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照神应真经注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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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照神应真经注解
玉照神应真经注解
1.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尊。
原注:
四柱天干俱属阳者,而犯刑克者,少年须失阴尊。
分析:
原文的[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尊]怎么去理解,四阳俱立就是四柱的四个天干都是阳干,即全阳八字。
定知难有阴尊,这里的定知,是确定的知道;难有是难以具有的意思;阴尊,阴者女人也;尊:
所指的是长辈,阴尊就是母亲,祖母,外祖母。
原注还有一句,而犯刑克者,少年须失阴尊。
这里就是断语使用的前提条件;犯刑克,就是四柱中有刑冲克害,主少年须失阴尊。
犯刑克还有一点,就是月日时三柱中的纳音克制了年柱的纳音,特别是日时纳音克制年柱纳音,也就是返克,主少年须失阴尊。
少年:
古人分三个阶段,即25岁前为少年时期,25岁到50岁是中年时期,50岁以后是晚年时期。
还有一点这个少年所指的也是男命,少年与少女用词不同。
须失阴尊:
必须失去阴尊,也就是克意思。
提要:
1,男命全阳八字,四柱中有犯刑克者,主25岁前不利阴尊;而在实践中,往往是见不到祖母或外祖母,通常多是幼小时期丧祖母或丧外祖母,而母亲是25岁前。
2,男命全阳八字,而不犯刑克者,即25岁以后不利母亲。
不利阴尊。
3,女命带全阳八字者,而犯刑克的不利阳尊,即25岁前不利祖父,外祖父,父亲等。
4,女命全阳八字,而不犯刑克者,即25岁以后不利父亲。
不利阳尊。
2.阴覆全逢,不是阳尊老寿。
四柱天干俱属阴者,而犯刑克者,阳尊非寿也。
3.卦逢生气,天德,合,世世长年。
四柱日干十二运,坐长生,或长生之地支,三合得局,如甲日干,亥为长生,而三合亥卯未於命局,或逢天德贵人,或天干五合合化为喜神者,乃世世长年也。
4.身命逢刑返克,而必须夭贱。
命局四柱逢地支三刑,及天干相克,则为夭贱。
5.时来破日,支凶而干见还轻。
时柱克破日柱,以支破(即子酉,午卯,申巳,寅亥,辰丑,戌未,相破)较重,干克(天干相克,或天干五生之克)较轻。
6.患难官灾,运近而自分得失。
命中带死气刑者,多官灾,衰气带杀者,多恶难,天干主近,地支主运。
7.两分交战,识取尊卑。
天干尊也,地支卑也,干支,上克下,则顺,下克上,则逆,逆者,战也,即四柱干支,地支不宜克天干也。
8.丙戊丁甲时连戌亥,道士僧人。
日於丙戊丁甲人,戌亥时夜生者,多为道士僧人。
9.魁罡见其往来加临,狱官屠讼。
日柱庚辰,庚戌,戊戌,或戊辰,魁罡贵格,如见官星,为狱官,若临衰,死之地,且有刑克者,为屠狱,不义之人也,辰戌乃魁罡之地,忌与官星同处。
10.寅申庚甲,商途吏人。
寅为功曹,主曹吏,申为传送,主道路,甲为青龙,主文书,庚为白虎,主道路,四柱地支寅申,又见天干庚甲者,乃商途公吏也。
11.子午逢之,他乡外立。
子午为阴阳二路,四柱地支子午,又见天干庚甲,主他乡谋立。
12.癸乙壬加卯酉,男女多有私情。
癸为玄武,乙为六合,壬为天后,卯酉为私门,四柱癸乙壬逢地支卯酉者,多奸私。
13.乙辛丁巳亥酉,阴人之事常有。
乙为六合,主私,辛为太阴,主暗,丁,为玉女,主奸,巳亥为门户,此天干地支俱主阴,四柱逢之,常有口舌是非之事。
14.干神支墓,须详上下吉凶。
地支辰戌丑未四墓库,凡人墓有气者,为库,无气者,为墓。
15.德合与十干相逢,亲於远近。
德合者,阳干甲丙戊庚壬,自处之,阴干乙丁己辛癸,合神也,取干四柱远近,而言之。
16.甲寅辛未,定因官事刑凶。
寅为功曹,主公吏曹官,甲木,辛为正官,未为墓库,运到辛未,辛金克木,且为官星入墓,主官讼。
17.癸未庚申,必为盗贼亡没。
癸为玄武,未为折足,庚申乃白虎,主道路,癸为贼神,未为墓库,遇庚申,为贼神入墓,乃白虎犯身,主盗贼而亡,或盗贼败之兆。
18.火逢盛土,见庚而生自途中。
庚为白虎,主道路,火逢盛旺之土,而遭庚午,庚子,庚辰等,定生在道途也。
19.戊己忌卯寅,休囚而生大疾。
日干戊己,月令卯寅木为死令,无气之地,主有大疾,或四肢风病,或瘫痪之疾。
20.丙丁亥子,投於江水波河。
丙到亥,丁到子,为绝地,丙日主,见亥时生,丁日主,见子时生,主投河而没,若四柱干支有合,可解,惟一生多眼目命。
五行金木水火土,各有所主之疾,甲乙木主头面和肝,丙丁火主眼目,戊己土主脾胃,腹肚,庚辛金主筋骨四肢、肺,壬癸水主膀胱、肾,又子丑为足,寅亥为膝,卯戌为中隔,辰酉为肚,申巳胸背,未面午後,另金主肺,水主肾,火主心,土主脾胃,日柱干支受克,或命局五行偏枯或过旺,则易灾疾。
寅卯木,属肝又主筋骨及四肢;巳午,火也,主心、血液,子丑为足。
21.巳午庚辛,男女病多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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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辛,金也,主肺肠,巳午,火也,主心,如庚午日,见辛巳时,主男女多心血病也,乃下火克上金。
22.甲申乙酉,小儿风病肝经。
甲乙木命,见申酉日或时支,主小儿多肝病也,甲乙木,主肝,申酉金克之,乃肝经受邪。
23.辛卯庚寅,尤忌大人劳骨病。
寅卯木,属肝又主筋骨及四肢,庚辛金命,见寅卯日或时,为金克木,主筋骨之疾,或四肢之痛。
24.门中有土,土金而腰脚须沈。
卯为日出,酉为日入,故言门户,及主关格,己卯,己酉日时见之,主腰脚沈带。
25.甲巳双加,遇刑则臂肢有患。
四柱内见甲,又巳加临刑克者,则主臂肢有患。
26.丙丁岁月,癸壬遇而眼目有疾。
丙丁火命,能照物象,为眼目,若逢年月时壬癸水克,主眼目之疾。
27.甲乙若见庚辛,忌疾生於头面。
甲乙木命,主头面,若逢庚辛金来刑克,则主伤於头面。
28.水土同来寅卯,平生隔气风痰。
日干戊己土命,或壬水命,逢寅卯,主风疾之病,乃木克土,壬水寅卯为病死之地。
29.再入天罡,小肠腹急。
壬辰,戊辰为天罡之位,戊己土命,或壬水命,逢寅卯,再逢一辰位,主男小腹急疾,女则血病。
30.五行十干,略定一端,其外参详,依经用法。
五行金木水火土,各有所主之疾,甲乙木主头面,丙丁火主眼目,戊己土主脾胃,腹肚,庚辛金主筋骨,四肢,壬癸水主膀胱,肾,又子丑为足,寅亥为膝,卯戌为中隔,辰酉为肚,申巳胸背,未面午後,另金主肺,水主肾,火主心,土主脾胃,日柱干支受克,或命局五行偏枯或过旺,则易灾疾。
31.东金西木,定生忤逆之男。
东方龙木,不爱金,西方白虎金位,不喜木也,命局金木交驰者,主出忤逆之子,如甲申,乙酉,或庚寅,辛卯。
32.丙北壬南,必有破逃之命。
水火相伤,各离本位,如丙子,壬午,甲申,乙酉,庚寅,辛卯,丁亥,癸巳,命局见之,主波涛南北之人。
33.壬多艮坎,道土须尊。
坎者,子也,艮者,丑也,如壬癸水立於子丑,且水多坐空亡无气之地,定出僧道九流之士。
34.戌亥连阴,家生盗贼。
戌亥为天空,壬癸为盗贼,命局壬戌,癸亥全,主门户中出盗贼。
35.丑中立癸见甲而释教之人。
丑为十二月之尽,其中立癸,甲为十干之首,寅立於甲,寅为功曹,为道士,丑寅为隔角,上带休囚无气者,为僧道。
36.乙犯天罡,阴人媒氏之女。
太乙为甲,天罡,辰位也,卯,门户也,六乙生人,(乙丑,乙亥,乙酉,乙未,乙巳,乙卯日柱),地支卯辰全者,主门户出阴人,媒人,产婆,药婆等。
37.阴木乙同来寅卯,定出长发师姑。
甲乙生人,见寅卯,或甲寅乙卯全者,定者长发师姑木多繁盛矣。
多出家为僧尼之命。
38.庚辛申酉同方,必亡於兵刃。
庚辛,申酉金者,或立於旺乡,或巳酉丑全者,运行至申酉金方,见兵刃而亡。
39.当生有虎,怕入山岩,狼虎之伤,岁刑足病。
六庚为白虎,见寅卯,甲申得庚寅重,庚寅得甲申轻,岁刑者,庚寅日,岁到丙申,当有口舌官事,如克身,当尤足病。
40.雀逢天后,翅翼而中道难安。
六丙为朱雀,六壬为天后,如命局见之难以安静,主有挠括之事,啾唧不安之象。
41.戊己朝仁田宅,而肿疮狱讼。
六戊生人到寅,六己生人到卯,或甲见乙,即戊寅己卯又逢甲乙之运,则主田宅狱讼之事。
42.癸丁加於干位,鬼贼心血常行。
癸丁生人,防小人鬼贼交侵,及见心血之疾。
43.青龙六合逢金,男女尊人之祸。
甲乃青龙,甲申或甲见庚,乙乃六合,乙酉或乙见辛,主尊长阴小人之灾患,乃金克木也。
44.太阴失路,多生妇女之忧愁。
辛为太阴,主妇人之象,失路者,即不得旺相之位,而坐休囚死之地,即日干辛逢未,午,巳,辰,卯,多防阴人灾害。
45.天后狂情,到魁罡忌於身厄。
壬为天后,见辰戌土又见寅者,主身厄难也,乃壬水,寅为病地,辰戌土克壬水也。
46.六癸还生,四柱旺相,鬼贼奔流,休囚肾病。
六癸生人,地支亥子丑全者,局中无土,主奔流而不定,在休囚之地,主肾病,六癸为玄武,为盗贼也。
47.休囚十干墓地,而久病之源。
五行受克,十干受克,及休囚墓死之地,可知病源之出。
48.月德双加有合,而十分作福。
月支寅午戌,天干丙辛合,月支亥卯未,天干甲己合,月支辰子申,天干丁壬合,月支巳酉丑,天干乙庚合,为月德贵人及月德合,主有德行贵人助之。
49.见阳干而贵士多升,遇阴干而阴人助力。
月德贵人乃阳干也,主贵人扶助接引,月德合乃阴干也,主阴人财力之助也。
50.尊卑同视,十二宫所主何神。
天干尊也,地支卑也,十二宫所主神者,乃十二月将之名也。
51.三限见详於四柱。
年月日时,分於三限,言其贵贱吉凶。
52.鬼从生旺,后生兮,贵气峥嵘。
鬼即官也,衰者为鬼,若行旺地,作福,凡四柱中遇鬼,逢生旺之处,即主贵气峥嵘。
53.进退干者,识辨兮,要明得失。
支生干,则进,干生支,则退,明其平生得失也。
54.全逢本卦,相应而自出尊显。
木人得地支亥卯全者,金人得巳未丑全,火人得寅午戌全,水人得申子辰全,土人得辰丑未全,或命人得寅卯,火命得巳午,金命得申酉,水命得亥子,土命得辰戌丑未,皆本卦也,如逢生气者,乃富贵矣。
55.返战无功,定乃出军人作贼。
火人得申子辰三合水克,水人得辰戌丑未土克,土人得亥卯未木克,木人得巳酉丑金克,金人得寅午戌火克,付璟命得亥子水克,水命得辰戌丑未土克,土命得寅卯木克,木命得申酉金克,金命得巳午火克,即卦克日主,定出军人作贼。
56.命前台月,再立墓坟?
。
即阳干前一位,阴干後一位。
57.命後一辰,家宅难寻。
命後一位为破亡,即阳干後一位,阴干前一位,如命後逢之,家宅难为建立,见之,难立家亡。
58.生逢酉戌,小人奴婢忧患焉。
如四柱地支酉戌全者,多与小人奴婢忧患焉。
59.丁旺巽坤,女子诗书好酒。
丁未,好酒之女,丁酉,孤女美貌,丁巳,诗女,丁卯,玉女美貌,如丁未,丁巳生人见全者,主女子好色酒,诗书,且貌美之女也。
60.龙常未亥寅卯同,经商利赂绵绵。
辰为贵龙,酉为太常,辰酉相合,再加未亥或寅卯,主经商利蜴,绵绵不绝。
61.甲乙壬癸全逢,主作烟花之女。
甲乙木也,壬癸水也,水木太和,则生色木也,如在生旺之地,主门户出花之人,及水旺则泛,火盛则花繁而无实也。
62.艮金瘦小,离坎高雄。
艮者,丑寅,金者,申酉,丑寅申酉地支者,主人瘦小,乃木土金,其质不广,离者,午也,坎者,子也,子午也,若乘生旺之气,主人高雄壮,乃火炎高,水势涨也。
63.三丁二丙到金,口舌生疮。
丙丁火人,到申酉之地,或壬癸水人,到寅卯,主口舌生疮,生是非。
64.子午阴阳盛衰,两分卦兆。
子为水,午为火,不可盛,亦不可衰,盛则太过,衰则不及,火太过则炎盛,盛中有失,遇水则?
光,水太过则太泛,泛中有流,遇土则有滞,大凡五行,只求平均,中庸,不过盛,亦不偏衰。
65.南多北少,家则破人亡。
命有东南西北,及昼夜和阴阳之分,命局全者,主大富大贵,南多北少,乃指四柱多丙丁巳午,而少见壬癸亥子,乃阳多阴少,有昼无夜,主凶。
66.友此之方,男女消落。
易言之,南少北多,即有夜无昼,阴多阳少,亦主不吉。
67.东方全见,妻儿则难保长春。
凡见甲乙,及寅卯辰三会木,为一气秀气,虽然富贵,未免克妻子之忧。
68.西旺东衰,金盛则家不吉。
凡见庚金,及申酉戌三会金,主家私不吉。
69.癸壬亥子,工巧之人。
凡见壬癸亥子水也,主智人?
之多巧也。
70.癸甲壬金,胡人狡佞。
壬癸,玄武也,甲主胡,壬金,太常也,命局癸甲壬,逢金,乃旺金生癸水,胡狡佞。
71月胎岁合,祖立他们。
月胎,受胎之月,年为祖墓,即胎元与年柱有干合或支合者,则主祖上立他人门户也。
72.岁日朝时,自身舍立。
年干与日或时干,有干合者,如庚年干,乙日或时干,或丙午干,辛日或时干,主自身舍离本家,或过继之人。
73.合分内外,取於进退之方。
天干五合,分内合及外合,内合,以日干合他干者,如己日干合甲年干为内合者,主进,日干除外之干合者,如己时干合甲月干,谓外合则主退。
74.略见其强,足见妻夫之势。
男以财为妻,女以官为夫,观夫妻星坐下之地,以论运势,强弱。
75.合逢四柱,后来妻再产儿郎。
凡四柱中,见天干地支相合者,主後妻再产儿郎。
76.隔合居中,妻子财间须见破。
即两柱相合,中隔一柱他合,如丁日与壬年合,中隔戊月与癸时合,谓之隔合居中,主妻破散。
77.造於偏地见多,而二姓三名。
若合在无力之地,临破绝之乡也,例如:
乙庚合在丑寅墓绝之地,又如戊癸合在亥戌墓绝之地,主二姓三名之人,此乃合之不得力,主旁他人而立身之命。
78.时日暗投逢合,孤儿义女。
时支为财。
日干为己身,时柱为子女,日干与时支藏干合,谓之时日暗投逢合,如癸日巳时,巳藏戊,为戊癸合,余如辛巳,壬午,甲午,丁亥,戊子,仿此例,皆主孤儿义女。
79.地刑所见,次母所生。
次母者,地支申子辰人见戌,巳酉丑人见未,寅午戌人见辰,亥卯未人见丑,如犯两重者,主次母所生也。
80.壬丁於命败之乡,出於偏房外妄。
壬为天后主妇人,丁为六合主男子,壬丁相会,干名私门,主邪淫身不正之人也,如立於命败之乡,主出於偏房外妄所生,木败子,金败午,火败卯,水土败酉,以纳音五行十二运为之,例如丁卯与壬子,为火败与木败。
81.干合身败,须信男女娼淫。
日干为己身,有合又遇败地(身弱),皆主男女娼淫,例如己酉日,遇甲午,为土败酉,金败午。
82.身到旺乡,有鬼者自须贵显。
如甲木到寅卯之地,谓之旺乡,上带官鬼者,主荣贵显达。
83.坎离子午丙壬,重见儿女双生。
子午为阴阳之路,丙为长男,壬为长女,丙丁到寅,火长生之地,见二三重者,主双生男,而壬癸到申,水长生之地,见二三重者,主双生女。
84.时与胎运月合,必须延月而生。
胎者,受气也,生时与胎月合者,主延月生也,如胎元癸卯,时柱戊寅,戊癸合。
85.辛多旺相,老妇长年。
六辛为太阴,主妇人临旺气者,定主阴人寿长也。
86.金盛逢刑,非法亡没。
金临盛旺之乡,克身者,主非横杀伤亡殁也,如甲日见庚,且庚临申酉旺地,克甲也。
87.甲逢壬癸,生於江水之中。
如甲生人逢壬癸水,或坐申子辰三合水之地,主生於江水之地中,即水多木泛之象,主人湖海生涯。
88.运泛他乡,孤木柱逢多水。
木生人,逢二三重水在旺地,主漂泛。
89.辛乾丙巽,术士医流。
戌亥,为天门,乃天医,辰巳为地户,乃地医,丙药医师,乾为天门,巽为地户,辛金为针,丙火为药,医卜卦命僧道之术。
90.阳干支有相刑,主人斜眼之疾。
阳干者,甲丙戊庚壬,其干支有刑克者,主头面眼目疾。
91.旺中戊己,儿孙後代为官。
戊己土旺在辰戌丑未盛旺之乡,主儿孙为乡里之官。
92.太乙与神后休囚,阴谋争讼。
太乙,巳也,神后,子也,子主阴淫,巳主争讼,如命中巳子全,犯休囚者,主阴谋争讼。
93.五阳前建,定出清官。
甲乙丙丁戊,为前五阳,在建阳之地,上临官禄,主门出清显官人。
94.五阴後逢犯刑空,盗贼非横。
己庚辛壬癸,为後五阴,如犯空亡,刑害,主是非横事之灾也。
95.相冲壬戌,丙戌居墓者凶。
壬戌上见墓,丙辰,丙戌,戊辰,戊戌,为凶。
96.辰多而斗讼官嗔。
辰为天罗,命局多见者,主好斗讼。
97. 戌见而凶顽小辈。
戌为地网,命局多见者,主虚诈小人。
98.旬中六甲,多主尊荣。
六甲旬中生人,又得六甲,主人尊重,若再有气,主建官星之地,尊荣者,如甲子旬中,又见甲子是也。
99.天罡如逢日时,散失人口。
木尽为天罡,六癸是也,日时癸酉,癸未,癸巳,癸卯,癸丑,癸亥逢之,主散失人口。
100.木逢金盛,配遁儿郎。
若木人逢金盛旺来克者,则主儿女配遁他乡,而不得力,如子女宫有此者,则准。
101.金上安土,门中耗散。
卯酉为门户,凡卯酉上见戊己土,为隔间之病,谓门不通,有黤散焉。
102.五行太过,复为怯败之根宗。
命中五行求其中和,平衡,太过与不及,均属不美。
103三命建元,推详强弱之正道。
凡命要均平,不可太过不及,升降之气,不要衰旺,故曰元有本也,正道也,各得其正也。
104.八方之卦,能推阴女盛衰。
八卦推妇女之象,乾者,阳也,主父,公。
坤者,阴也,主母,姑。
艮,小男。
震,长男。
坎,中男。
巽,长女。
兑,小女。
离,中女。
凡女命在死绝无气之地,定为如常人家女也,若在三合,支合,干合,或壬癸,亥子水,及生旺之地,则为淫贱之女,因其水多也。
105.一路九宫,更辨阳男得失。
九宫者,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兑七,艮八,离九等是也,将四时上下之类,若合多少起,便从所得之宫起之:
一吉,二宜,三生,四杀,五鬼,六害,七伤,八难,九厄。
106.人逢建破,妨害尊卑。
凡人之命,犯月破,月建冲者,主妨尊卑。
107.癸巳与乙卯庚申戌亥,九流之士。
癸巳暗合戊,乙卯旺木,庚申旺金,木被金克,又庚申,白虎守道,戌亥,天门之象,主九流之人也。
108.各推前五,祖宗运後代皆知。
年为祖,月为父母,日为妻,时为子息,年前五位知祖,月後五位,知父母门户,日前五位,知己身妻妄,时後五位知子孙,各推年月日时支,前五位互相推之,则知父母,兄弟,妻妄,子孙,而其临生旺衰死之地,高下而己。
109.丙丁多或到深山,阳孤阴乱。
寅乃艮宫,艮为山,寅为丙长生,又主火,为阳孤,寅山火多,即命局丙丁火,或内丁坐寅,主门户出阳人孤,阴人乱。
110.己庚同会,女子娉婷。
女命,己庚在旺相,如庚日巳时,或己日庚时,辛月生,主出秀丽娉婷之女。
111.乙庚旺相之乡,男子和明进显。
庚主刚坚,男生之有显,乙庚合金,坐旺相之乡,主男有和明进显。
112.空中有合,门生虚道闲人。
命局干合,支合,上带空亡者,主门生虚道闲人。
113丁巳与丁卯各生,门内官进纳。
丁与壬,为德合,故有丁巳与丁卯,丁亥,各主旺者,主门户出进纳官人也。
114.土居四季见全,而多有田林。
土多生万物也,辰戌丑未上见己土者,生旺之气,而有田园。
115.四柱五行,定於内外。
子午卯酉,定四方也,卯辰巳以东为内,以西为外,酉戌亥以西为内,以东为外,午未申以南为内,以北为外,子丑寅以北为内,以南为外也。
116.命之前後,阳前阴後五辰,定见家宅祸福。
阳前前五辰为宅,後五辰为墓,阴命前五辰为墓,後五辰为宅,如甲子阳命人,前五辰乃(巳),为宅。
後五辰乃(未),为墓。
若大小二运,太岁到此二位论生克门户,有何灾福而言之。
117.生逢兄弟不相亲,终见交争。
此劫为兄弟,如甲见乙为败财,乙见甲为劫财,即阳日干同行阴干为顺,如甲见乙,丙见丁,戊见己,庚见辛,壬见癸等为败财,阴日干见同行阳干为逆,如乙见丙,丁见戊,己见庚,辛见壬,癸见甲等为劫财,若内战并刑克,终见交争,败财主兄弟交争,命局有财多者,不惧。
118.父子夫妇亲外,皆同前法。
119.视於日时,识辨子妻。
日支为妻,时干为子,时支为女。
120.观其胎月,知於父母。
受胎之月,为父母宫,胎月之上,推其父母。
121.巽离旺相,丙丁俱全,足见高明。
巽,巳也。
离,午也。
丙丁火在巳午之上,为丙禄在巳,丁禄在午,临禄地旺相,足见高门。
122.壬癸庚辛,土木同法,亦当贵显。
余如壬癸居亥子,庚辛居申酉,戊己居巳午,甲乙居寅卯,当为旺相建禄之地,亦主贵显。
123.刑冲破害戊辛多,定出军人。
戊乃辛之母,金为日虎,旺相也,戊辛人,犯刑冲破害,主为军人,金主武,戊寅日,辛酉时,或戊申日,辛巳时。
124.从魁与亥木,丁辛遇太常,酒家利路。
酉从魁酒神,亥登明浆神,巳太乙主酒家,未小吉,太常主酒食,未亥巳见辛丁者,主酒家利路。
125.亥逢金盛,瘫痪长生。
亥为甲木之长生,逢庚辛申酉,盛旺之金来克,主瘫痪之疾。
126.水立金中,门生阴病。
凡壬癸水居申酉金之上,或庚辛居亥子水上,或合巳酉丑金上,或居乙庚合金之乡,金又生水,主门生阴病。
127.太冲辛乙无气,而道士抽簪。
卯酉上见辛乙相克,或临无气之地,卯酉乃日月之门户,又主阴私,而道士抽簪也。
128.从魁辛乙相加,主还俗和尚。
乙酉见辛卯,辛酉见乙卯,乙沙门,为辛舍,主和尚还俗也。
129.辛亥来卯上,定生唇缺之人。
辛亥生人,有乙卯木日时,谓辛金克乙木,乙卯木也,主头面之疾,遭克缺唇也,辛卯日时有者,是也。
130.酉上逢丁,后须绝嗣。
酉为门户,主後嗣,酉为丁队火克之,主绝後嗣。
131.戊己如生四柱,未申中三四同行,必主甘香肥寿。
土主丰肥,又遇长生旺相,主肥寿,戊己土为重厚之物,如到未申长生之地,逢建旺,主有寿也。
132.庚辛向无火之乡,出不义军人孤女。
金主义,若无火制,则不成器,主人不义,庚辛局中上不见丙丁,或下不见巳午火克,主出不仁不义之军人孤女。
133.有气逢官,定为显赫。
如甲乙木在有气之地,逢庚辛金克为官星,定主显赫。
134.十干五行,见同上法。
余之天干在有气之地,逢官克也是。
135.癸壬旺中,必须流落。
土为堤防,水无土,主人流落,水多在旺地,多主飘蓬,主性不定而流落也。
136.盛则太过,小则不及。
137.四清本主俱全,而文武两升。
寅申巳亥,为五行之四长生,干旺清,主文。
支旺清,主武。
138.四柱见之有旺,则门中生贵。
子午卯酉,乃五行旺地,木旺於卯,火旺於午,金旺於申,水土旺於子,阳干清,阴支浊,则主门中生贵子。
139.季中全犯有气,而库藏之官。
辰戌丑未,乃五行库印之乡,上见有气者,而为库藏之官。
140.我去刑辰,必主兵法之任。
日支刑年月时支,兵刑之任,年月时支刑日支,则主犯兵刑厄。
141.乙庚旺相,方外声名,
金主声,乙庚合金,若临旺相之地,而四方之外,有名声。
142.戊癸炎轮,多生礼德。
火主礼,戊癸合火,若在旺相之地,多有礼德。
143.丙辛真化,水盛阴淫。
水主智,丙辛合化水,在旺相之地,多智阴淫之象。
144.甲己同交,交之有信。
土主信,甲己合化土,在旺相之地,主有信行。
145.丁壬化木,旺多仁义。
木主仁,丁壬合化木,在旺相之地,主有仁义。
146.诸卦吉凶,视於接近。
147.木中有土,鬼怪当闻。
木中有土,戊寅己卯是也,或先见木,後见土,甲辰,甲戌,乙丑,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