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电镀工业园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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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电镀工业园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FEB2019//PREPAREDBYDAVIDSMITH

东莞振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电镀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

东莞振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O一一年八月

 

1总论

1.1任务由来

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毗邻港澳。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大力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

二十年来,东莞的经济以平均每年20%的增长率蓬勃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

经济的高速增长同时也给东莞市的生态环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经调查,全市现有工业企业的年排放废水总量为2.3亿吨,其中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等六大行业共有污染企业1252家,年排放废水总量为1.8亿吨,占全市工业废水年排放总量的78%。

“六大行业”中,相当部分企业资源消耗大、经济效益差、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有些企业还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排污量、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和偷排偷放,对石马河、东引运河、寒溪河等流域造成了严重污染,威胁东江饮用水源和各大备用水源的水质安全,危及公众健康。

为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东莞市提出了以“四纯两小”(纯电镀、纯漂染、纯洗水、纯印花以及小造纸、小制革)为重点对象的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印发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方案的通知(东府[2005]123号)》)。

东莞市在2006年3月底前关闭一批经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四纯两小”企业,并搬迁一批经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配套电镀、漂染、洗水、印花车间或生产设备。

东莞振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电镀厂区建设项目原为东莞大朗宝华五金厂,原位于东莞市大朗镇水平管理区,原项目成立于1991年8月21日,并于1991年8月14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建设。

经营范围:

铁丝类制品。

并于2000年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验收编号:

东环验字[2008]284号。

为响应政府的相关政策,东莞大朗宝华五金厂已于2008年停止生产,现将项目搬迁至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同时将公司名称更换为东莞振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并新购一批电镀设备。

因此,本报告将以新建的形式对其进行评价。

豪峰专业基地定位为整合麻涌镇电镀企业及河网地区经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配套电镀、漂染、洗水、印花项目。

专业基地建设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对入驻专业基地的电镀、漂染、洗水等重污染行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集中建设、集中治污、集中管理,并配套相应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一步提升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水平,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少增污的目标,在保证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的有关规定,东莞振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东莞振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电镀厂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经过多次现场踏勘和资料调研,按照导则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采用技术手段,分析工程建设后对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编制报告书,作为项目运行和发展的依据。

1.2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1.2.1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所在麻涌镇豪峰电镀印染基地的纳污水体为狮子洋(广州莲花山至广州大沙尾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

1.2.2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建设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1.2.3环境噪声功能区划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可确定为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评价区域所属环境功能区见表1-1所示。

表1-1项目所属环境功能区区划

序号

项目

功能区

1

地表水环境

Ⅳ类

2

空气环境

二类区

3

声环境

3类区

4

饮用水源保护区

5

自然保护区

6

风景名胜区

7

森林公园

8

基本农田保护区

9

生态功能保护区

10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11

生态敏感雨脆弱区

12

人口密集区

13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4

三河、三湖、两控区

1.3评价工作等级

(1)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规定,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本次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规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建设项目概况

2.1建设项目名称、性质、位置

项目名称:

东莞振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电镀厂区。

建设性质:

东莞振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电镀厂区原为东莞大朗宝华五金厂,原位于东莞市大朗镇水平管理区,原项目成立于1991年8月21日,并于1991年8月14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建设。

经营范围:

铁丝类制品。

并于2000年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验收编号:

东环验字[2008]284号。

为响应政府的相关政策,东莞大朗宝华五金厂已于2008年停止生产,现将项目搬迁至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同时将公司名称更换为东莞振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并新购一批电镀设备。

因此,本报告将以新建的形式对其进行评价。

建设地点:

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地理位置图详见附件(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3′13.36″,北纬23°03′45.83″)。

投资总额:

项目投资总额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东面为东莞市光亮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西面为电镀厂房,南面为东莞市迈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北面隔工业二路为基地电镀废水处理厂。

2.2项目现有建设规模

1、生产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0077m2,建筑面积14384.7m2。

产品方案:

年生产加工五金配件500吨(年电镀面积约750000m2,主要镀种为镀铜、镀锌、镀锡)。

2、项目组成

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见下表2-1。

表2-1项目工程内容

序号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

备注

1

主体工程

厂房3栋,建筑面积14384.7m2

内设自动控制电镀生产线4条,自动控制手提辅助生产线5条,静电喷漆生产线1条,纯水生产线1条

2

公用工程

给水设施

项目依托基地供水、供电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

回用水池(72m3)

供电设施

3

辅助工程

仓储

危险化学品仓库一个

4

环保工程

生产废气处理设施

3套

废水处理设施及中水系统

本项目依托基地内电镀废水处理站及中水系统

噪声治理

风机、泵等设备隔声、减振、降噪

3、职工人数

项目员工人数100人,厂区内不设员工宿舍和食堂。

2.3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2.3.1总体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2.1-1前处理和电镀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3.2退镀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图2.2.1-2退镀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3工程分析结论

从工程概况与生产工艺流程可知,项目建成投产后,其总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3-1:

表3-1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单位:

t/a(废气量、废水量除外)

污染

种类

污染源

污染物

产生量

(t/a)

削减量

(t/a)

外排量

(t/a)

废水

生产废水量(万t/a)

3.0

1.8

1.2

生产废水

CODcr

5.35

4.39

0.96

SS

7.5

6.9

0.6

总铜

1.665

1.659

0.006

总氰

0.45

0.4464

0.0036

总锌

1.08

1.062

0.018

1.08

1.074

0.006

石油类

0.75

0.714

0.036

生活污水量(万t/a)

0.135

0

0.135

生活污水

CODcr

0.3375

0.0675

0.27

BOD5

0.2025

0.0405

0.162

SS

0.2025

0.0405

0.162

氨氮

0.0338

0.0068

0.027

废气

废气量(万Nm3/a)

5760

0

5760

电镀酸雾

盐酸雾

1.5283

1.2226

0.3057

硫酸雾

3.3619

2.6899

0.672

NOX

1.3843

0.553

0.8313

喷粉

粉尘

0.3

0.2985

0.0015

固废

生产过程

不合格品

1

1

0

电镀液过滤

电镀废液

15

15

0

原料使用

原料桶

1

1

0

前处理

前处理废液

6

6

0

喷粉

粉末

0.2985

0.2985

0

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15

15

0

注:

上表中废水排放量指由基地废水处理站排入狮子洋。

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综合以上分析可知,目前,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各测点的SO2、NO2、TSP、PM10、HCl、硫酸雾均满足相应的评价标准限值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对比《东莞市麻涌镇豪峰电镀、印染定点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9)中与基地相同监测点位(南洲村)的环境空气现状监测数据,本次监测结果中,SO2、NO2、HCl、硫酸雾的浓度有所增加,TSP、PM10的浓度有所减少。

由于该基地内尚未有企业投产运营,因此,引发SO2、NO2、HCl、硫酸雾的浓度有所增加的原因可能来自2006年以来新建企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而2006年现状监测时,南洲村周边有施工现场,引发TSP、PM10的监测浓度较高,因此,2006年现状监测的TSP、PM10的浓度与本次监测浓度无可比性。

(2)水环境质量现状

从监测分析和评价结果可以看出:

2010年8月监测结果与基地环评中2007年5月的监测所体现的污染规律相似,本项目周边水域的主要污染特征为氨氮,超标现象主要集中在麻涌河和第二涌,超标倍数在1.13-6.48之间。

监测项目中pH、氰化物、Cr6+、Cu2+、Zn2+、Ni2+、硫化物、挥发酚等水质指标均能符合各河段的水质标准要求。

而DO与CODCr、BOD5在第二涌、麻涌河河段出现超标,珠江狮子洋段没有出现超标现象。

与2007年5月相同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相比,第二涌和麻涌河的COD、氨氮污染有加剧趋势,各断面的溶解氧量比之前也有较大的降低,而狮子洋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未出现超标,与2007年5月相比,浓度有所降低。

目前该基地内未有项目投产运营,因此,分析其原因,麻涌河和第二涌的污染主要来源于沿岸的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及农业面源污染。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周边各测点的昼间和夜间的噪声等效连续声级都能满足评价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处区域的声环境现状质量较好。

5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影响分析小结

项目生产污水产生量为100t/d,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40t/d外排,60t/d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而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为5000t/d,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较少,其外排污染物均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5t/d,先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然后由市政管网收集进入麻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由于本项目排放污水均不直接排入受纳水体,且水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少,对狮子洋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从《东莞市麻涌镇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外排废水对水环境影响预测的结论来看,项目废水外排经处理后,对纳污水体狮子洋影响不大,且由于基地是区域污染整治项目,其环境效益是正的。

基地的建设将明显降低麻涌镇外排的电镀、印染污染负荷,使狮子洋及附近海域的水质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因此,本项目外排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车间电镀工序产生的酸雾,由风管引至楼顶经碱液喷淋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放,排放高度15米;项目喷粉工序废气主要有静电粉末喷涂过程中未喷上的粉末污染,经喷柜自带的粉末回收设备回收后外排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从《东莞市麻涌镇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基地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预测的结论来看,基地内企业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对评价区域和敏感点污染物浓度贡献值均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相关标准值;除PM10外,各污染因子在叠加现状背景值后,亦不会出现超标情况,由于PM10现状监测值均出现超标现状,因此,叠加现状值后出现超标,通过区域削减后,PM10本底值可以达到标准要求。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治理措施处理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需要注意的是,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敏感点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因此,在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外排废气将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为了减轻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保证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事故发生。

当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尽快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经推荐模式计算,项目没有超标点,因此,本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0m。

(4)卫生防护距离

通过计算,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

因此,该项目车间需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5)声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

项目机械设备在采用治理措施后,本项目的声贡献值很小,贡献值在36.27~41.57dB(A)之间,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这说明项目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没有明显影响,不会导致项目附近声水平明显升高。

(6)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废滤芯和表面处理废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表面处理废物,编号为HW17,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2)不合格品: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原料桶分类收集后交供供应商回收利用;

(4)喷粉工序回收的粉末全部回用到喷粉工序。

(5)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同时,必须加强固体废弃物在堆放、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不能随意堆放,以免随地表水流入纳污水域造成污染,危险废物要及时运出,避免堆放时间过长,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经上述处理办法处置后,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经上述处理后,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建设单位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

对固体废物堆场需做到:

(1)固废临时储存设施应按其类别分别设立一般固废储存区和危险固废储存区,各储存分区并设有明显的标记;

(2)一般固体废弃物储存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污染控制标准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3)危险固废储存区应根据不同性质的危废进行分区堆放储存,存储区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和维护使用;

(4)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废物有关储存的规定,建立一套完整的仓库管理体制,危险固废应按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做好申报转移纪录。

因此,本项目所有的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均有合理有效的处置途径和安全可靠的堆存措施,只要做到严格执行,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将不会对环境产生危害。

6污染控制措施及可行性论述

(一)废水

电镀废水总产生量100m3/d,其中前处理废水25m3/d,含氰废水15m3/d,重金属废水60m3/d,按废水种类,达到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的接纳标准,按分类排入由专业基地铺设到厂区的各种废水管网,前处理废水由前处理废水管网收集,含氰废水由含氰废水管网收集,重金属废水由重金属废水管网收集,然后进入基地废水处理站进行分别处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其中40m3/d排放到狮子洋中,其余60m3/d再经基地内的回用水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本项目的前处理、电镀工序及废水喷淋中,废水回用率为60%。

本项目采取的污水治理措施在技术、经济上都是可行的。

(二)废气

(1)酸雾

项目退镀时使用的硝酸浓度较高,需在镀槽溶液中加入酸雾抑制剂以减少污染物的挥发。

电镀和退镀产生酸雾均设置集气罩,由集气罩收集后由风管引至楼顶的各自的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喷粉粉尘

项目喷粉工序是在封闭的喷粉柜内进行的,内有风机将房体内没有喷上工件的粉末吸入回收系统,收集回收率可达99.5%,未喷上工件的粉末经回收系统回收重新利用。

外排粉尘主要是没有进行回收系统的粉尘,以无组织排放形式在车间内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采取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处理效率可靠,是可行的。

(三)噪声

项目建成投产后,建设单位需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对泵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设置隔音罩,同时设置减振基础;

(2)对生产车间通风系统的进、排风口安装足够消声量的消声器;

(3)用隔声法降低噪声:

采用适当的隔声设备如隔墙、隔声间、隔声罩、隔声幕和隔声屏障等,能降低噪声级20-50分贝。

(4)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项目的噪声治理措施预计投资3万元。

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因此,本评价认为建设项目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在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

(四)固废

根据“工程分析”,本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

生产性固废和员工生活垃圾等。

建设单位对各种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处理:

建设单位将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固体废弃物分开存放,厂区内设有固废临时堆场,建设单位对各种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处理:

(1)可回收废弃物:

不合格品由建设单位卖给废品专业公司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使用各种原使用产生的原料桶分类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喷粉线自带有一套圆筒形的玻璃纤维过滤装置的回收系统,回收的粉末全部回用到喷粉工序。

(2)危险废弃物:

废滤芯和前处理废液等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3)办公垃圾:

办公垃圾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每天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定时在垃圾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使其不对工作人员造成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经上述处理后,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建设单位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

对以上工业固体废物设置专用临时堆放场地,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并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及运输。

7清洁生产评价结论

选取《清洁生产技术要求电镀行业》(HJ/T314-2006)作为参照标准,项目大部分指标均能达到二级水平以上,因此,通过上述分析,本项目实施后,由于采取了较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使污染物的产生量得到严格控制,同时加强了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8结论与建议

8.1结论

综上所述,东莞振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电镀厂区建设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项目建设性质、规模,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是可行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项目建成后,须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8.2建议

1、改进生产工艺,采用低温、弱碱性清洗液配方,代替传统的强碱、高温清洗液配方,杜绝使用有机溶剂。

采用无硝酸或低浓度硝酸的退镀配方,同时添加酸雾抑制剂减低硝酸雾和黄烟的发生。

2、建议改进电镀工艺,采用无氰预镀铜打底工艺,以减少含氰废水的产生。

3、加强环保管理和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4、环评要求企业做好污染物的治理工作,确保治理设施到位。

设立专门环保专业管理人员,作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保证环保设备的可靠运行。

同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防止事故排放和超标排放现象。

5、保证“清污分流及污污分流”,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时维修或更换泄漏设备,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6、加强全厂清洁生产工作,提高清洁生产意识,采用节能、减排措施及工艺设备,提高水的复用率,达到节能、降耗的清洁生产目的,确保本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7、加强环境管理工作,避免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8、加强环保管理和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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