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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灾后重建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力打好全市灾后恢复重建攻坚战

——在加快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2月27日)

同志们:

在全市灾后恢复重建进入决战的关键时刻,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加快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灾后重建领导小组会议和灾后重建工作会议精神,客观分析当前灾后重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对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重建工作进度,确保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5.12”地震三周年之前总体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后面,市委王书记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带领广大干部群众,万众一心、攻坚克难,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

截至2011年2月20日,全市累计开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3786项,占已落实基金项目3941项的96.1%;竣工项目3161项,占已落实基金项目总数的80.2%。

累计完成投资327.9亿元,占已落实基金项目总投资385.5亿元的85.1%。

总体上来看,我们实现了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

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全面完成。

全市列入规划的18.6万户农村居民住房维修加固于2008年底全部完成;除极个别整村重建村外,列入规划的22.8万户农村居民住房重建于2009年底全面竣工。

二是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基本完成。

全市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已全部开工,竣工14375户,占复核调整规划的98.7%;40284户城镇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全面完成。

三是公共服务实现灾后重建目标任务。

全市公共服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累计开工1568项,竣工1327项,开工率和竣工率分别为95.3%、80.6%,累计完成投资47.4亿元,投资完成率67.2%。

其中,教育项目累计开工552项,竣工497项,开工率和竣工率分别为98.9%、89.1%,投资完成率为75.6%;医疗卫生恢复重建项目累计开工255项,竣工227项,开工率和竣工率分别为98.8%、88%,投资完成率为71.3%。

四是基础设施、农村建设等重建项目进展良好。

全市基础设施、城镇建设、农村建设等八大类项目累计开工2218项,竣工1834项,开工率和竣工率分别为96.6%、79.9%;累计完成投资110.3亿元,投资完成率71.4%。

五是对口援建工作成效显著。

深圳市直接援建实施的20个项目全部竣工并整体移交。

深圳援建省内统筹项目累计开工51项,竣工28项,累计完成投资10.9亿元,投资完成率为59.9%。

省内对口援建开工15项,竣工10项,开工率和竣工率分别为93.8%、62.5%,累计完成投资0.55亿元,投资完成率为63.2%。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及参与灾后重建的所有部门单位,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克服巨大困难,做了大量艰苦工作的基础上取得的。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恢复重建项目实施进度与国家总体规划要求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

主要表现:

一是全市仍有158个灾后重建项目未开工。

其中35个正在进行招投标;13项已上报初步设计,正在开展审批;61项完成征地,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11项由于项目建设用地难以落实,目前仍在进行征地工作;38项由于项目整合、计划调整、业主更换等原因暂时难以开工建设。

二是部分在建项目进展缓慢。

全市开工项目中,仍有733个项目进展缓慢影响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其中:

投资完成率达到50%以上,预计能够按时竣工的有293个,占40%;投资完成率在30%和50%之间,通过努力能够按时竣工的有120个,占16.4%;投资完成率低于30%,在规定时限完成任务困难突出的有320个,占43.7%。

三是一些已竣工项目由于配套设施不完善难以及时投入使用。

在编制灾后重建规划时由于对农村居民建房缺乏周密考虑,没有安排整村重建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尽管后期通过多渠道整合项目、调剂资金等方式解决了多数整村重建村基础设施配套资金,但由于资金有限,有的整村重建村水电路等配套设施至今没有完善,导致重建户无法及时迁入新居。

城镇重建户还有183户尚未完成重建任务。

有的学校、医院、乡镇文化站缺乏附属设施和设备,不能有效开展业务活动。

四是个别项目还出现质量缺陷。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因素的制约也有主观影响,我们今天主要从主观上找差距、找不足,是我们工作努力不够特别是在破解土地等重建难题上缺乏新点子、新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重建工作进度。

从现在起到5月12日,也就是距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完成灾后重建的时间节点还有两个多月时间,如期完成灾后重建任务时间相当紧迫,任务十分艰巨。

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前所未有的工作力度,采取一切能够采取的措施,爬坡破难,击鼓奋进,全力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厚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

二、全力奋战70天,总体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全市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5月12日前总体完成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任务。

具体目标是:

全面完成城乡居民住房、教育、卫生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等民生项目,基本完成城镇体系、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防灾减灾、生态恢复和环境整治等重建任务。

各县区党委、政府及承担重建任务的市直部门,都要按照这个目标要求,统筹谋划,超常规落实,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

(一)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灾后重建任务总体完成。

一是狠抓项目开工,确保开工率达到100%。

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对全市目前尚未开工的重建项目进行专题研究,对于目前尚未开工的158个灾后重建项目要逐项目认真分析未开工原因,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逐一提出解决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时间表,确保所有未开工项目在4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在解决未开工项目难题时,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征地、勘察设计和审批三个环节。

在解决征地问题上,要注意工作方法,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依法开展征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和谐征地;对已完成征地,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由专人具体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加快设计进度,争取在30天之内完成设计上报批复并开工建设;对已上报审批的项目,要派专人蹲守审批单位,及时办理各类支持性文件,超前安排审批计划,加班加点完成审批任务,力争3月初完成审批任务,3月中旬开工建设;对目前已完成招投标的项目,要在一周之内组织施工队伍进场建设;对因受征地或其他原因影响,无法实施的项目或建设条件发生变化不宜实施的项目,要尽快研究提出调整实施意见,原则上项目的调整在规划内未落实资金的同类型项目间进行,新调整实施的项目必须是土地落实的项目,并向市重建办申请批准;对于拟整合实施的项目由分管领导主抓,由投资量最大的项目单位具体负责,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研究解决项目整合中的各类具体问题,确保前期工作及时开展,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是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建项目按要求时限建成。

对在建项目,根据时间进度要求,逐项目制定加快施工进度的具体措施,以10天为一个建设时段,倒排建设工期,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全市重建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95%以上,竣工率达到90%以上。

对施工进度慢的项目,由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分别负责,督促施工企业增加人员、设备投入,并协调解决建筑材料供应,加快施工进度。

三是采取灵活对策,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要灵活运用项目审批政策,最大限度地缩短项目前期工作周期,加快开工建设进度。

对于投资规模较大需要上报省上审批的项目经协调同意可合理划分为若干子项目,争取在市、县区两级权限内审批;对于审批的支持性文件尚不齐全的项目允许边批边补;对于除党政机关办公楼以外的项目审批,可采取上级部门委托或授权下级部门审批或同级投资主管部门委托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办法,合理分担审批任务,加快审批进度;对于正在落实征地的项目,只要供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先行用地,在建设过程中再报国土资源部门补办征地手续;在招投标工作中,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承担招投标工作的中介机构,将招投标时限压缩在5日之内,快速完成招投标工作;在施工队伍进场上,要在保证施工资质的前提下尽力创造有利条件,不得附加任何刁难施工企业的条件。

四是抓好项目竣工验收,搞好重建项目的收尾完善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按照《***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在项目实施单位初步验收的基础上,由市县区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牵头,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在验收工作中,为了合理分担验收工作量,确保项目及时交付使用,可以采取上级审批主管部门委托下级审批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或同级审批主管部门委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灵活办法。

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由实施单位进行整改;对资料不完善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补充完善;对因配套设施不完善,难以及时投入使用的项目,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完善配套设施,促使项目早日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对于验收合格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使用管理,确保灾后重建项目及时发挥效益。

验收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5.12”地震三周年之际,竣工项目验收率达到80%以上。

要严格执行竣工项目验收的有关制度和程序,切实防止项目验收走过场,把好项目建设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抓好使用监管。

一是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对已完成审批的项目市投资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在三天之内下达投资计划;对投资计划已下达的项目,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工程建设进度需要,在两天之内拨付资金;对于投资计划尚未下达,但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财政部门要采取灵活措施,预拨部分工程款,推进项目施工。

二是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市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拨付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支付中,要建立明细的使用台账,做到用途清晰,使用规范;审计、监察部门要按照《***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办法》和《***市灾后重建项目巡查办法》的要求,加强审计、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防止出现挤占、挪用、滞留重建资金等问题发生。

各县区要按市委、市政府安排,组织得力业务骨干分片区、逐乡镇、逐村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做到把问题发现在内部,把整改措施落实到内部。

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市组织抽查,抽查发现问题的要连带追究自查人员的责任,抽查和自查都未发现问题而被其它渠道发现问题的,连带追究抽查、自查人员的责任。

要通过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有效监管,使资金规范运行、干部廉洁自律不出问题。

(三)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灾后重建项目“回头看”检查取得实效。

当前,全市灾后重建回头看检查正在进行。

各县区要在前一阶段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所有灾后重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灾后重建工程质量、项目进展、重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审计检查出的问题不掩饰、不回避,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和上报,确保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

1、突出抓好农村居民住房重建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文县尚德镇任家坝村上任家坝社群众住房质量问题的整改,要在已经协调解决用地矛盾、落实分配方案并开挖地基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依靠现有抽调的得力干部和强有力的施工队伍,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同时,加快时间进度,确保在4月底前全面建成。

任家坝农房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文县政府每周一要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汇报,市政府向省政府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二是对于其他县区整村重建村存在的突出问题,由有关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务必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对于农村住房面上存在的问题,由有关县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责,抓好自查和整改措施落实,务必在四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

2、全面落实城镇居民住房重建政策措施。

各县区要按照去年5月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促进城镇居民住房灾后重建视频会议提出的“坚持两个为主、做到六个结合、采取八种重建模式”的要求,全面落实重建资金补助安置、利用现有房源安置、建设保障性住房安置等具体政策和措施,加快尚未竣工的183户城镇重建户的建设进度,尤其是城镇居民住房重建任务欠账较大的武都区、北方等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制约进度的突出问题,确保5.12地震三周年之际100%的完成重建任务。

3、认真抓好两个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

各县区实施的工业和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要按照经省政府同意市政府最近出台的基金实施管理办法,尽快下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重建进度,完成重建任务。

对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经核实,直接收回纳入基金管理,严防套取国家资金问题的发生。

4、加强重建工程质量管理。

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承担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谁设计、负责设计的主要负责人对设计质量负总责,谁施工、组织施工的主要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总责,谁监理、负责监理的主要负责人对监理质量负总责的原则,全过程把好质量安全关。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不断优化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加快建设进度。

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防止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

灾后重建是百年大计,要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坚决防止“半拉子”工程和“胡子”工程,严禁出现“豆腐渣”工程。

三、明确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

在“5.12”三周年之前总体完成全市灾后重建任务是一项硬任务。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的方针,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全力抓好重建工作任务的落实,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满意。

首先,要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

在全省灾后重建工作会议上,*省长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灾后重建的主体责任是县区党委、政府。

在当前形势下,推动全市灾后重建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发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作用,形成由县区委、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人大、政协积极配合参与,县区直部门、乡镇全力抓落实的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充分依靠广大干部,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和主动性,想办法、上措施,争时间、赶速度,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靠实工作责任,解决难点问题,着力发挥县区做好灾后重建和重点项目建设的主体作用。

特别是各县区党委、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县区的灾后重建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落实,亲自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其次,要落实市包抓项目指导组和包抓项目工作责任人的职责。

为了加强工作指导、加快项目建设,市委已经于2月22日抽调19名地级干部、108名县级干部和县级后备干部组成10个工作组,赴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为期两个多月的蹲点指导和督查,各工作组要认真履行包抓责任,推进恢复重建工作任务的落实。

项目包抓指导组成员和项目工作责任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全力做好推动全区灾后重建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各项指导和配合协助工作。

一是项目包抓指导组要会同县区党委、政府共同研究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指导督促区上抓好灾后重建合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副地级以上领导干部落实好“包一带一”的包抓重点项目建设制度,包抓一个未开工的灾后重建重点项目,带一个在建的灾后重建项目,具体指导这些的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建设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三是抽调的包抓项目工作人员要深入项目建设一线,作为项目建设工作责任人,在市指导工作组和县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协助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实施中所遇到的资金、技术、管理等困难和问题,监督项目建设质量,督促项目建设进度。

第三,要落实部门责任。

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能,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狠抓灾后重建的工作合力。

发改部门要加大项目审批力度,快速下达投资计划、及时组织项目督查和竣工验收;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和强制性技术规范;国土部门要及时快捷的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环保、水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协作项目实施单位做好环评等有关项目前期手续。

要加强重建项目进度统计,重建项目进度统计由原来的半月一报改为十天一报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这一要求,做好统计工作。

第四,要严格工作纪律。

纪律是搞好重建工作的保证。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几条纪律:

一是在重建项目审批中,项目审批部门要按照限时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严格核定项目范围、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严禁推诿扯皮。

二是在重建项目招投标中,要加强资质审核和招投标管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严禁违法挂靠、转包、分包。

三是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严格法纪约束,不准插手重建工程,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吃拿卡要,不准虚报虚列账务,不准套取骗取资金。

对灾后重建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第五,要强化工作考核。

要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参与重建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内容,进行重点考核。

要根据重建工作需要,及时提出绩效考核意见和办法,督促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省市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情况,通过组织措施来保证重建工作的领导力量和重建工作顺利实施。

这次,按照有关干部责任追究规定,文县上任家坝社重建房屋质量问题处理了10名干部,有的干部处理程度是非常严厉的,教训非常深刻,我们一定要举一反三,严防这类问题的发生,对今后抓重建工作进度不力,贻误重建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进行问责。

第六,要强化舆论宣传。

今年,国家将结合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成果,组织开展以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

市、县区宣传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集中组织新闻单位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灾区人民的关心厚爱、全国人民对灾后重建的无私支援,大力宣传灾后重建取得的显著成绩,大力宣传重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关怀及全国人民的无私援助,激发广大群众的感恩党、感恩社会主义制度、感恩全国人民的无疆大爱,用重建成果鼓舞并凝聚干部群众,增强搞好灾后重建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与决心。

同时,市县区都要按照善待媒体的要求,做到善于接触媒体、研究媒体、运用媒体,下决心解决有关经费、设施等问题,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网络舆情监管、媒体接待等创造工作条件。

认真吸取文县新闻网络舆情的教训,加强舆情监测,加大正面宣传引导的力度,既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发生的重大变化,又及时报道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在接受舆论监督中宣传特色亮点,通过宣传灾后恢复重建的巨大成就,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关于北方“8.1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省、市将于三月上旬进行专题研究,北方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要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重建工作。

同志们,按时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职责。

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坚定信心,靠实责任,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灾后重建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重建任务,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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