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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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标准
监控中心建设标准
目录
1基本功能要求2
2建设原则2
3系统结构3
4建设标准3
4.1省会城市监控中心建设标准4
4.1.1适用范围4
4.1.2组成部分4
4.2一般环保重点城市监控中心标准7
4.2.1适用范围7
4.2.2组成部分7
4.3一般地市级监控中心建设标准7
4.3.1适用范围7
4.3.2组成部分7
5其他9
5.1机构人员要求9
5.2土建装修和基本办公要求9
5.3网络要求9
5.4数据结构要求10
5.3管理制度要求10
附录A:
10
监控中心建设标准
污染源监控中心(简称监控中心)建立在各级环保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连接,实现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在线、连续监测并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实时监控。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指导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中各级环保部门污染源监控中心的建设。
1基本功能要求
Ø能够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24小时监控。
Ø能自动采集数据、自动传输数据、自动处理及自动分析数据,实现数字化环境管理。
Ø具有报警系统,能接收现场设备报警信息。
Ø具备接警后立即处理的快速响应能力。
Ø能够实现远程网络控制现场设备。
Ø能够为本地环境应急指挥提供基础数据。
Ø能够为科学核定排污量提供依据,为实现污染物减排服务。
2建设原则
Ø分级分类指导原则:
体现出国家-省-市三级立体监控网络的思想和设计,根据国家、省级、地市级不同的业务特点和业务量分别考虑,对地市级也按照不同的环境管理需要进行了分级处理。
Ø灵活建设可扩展性原则:
突出表达不同级别监控中心的配置与区别。
具较强的可扩展性,支持与12369投诉受理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等的进一步整合、集成和其他业务拓展应用。
Ø先进性实用性原则:
采用较为先进的技术指标,确保在一定时间内不落后。
紧密结合全国环保实际,针对环保工作特点,确保系统使用简便,功能完备。
Ø安全可靠原则:
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具备较高的安全保密性,强化存储备份,确保可靠稳定运行。
本标准从技术角度体现监控中心与信息中心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同时也突出了环境监察部门现场执法的工作需要。
功能配备标准按照一个满足污染源监控基本需要的监控中心最低功能配备要求进行设计。
3系统结构
下图是监控中心的网络拓扑图:
4建设标准
监控中心包括基础硬件设施、应用系统平台、监控端专用设备、显示系统环境、网络及安全系统、数据存储备份系统、监控中心应用软件等七个组成部分。
4.1省会城市监控中心建设标准
4.1.1适用范围
适用于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建设。
监控污染源个数在3千个以上的监控中心可参考本级标准。
4.1.2组成部分
4.1.2.1基础硬件设施
服务器共10台,客户端PC10台,笔记本2台。
(1)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服务器2台:
配置四类服务器,部署自动监控通讯服务系统,接收现场机发送污染源监测数据包、对数据包进行解析、上报数据。
(2)应用服务器3台:
配置三类服务器,分别部署污染源监控基础数据库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3个系统。
(3)自动监控GIS服务器1台:
配置三类服务器,保证10G数据的大型地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保证足够大的访问量。
(4)数据库服务器2台:
配置三类服务器,至少保证3千个监控点的数据量交互,同时还能够确其他方面的数据访问要求。
(5)域控制服务器1台:
配置四类服务器,对网络中服务器和客户端进行管理。
(6)网络防病毒服务器、备份域控制服务器1台:
配置四类服务器,部署存储备份软件。
同时承担防病毒服务功能,部署网络版防病毒软件,保证服务器和客户端安全。
(7)客户端PC10台:
配置二类客户端PC,其中6台作为监控中心客户端计算机,4台作为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专用计算机。
(8)笔记本2台:
配置双核CPU,主频166MHz,512M容量DDR2内存,80GB硬盘,15寸显示屏,64M显存,集成千兆以太网卡,支持无线上网。
上述设备配置详细性能参数参看附录A。
4.1.2.2应用系统环境
根据各种服务器、客户端PC机、笔记本的数量和配置种类决定配备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件的数量。
(1)服务器操作系统10套,其中6套企业版,4套标准版。
(2)客户端操作系统12套,配备标准版,10套安装在客户端PC机上,2套安装在笔记本上。
(3)数据库系统1套,使用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具有强安全性、可伸缩性和可用性,能够进行数据管理和数据挖掘、分析,能够提供全面的报表解决方案,能够在多个平台、应用程序和设备之间共享数据,更易于连接内部和外部系统。
易于创建、部署和管理。
(4)GIS系统软件1套,保证大数据量的GIS数据的发布、创建GIS数据库,支持GIS功能的二次开发,支持大型地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并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存储备份软件1套:
保证数据流不再经过网络而直接从磁盘阵列传到磁带库内,无需占用网络带宽。
4.1.2.3监控中心应用软件
(1)污染源监控基础数据库系统1套:
建立统一格式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基本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排污状况、排污数据等数据库,加入实时监控数据,形成动态的、全国联网的污染源排污情况监控台帐,在统一采集的基础上,统一核定排污数据,为减排考核服务。
(2)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1套:
按照总局的标准规范(数据传输协议和数据交换标准规范),实现所有排污口的实时监控数据传输到各级监控中心,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直接起到监控、报警、处置的作用,同时保证实时监控数据按总局的格式记入污染源数据库。
(3)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1套:
利用12369全国统一呼叫号码,建立公众举报数据库,将各种公众举报、投诉和日常执法监察信息,纳入统一联网管理。
及时发现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其他排污单位的违法排污情况,并与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在线监测数据库、执法监察数据库、行政处罚数据库、公众举报数据库关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执法信息,形成执法数据报告,实现数据上传,满足国家对重点监控企业的动态管理。
4.1.2.4监控端专用设备
(1)自动监控系统专用接入设备1套:
用于与排污企业现场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实时通讯,确保传输链路正常稳定连接。
同时,企业端接口也必须能响应监控中心对数据主动采集的要求。
(2)监控端CTI语音专用交换机1套:
至少支持8路外线,8路内线,可脱离计算机或服务器独立工作,至少满足30000小时录音记录要求,具备转接、三方等功能,支持传真、短信功能,支持人工值班和电脑值班。
IVR及座席软件必须与国家统一开发核配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配套。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扩展。
(3)实时报警接收设备1套:
能够与企业端现场监控设备联网,实时接收企业端发送的报警数据包,同时满足接收现场设备报警信息的需要。
4.1.2.5显示系统环境
(1)投影单元2个:
单个屏幕50英寸,DLP数字显示技术。
(2)控制系统1套:
系统支持9路全制式标准视频信号(PAL、NTSC和SECAM)输入拼接控制器。
(3)矩阵切换系统1套:
8进8出的RGB矩阵和16进16出的音视频矩阵。
(4)音响系统1套:
包括4个音箱、调音台、无线麦克、碟机等。
4.1.2.6网络及安全系统
(1)路由器1个:
4个插槽、包转发率1MPPS,3个10/100/1000M端口。
(2)交换机1个:
三层,背板带宽32Gbps,线速转发能力大于13.2Mpps,包转发率38.7Mpps,3个业务插槽。
(3)硬件防火墙1个:
标配4FE,支持1个扩展槽,可选的接口模块包括1FE/2FE/4FE,最高支持8FE,提供1个配置口(CON)、1个备份口(AUX),带VPN。
(4)网络防病毒软件1套:
网络威胁自动防御,在无需干预的前提下,不间断地为局域网络提供防护,使其免受病毒、蠕虫和其他各种恶意代码的威胁,支持50用户。
(5)KVM切换器1个:
连接控制系统16口。
(6)UPS电源1个:
额定容量10KVA,配满电池。
4.1.2.7数据存储备份系统
(1)光纤交换机2台:
配置8口光纤交换机激活4个端口。
2台互作冗备。
(2)阵列柜1台:
可扩至10T,配置2个T。
(3)磁带机/存储设备1台:
最大配置磁带槽位24,最大配置驱动器数量2个,驱动器接口类型FC,SCSI,配置磁带数量为10盘LTO-2磁带,1盘清洗带。
(4)机柜3个:
42U标准机柜。
4.2一般环保重点城市监控中心标准
4.2.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般环保重点城市(除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以外)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建设。
监控污染源个数在2千个以上的监控中心可参考本级标准。
4.2.2组成部分
4.2.2.1基础硬件设施
服务器共8台,客户端PC9台,笔记本2台。
(1)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服务器1台:
配置三类服务器,部署自动监控通讯服务系统,接收现场机发送污染源监测数据包、对数据包进行解析、上报数据。
(2)应用服务器2台:
配置三类服务器,分别部署污染源监控基础数据库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3个系统。
(3)自动监控GIS服务器1台:
配置三类服务器,保证10G数据的大型地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保证足够大的访问量。
(4)数据库服务器2台:
配置三类服务器,至少保证2千个监控点的数据量交互,同时还能够确其他方面的数据访问要求。
(5)域控制服务器1台:
配置四类服务器,对网络中服务器和客户端进行管理。
(6)网络防病毒服务器、备份域控制服务器1台:
配置四类服务器,部署存储备份软件。
同时承担防病毒服务功能,部署网络版防病毒软件,保证服务器和客户端安全。
(7)客户端PC9台:
配置二类客户端PC,其中6台作为监控中心客户端计算机,3台作为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专用计算机。
(8)笔记本2台:
配置双核CPU,主频166MHz,512M容量DDR2内存,80GB硬盘,15寸显示屏,64M显存,集成千兆以太网卡,支持无线上网。
上述设备配置详细性能参数参看附录A。
4.2.2.2应用系统环境
根据各种服务器、客户端PC机、笔记本的数量和配置种类决定配备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件的数量。
(1)服务器操作系统8套,其中6套企业版,2套标准版。
(2)客户端操作系统11套,配备标准版,9套安装在客户端PC机上,2套安装在笔记本上。
(3)数据库系统1套,使用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具有强安全性、可伸缩性和可用性,能够进行数据管理和数据挖掘、分析,能够提供全面的报表解决方案,能够在多个平台、应用程序和设备之间共享数据,更易于连接内部和外部系统。
易于创建、部署和管理。
(4)GIS系统软件1套,保证大数据量的GIS数据的发布、创建GIS数据库,支持GIS功能的二次开发,支持大型地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并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存储备份软件1套:
保证数据流不再经过网络而直接从磁盘阵列传到磁带库内,无需占用网络带宽。
4.2.2.3监控中心应用软件
(1)污染源监控基础数据库系统1套:
建立统一格式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基本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排污状况、排污数据等数据库,加入实时监控数据,形成动态的、全国联网的污染源排污情况监控台帐,在统一采集的基础上,统一核定排污数据,为减排考核服务。
(2)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1套:
按照总局的标准规范(数据传输协议和数据交换标准规范),实现所有排污口的实时监控数据传输到各级监控中心,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直接起到监控、报警、处置的作用,同时保证实时监控数据按总局的格式记入污染源数据库。
(3)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1套:
利用12369全国统一呼叫号码,建立公众举报数据库,将各种公众举报、投诉和日常执法监察信息,纳入统一联网管理。
及时发现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其他排污单位的违法排污情况,并与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在线监测数据库、执法监察数据库、行政处罚数据库、公众举报数据库关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执法信息,形成执法数据报告,实现数据上传,满足国家对重点监控企业的动态管理。
4.2.2.4监控端专用设备
(1)自动监控系统专用接入设备1套:
用于与排污企业现场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实时通讯,确保传输链路正常稳定连接。
同时,企业端接口也必须能响应监控中心对数据主动采集的要求。
(2)监控端CTI语音专用交换机1套:
至少支持8路外线,8路内线,可脱离计算机或服务器独立工作,至少满足30000小时录音记录要求,具备转接、三方等功能,支持传真、短信功能,支持人工值班和电脑值班。
IVR及座席软件必须与国家统一开发核配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配套。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扩展。
(3)实时报警接收设备1套:
能够与企业端现场监控设备联网,实时接收企业端发送的报警数据包,同时满足接收现场设备报警信息的需要。
4.2.2.5显示系统环境
(1)投影单元2个:
单个屏幕50英寸,DLP数字显示技术。
(2)控制系统1套:
系统支持9路全制式标准视频信号(PAL、NTSC和SECAM)输入拼接控制器。
(3)矩阵切换系统1套:
8进8出的RGB矩阵和16进16出的音视频矩阵。
(4)音响系统1套:
包括4个音箱、调音台、无线麦克、碟机等。
4.2.2.6网络及安全系统
(1)路由器1个:
4个插槽、包转发率1MPPS,3个10/100/1000M端口。
(2)交换机1个:
三层,背板带宽32Gbps,线速转发能力大于13.2Mpps,包转发率38.7Mpps,3个业务插槽。
(3)硬件防火墙1个:
标配4FE,支持1个扩展槽,可选的接口模块包括1FE/2FE/4FE,最高支持8FE,提供1个配置口(CON)、1个备份口(AUX),带VPN。
(4)网络防病毒软件1套:
网络威胁自动防御,在无需干预的前提下,不间断地为局域网络提供防护,使其免受病毒、蠕虫和其他各种恶意代码的威胁,支持50用户。
(5)KVM切换器1个:
连接控制系统8口。
(6)UPS电源1个:
额定容量10KVA,配满电池。
4.2.2.7数据存储备份系统
(1)光纤交换机2台:
配置8口光纤交换机激活4个端口。
2台互作冗备。
(2)阵列柜1台:
可扩至10T,配置1个T。
(3)磁带机/存储设备1台:
最大配置磁带槽位24,最大配置驱动器数量2个,驱动器接口类型FC,SCSI,配置磁带数量为10盘LTO-2磁带,1盘清洗带。
(4)机柜3个:
42U标准机柜。
4.3一般地市级监控中心建设标准
4.3.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般地市级环保部门(非环保重点城市)的监控中心建设。
监控污染源个数在2千个以下的监控中心可参考本级标准。
4.3.2组成部分
4.3.2.1基础硬件设施
服务器共6台,客户端PC6台,笔记本1台。
(1)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服务器1台:
配置四类服务器,部署自动监控通讯服务系统,接收现场机发送污染源监测数据包、对数据包进行解析、上报数据。
(2)应用服务器1台:
配置四类服务器,分别部署污染源监控基础数据库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3个系统。
(3)自动监控GIS服务器1台:
配置四类服务器,保证10G数据的中型地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保证足够大的访问量。
(4)数据库服务器1台:
配置三类服务器,保证2千个监控点的数据量交互,同时还能够确其他方面的数据访问要求。
(5)域控制服务器1台:
配置四类服务器,对网络中服务器和客户端进行管理。
(6)网络防病毒服务器、备份域控制服务器1台:
配置四类服务器,部署存储备份软件。
同时承担防病毒服务功能,部署网络版防病毒软件,保证服务器和客户端安全。
(7)客户端PC6台:
配置二类客户端PC,其中4台作为监控中心客户端计算机,2台作为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专用计算机。
(8)笔记本1台:
配置双核CPU,主频166MHz,512M容量DDR2内存,80GB硬盘,15寸显示屏,64M显存,集成千兆以太网卡,支持无线上网。
上述设备配置详细性能参数参看附录A。
4.3.2.2应用系统环境
根据各种服务器、客户端PC机、笔记本的数量和配置种类决定配备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件的数量。
(1)服务器操作系统6套,其中3套企业版,3套标准版。
(2)客户端操作系统7套,配备标准版,6套安装在客户端PC机上,1套安装在笔记本上。
(3)数据库系统1套,使用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具有强安全性、可伸缩性和可用性,能够进行数据管理和数据挖掘、分析,能够提供全面的报表解决方案,能够在多个平台、应用程序和设备之间共享数据,更易于连接内部和外部系统。
易于创建、部署和管理。
(4)GIS系统软件1套,保证大数据量的GIS数据的发布、创建GIS数据库,支持GIS功能的二次开发,支持大型地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并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存储备份软件1套:
保证数据流不再经过网络而直接从磁盘阵列传到磁带库内,无需占用网络带宽。
4.3.2.3监控中心应用软件
(1)污染源监控基础数据库系统1套:
建立统一格式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基本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排污状况、排污数据等数据库,加入实时监控数据,形成动态的、全国联网的污染源排污情况监控台帐,在统一采集的基础上,统一核定排污数据,为减排考核服务。
(2)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1套:
按照总局的标准规范(数据传输协议和数据交换标准规范),实现所有排污口的实时监控数据传输到各级监控中心,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直接起到监控、报警、处置的作用,同时保证实时监控数据按总局的格式记入污染源数据库。
(3)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1套:
利用12369全国统一呼叫号码,建立公众举报数据库,将各种公众举报、投诉和日常执法监察信息,纳入统一联网管理。
及时发现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其他排污单位的违法排污情况,并与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在线监测数据库、执法监察数据库、行政处罚数据库、公众举报数据库关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执法信息,形成执法数据报告,实现数据上传,满足国家对重点监控企业的动态管理。
4.3.2.4监控端专用设备
(1)自动监控系统专用接入设备1套:
用于与排污企业现场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实时通讯,确保传输链路正常稳定连接。
同时,企业端接口也必须能响应监控中心对数据主动采集的要求。
(2)监控端CTI语音专用交换机1套:
至少支持8路外线,8路内线,可脱离计算机或服务器独立工作,至少满足30000小时录音记录要求,具备转接、三方等功能,支持传真、短信功能,支持人工值班和电脑值班。
IVR及座席软件必须与国家统一开发核配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配套。
(3)实时报警接收设备1套:
能够与企业端现场监控设备联网,实时接收企业端发送的报警数据包,同时满足接收现场设备报警信息的需要。
4.3.2.5显示系统环境
(1)投影单元2个:
单个屏幕50英寸,DLP数字显示技术。
(2)控制系统1套:
系统支持9路全制式标准视频信号(PAL、NTSC和SECAM)输入拼接控制器。
(3)矩阵切换系统1套:
8进8出的RGB矩阵和16进16出的音视频矩阵。
(4)音响系统1套:
包括4个音箱、调音台、无线麦克、碟机等。
4.3.2.6网络及安全系统
(1)路由器1个:
4个插槽、包转发率110Kpps。
(2)交换机1个:
三层,背板带宽19.2Gbps,线速转发能力13.2Mpps,包转发率35.7Mpps,3个业务插槽。
(3)硬件防火墙1个:
标准配置的网卡接口数目为4个,类型为RJ45百兆,支持扩展网卡接口,最多可扩展到8个,带VPN。
(4)网络防病毒软件1套:
网络威胁自动防御,在无需干预的前提下,不间断地为局域网络提供防护,使其免受病毒、蠕虫和其他各种恶意代码的威胁,支持10用户。
(5)KVM切换器1个:
连接控制系统8口。
(6)UPS电源1个:
额定容量10KVA,配满电池。
4.5.2.7数据存储备份系统
(1)光纤交换机1台:
配置8口光纤交换机激活4个端口。
(2)阵列柜1台:
可扩至10T,配置1个T。
(3)磁带机/存储设备1台:
最大配置磁带槽位24,最大配置驱动器数量2个,驱动器接口类型FC,SCSI,配置磁带数量为10盘LTO-2磁带,1盘清洗带。
(4)机柜2个:
42U标准机柜。
5其他
5.1机构人员要求
地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应建立污染源监控中心,污染源监控中心原则设置在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由环境监察机构进行日常管理。
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为保证监控中心有效运行,要建立业务和技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工作队伍。
注重计算机专业人员的配备,在吸收专门人才的同时,还应立足于在本系统开展全面的技术培训,尤其要注重既懂计算机技术又懂环保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培养。
考虑到城市级环境监察机构直接监管污染源,工作强度较大,在人员安排和工作时间的分配上都不同于国家级、省级监控中心。
督查中心的监控中心标准:
至少配备日常监控管理人员2名;公众监督举报管理工作人员2名;系统管理员1名。
共5名工作人员。
省级监控中心标准:
至少配备日常监控管理人员3名;公众监督举报接警管理工作人员2名;系统管理员1名。
共6名工作人员。
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监控中心标准:
应执行24小时值班制。
至少配备日常监控管理人员6名,三班倒,每班2人;公众监督举报管理工作人员4名;系统管理员1名。
共11名工作人员。
一般环保重点城市监控中心标准:
应执行24小时值班制。
至少配备日常监控管理人员6名,三班倒,每班2人;公众监督举报管理工作人员3名;系统管理员1名。
共10名工作人员。
一般地市级监控中心标准:
应执行24小时值班制。
至少配备日常监控管理人员6名,三班倒,每班2人;公众监督举报管理工作人员2名;系统管理员1名。
共9名工作人员。
5.2土建装修和基本办公要求
监控中心建设必须保证足够的建筑面积,功能上由监控中心、设备维护操作间、会商室以及公众监督举报工作间等组成。
建筑面积要求如下:
●督查中心标准:
不小于200平方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
不小于100平方米。
●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标准:
不小于200平方米。
●一般环保重点城市标准:
不小于200平方米。
●一般地市级标准:
不小于150平方米。
监控中心必须建立在办公用房的土建改造、装修工程和办公家具、基本电气设施、防雷接地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门禁系统配备齐全的基础之上,监控中心机房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化机房建设要求(恒温、恒湿、防尘、防雷、防静电、防水、气体消防、布局合理等)。
机房的楼板承重,以每平方米不低于500公斤为宜,特殊部位应适当增加。
监控中心应配备日常办公设备,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绘图仪等。
5.3网络要求
监控中心应建立在局域网环境中,并可通过防火墙、路由器等网络设备与其他网络系统互连,各种设备软硬件应符合相关的国际标准规范,采用TCP/IP等通用的标准网络通信协议。
网络布线时必须设置足够的信息点数,以满足网络扩充的需求。
监控中心机房应宽带接入国际互联网(网络带宽不低于2M),并通过当地环保信息中心接入全国环保系统电子政务外网。
5.4数据结构要求
遵循国家环保总局数据传输协议和数据交换标准规范,做到数据同构。
应用系统的开发要按照国家软件行业相关标准,并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相关电子政务建设的文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