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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二期工程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宜昌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

 

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二期

2、工程地点:

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

3、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13029.16m2

4、设计概况:

本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场地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结构重要性系数1.0;建筑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普通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地下室抗震等级为二级;嵌固部位为地下室顶板;地面粗超度为B类,基本风压为0.33KN/m2,基本雪压为0.3KN/m2;防火类别为二类,耐火等级地下为一级,地上二级;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其中设备用房为一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为乙级,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按规范进行变形观测。

本工程钢筋除楼板外均采用HPB300,fy=270N/mm2;HRB335,fy=,300N/mm2;HRB400,fy=,360N/mm2。

楼板钢筋采用冷轧带肋钢筋CRB550,fy=,360N/mm2.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均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框架柱和梯板纵向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HPB300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10%)。

本工程砌体±0.000以下除注明为混凝土墙外,其余均采用MU10烧结页岩砖,M5水泥砂浆实砌240厚;±0.000以上填充墙均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块强度等级为A3.5,干容重不大于700kg/m3,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小于M5.0,砌块密度等级为B06。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

本工程防水部位为卫生间、屋面、雨棚、天沟、地下室等,防渗部位为底层所有置地墙体、底层地面、卫生间墙面等。

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

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均为0.8MPa。

本工程门窗选材和构造应进行强度、抗风、抗震、温度变形、气密性、水密性及抗风性计算或实验,结构胶须做相容性实验,且技术指标要求均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单元入口采用电子对讲防盗门;面积大于0.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必须使用钢化安全玻璃;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如落地窗、玻璃门、玻璃隔断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本工程地上建筑7层性质为公建项目,地下建筑2层性质为地下室。

无障碍设计部位按国家现行规范和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防火分类为二类公共建筑,其耐火等级地上为二级,地下为一级。

公建部分设置两部电梯,其中一部为客梯兼担架梯、无障碍电梯,防烟楼梯,(T1、T2为疏散楼梯)一部为客梯兼消防电梯。

楼梯均可直通屋顶,消防电梯每层均可到达。

车库每个防火分区均设置有至少两部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间。

防火门、防火窗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

甲级为1.20h,乙级为0.90h,丙级为0.60h。

闭式自动喷水系统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

本工程节能设计为

(1)公共建筑部分:

窗墙比(为组合体普通层的各朝向平均值)东0.46,南0.31,西0.02,北0.30。

①屋面传热系数K=0.63[W/(m2·K)],热惰性指标D=6.05。

平屋面做法参见08ZTJ107(QS建筑保温砂浆110厚)。

②外墙平均转热系数K=0.92[W/(m2·K)],热惰性指标D=5.55。

外墙墙体做法参见08ZTJ107(砌体内侧做45厚QS建筑保温砂浆),外墙热桥做法:

热桥部位内侧做45厚QS建筑保温砂浆。

③外窗类型:

断桥铝框中空玻璃窗(5+9A+5),传热系数3.2[W/(m2·K)],自身遮阳系数0.89,气密性为6级,水密性为3级,可见光透射比0.40;遮阳类型:

织物卷帘遮阳系统,SD=0.33,东南向外窗采用。

④架空楼板传热系数K=0.98[W/(m2·K)],架空楼板做法参见08ZTJ107(QS建筑保温砂浆65厚)。

(2)居住建筑部分:

体形系数0.34,窗墙比:

东0.06南0.35西0.09北0.40。

①挑窗做法详见08ZTJ107。

②上人平屋面传热系数K=0.98[W/(m2·K)],热惰性指标D=4.36,平屋面做法详见08ZTJ107(QS建筑保温砂浆60厚)。

③局部非上人平屋面传热系数K=1.00[W/(m2·K)],热惰性指标D=4.18,平屋面做法详见08ZTJ107(QS建筑保温砂浆60厚)。

④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1.39[W/(m2·K)],热惰性指标D=4.12,外墙墙体做法详见08ZTJ107(砌体内侧做35厚QS建筑保温砂浆),外墙热桥做法:

热桥部位内侧做,35厚QS建筑保温砂浆。

⑤分户墙传热系数K=0.89[W/(m2·K)],分户墙做法详见11ZJ001内墙101C。

⑥分户楼板传热系数K=1.79[W/(m2·K)],分户楼板做法详见08ZJT107(QS建筑保温砂浆20厚),分户楼板满足撞击声压级要求。

⑦架空楼板传热系数K=1.50[W/(m2·K)],架空楼板做法详见08ZJT107(QS建筑保温砂浆35厚)。

⑧外窗类型:

塑料框中空玻璃窗(5+12A+5),传热系数K=2.5[W/(m2·K)],自身遮阳系数0.89,气密性为6级,水密性为3级,可见光透射比0.40.⑨户门类型:

双层金属门板中间填充15~18厚矿棉板,传热系数K=2.0[W/(m2·K)],气密性为6级。

本工程还包括暖通、空调、电梯等工程。

5、主要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单位:

武汉名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

宜昌市磐石注册岩土工程师事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宜昌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湖北宜翔建设有限公司、武汉建工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合同范围及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包括以下四个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对相应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以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深基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本工程3#、4#楼基坑超过5米,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

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1坑壁支护方法及控制坍塌的安全措施;

2基坑周边环境及防护措施;

3基坑临边防护及坑边载荷安全要求;

4上下通道设置;

5排水措施;

6支护变形监测措施。

7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

①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②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资格证,必须符合要求。

(二)、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2)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3)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4)栏杆柱的固定及其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5)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

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

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的孔隙不应大于10mm。

6)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

7)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8)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裂缝或塌陷应及时分析处理。

9)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0)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11)发现坑壁渗、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12)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

移动潜水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13)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4)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15立体交叉作业的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三)、支护变形监控检查内容

基坑支护变形的监测措施是指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应有对挡土结构位移、支撑锚固系统应力、支护系统的变形及位移、边坡的稳定、基坑周围建筑的变化等进行严密监测的措施,主要包括:

监测点的设置和保护,监测的方式、内容及时间,监测的记录,监测记录的分析、处理等内容。

1)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2)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的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3)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4)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

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5)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严格控制其发展变化动态,并将监测结果定期通报有关部门。

6)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

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①工程概况;

②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③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④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

二、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人工挖孔桩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人工挖孔桩施工特点:

人工挖孔的整个过程是用人工自上而下逐层用镐、锹进行挖掘,遇坚硬土层由锤、钎破碎,弃土装入活底吊桶或箩筐内,利用在孔口安装的支架,且以1-2t慢速卷扬机为动力,将弃土提升至地面,再用其他运输工具运出。

看似简单的作业过程,却充满着高危险性。

这是由人工挖孔施工特点决定的:

1、作业空间窄小

孔底挖孔作业人员始终处在吊物下面作业,孔底空间有限,极易遭受物体打击;挖孔作业人员上下桩孔容易失稳发生坠落。

2、作业环境复杂

人工挖孔桩直径一般在900mm以上,深度在20m左右,最深可达40m。

施工中可能遇到无地下水或地下水较少的粘土、粉质粘土、含少量的砂、砂卵石、姜结石的粘土层、黄土层,也会遇到地下水位较高、涌水量大的冲击地带及近代沉积的含水量高的淤泥、淤泥质土层。

挖孔过程中有时会突然出现涌水和涌泥。

随着孔深的增加还可能出现缺氧或严重缺氧现象,有时还会遇到致命的有毒有害气体。

3、施工企业素质参差不齐且往往又层层转包;挖孔人员多是农民工,未受到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自身防护能力较差;井上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等等。

由于上述原因,人工挖孔桩施工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监理。

首先应要求施工单位

编写人工挖孔桩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制定内容详实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范相关条文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的要求。

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严格检查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方案审核主要内容

预防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的安全措施;

预防井壁及护壁坍塌的安全措施;

预防人员中毒和窒息的安全措施;

预防井内透水和淹溺的安全措施;

预防触电的安全措施;

预防井底爆破事故的安全措施。

(二)、人工挖孔桩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备

垂直起吊机必须配电动起升限位,严禁使用手摇轱辙;

鼓风机或空压机等通风设备;

井孔内排水用的潜水泵等抽水设备;

吊笼、爬梯等人员上下设备;

井孔内防护用的半围防护板网;

井孔内外联络用的通讯联络设备(对讲机或低压电铃等通讯设备);

井孔内照明使用的安全照明灯具;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应急软爬梯;

急救设施如氧气瓶、氧气面罩等;

备用电源如应急柴油发电机;

气体测试仪。

■挖孔作业一般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应设围挡与外界隔离,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高度不低于1.2m,护栏须采用钢筋牢固焊制。

施工人员必须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长筒绝缘胶靴,井口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和系好保险钩。

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孔内吸烟,严禁在孔内使用明火。

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起吊机架的卷扬机、钢丝绳、限位器、保险装置、刹车制动、机架配重、吊桶等应完好。

发现问题应及时停工报修,并在设备试运行正常完好后方可正式使用,不得带病作业。

下孔作业前应对孔口周边和桩孔护壁进行检查,若有地面沉降或护壁变形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安全后方可入孔作业。

孔深挖到超过挖孔人身高时,应在桩孔口或孔内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钢板防护盖(网),当取土吊桶上下运行时,井下人员应紧贴护壁站在半圆形防护盖(网)下,以防落物伤人。

若遇起吊大块石,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撤离至地面。

正在开挖的桩孔作业停止或已开挖好的成孔,必须设置牢固的盖孔板(网)或设置封闭围栏。

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

孔口边不得堆放任何物料或操作工具,以防坠落伤人。

挖孔过程中,随时观察护壁有无裂缝、变形,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取加固措施,以避免塌方,严禁未经汇报私自处理。

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井台上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换,且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尤其在孔内作业时绝对不得擅离岗位。

井孔内外应设置对讲机或低压电铃等通讯工具,井上、下应经常保持联络;井上人员要认真观察孔内一切动态,保持与孔内人员不断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孔内必须设置应急用软爬梯,并随孔深度增加而放长至工作面,供孔内作业人员应急出孔使用。

桩孔必须每挖深0.4m-0.9m左右及时护壁,严禁只挖不护,护壁厚度和配筋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严禁随意减少。

孔口护壁必须高于原地面20-30cm,保护井口并防止物体滑落井内伤人。

操作时上下人员应轮换作业,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

挖孔作业人员必须使用专用爬梯上下或乘坐专用安全乘人吊笼。

任何情况下,提升设备不得超载运行,并应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

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

严禁在护壁养护时间不够,混凝土未达规定强度时拆模,以防造成坍塌事故。

供井内作业用的风镐管、通风管、抽水管、电源线等必须妥善放置并固定牢靠,且应沿井壁边敷设,防止脱落防人。

井孔内上下传递物品和工具时,严禁抛掷,必须用吊索系牢传递。

装渣筒上下时,必须对准孔中心,挂钩牢固,筒的插销要到位。

筒与挂钩处要加铁丝绑扎牢固,以免碰撞时脱钩。

禁止在夜间进行挖孔作业,遇特殊情况需夜班作业时,须经现场安全负责人同意,并有安全员现场指挥、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且井口周围应悬挂警示灯。

■防止触电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所有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进行配置。

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

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

井下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PE)。

潜水泵长期留在孔下使用时,其绝缘性能要经常用500V摇表进行检查,其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否则,应进行拆检烘干。

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

一般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

电源线不得有接头,不得承受外力。

井底抽水时,作业人员必须离开井孔,严禁人机同坑作业。

■防止窒息检查内容

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有无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般做法是每次下孔作业前先用鼓风机通风10分钟,将井内空气彻底予以更换。

特别是对存在臭水、污泥和异味的井孔,下井作业前除必须对井内送风外换气,尚应用气体测试仪或小动物(如鸽子)等进行检测,确认无有毒气体后方可下井。

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

即不间断向孔内送风,输入量应大于25L/S,以防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地面还须常备氧气瓶等急救用品。

施工中发现有毒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或氧气含量达不到要求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除毒、充氧,重新检测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作业。

孔内人工凿岩时,必须戴防尘口罩。

■防止爆破事故检查内容

当孔内遇有孤石、强风化和中风化岩层时,可在孔内进行松动爆破,但必须事先编制爆破方案,由专业作业人员进行。

孔内实施爆破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布眼及控制装药量;闪电雷鸣时禁止装药和接线;地面上应划定安全范围,并设置警戒哨。

起爆方法宜采用电力起爆法,爆破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停止孔内作业,待井下作业人员全部撤离井底回到地面,且所有人员均撤离至安全区后才可起爆。

火药爆破后必须对孔内进行通风排烟,经检查烟雾排净后,爆破人员须先下井检查,确认无瞎炮并向挖孔作业工长签证交接后,挖孔人员方可下井。

下井后应先清除护壁上的溅泥和石渣,并进一步检查护壁的受损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三、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起重吊装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工程。

常因吊装方案不当、技术交底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够、起重指挥不当、司机误操作,以及违反吊装操作规程等情况而发生机

械设备及人员伤亡事故,有些甚至是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

因此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施工难度较大、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起重吊装工程,必须结合现场实际,参考同类工程成熟的施工经验,制定两个以上的吊装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查,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较,择优选取。

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签后提交监理审核。

1、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对起重司机、起重工及起重指挥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完好性的要求。

②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③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措施

④防止高空坠落安全措施。

⑤防止吊装结构失稳安全措施。

⑥防止起重机倾覆安全措施。

⑦防止触电安全措施等。

2、监理应对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起重吊装之安全需要。

对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提出监理审核意见,要求重新编制或进一步补充完善。

(二)、起重吊装工程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1、对起重作业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的要求:

①起重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②起重吊装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③用于大型设备及构配件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2、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①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未经技术交底的不得实施吊装。

②交底执行会签制度,交底结束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应在交底文件上签字。

③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作业.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

3、起重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检查内容:

①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自动报警信号装置等应齐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起重机械不得使用。

②吊装工作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

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③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

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④吊装作业应按方案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吊装工艺程序。

⑤多点吊装时必须防止吊件受力不均遭受破坏。

应根据吊装工艺及吊装措施进行吊装。

⑥起重机械工作中如遇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

⑦当施工现场有多台吊装设备同时作业时应制定防碰撞措施。

⑧实行多班作业的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⑨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致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⑩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

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4、防止高空坠落检查内容:

①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②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③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确保安全的措施。

④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且绑扎牢固,严禁出现探头板。

5、防止吊装结构失稳检查内容:

①作业时,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设备性能,起重量大小进行试吊,确定吊点中心,保证平衡起吊就位。

对不明重量物体应查清重量再行起吊,严禁超重吊装。

②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③起吊物品应绑扎牢固。

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④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并临时固定或可靠连接后方可松钩摘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加以稳固。

⑤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⑥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不同方向上拴以牢固的溜绳溜住。

⑦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当作业中休息或离开前应将吊物落到地面。

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防止起重机倾覆检查内容:

①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②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③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

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

④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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