。

三是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

“十二五”期间,按照规范要求,继续以当年贷款发放额的1%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以预计贷款额100个亿为基数,计划提取风险准备金1亿元。

“十二五”期末,风险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2.65亿元,风险准备金充足率保持在2%左右。

四是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十二五”期间,计划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亿元,“十二五”期末,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4亿元。

五、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持把制度更大扩面,努力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作为贯穿工作始终的主线

1、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宣传。

坚持宣传先导,大造声势,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和普及率。

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多种传媒,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媒体宣传与公益广告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活动宣传相结合、面上宣传和政策业务培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创新载体,高密度构筑社会化、广视角、全方位的宣传平台,形成全社会了解公积金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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