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部门职能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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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部门职能岗位职责

学工处

部门职能岗位职责

 

学工处部门职能

1.0职能

1.1学工处是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肩负着全校学生教育管理、班主任管理的重要职责。

1.2教育

1.2.1依据学院的德育工作大纲和学生的具体思想状况,编制学院年度、学期学生教育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1.2.2以企业要求为培养目标,以培养学生高尚的行为能力为宗旨,实施职业修养教育,培养就业素养。

1.2.3负责学生各种行为规范的教育活动。

1.2.4负责学生各种文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

1.2.5负责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

1.3学籍管理

1.3.1负责为全体学生注册学籍,建立学生电子信息库,并维护管理。

1.3.2负责学生的休学、转专业、降级、退学等学籍变动管理。

1.3.3对学生学、杂费收缴情况实施监控,及时催缴欠费。

1.3.4负责学生证件、证明办理工作。

1.3.5对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负责办理毕业证、派遣证等并组织发放。

1.4学生管理

1.4.1组织各系对班级进行考评,通过考评来实现养成教育。

1.4.2对学生操行成绩的评定实施监控,对操行成绩负责汇总管理。

负责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评定管理。

1.4.3每学年组织开展学生评优、评奖活动,对优秀学生、学生干部进行表彰。

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嘉奖。

1.4.4对学生违纪行为,依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5班主任管理

1.5.1指导各系对班主任工作实施管理,贯彻班主任工作考评制度,并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抽查。

1.5.2建立班主任学习培训制度,建立学院和系两级培训体制。

1.5.3组织评定各级优秀班主任,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1.5.4审核班主任津贴,组织发放期末班主任绩效奖。

1.5.5负责审核各系对班主任的聘任。

1.6学生宿舍管理

1.6.1负责对宿舍全面管理,指导生活指导教师工作,对生活指导教师工作进行考评。

1.6.2指导各系对学生住宿进行管理,培养学生自理能力。

1.7校医室、心理咨询中心工作

1.7.1负责学院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

1.7.2负责学院师生健康检查、卫生监督、流行性疾病监控、小病小伤临时处理等。

1.7.3负责全校学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调查与心理调试。

1.7.4负责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设计的指导工作。

1.8艺术中心

1.8.1负责学院文化艺术中心管理维护。

1.8.2负责学生艺术教育,培养学生艺术专长和艺术修养。

1.8.3组织学院师生文艺活动,丰富学院业余文化生活。

1.8.4负责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1.9学生党支部工作

1.9.1向学生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学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培养学生掌握鲜明的政治方向。

1.9.2管理学生党员,负责学生党员日常组织生活。

1.9.3在学生中培养积极分子,为党的事业培养后备军。

1.10扶贫助学。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对贫困学生实施扶贫助学,为其办理国家助学金,并实施管理。

1.11图书馆工作

1.11.1负责对文献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存贮、传递和开发,并为读者提供科学文化教育和信息服务。

2.0职权

2.1有权组织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的各种会议。

2.2有对各系学生管理工作领导的领导权和任免建议权。

2.3有对班主任任免的审核权。

2.4班主任评优的审核权。

2.5有对班主任津贴、绩效奖,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经费的审核权。

2.6有对违纪学生处分的审批权,开除学籍以上处分的建议权。

2.7对损坏公物的学生有处罚权。

2.8对优秀班级和优秀学生的评定有决定权。

对校级以上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定有建议权。

2.9对学生一周以内(含一周)事假有批准权;二周以内(含二周)病假有批准权。

2.10对学生学籍变动有审批权。

2.11对艺术中心有管理权,对艺术中心主任、干事、教师的任用有建议权。

2.12对学院的各项文艺活动有策划建议权。

2.13对学院环境卫生工作有管理权。

2.14对学生宿舍、心理咨询与校医室工作有管理权。

2.15对图书馆工作有管理权。

 

学工处处长岗位职责

1.0职责

1.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学籍管理、扶贫助学、宿舍管理、艺术中心管理、心理咨询室和校医室管理、图书馆管理。

1.2主持学工处全面工作。

指导分管副处长、独立科室和各系的学生管理教育工作。

1.3按照学院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制定学工处学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通过抓好工作计划的落实实现学院学生德育目标。

1.4负责制定学生德育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德育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起优良的校风和社会形象。

1.5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收费审批、扶贫助学、违纪处理、毕业资格审查、就业指导等工作的管理。

1.6负责指导舍务办公室抓好学生的住宿管理,严格贯彻学院制定的住宿管理规定,切实抓好封闭式管理,保证学生的住宿安全。

1.7指导艺术中心抓好学生课余活动和业余生活,根据学院的决策做好经营创收工作。

1.8指导校医室和心理咨询中心工作。

做好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心理保健、心理教育和学生卫生健康工作。

1.9指导图书馆作好图书、期刊流通(借、阅)服务工作。

1.10积极主动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2.0职权

2.1有权召集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的各种会议。

2.2有对各系分管学工领导和学工处副职及下设科室领导的领导权和任免建议权。

2.3对学工处干事和一般职工有聘用与调整权。

2.4有对班主任任免的审核权。

2.5班主任评优的审批权。

2.6有对班主任绩效工资、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经费的审核权。

2.7有对违纪学生处分的审批权,开除学籍以上处分的建议权。

2.8对优秀班级和优秀学生的评定有决定权。

对校级以上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定有建议权。

2.9对学生学籍变动有审核权。

2.10负责本部门内部各项基础考核及推荐工作。

2.11有对本部门职工一天以内(病)事假的审批权。

2.12接受并行使上级授予的其它权力。

学工处学工副处长岗位职责

1.0职责

1.1在学工处处长领导下,协助学工处处长做好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及部门内务工作。

1.2负责学院劳动管理周和环境保护周的“双周”考核工作,检查考核各系校园分担区卫生清洁工作。

1.3负责学工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把学生工作的变化、亮点和成绩总结出来,促进学院学生工作的进步发展。

1.4负责指导各系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培养、教育工作,树立起优良的班风和校风。

1.5抓好新生的军训和入学教育工作,保证新学期有一个良好开端。

1.6负责组织各系年终对学生和班主任的评优工作,按规定评选先进班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奖学金。

评选优秀班主任,树立先进典型。

1.7负责对违纪学生处理,督导各系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引导。

1.8按学院统一部署,策划组织学生大型活动。

1.9负责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各系完善学生管理工作。

1.10负责学生就业推荐资格审查,协助处长作好学工处内务管理工作。

1.11完成院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0职权

2.1有权召集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的各种会议。

2.2对学院环境卫生工作问题有处理权。

2.3对违纪学生记过(包括记过)以下处分有审批权,对记过以上处分有建议权。

2.4有权过问相关部门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及处理,必要时可直接调查并处理学生违纪事件。

2.5对学生宿舍、心理咨询与校医室、图书馆工作有指导权。

2.6有对各系学工干事的聘用与解聘的建议权。

2.7对班主任任免有建议权。

2.8对严重影响课堂纪律的学生有临时停课的教育处理权。

2.9对各系学生会成员、值周生的任免有建议权。

2.10对学生一周以内(含一周)事假有批准权;二周以内(含二周)病假有批准权。

2.11对损坏公物的学生有教育权。

2.12对学生评优有审核权。

2.13对班主任评优有建议权。

2.14接受并行使上级授予的其它权力。

学工处学工干事岗位职责

1.0职责

1.1在学工处处长及副处长的领导下,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管理工作。

1.2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要求,落实对各系督导考核,使班级管理开展起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起优良的校风和社会形象。

1.3负责评优和奖学金评比活动的组织工作。

1.4负责各系学生操行成绩的收集、整理、审核工作。

1.5负责收缴学生学费情况的统计工作,并按期催缴学费。

1.6负责大型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

1.7积极主动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2.0职权

2.1有权催缴学生欠费。

2.1有权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发放毕业证书。

2.3有权按规定对各系进行督导考核。

2.4对学生评优和奖学金评定有建议权。

2.5对制订学生教育和管理政策有建议权。

2.6接受并行使上级授予的其它权力。

学工处学籍干事岗位职责

1.0职责

1.1在学工处处长的领导下,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掌握政策的原则性,发扬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精神,处理好日常教育行政工作。

1.2负责组织收集新生学籍信息,按规定时间录入省和国家学籍管理网络系统,做到信息录入准确无误。

1.3负责学生纸介学籍管理,做到准确无误。

按制度管理好学籍,统计填写各类报表。

1.4负责指导并组织班主任老师填写新生学籍注册(备案)名册及学生学籍簿,督促班主任及时将学生个人奖惩材料按要求归档,并做好学生档案的检查工作。

1.5负责组织毕业学生档案。

有关材料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1.6认真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按照程序,准确的发放毕业证书。

1.7负责办理学生降级、休学、转专业、退学等学籍变动手续。

1.8认真审查资格后开据学生在校证明。

1.9根据学籍情况,按照学院要求,收取各种费用和报表。

1.10积极主动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2.0职权

2.1有权审查学生资格后开据学生相关证明。

2.2对学生学籍档案注册和变动有执行权。

2.3有修改学籍管理方法的建议权。

2.4有权按学院指示通过各系收取各种费用和报表。

2.5对学生档案有审查权。

2.6对各系学籍管理有指导权。

2.7接受并行使上级授予的其它权力。

学工处扶贫助学干事岗位职责

1.0职责

1.1在学工处处长的领导下,做好学生扶贫助学和学籍管理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掌握政策的原则性,发扬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精神,处理好日常教育行政工作。

1.2负责掌握国家的政策,并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扶贫工作相应制度及流程,经审核后执行。

1.3组织各系对国家政策及我校相应制度的学习。

1.4组织各系按照相应流程及时间进行开展扶贫工作。

1.5对各系呈报的扶贫材料认真审核、整理,并对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1.6按照上级要求,把经审核后的扶贫工作的结果按时上报。

1.7按学年对扶贫材料及相关文件进行组档,以便备查。

1.8积极主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0职权

2.1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有审查权。

2.2接受并行使上级授予的其它权力。

艺术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0职责

1.1在学工处处长领导下,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陶冶情操,多方面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1.2负责主持艺术中心的全面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

1.3负责本部门艺术类科研项目攻关和社会服务工作。

1.4负责本部门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负责本部门专业建设和艺术中心建设总体规划。

1.6负责艺术类第二课堂教学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7根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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