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级课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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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课题管理办法
院级课题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本着科研为教育教学服务、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紧紧围绕我院的发展规划,不断提高我院院级课题质量,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促进我院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校园,为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加快教学改革的实施步伐,提供更多具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应用性:
以应用研究为主,突出解决学校发展、系部发展和教师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2.一致性:
科研内容应与学院的发展、专业建设及发展规划相一致;研究成果应用于我院的教学和管理中。
3.互助性:
鼓励跨部门、跨学科联合申报课题,促进学科的相互融合和交叉学科的应用研究。
4.职业性:
鼓励吸纳相关企业专业人员参与课题研究,为社会服务。
三、申报条件
1、课题主持人应具有讲师以上技术职称,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一定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课题主持人未完成上一年度课题者不予申报;课题主持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尚未结项的省、市级以上课题负责人,不能以负责人的身份申报院级课题。
3、课题组成员(不含负责人)一般为3-5人,人才结构合理,能充分发挥各自特长。
鼓励系部、教研室或教学管理单位集体申报。
4、下列五项情况不得再申报院级课题。
(1)己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
(2)己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
(3)己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多媒体教学课件奖的项目;
(4)不能在院内实施成果转化的课题;
(5)己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的科研管理部门立项的项目。
四、选题要求
1、课题申报方向以《院级课题指南》(科研处网页点击下载)为依据,也可从本部门、本系部的工作实际出发,自行确立研究课题。
2、选题应紧密联系我院教育教改和教学管理、服务社会的实际,着力解决当前我院教学改革与技术服务社会的现实问题为重点。
五、课题分类
1、院级课题立项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是指具有战略性、前瞻性、新颖性、实用性,能对提升学院的学术声誉和专业建设起到强有力的作用,对学院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课题。
一般课题是指教师和研究人员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对研究方向的前沿动态把握,以及学院和教学改革与科研的需要,自主命题的科研课题。
2、课题经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立项,依据科研成果及推广价值定级。
结题评定标准如下:
(学院安排的课题除外)
类别
等级
成果
院级
重点
课题
一级
完成院级共享资源
或完成系部共享资源
或科研成果在全院推广
或科研成果在系部推广或获得专利
核心期刊论文1篇;
或为学院节省100万元以上
二级
行业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
或为学院节省50万元以上
三级
行业类专业期刊论文1篇;
或为学院节省30万元以上
院级
一般
课题
四级
科研成果在教研室推广或完成教研室共享资源
或其他应用成果
或成果被学院采纳应用
省级期刊论文1篇;
或为学院节省10万元以上
五级
本院学报论文1篇;
或为学院节省5万元以上
六、课题经费
1、依据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确定资助经费的等级。
2、按照我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给予配套资助数额。
期中检查前按一般课题的资助数额4:
3:
3分期使用,期中检查后,其成果若达到重点标准,则补足相应的资助数额;若不能按期完成课题(申请延期的除外),其已被使用的课题经费从主持人基本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中扣回。
七、课题管理
院级科研课题实行院、系(部)技术研究所、课题主持人三级管理,实行课题负责制。
科研处代表学院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协议书,负责日常管理,组织中期检查、结题验收、资料归档、成果统计、经费管理及奖励等工作。
系(部)技术研究所负责科研课题研究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成果初审,协助科研处进行课题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成果统计等工作。
课题主持人负责科研课题研究计划落实、课题进程及质量控制以及课题经费管理等工作。
八、课题申报
1、课题所有项目实行公开申报,每年的四月为公开申报月(学院安排的课题不限定申报期),凡我院教师均可申报。
课题申报指南由各技术研究所根据本系实际需求自定,以确保成果转化。
2、以科研成果的推广度为评价基点,项目成果形式为调查报告、研究报告、论文或实施方案,完成期限为1~2年;成果形式为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产品或专著,完成期限可为二年。
3、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4、每年3月下旬,各系(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对本系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核。
并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以电子和书面两种方式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5、科研处复审后报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立项。
6、各系(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接到立项通知后,尽快组织开题。
支持课题负责人开展课题研究,确保课题研究按时、按质完成。
7、课题负责人须及时将课题申请书通过网络传送至科研处。
九、中期检查
院级课题均于每年九月份进行中期检查,课题中期检查由各系(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统一布置安排。
中期检查的内容:
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成果、达标情况、资料积累情况、自我评价、预期完成时间、研究中出现的问题与对策等。
中期检查方式:
课题负责人填表汇报、相关材料展示(研究方案、阶段成果、实验数据记录、样本、论文、经费使用等)、专家质疑。
根据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中期检查评价分为3个等级:
良好:
课题按计划进行,有突出阶段性成果或创新,预期前景良好。
合格:
按计划正常进行,预期能够完成任务。
不合格:
不具备继续研究条件、擅自停止执行或改变研究计划、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资助。
课题批准立项后不得擅自更改课题名称。
在不违背原申报内容的前提下,如需对课题研究范围和重点进行调整,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科研处批准后予以实施。
凡中期检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的课题,由科研处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给予撤项。
1.中期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起动研究工作的课题;
2.课题实施情况表明,课题承担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的课题;
3.课题承担人(包括课题组主要成员)长期出国或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的课题;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课题承担人或研究名称的课题;
5.由于课题组内部原因,研究已无法进行的课题。
十、结题评审
院级课题由科研处负责组织鉴定。
结题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和12月进行。
院级课题采用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的方式,评审专家由科研处聘请,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所在课题组课题的评审专家。
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必须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
专家组一般由5人或7人组成。
课题成果鉴定所需材料。
课题组应通过网络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项目结项表》一式三份;
(2)课题研究报告一式三份;(3)成果材料:
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论证报告、案例、教材、有价值的资料集、工具书、软件、光盘以及不宜公开出版的确有学术或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一并装订成册。
课题评定等级见结题评定标准。
对于成果形式为应用性成果的课题,须有成果采用部门提供的评价鉴定证明。
研究成果不能转化的课题,一律不予结题。
由于特殊原因,院级课题不能按期完成的,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研处批准方可延期,但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延期的课题不能通过鉴定的,作撤项处理。
院级课题正常结题时未通过鉴定的,课题负责人可以提出第二次结题申请,经科研处批准后,与下一学期课题同时结题,第二次结题仍未通过鉴定的,作撤项处理。
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结题后的下一年度中不得申报院级课题。
对于不可抗拒原因或失去研究价值需中止项目研究时,须由课题主持人提出撤项的申请报告,经科研处审核、并由分管科研工作的院长(或副院长)批准,方可撤项。
对于擅自中止课题研究、不能完成院级课题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再申请院级课题,学院也不推荐其申报其它级别的院外课题。
课题鉴定工作程序
1.由专家组组长主持课题结题评审会;
2.课题组负责人汇报课题研究情况,作结题报告;
3.专家组通过听取介绍、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包括:
(1)是否完成《申请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
(2)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3)对课题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5.专家组长发表总结性意见并宣读专家鉴定组的鉴定意见;
6.专家组全体成员在“课题成果鉴定书”上签字。
在专家验收的基础上,经科研处审核确认,由我院颁发《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结题证书》。
附件1:
院级课题申报参考指南
附件2: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3:
附件4: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项表》
附件1:
院级课题申报参考指南
一、人才培养方案研究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探索与实践研究;课程体系改革研究;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关系研究;大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研究;我院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国际合作办学研究。
二、专业建设研究
专业布局与结构调整研究;新办专业特色建设与发展研究;品牌、特色专业建设与发展研究;专业设置及淘汰机制研究;
三、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研究
精品课程共建共享的研究;课程师资队伍建设研究;课程考核制度研究;课程考核方式与方法研究;信息化、网络化教学研究;公共选修课程体系建设研究;教学特点、手段、方法、模式改革研究;教学模式创新与学习方式转变的研究;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课程的研究;研究性教学的方法、体系研究;双语教学教材建设研究;双语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研究;双语教学学习方式与教学方式研究;双语教学课程改革与实践研究;学院双语教学制度建设研究。
四、教学评价研究
课程质量标准研究;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研究;教育评价与督导体系的研究;学院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研究;教学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的研究;学院教师综合素质的评估与培养研究;二级学院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研究。
五、教学管理研究
选课制、分流制研究;教学工作量的科学计量研究;学院教学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的研究;大学生学习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学业与就业关系研究;教师民主参与学院教学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学院教学研究历史与发展状况研究;教学质量工程成果管理研究;未来五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发展趋势对我院招生影响的对策研究;二级学院的招生宣传工作研究;学分互认研究;学院教学资源(师资、设备等)共享机制研究;教学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研究。
六、教师教育研究
教师教育体系的研究;教师培养模式的研究;教师道德水平与心理状况的研究;教师权利的研究;教师专业发展与创新能力培养研究;教学名师学术思想、教学艺术和成长规律的研究;学科教育学课程改革与实践研究;优秀青年教师成长规律研究;教师绩效考核的研究;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
七、实践教学研究
加强大学生创新能力训练的研究;毕业设计规范化、网络化管理研究;实践教学环节管理与实践研究;毕业设计(论文)促进本科生能力提高研究;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研究;教学基地建设研究;科研训练体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数字化实验、实践中心建设的研究;实习、实训和实验室开放教学的研究。
八、现代教育技术研究
教学资源平台建设与管理实践研究;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素质和能力研究;信息技术条件下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变革的研究;网络课程开发的研究;数字化校园建设的研究;网络教学资源与开发研究;多媒体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研究。
九、继续教育研究
本指南是从宏观层面提出选题所涵盖的领域,不作为具体的申报题目。
申报者可参考本指南确定研究课题。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