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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管理程序,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决定有职务管理人员的任免去留及晋级。

第五条劳动用工办法,员工实行聘用制。

通过公开招聘、内部培养提拔、外部挖掘三种途径用人,员工上岗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新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正式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考核期三个月(含试用期)。

第六条公司员工主要为招聘员工,在使用上量才使用,以岗定酬,部分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人员按规定交纳“五金”;并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员工为其交纳“五金”;个别岗位招聘临时工,如门卫、保洁员等,按岗定薪,不交纳“五金”。

第七条坚持以岗定员,确定人员编制,各部门在年初确定人员编制总数,杜绝人浮于事,不得超编制安排人员。

员工管理必须坚持集中管理的原则,各部门不经允许或批准,不得私自招聘或辞退员工。

建议:

 

第二节员工招聘

第八条公司因因组建新单位或业务扩展,需要新招员工时,须先制定招聘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按下列程序招聘: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初步筛选);

3、面试(目测、谈话筛选);

4、审核录用;

5、办理相关手续,安排上岗;

6、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第九条:

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携带四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由综合部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后,由综合部、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试;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由综合部初审,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3、面试通过后,由综合部通知参加复试人员。

4、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人员就个人性格、个人能力、个人素质等各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在《面试评价表》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确定面试结果;综合部全程参与。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副职及以下管理人员由综合部会同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进行复试;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正职由综合部会同总经理进行复试。

公司副总层级由董事长复试。

对于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资料将由综合部负责归档,并及时通知本人。

第十条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1、解除公职尚未复职者;

2、有违法犯罪前科者;

3、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

5、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7、品行恶劣,经公司机构开除者;

8、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合格者;

9、未满18周岁者;

10、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者。

第十一条人员录用回避管理

1、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违犯程序安排亲朋好友,进入公司工作,按程序招入的也须向集团公司董事会说明,并不得安排在本人有直接管辖权的岗位上;

2、公司其它员工的亲属、亲戚,按程序招聘录用的不得与本人安排在同一单位、部室、上班。

建议:

 

第三节员工试用和转正

第十二条新员工一般有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试用期上班不足七天的员工要求辞职,不计发工资。

第十三条员工试用期考核

1、新员工考核,管理人员由综合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考核,工程部员工由部门考核,上报公司;

2、试用期一个月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三个月考核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辞退或延长一个月考核期,合格者按规定调资;

3、考核内容和办法由综合部和用人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复试合格者由综合部发出《录用确认书》。

被聘用的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劳动合同,开始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法规执行。

在试用期,如员工感到公司与自己的期望值有较大的差距,或因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可直接提出辞职;如员工无法胜任岗位工作,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对其的试用,予以辞退。

员工接到《录用确认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综合部报到,按规定向综合部提供相关资料。

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要求内容真实,不弄虚作假。

否则,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与当事人终止试用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

若个人资料须作重大更改或补充的,请员工于1个月内告知综合部,并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备案。

员工报到后与试用单位(部门)的负责人见面,确定办公场所并领取办公用品,落实岗位培训入职指引人,制定岗位培训计划。

第15条转正

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出转正申请,综合部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做出考核结果,填写《员工试用期评价表》,提出处理意见(转正、延长试用期、不合格并辞退)。

申请提前转正时,综合部会同用人部门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提前转正的理由。

公司中层以下普通员工的转正、延长试用期、不合格并辞退以及定岗定薪等处理意见须经公司主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批准;公司中层及以上人员的转正、延长试用期、不合格并辞退以及定岗定薪等处理意见,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转正后,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及总经理的审批意见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其相关资料由综合部归入其个人档案。

第16条试用期和转正后员工工资均为隔月发放(例如十月份发放八月份工资)。

建议:

 

第四节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员工上岗必须与公司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的原则续签合同,不续签合同的员工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期限为一年,续签劳动用工合同期限:

一线员工一年至两年,一般管理人员一年至三年,有职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两年至三年,以满年为周期。

第十九条: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者,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条:

有职务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按程序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

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照辞职流程办妥手续后方可辞职,员工若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即擅自离职,应承担违约金。

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需承担违约金,一线员工承担违约金500元,一般管理人员承担违约金1000元,有职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违约金2000元,临聘人员按签订的上岗协议执行。

若不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按以上规定加倍承担违约金。

建议:

 

第五节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职工培训:

新招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由综合部组织,时间不能少于三天,培训以管理制度、专业知识为主。

培训必须考试,成绩纳入员工综合考核。

第二十三条:

公司按年度制定培训和学习计划,并由综合部部负责落实,日常性的培训学习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第二十四条:

行业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应积极参加,中高层管理人员可参加高端短期培训,接受过特殊专业培训的员工,主要岗位应在集团连续工作满五年,比较重要岗位应在集团连续工作满三年,否则应承担培训期间全部费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支持、鼓励员工参与行业职称考核晋升,壮大技术人才队伍。

建议:

 

第五节员工工作守则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工作守则:

1、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2、要注重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3、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4、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5、员工之间要相互团结、信任、学习、沟通,员工要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6、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集团发展保持同步;

7、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安排的工作应以最快时效进行落实并反馈;

8、员工都要达到公司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的工作要求,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9、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自学进修、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10、员工要坚决服从上级的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11、员工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12、员工要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礼、有节,展现公司良好形象。

第二十七条:

工作时间八不准:

1、不准上网聊天、吵闹;

2、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3、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4、不准唱歌、听音乐;

5、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6、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7、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8、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建议:

 

第六节离职与解聘

第二十八条:

员工辞职:

员工辞职时必须填写制式《员工离职申请表》,由原部门负责人加注意见,由综合部上报总经理进行审批,员工在集团批准同意辞职申请一个月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九条:

辞退员工:

辞退员工原部门要上报综合部并上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十条:

离职办理: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应向综合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三十一条:

员工退休

在集团工作并交纳“五金”的员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允许退休;退休金由社会劳动保险统筹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纪辞退、考核淘汰、合同期未满自行辞职者,不得二次到公司就业。

因其它原因离职的,如申请二次到公司就业,需经总经理批准。

建议:

 

第三章员工考勤制度

第一条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

1、公司机关夏季工作时间(4至9月):

上午8:

00分—12:

00分,下午14:

30分—18:

00分;冬季工作时间(10月至次年3月):

上午8:

30分—12:

00分,下午14:

00分—17:

30分。

2、下属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时间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报公司综合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休假日:

1.国家法定节假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具体情况根据公司实际安排。

2.每周星期日原则上正常休息。

3.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由公司综合部统一通知执行。

4.公司的生产部门如工程部等因工作需要节假日期间正常上班的,由负责人安排倒休,公司再不另发加班工资。

第三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按辞退处理,无故旷工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条上班实行指纹打卡制,全体员工上下班统一打卡(工程部由专人负责记录并考勤)。

特殊情况不能签到,须及时向综合部提交相关说明。

考勤以签到时间为准,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具体如下: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分钟罚款1元;超过10分钟的加倍处罚。

(2)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追加扣罚当月工资100元;

(4)无故旷工半天者,罚款20元,扣发一天工资;无故旷工1天者,罚款30元,扣发两天工资;无故旷工3天(含3天)者,工资不予计算,直接予以解聘。

考勤由综合部管理,工程部另设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并于每月1日12点前将上月的考勤表送交部门经理审核后报综合部。

第五条迟到、早退、旷工

1、工作时间开始10分钟后到岗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2、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按30元进行处罚并在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当月累计迟到三次(含)以上的,加倍处罚。

扣款累计总额从本人月工资中扣除。

3、不上班、不签到又未请假者为旷工。

(1)旷工1天扣2天工资。

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2)迟到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批准者除外)。

下班无正当原因提前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3)代人签到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对待。

(4)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

第六条请休假须提前1天填报请休假条,办理请休假手续。

原则上不允许电话请休假,特殊情况需事后补写请假条。

一般员工:

1-3天内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3-7天由综合部主任批准,7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部门以上负责人1-3天内由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请假人经获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将请假条交综合部备案。

第七条公司员工请休假审批程序为:

1.公司部门副经理(含)以下员工请假:

请假人→部门经理→综合部→分管副总→总经理;

2.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请假:

请假人→主管领导→综合部→总经理。

第九条假期的分类及待遇

员工请假主要分为: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

(1)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按工资总额扣发当天工资,原则要求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4天,在此规定范围内可享受年终考评奖(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否则,不得享受年终考评奖;

(2)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者,可申请病假。

员工请3天以上的病假必须有市(县)以上医院医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算。

短期病假3天为一个周期,周期请假后确需继续休息治疗的,再补办请假手续。

如因病情紧急无法事先进行书面请假的,可即时电话申请,并于病假届满后当日补齐请假手续。

请病假时按基本工资扣发当天工资,当月累计请假超过15天(包括15天)扣发当月全部职务工资、补助、考核工资。

病假全年累计未超过40天(不含法定节假日),可享受年终考评奖(按实际出勤天计算)。

超过40天则不得享受年终考评奖,并取消年终评选先进资格。

(3)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期限遇节假日时间顺延,包括休息日。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在以上规定天数内的按全勤对待,工资照发。

超过规定天数的按事假的规定对待。

并持相关证明)。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1-3天路程假。

(4)产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的女员工,可规定程序申请产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按公司请休假程序批准后方可休假。

小产:

怀孕不满3个月的,休产假30天;

怀孕3个月至7个月的,休产假60天;

怀孕7个月以上的,休产假90天。

以上假期内的工资按照基本工资标准核发,不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正常分娩:

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另加10天晚育假,工资按基本工资标准的50%发放;

在公司工作满2年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另加15天晚育假,工资按基本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在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另加20天晚育假,工资按基本工资标准的100%发放;

难产的,在以上基础上另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在以上基础上另增加产假15天。

并给男方护理假10天。

员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可按医疗部门的建议享受15天的假期。

产假超过以上规定天数的,按病假的规定对待。

女员工生育产假90天,产假期间每月计发基本工资。

(5)工伤假:

在下列情况下负伤、残废或死亡的应按因工负伤处理:

由于执行日常工作以及执行公司行政方面或领导临时指定和同意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由公司行政方面或领导指定而从事与公司有利的工作;由于从事本公司发明或技术改进的工作。

经确定为因工负伤的,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和医疗费报销,由总经理办公会商定。

因工负伤、残废、死亡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员工因工负伤,在治疗、修养等恢复劳动力期间,工资照发。

(6)丧假:

员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等亲属去世的,给予丧假三天,外地员工及需要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往返途中除外,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八条出差管理

1.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单》,逐级报批后在出差前将《出差申请单》交综合部备案,出差任务紧急来不及填写《出差申请单》者可在出差返回后第1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填,无《出差申请单》又未到公司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如实际出差时间与递交的《出差申请单》有出入(提前返回或者逾期),出差人员需及时告知综合部,并在出差返回公司后第1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出差日期重新提交新的《出差申请单》,以保证考勤管理和财务报销的准确性。

3.如员工到属地之外的公司基地或其他分支长期出差(时间1个月及以上),则其在当地的出勤情况由当地的考勤人员在员工结束出差后配合员工属地的考勤人员进行核实。

建议:

 

第4章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公司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公司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普通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3年,中层管理人员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五险,按社保部门规定比例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支付。

第三条探亲假

连续为公司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员工、中高级职称(技术、财务等)人员及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其他非本公司正式员工的人员)

1.探配偶假为每年一次,假期15天(包括路途);探父母假为10天(包括路途),未婚为每年一次,已婚为4年一次;如遇节假日可顺延;

2.探亲假期考勤在规定天数内的按全勤对待,探亲假期的工资按月应发工资总额的60%计发工资,超过规定天数的按事假的规定对待;

3.乘汽车、火车当天能返回的不享受探亲假。

第四条年假:

连续为公司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员工、中高级职称(技术、财务等)人员及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其他非本公司正式员工的人员)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由公司高层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

1.休假时间:

连续工作满3年(含)未满5年者,每年带薪休假时间为10天;连续工作满5年(含)未满8年者,每年带薪休假时间为15天;连续工作满8年及以上者,每多一年其年休假增加1天,但每年休假时间以30天为限。

2.享受年假原则上是在不影响公司或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

各部门人员享受年假必须经过总经理的审批。

3.按国家有关规定当年享受婚丧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假。

4.享受产假的员工,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工伤假超过90天的员工,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

若产假期限跨年度,不享受期限较长的年度的年假。

5.受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年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假;对个别表现较差或未完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假待遇,上报综合部备案。

6.年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7.年休假当年有效,不作跨年度累计。

8.年休假期间,只发工资,不发奖金。

9.员工提出辞职时,在辞职通知期内,员工不得申请事假、带薪年假、婚假等休假申请,离职时公司将按日工资对未休完的假期进行折算。

第五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的员工,从第二年起每月计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递增。

第六条公司每年为在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统一组织一次体检,由公司综合部统一组织,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在综合部备案。

第七条按照我国的民族传统习惯,公司在每年的法定节假日为员工发放过节费或节日福利,以现金或实物发放。

第八条7月份到9月份间,公司给高温岗位或特殊岗位员工按月发放固定的防暑降温津贴50元。

第九层在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仅指父母、配偶和子女)生病院时,由公司工会和办公室以公司名义到医院看望慰问,送去鲜花、水果等,标准为200元以内。

第十条在员工直系亲属(仅指父母、配偶和子女)逝世时,公司送慰问金2000元,挽帐1幅,花圈若干,由公司综合部组织公司相关领导前往吊唁。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生日贺金为200元,在员工生日时由综合部统一送发并代表公司祝贺。

第十二条为了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增加员工对公司文化的认同感,公司根据员工建议组织各种娱乐、文体、郊游活动。

第十三条公司按年轮流组织优秀员工旅游活动。

旅游经费视员工在公司服务年限分别规定:

1.在公司工作不满1年的,旅游费公司补贴50%;

2.工作1年以上不满3年的,旅游费公司补贴80%;

3.在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的,旅游费公司补贴100%。

4.以上费用不包括个人在各个旅游景点的额外收费项目。

5.年度旅游时可携带家属,其费用全额自费。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的福利政策皆为集体活动行为,个人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不作现金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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