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20xx年及十二五工作总结和20xx年及十三五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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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20xx年及十二五工作总结和20xx年及十三五工作计划

人社局20xx年及十二五工作总结和20xx年及十三五工作计划

人社局20xx年及十二五工作总结和20xx年及十三五工作计划

20xx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社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为重点,明确目标,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人社各项事业发展。

现将20xx年及十二五工作总结和20xx年及十三五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创业就业趋势良好

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创业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创业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新增城镇就业43586人,与“十一五”末同比增长35.2%(下同)年均增长7.0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638人,同比减少35.3%,年均增长7.06%;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886人,同比减少7.8%,年均减少1.56%;20xx级藏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5%,同比增长100%,年均增长100%;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350人,同比增长100%;创业带动就业3753人,同比增长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下,同比减少2.6%,年均减少0.52%;实现劳务收入170.24亿元,同比增长21.4%,年均增长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9.2%,同比增长10%,年均增长2%。

(二)劳务素质整体提升

紧紧围绕“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扎实开展各项培训,劳动者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通过品牌培训1620人,同比增长100%;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1443人,同比增长100%,年均增长18%;创业意识培训11732人,同比增长100%;创业培训2910万人,同比增长100%,年均增长2%。

(三)社会保障全面高效

认真遵循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不断强化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26.66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数10.66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00%、100%,年均分别增长20%、2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97350和68462人,同比分别增长42%、1%,年均分别增长9%、4%;职工医保新增参保12989人,同比增长82%,年均增长32%;城镇医保基金征收49553.91万元,同比增长194%,年均增长1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年人均提高140元,年人均达到1220元,同比分别增长100%、100%,年均分别增长25%、17%;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达到75元,同比增长100%,年均增长8%;小额担保贷款达8771万元,同比增长461%,年均增长41.2%;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9个,同比增长100%,年均增长100%;创业项目库(20xx-20xx年)40个;对低保家庭的和残疾的20xx届高校毕业生给予求职补贴做到应补尽补。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52件,调解率达100%,结案率96%,同比增长2%,年均增长1%。

(四)人事人才全面发展

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大人才引进、管理、服务力度。

“十二五”期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370人,招录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1123人,审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278人,安置军转干部29人、随军家属1人,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75000人次工资变动审批工作,为1500名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为350名职工办理丧葬、抚恤手续,为750名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的遗属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手续。

二、20xx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以民生工程为重点,狠抓促进就业和农劳工作

奋力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加快推进创业型创建城市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扩大和稳定就业新政策。

1-10月完成新增就业人员7650人,占全年任务6550人的116.79%;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90人,占全年任务1850人的112.97%;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684人,占全年任务600人的11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低于控制目标0.2个百分点。

二是统筹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大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

开展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登记管理,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企业和生产一线就业和自主创业,协助推进“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9个。

三是切实抓好职业技能培训。

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695人,占全年任务600人的115.83%;品牌培训240人,占全年任务240人的100%。

征缴失业保险费50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640万元的77.52%(预计年终将全面完成);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679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1300万元的103.35%。

四是贯彻落实全市实施返乡创业“回家工程”推进大会精神,召开xx区返乡创业“回家工程”推进会,明确任务分工,下一步将细化配套措施,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认真抓好实施返乡创业“回家工程”工作。

(二)以职称评聘为重点,强化事业单位管理

加强职称评聘工作。

一是审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68人。

其中:

高级88人,中级158人,初级163人。

二是完成了20xx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

(三)以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为重点,强化公务员管理

一是办理20xx年上半年拟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手续81名。

二是根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核批准晋升正副主任科员3名。

三是开展全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时点工作,确定7个单位为试点单位。

四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目前已清理审核档案384卷。

五是完成全区公务员(参公人员)20xx年度考核确定1492名,其中优秀269名,称职1200名,不称职10名,未确定等次13名。

六是平稳推进全区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召开了职务职级并行会议,实施方案已报区委常委会审定。

(四)以就业服务为重点,强化人才合理交流

一是坚持贯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施公开考试招聘的文件精神。

二是营造较为宽松的人才流动环境。

完成20xx年下半年卫生事业单位59名工作人员的考聘工作;完成20xx年事业单位考聘工作,招考265人。

(五)以工资福利为重点,做好调资审核审批工作

1、细致做好工资调整工作。

一是做好工资审批工作。

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13380人次工资变动审批工作。

二是为职务、职称晋升的280人调整工资和津补贴,招考265人工资的核定,全面完成财政供养系统工资审核平台的基本数据录入及运行。

2、做好退管和福利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审核审批管理工作,为135名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

二是根据内人发[20xx]38号文件精神,为机关事业单位的70名职工办理丧葬、抚恤手续,为39名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的遗属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手续。

(六)以解困维稳为重点,加强军队转业干部管理

1、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按照转业干部的工资标准核算其退役金,经本人签字确认后逐级上报审核。

二是根据省军转办审批的退役金标准,申请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三是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协助办理落户相关手续。

四是拓宽就业渠道,帮助自主择业干部再就业。

2、切实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

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严格按照省、市政策及时兑现,坚持带着政策、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去处理好他们反映的问题,所有的信访件均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和回复,化解了部分不稳定因素。

(七)以社会保障为重点,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1、认真做好养老、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截止20xx年10月,共办理了1368名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739人,完成市局下达目标任务47158人的107.59%。

到20xx年6月止,共有离退休人员37704人,发放养老金54399.72万元,代管森工47人,发放养老金123.63万元,代管西藏12人,发放养老金50.76万元。

做到了按时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20xx年为全区离退休人员36114人调整养老金,人均增资159.70元。

严格办理退休手续、审查退休资格,尤其是对提前退休工作严格把关,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已基本结束,认证率达100%。

全区1-10月工伤保险参保人员23515人,参保单位717个。

征收工伤基金366万元。

共发生170起工伤事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26起工残人员,工伤基金支出362万元。

2、切实抓好医疗保险工作。

截止20xx年9月底,全区参保122714人。

其中: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45485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77229人。

生育保险参保14825人,补充医疗保险参保16475人。

征收区级各项医疗保险基金10542.3万元,其中:

统筹基金6689.74万元,个人账户基金3852.56万元。

征收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637.25万元,其中:

居民医疗保险993.63万元,生育保险135.56万元,补充医疗保险1160.6万元,大病医疗保险347.46万元。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顺利。

截止20xx年10月底,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累计达26.65万人,完成市级目标任务的108.29%;养老保险缴费人数8.3万人,完成市级目标任务的99.05%(预计年终将全面完成)。

4、做好产改乡镇社保补贴工作。

对全区女性年满45岁,男性年满55岁的农村户口居民购买社保的,一次性补贴860元。

该工作已完成摸底,将全面铺开。

5、加强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全力推进业务下延。

打造我区社会保障基层平台新亮点,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延伸培训会,加速推进44项业务下延。

(八)以政策法规为重点,做好矛盾调处和仲裁工作

1、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进一步开展。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

深入企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深化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

截止目前,共受理劳动监察案件110件,结案109件,结案率99.1%(预计年终将达100%),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200余万元。

主动监察指导各类企业205户。

2、积极稳妥地开展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及信访工作。

对来信、来电、来访的群众,都及时做了答复和处理;认真执行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维稳预案,及时化解矛盾,处置突发事件,促进社会稳定。

截止目前,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6件,结案112件,结案率为96.55%(预计年终将达100%)。

(九)以精准扶贫为重点,做好扶贫对口联系工作

看望慰问对口联系帮扶的高粱镇金龙村,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另外对高粱镇、小河口镇、石子镇派驻第一书记,帮助当地党委政府、村民解决问题,带领他们致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近年来我区人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十二五规划的任务指标基本完成,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就业形势依旧不容乐观。

用工需求总量和用工率有所下降,很多劳动者就业观念落后,理想和现实错位,“先就业、再择业、再创业”的就业观有待进一步普及,且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短时间内难以破解。

二是社保资金压力大。

随着企业社保待遇的连续调整,我区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呈刚性增长,严重制约了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另外,随着我区快速推进城镇化进程,被纳入征地社会保障的农民由于人多地少以及征地社会保障成本逐年增加,使社保基金面临着巨大支付压力。

三是劳动维权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劳动者工资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社保险参保积极性虽有所提高,但扩面工作仍有待加强。

四是引才力度亟需加大。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尤其是园区和企业的发展均急需引进大量的高层次人才,迫切期待我区切实加大引才力度。

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四、20xx年工作计划

(一)以保障民生为根本,扎实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

以创业型城市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带动作用,多渠道开发岗位促进就业。

一是多措并举求突破,加快重点群体就业。

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是多头联动抓稳控,全面落实就业政策。

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受训质量;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三是强化责任抓落实,全面完成劳务转移任务。

(二)以统筹城乡为重点,健全城乡社保体系

一是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加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力度,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二是全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工作,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全程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是切实抓好养老保险工作。

重点抓好各类私营、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参保扩面;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四是切实抓好医疗保险工作。

优化医保经办程序,加大各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社区医保服务网络系统平台建设力度,确保参保对象医疗费用实现即时结算。

五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帮助困难企业和就业困难对象稳定就业岗位,强化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

六是切实抓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工作。

七是稳步推进生育保险工作。

八是切实抓好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实现应保尽保。

(三)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区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是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考录、登记等工作。

二是做好人事考试管理工作。

坚持人事考试“安全公正、科学权威、严谨规范、务实创新”的核心理念,以考试安全为第一要务,完善考试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确保人事考试安全、有序进行,不断树立我区人事考试工作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三是全力抓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企业认真开展技术工人技能培训工作并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四)着力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基本稳定

一是狠抓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形势平稳,事态可控;二是抓好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保障工作,不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因劳资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三是抓好群众的来信来访,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化解矛盾。

四是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在政策允许,职权范围内的事情,按规定限时办结。

(五)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深入企业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追讨和监管力度,及时协调跨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查处,对举报投诉案件力争结案率达100%。

(六)着力加强机关党的队伍建设,树立廉洁高效的部门新形象

一是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全力提升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提升队伍业务素质。

坚持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

以“高效便民”为目标,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工作程序。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

把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内容为重点,加强对重点岗位和热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人事考试、职称评聘、工伤认定、基金管理等各项工作,都要本着慎之又慎的原则,强化监督,严格管理,确保全系统不出现违法违规事件。

五、十三五规划打算

(一)总体目标

逐步实现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效,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培养造就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使xx区成为人才强区。

(二)具体目标

1.扩大和稳定就业

就业成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万人以上,指导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基本建立起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

到“十三五”期末,全区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0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5%,高级工占20%。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突出历史遗留问题总体上得到解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

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还要提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6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将和市级保持一致。

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比例达到90%以上。

3.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监察执法机制更加完善,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以上,其中农民工和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4.人力资源开发进一步规范合理

统筹推进城乡人力资源开发,进一步加强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流动工作,增强人力资源保障,加快建设素质良好、结构合理、发展均衡、优势明显的人力资源队伍,努力实现“人才强区”。

5.公共人事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公务员队伍管理科学规范,公务员素质进一步提高,逐步实现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新模式。

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得到加强。

(三)“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

1.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

(1)全面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

贯彻落实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

把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努力扩大就业规模。

改善就业结构,大力发展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完善面向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同时将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向农村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对象延伸,使城乡就业困难对象都能得到及时援助。

(2)切实保障“三大群体”就业一是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

增强服务的针对性,特别是加强对困难大学生的就业援助;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二是保障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开辟就业新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三是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

(3)全面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

通过完善“五大体系”,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相关服务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健全就业创业工作责任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就业创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性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习场地安排等优惠政策,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扶持创业促就业的作用,营造支持全民创业促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政策环境。

三是健全创业培训体系。

围绕各类劳动者的就业需求,扩大创业培训规模,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对象范围;进一步开展统筹城乡就业培训试点工作,以创业培训为重点,其它专项培训并举,促进新生劳动力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把创业培训与项目推荐、技术支持、人才服务、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创业指导等相结合,拓展创业培训的服务内容和实际效果,实现创业培训全覆盖。

四是构建创业服务体系。

逐步建立覆盖全区的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人员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进一步加强创业咨询专家队伍建设,规范建设创业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创业交流和考察等活动,引导创业者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跟踪了解创业者企业经营情况,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加快创业基地建设,搞好创业孵化。

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企业进驻园区,并提供融资担保、信息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法律援助等系列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促就业联动机制。

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将创业培训作为信用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和实施,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工作联动机制。

五是建立工作考核体系。

对创业促就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创建工作台帐,对创建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明确各项工作重点和进度要求,并逐项分解落实;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定期督查,及时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保证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1)养老保险

一是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落实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大力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适时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二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跨省转移和接续有关工作。

(2)医疗保险

大力宣传,动员、鼓励、支持人民群众踊跃参加医疗保险,力争实现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稳步提高医疗保险保障能力和待遇水平。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医疗保险制度社会全覆盖。

构建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增强城乡居民抵御疾病风险能力。

积极推进农民工、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区财政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3)失业保险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三位一体功能。

认真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将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及其职工纳入覆盖范围。

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增强基金承受能力。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功能,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的使用效益,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加强失业人员动态监测,建立城乡一体的失业登记和动态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区失业状况。

“十三五”末城镇职工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

(4)工伤保险

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领域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工作取得进一步突破。

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帮助伤残职工恢复劳动能力、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

“十三五”末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0%。

(5)生育保险

加强生育保险政策宣传,促使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增加生育保险待遇支出项目,提高生育保险保障水平。

“十三五”末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90%。

(6)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建立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每一项业务的风险点,对关键部门、环节和岗位,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加强行政管理、经办机构、监督部门之间的协作,对基金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形成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

提高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对基金运行的全过程实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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