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模板汇编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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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模板汇编8篇

股权质押合同模板汇编8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

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帮大家整理的股权质押合同8篇,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股权质押合同篇1

  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

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质押押给乙方取得借款,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借款、利息。

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仟万(大写______)元整的贷款。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

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

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

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

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借款利率为______。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

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

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

如:

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公司的股权(______%)及其派生的权益。

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4)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______仟万元整)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如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第六条逾期违约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应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三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

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

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

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

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股权质押合同篇2

  出质人(甲方):

  质权人(乙方):

  股权登记机构(丙方):

**产权交易所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贷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公司投资的股权共股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甲方所投资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必须到丙方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取得丙方出具的《股权托管凭证》和《股东帐户卡》,并办理质押股权冻结封存手续。

  第二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被丙方冻结封存的股东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四条甲方应就股权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并将出质股份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五条甲方承诺:

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

如果发生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在丙方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经三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三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到丙方办理股权解封、转让过户手续,并将转让所得款项首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

  第十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通过丙方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十一条丙方按托管股份总额的%向甲方收取质押手续费:

  万千百拾元整(¥);

  丙方按托管股份总额的%向甲方收取股权保管费(按年收取):

  万千百拾元整(¥)。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质押手续费和股权保管费全额汇入丙方指定帐户。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两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

(公章)

  某律师事务所某某律师见证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月日

股权质押合同篇3

  质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邮编:

  电话:

  出质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

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股权,为按本合同(也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甲方接受乙方的要求并同意提供相应的典当款(当金)。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数额(当金)及质押担保期限

  被担保债权数额:

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质押担保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期限以当票为准)。

双方以当票作为交付款凭据,典当具体金额、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及续当凭证上予以确认,典当期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由乙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期限以《续当凭证》为准,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内继续有效。

  第二条典当费率、利率

  甲方根据国家商务部和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综合服务费和利息,综合服务费在典当时预扣,月费率按计算;月利率按计算。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综合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出质的权利

  乙方同意以出质给甲方。

  第五条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授权。

  2、出质人对出质的权利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3、出质的权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转让。

  4、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等情形。

  5、出质人已就本合同项下出质事宜征得权利共有人的同意。

  6、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按甲方要求进行期限续展,维持质权存续期间出质权利持续有效。

  7、质权存续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质人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出质的权利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或者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2)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出质人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请破产、重整。

  8、出质的权利不存在其他影响甲方实现质权的情形。

  9、出质人承诺股权所在公司除银行征信系统可查的负债外无其他任何债务。

  第六条质权的效力

  质权的效力及于出质权利的从权利、孳息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和权利。

  第七条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

  1、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的相关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

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

  2、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或者其他法定出质手续,相关登记证明文件正本由质权人占管。

出现质权转让或者其他需要变更登记的事项时,出质人应协助质权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3、质权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出质权利赠与、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处分。

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以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出质权利的,应将所得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4、质权存续期间,出质权利价值减少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质权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行使质权。

甲方可以直接将出质权利兑现或变现,或者根据有关规定折价、拍卖、变卖出质权利: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受清偿。

  

(2)债务人、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它解散事由;

  (3)债务人、出质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债务人、出质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出质权利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7)出质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2、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债务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甲方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

  第九条权利凭证的返还

  1、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应当及时返还出质人的权利凭证。

  2、乙方应及时接收出质的权利凭证。

乙方不接收的,甲方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导致权利凭证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甲方均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及息、费,并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逾期罚息。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债权最高余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如实告知出质权利存在共有、争议或者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等情况;

  (3)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权利凭证、办理质押背书或者登记手续;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分出质的权利;

  (5)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质权人实现质权的行为。

  3、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如不按期还本付息,甲方有权聘请律师代理甲方向乙方追索,直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综合费为止。

乙方须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律师费用的最低限额为乙方拖欠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的3%(百分之三)。

  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的约定可重复计算。

  第十一条费用承担

  出质权利的鉴定、评估、保管、登记、公证、提存等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1、双方签署的当票(当票编号: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续当凭证》及甲、乙双方签订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合同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当票、续当凭证、补充协议)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甲、乙双方均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乙方未按期还款,甲方将依据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需要对质押权利进行公证、登记的,应按有关规定或甲方要求,到公证处和有关部门办理公证和质押登记,则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质权人: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出质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股权质押合同篇4

  当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典当行(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

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定义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词语采下列含义:

  1.1本合同由《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股权质押合同》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括保险费、保管费等直接费用。

  1.3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1.4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30日为一个月。

  1.5若签发当票,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惟一凭证。

  1.6续当系指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

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

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

  1.7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质押担保负担。

  1.8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

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

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

  1.9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偿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偿还部分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质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

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及乙方已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否则不成立抽当,甲方支付的款项直接用于冲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项目费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将发生的前述项目的费用。

抽当不影响绝当的发生。

  1.10绝当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以及转当期限届满的5内日赎当或与1乙方达成续当一致的,即为绝当。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视同绝当发生。

  第二条当物

  2.1甲方自愿以其对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享有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以下简称该股权)作为当物向乙方借款。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2.2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

当物担保的债权债权范

  第三条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3.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

)及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股权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

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4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乙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3.4.1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4.2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4.3当金本金当金及用途

  第四条当金及用途

  4.1该股权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人民币大写

  4.2甲方借款用途为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签发当票,典当期限以当票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息、费率

  6.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为元。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6.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月综合费大写%、月利率为%,合计元(元)。

,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

  6.3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

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6.4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6.5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的,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6.3、6.4款。

  6.6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6.7乙方依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在不违反6.7款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综合费以及第十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第十三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甲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乙方债权金额的,甲方仍应负清偿责任。

6.8双方一致确认:

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续当

  7.1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甲方可向乙方申请续当,经乙方同意续当的,甲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乙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7.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五条。

  第八条赎当

  8.1甲方提前赎当,应经乙方同意。

  8.2甲方提前赎当,乙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乙方仅预除了部分综合费,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与乙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8.3在绝当发生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置前,甲方选择赎当的,应结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乙方代垫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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