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在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美术研究生培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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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在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美术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京师范大学

在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美术)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美术创作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愿意并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高水平的美术创作技能,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3、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运用所学艺术理论的原理,以通顺的语言阐释自己的创作意图,并进行理论总结。

二、研究方向

中国画、西画、书法(篆刻)

三、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主要为:

相应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或在本专业领域有特殊成就的具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同等学历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二)入学考试采用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

1,初试科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和外语),由国务院学位办组织全国联考;

2,复试科目: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与复试共计4门)

四、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一年,修读学位课程,同时进行创作实践,为毕业展览作准备。

第二阶段为两年,采取集中修读专业课和选修课课程与艺术创作结合,同时准备学位论文。

五、课程设置

课程分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三类,总学位应修满至少34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公共

学位课

(12学分)

由研究生部统一编号

政治(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2

1

外语

4

1

艺术原理

2

1

艺术创作方法研究

2

2

艺术综合基础

2

1

中国画

专业

必修课

(19学分)

中国画写生研究

3

1

中国画创作方法研究

3

2

中国画材料技法研究

3

1-2

中国传统画论研究

2

3

中国画创作实践

(一)

4

3

中国画创作实践

(二)

4

4-5

西画

专业

必修课

(21学分)

绘画基础研究

3

1-2

材料技法研究

3

1-2

创作方法研究

4

2

外国美术史

3

2

西画创作实践

(一)

4

3

西画创作实践

(二)

4

4-5

书法

专业

必修课

(26学分)

篆书

2

1

篆刻

2

1

行书

2

1

中国书法史

3

1

古代书论

3

2

草书

2

2

隶书

2

2

楷书

2

2

书法创作实践

(一)

4

2-3

书法创作实践

(二)

4

4-5

专业

选修课

中国美术史

2

1

西方美术史

2

2

中国画技法研究

2

1

静物画研究

2

2

材料技法研究

2

1

书法篆刻创作研究

2

2

六、培养方式

(一)采取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导师和指导小组的主导作用和学生个人学习的主体作用。

(二)采取面授、自学、讨论和创作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使学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美术创作的综合实践能力。

(三)与艺术实践相结合,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实践类课程,加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

七、毕业作品、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标准

1,毕业作品是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全面展示,也是检验其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要依据。

毕业作品中体现出的艺术表现力及创作技能是考核艺术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水平及授予学位的首要标准。

2,毕业成绩以毕业作品为主,并结合毕业作品完成学位论文。

艺术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

学位论文应是对本人创作实践进行的理论思考与阐述。

论文要求主题突出,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条理分明,语言通畅,字数不少于5000字。

3,研究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后方可进入毕业创作与毕业论文的撰写阶段。

毕业作品和毕业论文须在导师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凡未得到导师的指导与认可的作品与论文不得计入学分。

4,毕业作品展览与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安排在第6学期进行。

艺术硕士研究生应在毕业答辩前三个月(即3月上旬)将毕业作品(成品及半成品)与论文初稿上交给指导教师,经导师指导并修改完善后,于5月中旬提交正式作品与学位论文。

毕业作品展览及论文答辩一般在5月下旬进行。

5,学位论文答辩与毕业展览同时进行。

答辩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导师组成。

答辩人在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并达到毕业作品及学位论文的规定要求,通过论文答辩者,方可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八、毕业作品展览具体要求

中国画、西画、书法(篆刻)艺术等方向:

毕业创作作品不少于8幅,画幅大小由导师确认。

九、提交电子文档规定

除毕业展览外,学院要求每位艺术硕士研究生必须将本人的毕业作品(也可以选择部分非毕业作品之优秀者),按出版要求用数码技术拍摄一套,刻成光盘,上交研究生办公室存档(其中包括研究生本人生活照1~2张)。

南京师范大学

在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计艺术)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艺术设计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愿意并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高水平的艺术设计知识与技能,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3、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运用所学艺术理论的原理,以通顺的语言阐释自己的创作意图,并进行理论总结。

二、研究方向

装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陶瓷设计、动画设计、摄影艺术、玩具设计

三、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主要为:

相应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或在本专业领域有特殊成就的具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同等学历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二)入学考试采用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

1,初试科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和外语),由国务院学位办组织全国联考;

2,复试科目: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与复试共计4门)

四、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一年,脱产修读学位课程,同时进行创作实践,为毕业展览作准备。

第二阶段为两年,采取集中授课与在职(不脱产)学习相结合,学员可回原单位进行艺术创作,同时准备学位论文。

五、课程设置

课程分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三类,总学位应修满至少34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公共

学位课

(12学分)

由研究生部统一编号

政治(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2

1

外语

4

1

艺术原理

2

1

艺术创作方法研究

2

2

艺术综合基础

2

1

装饰艺术专业

必修课

(20学分)

中外装饰艺术史

2

1

基础图案

2

1

装饰素描

2

1

装饰色彩

2

1

传统装饰艺术研究

3

2

现代装饰艺术研究

3

2

综合材料研究

2

2

装饰毕业设计

4

3-5

视觉传达专业

必修课

(22学分)

视传设计历史及理论研究

3

1

视觉传达设计专题研究

(一)

3

1

视觉传达设计专题研究

(二)

3

2

视觉传达设计原理

3

1

设计媒体技术研究

3

2

设计管理与市场策略研究

3

1

视传毕业设计

4

3-5

环境设计专业

必修课

(19学分)

环境艺术设计历史与理论研究

3

1

环境艺术设计专题研究

(一)

3

1

环境艺术设计专题研究

(二)

3

2

环境艺术设计方法研究

3

2

公共艺术作品

3

2

环艺毕业设计

4

3-5

动画设计专业

必修课

(20学分)

动画台本设计研究

3

1

动画造型基础研究

3

1

动画背景设计研究

3

2

动画制作技术研究

3

2

动画艺术创作实践

(一)

4

2

动画艺术创作实践

(二)

4

3-5

陶瓷设计专业

必修课

(20学分)

陶瓷艺术理论与历史研究

3

1

设计经典论著选读

4

1

陶瓷材料与工艺研究

3

1

陶瓷艺术专题研究

3

2

传统陶艺专题研究

3

2

陶瓷艺术毕业设计

4

3-5

摄影艺术专业

必修课

(22学分)

艺术摄影发展研究

3

1

摄影设备及技术研究

3

1

摄影造型理论

3

2

影像创造及应用研究

3

2

摄影创作实践

(一)

3

1

摄影创作实践

(二)

3

2

摄影毕业创作

4

3-5

玩具设计

专业

必修课

(21学分)

玩具造型设计研究

4

1

玩具材质表现艺术研究

3

1

机器人程序控制与研究

3

1

玩具品牌策划研究

3

2

玩具包装设计

2

2

玩具展示研究

2

2

玩具毕业设计

4

3-5

专业

选修课

综合材料研究

2

2

视觉传达设计原理

2

1

设计媒体技术研究

2

2

公共艺术作品

2

2

动画台本设计研究

2

1

动画制作技术研究

2

2

陶瓷材料与工艺研究

2

1

陶瓷艺术专题研究

2

2

艺术摄影发展研究

2

1

摄影设备及技术研究

2

1

六、培养方式

(一)采取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导师和指导小组的主导作用和学生个人学习的主体作用。

(二)采取面授、自学、讨论和创作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使学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美术创作的综合实践能力。

(三)与艺术实践相结合,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实践类课程,加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

七、毕业作品、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标准

1,毕业作品是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全面展示,也是检验其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要依据。

毕业作品中体现出的艺术表现力及创作技能是考核艺术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水平及授予学位的首要标准。

2,毕业成绩以毕业作品为主,并结合毕业作品完成学位论文。

艺术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

学位论文应是对本人创作实践进行的理论思考与阐述。

论文要求主题突出,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条理分明,语言通畅,字数不少于5000字。

3,研究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后方可进入毕业创作与毕业论文的撰写阶段。

毕业作品和毕业论文须在导师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凡未得到导师的指导与认可的作品与论文不得计入学分。

4,毕业作品展览与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安排在第6学期进行。

艺术硕士研究生应在毕业答辩前三个月(即3月上旬)将毕业作品(成品及半成品)与论文初稿上交给指导教师,经导师指导并修改完善后,于5月中旬提交正式作品与学位论文。

毕业作品展览及论文答辩一般在5月下旬进行。

5,学位论文答辩与毕业展览同时进行。

答辩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导师组成。

答辩人在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并达到毕业作品及学位论文的规定要求,通过论文答辩者,方可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八、毕业作品展览具体要求

设计艺术类毕业作品应体现完整的设计意图与一定的理论思考。

完成的设计应包括相应的调研、分析、说明及创意策划方案。

原则上每位学生必须为毕业展览独立完成一个设计项目,其中应包含同一构思下的系列作品若干件。

具体要求为:

1,视觉传达设计:

包括平面招贴设计、企业或品牌形象(VI)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网页设计等。

总量不得少于10件,具体规格要求由导师确定。

2,环境设计:

包括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室内设计、室外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公共设施设计等。

应提供实际工程方案或概念设计方案1~2套,含平面图、结构图、效果图以及模型或沙盘等,并附有展板及设计说明。

具体规格、种类、数量与导师商定。

3,陶瓷艺术设计:

包括日用陶瓷或艺术陶瓷作品1~2套,总数不少于10件(作品高度不超过1.0米,不低于0.2米)。

4,玩具设计:

包括同一材质或不同材质的玩具设计作品1~2套,以实物为主,总量不得少于10件,并配以展板和设计说明。

5,动画设计:

毕业作品应有不少于3分钟的动画片和一组静态动画造型展示(展板或模型),数量不少于5幅(件)。

6,摄影与媒体艺术:

毕业作品应提交一组平面影像作品(不少于8幅),或一组动态影像作品(不少于5分钟)。

7,装饰艺术方向:

毕业创作作品不少于5幅。

九、提交电子文档规定

除毕业展览外,学院要求每位艺术硕士研究生必须将本人的毕业作品(也可以选择部分非毕业作品之优秀者),按出版要求用数码技术拍摄一套,刻成光盘,上交研究生办公室存档(其中包括研究生本人生活照1~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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