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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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附件1:

义乌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土地流转费用补助实施细则

一、补助对象

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单位(限于国企和农业企业)。

二、补助条件

新开发建设的、土地流转面积在500亩以上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要求土地流转期限最少至第二轮土地承包期结束(2028年),相对集中连片,限于种植业或以种植业为基础的休闲农业观光园(苗木除外)。

三、建设标准

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一)规划布局合理。

示范园应当编制规划,要求定位准确,产业协调,布局合理。

(二)具备相应规模。

种植类。

以花卉、中药材、食用菌为主导产业的露地连片种植面积不低于示范园总面积的60%或设施栽培连片面积不低于示范园总面积的40%。

其他以粮油、果蔬等为主导产业的露地连片种植面积不低于示范园总面积的80%或设施栽培连片面积不低于示范园总面积的50%。

休闲类。

以种植业为基础,有农业产业支撑,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延伸农业产业链,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示范园内主导产业种植面积不低于示范园总面积的50%。

(三)经营主体明晰。

建设经营主体信誉良好,经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证照齐全。

(四)基础设施完善。

示范园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完善,农机设施装备能满足生产需要。

(五)科技品牌支撑。

有明确的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科技服务平台,有产学研合作,有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和自主创新成果或实用技术成果。

(六)产品质量安全。

食用农产品种植示范园要通过无公害认证或按无公害标准组织生产,农产品达到安全质量标准。

(七)环境整洁美观。

示范园内的农业设施用房色彩、外形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农业大棚等设施要做到规范、不破损;园内做到整洁,无垃圾、无废弃农药、化肥等包装物和废弃农膜;达到一定绿化率。

(八)管理效益显著。

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生产运行良好。

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补助标准

对土地流转费用给予400元/亩的补助(土地流转费用每亩在800元以下的,按50%进行补助),补助三年,规划评审通过当年补一年,示范园开工建设当中补一年,示范园建成通过验收后补一年。

五、申报资料

申请表(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及流转费交纳发票;经相关部门或镇(街)组织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评审意见;现场区位图等资料。

六、操作程序

补助对象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镇(街)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复核,并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经市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讨论后,按有关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给补助对象。

 

附件2:

义乌市良种良法试验示范项目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的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

(2)申报要求

依托现有基地,围绕特色主导产业,重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方式的引进、试验、示范、展示等工作。

1.试种的新品种须经新品种评审认定,或为地市级以上科研院所的区试品种。

试验的新技术要有创新、可推广,能解决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初加工中的实际问题。

试验项目要有明确的实施方案。

2.新品种试种面积3亩以上,新技术试验面积5亩以上。

3.每个主体当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试验项目,相同试验内容的项目在义乌市辖区内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二、申报材料

1.义乌市良种良法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

2.新品种:

新品种评审认定书,或与地市级以上科研院所签订的区试协议复印件。

3.试验地块土地租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以镇街为单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奖励标准

试验项目通过验收评审的,根据验收得分给予奖励:

得分90分(含)以上给予5万元奖励;得分85分(含)至90分(不含)的给予4万元奖励,得分80分(含)至85分(不含)的给予3万元奖励;得分低于80分(不含)的不予奖励。

四、操作程序

1.申报、初审。

申报主体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镇街,各镇街对上报项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2.立项。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对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进行论证,择优立项。

立项方案在政务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达立项计划。

3.实施。

项目主体要严格按照试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落实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

试验完成后,申报主体要及时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并报市农业农村局。

4.测产。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和测产,记录相关数据并形成测产报告。

5.验收。

成立验收专家组,专家组通过查看相关资料、听取业主介绍,根据规模、投入、测产结果及效益等,对引进的新品种、新技术的技术指标、示范性和推广价值进行综合评价,同时进行打分,并填写验收报告。

6.公示、拨付。

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产报告、验收意见等资料,综合审定资金奖励方案。

资金奖励方案在政务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励资金。

 

附表1:

义乌市良种良法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个人(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种类

□1、新品种试种示范□2、新技术试验示范

试验地点

开户银行及帐号

试验规模

试验投入资金

万元

技术人员数

技术依托单位

试验实施方案:

基地特色、试验示范内容、技术依托、技术人员、推广应用前景、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情况及试验实施计划。

(可另附页)

 

镇街

推荐

意见

 

经办人:

分管领导:

(盖章)

年月日

附表2:

义乌市良种良法试验示范项目立项评分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负责人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

得分

创新性

首创的15-20分,常规技术集成10-15,其他0-9

20

可行性

有技术支持,配备基本技术人员,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签署合作协议10,一般4-7,其他0-3

10

试验必要性

可推广性,酌情打分

10

根据试验实施方案和业主陈述:

市场发展前景较好,是特色主导产业15-20分,非主导产业10-15分,非特色非主导产业0-9分

20

项目计划

根据试验实施方案和业主陈述,项目的可操作性酌情打分。

30

资金投入

投资3万元以上8-10分,3万元以下0-7

10

总分

100

专家签名:

年月日

附表3:

义乌市良种良法试验示范项目验收评分表

评分指标

具体内容

分值

项目单位1

项目单位2

……

资料管理

试验内容日常生产记录填写情况、影像资料等

15

技术路线、总结报告等

15

试验投入品票据、实施方案等

10

技术指标

对申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如增产幅度,节工、省料,增加经济效益,产品商品性(果型大小、均匀度、口感、是否适宜储藏、运输等)等

50

示范性、

推广价值

新品种的丰产性、抗逆性,新技术的技术成熟度、可操作性,市场发展前景等

10

合计

100

专家签名:

年月日

附表4:

义乌市良种良法试验示范项目验收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得分

验收报告

1

2

验收专家组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义乌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一、扶持项目及对象、标准

1.稻麦规模种植补贴。

凡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大户,大小麦给予每亩220元的补贴,水稻给予每亩380元的补贴。

旱地、新垦造耕地种植山稻的按种植水稻计,再生稻限补一季。

(其中含省市良种补贴、农资价格补贴、水稻机插补贴、水稻统一育秧补贴、水稻病虫统防统治补贴)。

2.旱粮规模种植补贴。

对连片种植50亩(含)以上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山稻,下同)的大户按种植旱粮的土地面积给予每亩220元的补贴;对在果园、幼疏林地等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大户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

3.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补贴。

对在已建成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内2012年10月后流转连片耕地100亩以上、正式流转期限5年以上且当年种植稻麦等粮食作物一熟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200元/亩的补助。

4.冬种示范畈补贴。

对连片种植50亩以上的油菜示范畈,给予每亩80元的补贴。

5.工作经费补贴。

对种粮大户的种粮面积分季组织测量,对邀请第三方中介测绘的,按测量出的粮食种植面积给予镇街每亩5元的工作经费补贴。

以上政策的补贴包含上级的补贴。

二、申报核兑程序

1.申报。

上述各项政策补贴均由镇、街道统一组织申报。

其中面积测量工作经费补贴由镇、街道直接申报;其它项目由农户到农田所在的镇、街道申报。

农户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稻麦、旱粮种植大户需附送土地承包合同或流转协议、农田区位图。

2.审核。

各镇街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审核时要从严把关,加强公开监督。

其中种植大户面积要逐畈逐丘核实,田块面积含四周宽度0.6米范围以内的田埂、沟渠;对因生产管理粗放或违背科学规律盲目种植等原因,造成产量水平十分低下的,审核时相应核减补助面积;连作晚稻直播栽培的须于7月31日前完成种植,机插、手插、抛秧等方式栽培的须于立秋前完成大田栽植,否则不予补助。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扣减补助面积,性质严重的取消补助。

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按上报材料分季进行实地抽查复核,抽查的面积比例不少于10%,且涉及农户数不少于10%。

3.兑现。

根据镇街核实上报和市农业农村局抽查复核的结果,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镇街。

各镇街要充分运用补贴资金直拨系统,将补贴资金通过“市民卡”直拨等方式在一个月内发放到农户,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4:

义乌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助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种植蔬菜及农业特色主导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主体(已享受粮食直补的作物除外)。

(二)建设标准

①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基地要求单一作物区域连片面积500亩及以上,农业特色主导产业是指水果、中药材、茶叶和非叶菜类蔬菜;叶菜类蔬菜基地要求连片面积100亩及以上,复种指数2.0以上,叶菜类蔬菜指的是除马铃薯、毛芋、籽莲、莲藕、茭白、西瓜、甜瓜、草莓之外的其它蔬菜。

②有完整的生产档案,具体包括:

农药使用记录、农事操作记录、产品销售记录、产品检测记录(抽检、送检或自检);③实行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标识(包括品牌包装、产品合格证、可追溯的产品标签)、统一标准、统一档案管理;④建设有联网的自检室,按照无公害标准组织生产,当年被检测合格率100%。

建设标准具体要求:

1.申报必须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为主体。

2.面积:

指实际种植的投影面积,不包括基地内机耕路、生产用房、池塘等。

3.复种指数:

叶菜类基地要求同一地块蔬菜复种指数2.0及以上。

4.单一作物区域连片:

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基地要求合作社、联合社单一作物种植面积500亩及以上。

区域连片是指同一合作社、联合社在同一镇街范围内单块基地单一作物连片种植面积达到30亩及以上,总种植面积达到500亩及以上的。

5.建设有联网的自检室,按照无公害标准组织生产,当年被检测合格率100%:

基地建有与市农业农村局联网的企业自律性检测室,种植的农产品均按照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开展农事操作,当年1月1日—验收时间段内,每批次采摘上市的农产品均要求检测合格,被检测指的是抽检或送检或自检。

6.四统一标准:

①统一病虫害防治:

基地进行统一病虫害防治或农药肥料统一采购和发放;②统一标识采购和发放;③统一标准:

基地采用标准化生产的相关标准依据或明细操作规程模式图。

④统一档案管理:

包括统一的培训记录、财务账目和生产档案。

(三)否决项

申报项目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被通报的;上年度农业扶持项目未实施的;企业信用等级E级或个人信用积分50分以下的;有使用违禁农药等不良行为的,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均不列入此政策扶持范围。

二、补助标准

叶菜类蔬菜基地补助600元/亩,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基地补助300元/亩。

三、验收材料

申报表、土地承包合同或流转协议、合作社(联合社)成员清册、建设项目地块图(需标注各个社员地块)、统一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地块周年生产布局示意图、基地进行统一病虫害防治的相关材料或基地农药肥料统一采购票据和发放凭证、统一标识(包括品牌包装、产品合格证、可追溯的产品标签)采购的相关材料和发放凭证、基地采用标准化生产的相关标准依据或明细操作规程模式图、合作社(联合社)统一培训记录、统一的生产档案记录本复印件、合作社(联合社)运营相关财务账目等与项目有关的材料。

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镇街存档,一份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操作程序

1.申报、审查。

合作社(联合社)向所在镇街报送简易申报表。

各镇街进行现场查勘和技术审核,签署审查意见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2.镇街初验。

由镇街组织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验收,实施主体与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镇街负责核实。

3.公示、上报。

镇街将辖区内验收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要拍照留存,公示无异议后,将验收表、验收材料和公示照片以镇街为单位报市农业农村局。

4.验收。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验收小组,对各镇街验收的项目按合作社(联合社)社员户数的20%比例进行抽查,达不到建设标准的予以取消当年度补助资格,面积相差超5%的退回镇街重新核查。

5.公示、拨付。

资金补助根据验收得分审定,得分低于70分(不含)的不予补助,得分90分以上(含)的给予全额补助;得分70分(含)-90分(不含)的,按照得分占总分的百分比,同比例给予补助资金。

项目资金补助方案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申报表、验收材料、镇街初验及验收意见、验收评分表等拨付扶持资金。

附表1:

义乌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补助项目简易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负责人

手机号码

开户银行

账号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面积:

(亩)

品牌名称

叶菜类蔬菜、特色主导品种

品种名称

面积(亩)

执行标准

合计

建设目标

产出目标

镇(街)审查意见

 

经办人:

分管领导:

(盖章)

年月日

注:

“建设目标”填写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情况,“产出目标”填写项目建设完成后预期效益、产出产值等情况。

附表2:

年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实施地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建设内容

完成情况

合作社(联合社)采用统一标识(包括品牌包装、产品合格证、可追溯的产品标签)。

合作社(联合社)实行标准化生产。

合作社(联合社)有统一的培训记录、财务账目和生产档案。

合作社(联合社)实行统一病虫害防治。

合作社(联合社)申报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面积清册。

(镇街需另附实际丈量面积分户清册。

项目建设

承诺

 本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真实可靠,项目建设内容与其他项目无重复,若有虚假,本单位(个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

意见

 

经办人:

分管领导:

(盖章)

年月日

验收小组

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3:

年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验收评分表

评分指标

具体内容

分值

评分

统一病虫害防治

合作社(联合社)实行农药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指导使用。

15

统一标识

合作社(联合社)有注册品牌商标。

5

合作社(联合社)成员采用统一品牌、统一包装。

10

统一标准

合作社(联合社)有标准依据或明细操作规程模式图。

5

合作社(联合社)成员使用统一的标准依据或明细操作规程模式图。

10

资料管理

合作社(联合社)各类资料统一存放。

5

合作社(联合社)有农药、肥料、各种包装等物资的采购资料和发放清册,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培训记录、生产记录档案完整。

10

合作社(联合社)管理

合作社(联合社)有专门办公场所,相关规章制度、标准依据或明细操作规程模式图上墙。

10

合作社(联合社)有专门的农资仓库,并分类摆放。

10

农产品检测

农产品检测合格率100%

10

有联网的企业自检室

10

合计

100

 

附件5:

义乌市休闲观光农业建设补助项目实施细则

一、扶持重点

符合义乌农业产业规划,列入各镇街农业产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美丽乡村精品村、特色村和美丽乡村精品线路沿线村庄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品牌打造、农产品初深加工、文化创意和休闲观光等方面特色鲜明的农业基地的基础设施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开展休闲观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镇街,村集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取得用地许可。

2.主导产业。

有农业产业支撑,以农业生产经营为基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项目建设区域内主导产业种植面积须达到100亩以上。

3.质量安全。

通过无公害认证或按照无公害标准组织生产,生产的农产品达到安全质量标准。

三、补助环节

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包括农业作业道、游步道、灌溉排水系统、停车场等。

四、补助标准

以上项目由各镇街为主体实施的按实际投资额的80%给予补助,对村集体为主体实施的按实际投资额的60%给予补助,其他农业主体实施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文本

2.项目规划文本

3.设计图纸

4.项目概算文本

5.村集体、其他农业主体还需土地租赁材料(承包合同、土地农户田亩清册等)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以镇街为单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六、操作程序

1.申报、初审。

以镇街申报补助项目的,各镇街应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编制申报文本及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以村集体、其他农业主体申报补助项目的,实施单位按照规定编制申报文本及相关资料报送所在镇街,各镇街对上报项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2.评审、立项。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实行资金竞争性分配,择优立项。

立项方案在政务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达立项计划。

3.实施、监管。

项目由所在镇街负责落实和监管。

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市下达的项目立项计划编制实施简表,将列入扶持环节的各分项建设内容按可核查方式细化,落实项目实施监管负责人。

工程实施之前要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预算书,并由所在镇街委托监理全程监督,实施单位和监理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全面负责。

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方案,如确需调整的,需经所在镇街同意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报批。

4.审核、验收。

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的,由所在镇街对项目组织初验,填写初验意见表并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建设内容的质、量和资金使用进行审核。

中介机构出具项目审核报告后,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并出具验收意见。

5.公示、拨付。

项目通过验收后,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核报告、验收意见等资料,综合审定对每个项目的资金补助方案。

项目资金补助方案在政务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扶持资金。

附表1:

义乌市休闲观光农业建设补助项目

申报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2.项目属性

○新建类○扩建○改建

3.项目建设地点

镇(街道)村(社区)自然村(小区)

4.项目计划完成时间

5.总投资

万元

其中:

申请财政补助

万元

6.主导产业及规模

7.项目单位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项目申请报告摘要-1

1、项目单位

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性质、现有员工和技术力量、财务状况、带动农民能力等)

2.建设条件与现状分析

(详细阐述与项目有关的场地、设备、基地、技术推广等现有建设基础条件等)

3.建设方案

(包括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地点、实施进度计划、项目落实措施等)

4.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说明财政补助资金用于项目的具体环节和额度)

二、项目申请报告摘要-2

5、投资估算

详细建设内容

规模

(数量)

单价

投资额

(万元)

市补助

(万元)

进度安排

(一)

(二)

(三)

(四)

合  计

资金筹集

市财政补助

建设单位投入

(建设内容按扶持环节分项填写;要注明采用的各种建设材料)

二、项目申请报告摘要-3

6.主要财务指标

年销售收入

年销售利润

7.社会效益分析

示范带动作用

促进农民增收

生态环境影响

8.项目单位责任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9.镇(街)审核意见

经办人:

分管领导:

(盖章)

年月日

附表2:

义乌市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实施简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负责人

手机号码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预计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详细建设内容

规模

(数量)

单价

投资额

(万元)

市补助

(万元)

进度安排

一、

1

2

3

二、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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