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四 唯物辩证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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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四唯物辩证法
专题四唯物辩证法
一、概念:
1、联系:
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整体:
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
●部分:
事物得局部和发展得各个阶段,从数量上看它是多。
●系统:
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
2、发展:
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
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量变:
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
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3、矛盾: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包含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
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矛盾的同一性:
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
它有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
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
它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即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每一事物从产生到灭亡都存在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它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形成了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三是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主要矛盾:
在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主要矛盾。
●次要矛盾:
在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
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
●矛盾的次要方面:
在事物内部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
4、辨证的否定观:
辨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特点:
辨证的否定观是发展的环节和联系的环节。
●实质:
扬弃。
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
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方法论:
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孤立的观点。
2、联系的客观性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联系是客观的,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方法论:
它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改变条件创造条件),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3、联系的多样性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
方法论:
它要求我们,要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4、整体与部分的统一的辨证关系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1)整体与部分是相互区别的。
含义不同;地位、作用、功能不同。
(2)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
当各部分以合理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就会大于部分之和。
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
部分处于被支配的地位,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3)整体与部分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
整体是由部分构成;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
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功能会对整体的功能状态起决定作用。
方法论:
(1)我们应当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
(2)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小注:
当各部分以有序、合理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就会大于部分之和。
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
部分对整体的影响:
部分会制约整体,关键部分甚至在一定的条件下起决定作用。
5、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系统的基本特征:
整体性、有序性、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方法论:
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注意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系统优化的方法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
小注:
①联系具有普遍性,并不意味着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具有联系,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②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③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条件的,即使人们改变条件、创造条件的活动也是有条件的。
误区警示:
①任何事物之间都存在联系。
(错)②联系具有客观性,意味着人们不能改变联系。
(错)③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即系统与要素的关系。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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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发展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发展的普遍性:
(1)自然界是发展的;
(2)人类社会是发展的;(3)人认识是发展的。
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
发展的实质:
发展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关系:
(1)区别: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一般的变化,它包括宇宙间的一切变化和过程;变化则侧重于运动中所发生的状态乃至性质的改变,但是,运动和变化都没有规定事物运动、变化的性质和趋势;发展是一种运动和变化,是上升的、向前的、进步的变化,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运动、变化比发展广泛,发展比运动、变化深刻。
(2)联系:
运动包括着变化和发展,有运动才会有变化和发展;发展是运动、变化的更高层次,揭示了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三个概念都表明事物不是绝对静止的,不是凝固和僵化的。
方法论:
要求我们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注意:
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7、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原理和方法论(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世界观原理:
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的、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为什么前途是光明的?
●为什么道路是曲折的?
●把握区分新旧事物的标准:
判断新旧事物,不能以事物出现时间的先后,以事物一时力量的强弱,发展速度的快慢,是否成熟和完善,或从事物的名称、旗号等表面形式上去判断新旧事物。
其根本标准在于是否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是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
●区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道路和途径
(1)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这是指事物发展的全过程的总体方向,不是指事物发展的各个阶段的方向,更不是指每一步的方向。
事物向前发展的总趋势是任何力量也改变不了的。
(2)事物发展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
事物发展中各个具体阶段和每一步的方向,可能是前进的,也可能是停滞的甚至是倒退的,这正说明事物发展的道路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只能是螺旋式或波浪式的,有曲折、有起伏。
(3)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都是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有前进。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
方法论:
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鼓励、支持、保护新事物,促使其成长壮大。
又要准备走曲折的路,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和考验。
8、量变和质变的辨证关系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1)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
(2)①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②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返,不断前进。
●量变与质变的关系:
区别:
①性质不同: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②特点不同:
量变是渐进的、不显著的;质变是根本的、显著的。
③呈现状态不同:
量变呈现出来的是统一、相持、平衡和静止;质变呈现出来的是统一物的分解、平衡和静止的破坏。
④结果不同:
量变的结果是事物还是其自身,没有变成另一事物;质变的结果是事物不再是自身,而变成了另一事物。
联系:
①量变和质变是统一的。
量变与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经过量变和质变的过程。
因此,二者统一于事物发展过程之中。
②量变和质变互相联系。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从量变开始,没有量变做准备,就不会发生质变。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又必然会引起质变。
③量变和质变发生的原因相同。
二者都是事物自身矛盾既相互依赖又相互斗争推动的结果。
●质变不等于发展:
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质变作为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包含两种情形:
一是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上升性的根本变化;另一种是倒退性的根本变化。
发展属于第一种质变,不能把任何质变都看成是发展。
方法论:
①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②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③坚持适度原则,控制量变的限度。
④反对两个极端:
急于求成和优柔寡断。
小注:
①事物都是运动变化着的,但并非任何运动变化都是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指是万事万物的各种运动变化所包含的前进和上升的趋向性。
②质变不一定是发展,但发展一定是质变
注意:
对量变、质变认识的五个误区
误区1:
量变即事物的变化,质变即事物的发展
误区2:
量变是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显著的、根本性的变化。
因此,量变与事物性质无关
误区3:
质变就是由事物数量上的增减才引起的。
误区4:
只要有量变,就一定会发生质变。
量变的总和就是质变。
误区5:
先有量变,后有质变,量变与质变是截然分开的。
9、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1)矛盾的含义。
(2)矛盾的同一性。
(3)矛盾的斗争性。
(4)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
方法论:
坚持一分为二的分析方法。
(两点论、两分法)
10、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即对立统一。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矛盾不仅是普遍的,而且是客观的。
●正确理解事事有矛盾:
①不能说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矛盾:
两个毫不相干的事物没有处于统一体中,就不构成现实的矛盾,只有在一定条件下,他们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时,才能构成矛盾关系。
②人们尚未认识,还不能对其具体矛盾作出科学解释的事物,并不等于矛盾就不存在。
③人们不容易觉察的矛盾不等于矛盾就不存在。
一般来说,处于动态中的,较为激化的矛盾,人们往往容易觉察,而事物处于相对静止时的矛盾或处于缓和状态中的矛盾,需要通过思维才能认识和把握。
●正确理解时时有矛盾:
①事物发展过程中不存在无矛盾状态,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②“时时有矛盾”并不意味着矛盾永远无法解决。
只要实事求是地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和矛盾分析的方法,就能正确地分析和解决矛盾。
方法论:
①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我们都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②坚持一分为二地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反对片面看问题的一点论。
小注:
①矛盾是客观的,不能制造也不能消灭,但可以解决,解决矛盾只是把矛盾的激化状态转化成缓和状态,并不是消灭矛盾。
②事事有矛盾但并不是任何事物之间都存在矛盾。
11、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矛盾,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
方法论:
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醒: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种种表现:
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等。
)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含义、地位和意义:
含义:
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
地位:
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意义:
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正确把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关系:
区别:
①含义不同: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指做事情要尊重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从客观存在的实际出发,经过调查研究,找出事物本身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以此作为我们行动的依据。
②侧重点不同: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侧重于在认识和解决矛盾时,注重抓住事物的本质特征。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侧重于强调从客观存在的事实中提炼正确的认识,按规律办事。
③角度不同: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辩证法角度指出了正确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渠道和途径。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从唯物论角度指出了正确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渠道和途径。
④原理不同: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理是矛盾特殊性原理,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原理。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理是物质决定意识原理,规律客观性原理。
联系:
①二者都突出强调了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根据不同的时间、地点和条件,去认识事物的不同性质。
②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础和前提,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离开对实际情况的正确认识这个前提,事物的本质特征就难以抓住。
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深入体现和必然结果,离开了具体分析,即使是正确的方式政策也难以贯彻和落实,所以,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二者是融为一体的。
1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
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没有的。
二者在一定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在这个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一场合则变为特殊性。
在这个场合为特殊性的东西,到另一场合则变为普遍性。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不是“多数和少数的关系、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从事物的性质上来说的,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而“多数和少数、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是从范围来说的,有根本的区别。
●不能说“普遍性包含”特殊性。
因为各种特殊性、个性是千差万别、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而普遍性、共性是抛开了事物各自特殊的东西,是抛开了许多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个性、特殊性,只是概括、抽象出了它们的共同的本质。
方法论:
①我们要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规律,并掌握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科学工作方法。
②既要克服只看到矛盾的普遍性,忽视矛盾的特殊性,看不到事物之间的差别;又要克服只看到矛盾的特殊性,忽视矛盾的普遍性,看不到万事万物的联系。
③这一原理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原则的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
即我们在想问题、办事情要把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结合起来。
小注:
①承认矛盾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前提。
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多数”与“少数”的关系。
③认识事物的秩序:
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
13、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辨证关系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在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
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同时,又要统筹兼顾,处理好次要矛盾。
14、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
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
二者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方法论:
要求我们看问题时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弄清事物的性质。
应用范围:
应用这一原理,说明在我国现阶段,要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说明对待股份制,不能笼统地判定它的性质,国家和集体控股,股份制就有明显的公有性质;说明实行“一国两制”以后的中国,国家的主体是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所以我国的国家性质仍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5、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哲学依据: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辨证关系原理;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辨证关系原理。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含义。
①两点论就是在处理复杂事物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也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个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主要方面,也要看到次要方面。
②重点论是指在处理复杂事物中的各种矛盾时,要着重把握其中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个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联系:
两点之中有重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
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要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
方法论:
我们应该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起来,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
16、辨证的否定的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①辨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
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②辨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③辨证的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
④辨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
(辨证的否定,既不是肯定一切,也不是否定一切;而是既肯定又否定,既保留又克服;克服的是旧事物中的过时、消极的内容,保留的是旧事物中的积极、合理的因素。
)
方法论:
①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创新意识。
做到不惟书、不惟上,只惟实。
(即要求我们,不仅要尊重书本、尊重权威;更要立足实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实现理论和实践的创新与发展。
这是我们事业不断取得成功的关键。
)②要求我们,要有革命批判的精神;对一切事物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
(既不能肯定一切,也不能否定一切。
)
17、革命批判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关系原理和方法论
世界观原理:
(1)辩证法的本质,是批判的革命的和创新的。
(2)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和创新意识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创新是对既有理论、实践的突破,要创新就要有批判精神。
●理论依据: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任何事物对它发生的那个时代和那些条件来说,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对它自己内部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理由的了,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要走向衰落和灭亡。
方法论:
革命精神和批判性思维要求我们树立创新意识。
(即要求我们,关注变化发展的实际,敢于突破成规陈说;注重研究新情况,提出新问题,寻找新思路,确立新观念,开拓新境界。
)
18、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
(Why)
创新的哲学依据:
①唯物论依据:
坚持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统一,是坚持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的统一②辩证法依据:
事物是变化发展的,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要求树立创新精神;辨证的否定观要求树立创新精神。
③认识论依据——认识的基础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人的认识是一个无限反复无限发展的过程,认识不断深化、扩展、向前推移;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作用:
①创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创新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创新推动人类思维方式和文化的发展。
②创新是对真理的发展,创新是对实践的推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创新是时代的引擎,是社会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