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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守则经典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一、开工前质量检查

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必须经过认真复核(会审)。

2、相关技术交底、现场交桩必须完成。

3、检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创优规划编制情况,质量计划制定情况。

4、参与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到位,操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5、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配备必须满足开工需要。

6、各种原材料、半成品(配件)按照其相应质量保证措施检验合格。

7、施工界区用地、拆迁及临时设施等必须完成。

二、施工中质量检查

1、测量放线必须复核签认无误。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

3、严格执行“三检制”,及时签认工艺流程卡,确保不合格品不转入下道工序。

5、混凝土、砂浆拌制,必须按施工配合比严格计量,试验人员必须现场监督,按规定取样。

6、施工现场和库房的原材料严格按规定堆码和标识。

7、工序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其相应质量保证措施督促检查。

8、各项施工原始记录规范、齐全、签认手续完备。

9、即时对已完工的分项、分部工程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相关人员签认完备。

10、各级施工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要加强日常施工现场的巡检,随时掌握工程进展及质量状况,对不合格项要及时制定纠正措施,对影响质量的一些苗头及时制定预防措施,以防止、避免损失和影响的扩大。

三、定期检查

1、经理部每季度开展一次质量大检查,质量管理部每月25日进行一次专项质量检查。

做好日常检查巡视,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制止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原则上每周不低于3次。

2、质量大检查由各级负责生产的领导主持,工程、安质、计划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后及时写出总结和整改措施,并上报下发。

3、在工程质量上,检查实体质量、操作水平、几何尺寸、净空断面等。

4、在保证手段上,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创优规划的贯彻落实。

5、在内业资料上,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资料进行建立、签认和归档。

特别是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的审核与交底,原材料凭证、试验报告、变更设计、验评资料、测量复核、工程日志等是否具有可追溯性。

四、工序检查

1、严格实行操作者、班组之间进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员“专检”相结合的质量“三检”制度。

2、“三检”制度的含义

“自检”是操作者和工班长组织本班组操作人员对自己和本班组生产的产品和工序、工艺质量进行自我检验、自我把关,起到自我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作用。

“互检”是操作者之间对加工的产品和工序、工艺质量进行相互的换位检查;上道工序班组与下道工序班组之间相互检查,达到相互监督和纠正错误的目的。

“专检”是专职检验员对产品质量和工序、工艺质量进行全面检查,起到纠正错误,保证质量达标的目的。

3“三检制”的检验程序

(1)每一位员工、每一个班组均应对本岗、本班组的工作负责。

凡申请验收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经过自检且互检合格的项目。

每件产品、半成品或每道工序作业完成后,操作者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自检,判定合格与否。

对不合格的产品或工艺质量问题,自我纠正处理,对确定不了的问题,应请工班长或技术人员帮助解决,不得将不合格产品混入合格品中。

自检是“三检”制中最先进行的检验程序。

(2)每道工序操作者自检结束后,由作业工班的班长组织本班组操作者采用换位互检,让操作者相互监督和纠正错误,工班长要对本班组的质量负责,并负责抽检本班组的产品或工序质量。

质量互检贯穿于班组施工的全过程,以保证班组自检质量。

同时下道工序的班组要对上道工序班组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检查其是否通过专检,做到上道工序是下道工序的市场,下道工序是上道工序的用户。

互检是“三检”制中第二道检验程序。

(3)一道工序完成后,经过自检、互检合格后均应申请专检。

专检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

对工序、半成品、成品质量的检验工作,专检通过并签认后方可移交下道工序。

专检是“三检”制中最后一道,也是最关键的检验程序。

4、下道工序必须对上道工序进行核查。

上道工序不清,下道工序不接。

已接收的工序若发现问题,应请求专检核实重检。

5、凡互检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专检,专检发现不合格的,必须返工并经自检、互检合格后重新申请专检。

6、经内部自检、互检、专检验收合格后,如需报请监理工程师核验的工序必须按规定程序报请监理工程师核验。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1.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1.1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

物资进场和入库时,由《物资检验和试验计划》中规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验证。

主要是物资设备部材料员和技术部试验员共同做好材料取样送检、状态标识,避免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中。

进场物资检验流程图如下图

(一)所示。

材料进场

不需送检复查

材料员外观验收

合格

不合格

需送检复查

向试验员填报

送检通知单

退货

复检

合格

材料员收集

相关资料

不合格

向监理报验

复检不合格

不合格

送实验室

检验

合格

检验报告

试验员现场

见证取样

报监理公司

备案

进入施工

现场使用

物资部、工程部、监理现场工程师。

监理现场工程师把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审查、备案后,最终反馈给项目部。

项目部再通知此批次(炉号)的材料用于工程之中。

1.2进场设备的检验

所有进场的设备均在技术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以及物资设备部设备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报监理公司报验。

然后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验收。

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安装好后,再送监理公司报验。

有特殊要求的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检验(如塔吊的安装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物资设备的检验、试验记录的管理

2.施工过程的试验报告

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和工程质量验收按国家法律、法规、重庆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建设方(或监理公司)的要求、施工图以及我公司内部的《过程产品试验计划》、《过程产品质量验收计划》的要求进行。

2.1过程产品试验

验日志》中详细记录见证取样情况。

2.2过程产品的质量验收

2.2.2项目经理部依据施工工艺标准相关规范的规定组织验收。

验收的内容包括质量资料的检查和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验两方面。

①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单、设计变更(洽商)单等;

②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书及检(试)验报告;

③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④按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报告;

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⑦施工过程记录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⑧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⑩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3.特殊材料商品砼的验收

3.1检验流程

材料员核对送货单,技术员核查砼材质书→试验员验收砼的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在监理现场工程师的见证取样做试块→浇筑砼→前台开始浇筑并不定时地检测砼坍落度→砼试件强度检测→检测报告送监理公司审查、备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3.2具体操作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1、总承包单位对单位工程的全部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

2、总承包经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分包单位应对其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

3、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附件

(二)单位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单位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一、地基承载力的检测必须专人按设计和相应的检测规程取样送检,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基础封底和基础钢筋砼施工。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必须按规范取样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三、混凝土强度评定:

其检验批在《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明确划定;并在监理人员见证下随机取样,留置试件。

四、防水工程检测:

在工程中,设计施工图中有明确防水要求的,必须进行关水试验,确认无渗漏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按规范进行压力检测,合格后方能报验。

六、排水管道安装,必须进行通水、通球试验,并作好检测记录。

七、电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法定检测单位进行绝缘和相间电阻检测,合格后方能报验。

八、防雷检测,项目部在交工前,必须组织法定检测单位进行防雷检测,合格后方能报验。

附件(三)质量管理“十不准”

质量管理“十不准”

一、严格格按图施工,不准随意变更;

二、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进行班前交底,不准无交底施工;

三、各分项工程必须实行自检、专检,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项工程;

四、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时,施工员必须现场监督,不准随便离开;

五、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运进工地使用;

六、含泥沙超标的砂子、碎石没有过筛、冲洗,不准使用;

七、水泥、钢材、外加剂等材料,未经试验检测不准使用;

八、严格控制自拌砼现场配合比,禁止不计量施工;

九、施工时不准在绑扎好的钢筋上行走或推车;

十、不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任何劳动保护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材料检验、试验制度

一、合格证的要求,凡用于施工的原料、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物资,均需要不是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无证不得验收使用,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二、复验要求;

三、构件检验员要求,混凝土构件、木构件等运到施工现场后,应逐件检查外观,并在监理现场工程师的见证下按规定进行结构性能抽检。

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应邀请设计单位共同研究;

四、施工试验要求;

五、机电设备试验要求,对变压器、电机、避雷针、高压绝缘材料、加热器、暖卫、电气材料等,无论有无合格证明,在使用前均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否则不得敷设和安装。

样板制度

为在施工中更好地执行验评标准;促进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项目经理部必须在施工中实行样板引路制。

一、项目在进行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之前,必须先按设计要求进行样板施工,经设计、监理等有关人员认定后,方能组织大面积施工。

二、样板间经认定符合要求后,项目部应组织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明确质量要求,熟悉施工工艺、技术标准。

三、项目部在对装饰工程进行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以样板间为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返工,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验收制度

一、工序交接检查验收:

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凡是隐蔽工程均应在专职检查合格后,再报验交监理公司等有关人员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分项、分部工程完工验收:

施工员(工长)应对完工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能进行下一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

四、成品保护检查验收:

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应采取“护、包、盖、封”等保护方法,使已完成部位不受损坏,保证未完部位继续顺利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期。

五、结构工程检查验收:

在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完工后,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公司验收。

六、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通报公司,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公司生产技术副经理、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参加的预验。

合格后,报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工序的工作结果将被下道工序所掩盖。

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无法再次进行检查的工程部位。

一、隐检程序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经由专业施工员(工长)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专业工长、质量检查员(对于特殊部位,如:

基础工程、首层钢筋隐蔽、转换层钢筋隐蔽、大屋面钢筋隐蔽、初步验收等)共同参加。

验收后如实将检查结果填在检查意见栏中。

二、隐检依据

1、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地质勘探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技术变更(洽商)单。

3、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设计规范,相关《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题施工方案。

4、材料、构件、出场合格证,材料复试报告。

5、有关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三、填写要求

1、依据标准表格进行填写,要求填写项目齐全、字迹工整。

2、隐检记录填写及时,并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可以作为今后使用、维护、改造、扩建的重要技术资料。

3、工程名称与图纸图签中一致。

4、在“隐检内容”一栏中必须将该隐检部位的施工依据填写清楚、齐全、简明。

5、在隐检中一次验收未通过,应注明不合格内容,并在“复查意见”一栏中注明二次检查意见,在复查中仍出现不合格项,则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6、各种填写日期必须注明年、月、日。

三检制度

一、班组自检

班组人员操作要认真、负责,并随时进行自检,每日完工后要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在班组内进行自检,实行质量控制,真正把好质量关。

二、互检

各分项施工管理人员要组织班组长进行互检,使承担同样施工项目的班组互相观摩检查,互相督促。

共同提高,找出差距,以便采取措施改进。

班组长也应组织本班人员互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交接检(专检)

工长和施工队队长应组织进行有项目专职质检员参加的前后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前道工序应本着“下道工序就是用户”的指导思想,为下道工序创造顺利的施工条件。

不合格的分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本着“上不清、下不接”的原则。

质量否决制度

一、对不合格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达到合格为止。

二、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

三、不合格分部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施工员(工长)和项目经理责任。

四、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要追究公司和项目经理的责任。

五、责任人员要针对不合格品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一、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应马上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

二、施工单位要马上向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公司有关部门应会同项目部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四、对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

一、竣工工程首先由施工企业按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二、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施工企业的自评情况进行等级核定,合格的工程发给质量等级证书。

三、未经质量等级规定或核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施工企业不得交工,建设单位不得验收和使用,产权部门不予以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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