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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的市场分析

焦炭的市场分析

1、焦炭生产情况

(1)全球焦炭产量

随着全球钢铁行业的快速发展,全球焦炭产量稳步增加,2000年焦炭产量3.36亿吨,2010年全球焦炭产量达到了6.3亿吨,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焦炭产量较上一年略有下降外,其他年份增长率接近10%。

(2)我国焦炭产量、技术装备和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用钢需求的增长也带动了我国焦炭行业的快速发展。

数据显示,2000-2010年间,我国焦炭产量从9595.07万吨增至3.87亿吨,占世界焦炭总产量比重也由28.2%跃升至61.6%。

其中,2009年我国焦炭产量3.4亿吨,同比增长8%,2010年我国焦炭产量3.87亿吨,同比增长12.3%。

(3)独立焦化企业总体产量比重稳定,企业规模不断增大

2009年全国焦炭产量3.55亿吨、同比增长8.54%,其中独立焦化企业焦炭产量21959万吨,同比增长7.65%,产量比重为63.9%;2010年我国焦炭产量3.87亿吨,同比增长12.3%,其中独立焦化企业焦炭产量近24154.9万吨,同比增长11.10%,产量比重为62.32%。

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焦炭产量比重近几年独立焦化企业出现兼并和整合,总体产量比重有所下降。

见表1。

(4)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产量增长较快,产量比重稳定

2010年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焦炭产量约13003.2万吨,同比增长5.42%,低于独立焦化企业5.68个百分点。

图4为独立焦化企业级钢铁联合企业焦炭产量情况。

可以看到,大型钢铁企业近年来焦炭生产整体发展较快,个别企业由于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及现代化设备的不断投产,钢铁联合企业焦炭产量占比在不断增加。

(4)华北及周边地区为焦炭主产地

2010年,我国焦炭总产量为3.87亿吨,其中华北地区为36%,华东地区为20%,西北地区为14%,华中和西南地区都占11%,东北地区为8%。

由于我国炼焦企业主要集中于华北、华东和东北地区,所以这3个地区焦炭产量之和占全国的比重在60%以上,见图5。

山西依然是我国最重要的生产区域,山西焦炭产量8476.3万吨,同比增长10.73%,占全国比重达21.9%,产量稳居第一,但比重略有下降。

焦炭产量仅次于山西的是河北省,2010年产量达到4988.12万吨,产量比重为12.9%。

另外,山东、河南、内蒙和辽宁的产量也较多,比重分别为8.7%、6.6%、5.5%和4.8%。

前十省份产量比重占全国总产量75%左右。

2、焦炭消费情况

(1)我国焦炭消费量逐年增加,但增速呈现放缓趋势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0年以后我国焦炭消费量逐年增长,2001年增长率为5.35%,之后5年均保持在2位数以上,在2005年达到顶峰,随后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钢铁生产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影响,增长率逐年回落而后增速开始放缓,到08年由于经济危机达到最低值。

随着经济复苏,2009年增速提高达13%,2010年又有所下降,增速为8.35%。

(2)钢铁工业焦炭消费比重上升,技术进步导致焦炭生铁比略降

随着废钢开始回收,大量电炉投入使用,钢厂广泛采用喷煤技术,焦炭利用率提高,焦炭生铁比下降,这些因素共同导致焦炭消费量增长速度有所降低。

从2000年至2009年数据看,焦炭消费持续增长,期间我国生铁产量由1.31亿吨增长到5.44亿吨,增长了4.15倍;而同期钢铁行业焦炭消耗量由7720万吨增长到2.94亿吨,增长了3.8倍。

也就是说,钢铁行业的焦炭单耗出现了下降。

这得益于钢铁行业大力发展高炉喷吹煤,着力降低铁钢比,节能降耗等措施。

图7为2000年至2009年钢铁行业焦炭消耗量、生铁产量及比值,可以看到,钢铁行业焦炭生铁比总体下降,由2000年的0.59下降到2009年的0.54。

(3)钢铁企业焦炭消费增长,大部分钢厂存在焦炭缺口

图8为2000-2009年十大钢铁企业炼铁消耗焦炭量,可以看到,除首钢消耗焦炭基本持平外,其他钢铁企业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

图9为2000-2009年十大钢铁企业焦炭供需缺口,可以看到,除了鞍本、宝钢、包钢、武钢焦炭供给在大多年份可以做到自给,其余企业均常年出现缺口,首钢、山钢和沙钢的焦炭缺口均在200-400万吨之间,河钢2009年缺口较大,超过500万吨。

(4)华北及周边地区是焦炭主要消费地

2010年,我国焦炭总消费量为3.87亿吨,华北、华东、西北、东北是焦炭生产主产区,其中华北地区占33%,华东地区占31%,东北地区占11%,华中占11%,西南和西北地区分别占8%和6%。

由图5和图7可见,华北和华东地区不但是我国焦炭主产区,其消费量占国内焦炭总消费量的64%。

3、焦炭的出口情况

(1)我国是世界第一大焦炭出口国,近年出口下降

近几年我国焦炭出口大致经历了快速增长—平稳回落—出口低迷—恢复性回升等几个阶段,这一变化过程不但受到风云多变的国际形势影响,同时也与我国近几年频繁出台的出口政策密切相关。

2000年,我国焦炭总出口量1520万吨,占世界焦炭出口量超过50%,成为全球第一焦炭大国;2001年以后,焦炭出口量有所减少,但仍达到1384万吨;2004年回升至1501万吨,到2005年又回落至1276万吨。

2008年以前,我国焦炭出口量均在1400万吨/年左右,我国焦炭出口在世界焦炭出口贸易格局中举足轻重。

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和中国调整焦炭出口关税,从2008年8月起,我国焦炭出口关税调整为40%,导致在2009年全国焦炭出口仅54万吨、同比下降95.5%,2010年出口恢复至335万吨,仅占国内总产量的0.86%。

见图11。

(2)焦炭国内贸易量不断增长,区域贸易旺盛

近年来,受钢材需求的拉动,我国焦炭贸易量持续在高位运行,贸易量超2亿吨。

从具体省份之间流通的情况来看,国内焦炭主流向的基本情况为:

山西外运焦炭主要销往河北、天津、山东、江苏;陕西外运焦炭主要销往河北和江苏;河南外运焦炭主要销往江苏、安徽及湖南;山东外运焦炭主要销往安徽;湖北外运焦炭主要销往湖南。

其中,各省销往天津、山东、江苏的焦炭有一部分会通过天津港、日照港、连云港中转,再由水路销往华东、中南地区。

4、影响焦炭供需的主要因素

(1)炼焦煤的供给  炼焦煤产量分布与钢厂分布不平衡。

内陆省份山西、内蒙和河南是重要的炼焦煤产区,而钢厂主要分布在沿海省份,且山西、内蒙铁路运力吃紧,使得运输成本和路耗高,这种状况在近年难以改变。

目前沿海钢厂,直接从国外(澳大利亚)进口炼焦煤,通过海运达到成本比国内供给经济。

炼焦煤的储量并不丰富,占全国煤炭保有储量的比重不大,而且品种很不均衡、地区分布差异巨大。

从分牌号的炼焦煤产量来看,我国炼焦煤资源以气煤和1/3焦煤产量最多,分别占全国炼焦煤产量的25.86%和21.28%,而主焦煤和肥煤的产量占比约为28%左右。

也就是说,在中国的炼焦煤产量中,各煤种之间的比例非常不协调。

而在配煤炼焦中,强粘结性的主焦煤和肥煤一般应占50-60%,但实际上中国主焦煤和肥煤的总产率偏低,即我国炼焦工业所需的强粘结性煤至少缺1/2。

特别是中国主焦煤和肥煤的可选性又普遍低于结焦性相对较弱、煤化程度较低的气煤和1/3焦煤,因而在炼焦精煤中的主焦煤和肥煤比例更显不足。

中国炼焦煤对外依存度逐步提高,目前中国烧焦煤对外依存度约为10%,但主焦煤和肥煤这两重要煤种的对外依存度已达到20%左右。

炼焦煤市场为卖方市场,供给偏紧,定价权在煤炭企业手中。

(2)焦炭消费趋势仍处于上升阶段,增速继续放缓

焦炭主要用于高炉炼铁,起还原剂、发热剂和料柱骨架作用。

随着我国钢铁行业的快速发展,其焦炭消费量占全部总消费量接近90%。

可以说对焦炭市场直接影响最大的是钢铁工业的发展。

目前,中国的钢铁还处于上升阶段,对焦炭的产销形成有利支撑。

但是钢铁产量增速放缓,喷吹煤技术以及炼钢使用废钢的增加将进一步减少焦炭增速。

(3)废钢供应逐步增加  废钢供应逐步增加降低铁钢比,减少焦炭消费量。

美国国内的各种设施建设比较完善,累积钢80亿吨,废钢返回用于炼钢少用生铁减少大量焦炭消费量。

中国钢积累量,建国以来到2010年底已达55亿吨,随着钢产量积累增多,返回的废钢要逐年增多。

再过十年钢积累量要达到110-120亿吨左右。

而目前我国的铁钢比很高,与美日比都有很大差距。

(4)焦炭行业协会的作用  中国主要行业协会:

山西焦化行业协会;山东焦炭行业协会;河北焦化行业协会和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在焦炭总量控制、淘汰土焦、协调焦炭出口、行业技术进步与创新、环境治理与环境保护、制订和修订行业技术标准、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较大作用。

(5)产业政策

焦炭行业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集中度低,资源有效利用率低。

政策对焦炭供需的影响是近年来十分突出的现象之一。

从相关政策的转变过程来看,国家针对焦炭行业的引导已经有单纯的数量扩张向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转变。

目前,国家正对焦炭业实施宏观调控,主要从供需两方面入手。

从供应看,主要集中在加强行业准入条件,优化产业结构和加大环境监察和执法力度。

从供给看,主要集中在提高出口关税,限制焦炭出口和提高焦炭应用水平,降低吨铁焦炭消耗。

国内关于焦化行业的主要政策如下:

①与炼焦准入门槛相关的政策

在2003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下发《关于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规定新建焦炉炭化室高度必须达到4.3米及以上。

在2004年4月又下发《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炭化室低于4.3m的焦炉与土法炼焦同等对待,被禁止生产。

2004年5月和12月,先后下发《关于清理规范焦炭行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巩固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清理整顿成果,规范其健康发展的有关意见的通知》,对焦化行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当年底,正式颁布了《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这时对炭化室的高度限制是不得低于4.3米。

随着国内焦化产能不断提高,国家逐渐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在2008年12月工信部修订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当中,新建顶装焦炉高度不得低于6米,新建捣固焦炉高度不得低于5.5米。

②与产业规模相关的政策

改变焦化行业整体发展水平较低的现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国家发改委于2006年3月下发《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彻底淘汰土焦和改良焦,要求在2007年底前淘汰4.3米以下焦炉(西部地区延至2009年底),在3-5年内,力争使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焦炭产能占总产能的80%以上,钢铁企业的焦炭产能占总产能的50%以上,扶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重组、兼并和联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③与环保相关的政策

2003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就在《关于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中规定新建焦炉必须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

在2004年底颁布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中,规定新建或改扩建的焦炉煤气必须全部回收利用,不得直排或点火炬,必须同步配套除尘装置、煤气净化(含脱硫脱氰工艺)回收、废水生化处理设施,要有足够的废水事故处理备用储槽,不达标废水不外排,焦化废水经处理后内部循环使用。

④与限制出口相关的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04年5月下发《关于停止焦炭和炼焦煤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停止焦炭增值税的出口退税。

2005年7月,国家发改委在《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中提出要限制焦炭出口,降低并取消出口退税。

从2006年开始,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等部门组成的国务院税则委员会逐步提高焦炭出口关税,并由海关总署具体执行,在2006年11月开始对焦炭出口执行5%的关税,在2007年6月提高出口关税至15%,到2008年8月进一步提高至40%。

另一方面,国家商务部多年来一直对焦炭出口实行配额管理,把焦炭出口规模控制在1000-1400万吨之间,近几年的出口配额逐年减少,已从最高点的1400万吨减至800万吨。

(6)运力

目前,焦煤焦炭的供给跨省运输主要是铁路运输,但目前运力紧张。

5、2011年焦炭市场预计

预估2011年我国焦炭国内需求量大约4亿吨。

2010年我国焦炭产量3.88亿吨,若焦炭产量增速(同钢铁)维持在5%左右,2011年焦炭产量将达到4.07亿吨。

出口需求0.067亿吨。

供给:

3.88*1.05=4.07亿吨

国内需求:

4亿吨;出口需求:

0.067亿 供给剩余:

0.003亿吨

6、焦化行业发展形势与展望

(1)焦炭期货上市,实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结合经营

2011年4月15日,焦炭期货上市。

上市焦炭期货,既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需要,也是我国煤焦市场体系发展改革的需要。

金融危机以来,焦炭价格的急速涨跌让大家意识到焦炭行业与金融系统的紧密联系。

此时推出焦炭期货,为业内企业提供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结合经营的手段,对于改善焦炭行业经营方式,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期货市场的价格平缓功能有助于保持产业投资者信心,改善投资环境,套期保值功能可以帮助焦炭企业“御冬”,同时实现煤、焦资源的优化配置。

(2)受“十二五”保障房建设推动,焦炭需求稳步增长

自1998年房地产改革以来,房地产业有力地支撑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快速上涨的房价也令民众苦不堪言。

为实现中低收入者住有所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两会”前夕向民众承诺,今后5年将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并将在“十二五”期间投入资金4.8万亿元进一步保证保障房建设。

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在2011年、2012年间集中释放,大量增加的钢材需求将进一步刺激焦炭需求。

此外,“十二五”期间西部开发及联通各个城市间快速轨道建设带来的钢材需求以及水利工程等其他基础建设对于钢材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刺激焦炭需求。

(3)淘汰落后,兼并重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加快

我国焦化行业集中度仍然偏低,尤其相当一批独立的焦化企业产业链尚未实现延伸目标,市场竞争力不强。

近几年,针对淘汰“二高一低”行业的措施不断出台,“十二五”期间焦化行业整合力度更是空前,行业集中度将得到大幅提升。

工信部下达了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其中焦炭要求减少1870万吨,远大于生铁减少2653万吨对焦炭的需求减少量。

以国内最大的产焦地山西为例,根据山西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

“十二五”期间,通过兼并重组,到2011年底独立焦化企业保存150户左右,总产能控制在1.4亿吨,淘汰落后产能2000万吨,独立焦化企业户均产能要达到90万吨以上,其中兼并重组主体60户左右。

到2015年年底,独立焦化企业保存60户左右,淘汰落后产能4000万吨,产能控制在1.2亿吨,独立焦化企业户均产能要达到每年200万吨以上。

这必将进一步加快我国焦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的兼并重组,打造煤—焦(化)—钢等上下游行业合作共赢的坚实产业链,促进增强焦化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改善焦化行业的过剩局面。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焦化行业需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努力推进行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和技术进步,并积极运用焦炭期货为企业规避风险,努力促进行业平稳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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