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临床输血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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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售货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 输血申请
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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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第三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二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第十三条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第四章 交叉配血
第十四条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第十五条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第十六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第十七条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
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第十八条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第五章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第十九条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
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第二十条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第二十一条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第二十二条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
品种保存温度保存期--
1.浓缩红细胞(CRC)4±2℃
CACD:
21天
CPD:
28天
CPDA:
35天
2.少白细胞红细胞(LPRC)4±2℃与受血者ABO血型相同
3.红细胞悬液(CRC3)4±2℃(同CRC)
4.洗涤红细胞(WBC)4±2℃24小时内输注
5.冰冻红细胞(FTRC)4±2℃解冻后24小时内输注
6.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PC-1)22±2℃24小时(普通袋)或5(轻振荡)天(专用袋制备)
7.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同PC-2)(同PC-1)
8.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GRANs)22±2℃24小时内输注
9.新鲜液体血浆(FLP)4±2℃24小时内输注
10.新鲜冰冻血浆(FFP)-20℃以下一年
11.普通冰冻血浆(FP)-20℃以下四年
12.冷沉淀(Cryo)-20℃以下一年
13.全血4±2℃(同CRC)
14.其他制剂按相应规定执行
当贮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第二十三条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合格。
第六章 发血
第二十四条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第二十五条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第二十六条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二十八条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七章输血
第二十九条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第三十条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第三十一条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三十二条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第三十三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第三十四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第三十五条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
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科)。
第三十六条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第三十七条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规范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
附件一成分输血指南
附件二自身输血指南
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附件四内科输血指南
附件五术中控制性低血压技术指南
附件六输血治疗同意书
附件七临床输血申请书
附件八输血记录单
附件九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
附件一成分输血指南
一、成分输血的定义
血液由不同血细胞和血浆组成。
将供者血液的不同成分应用科学方法分开,依据患者病情的实际需要,分别输入有关血液成分,称为成分输血。
二、成分输血的优点
成分输血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节约血液资源以及便于保存和运输等优点,各地应积极推广。
三、成分输血的临床应用
(一)红细胞
品名特点保存方式及保存期作用及适应证备注
浓缩红细胞(CRC)每袋含200ml全血中全部RBC,总量110ml~120ml,红细胞压积0.7-0.8。
含血浆30ml及抗凝剂8~10ml,运氧能力和体内存活率等同一袋全血。
规格:
110~120ml/袋4±2℃ACD:
21天CPD:
28天CPDA:
35天作用:
增强运氧能力。
适用:
①各种急性失血的输血;②各种慢性贫血;③高钾血症、肝、肾、心功能障碍者输血;④小儿、老年人输血交叉配合试验
少白细胞红细胞(LPRC)过滤法:
白细胞去除率96.3-99.6%,红细胞回收率>90%;手工洗涤法:
白细胞去除率79±1.2%,红细胞回收率>74±3.3%;机器洗涤法:
白细胞去除率>93%,红细胞回收率>87%。
4±2℃24小时作用:
(同CRC)适用:
1.由于输血产生白细胞抗体,引起发热等输血不良反应的患者;2.防止产生白细胞抗体的输血(如器官移植的患者)与受血者ABO血型相同
红细胞悬液(CRCs)400ml或200ml全血离心后除去血浆,加入适量红细胞添加剂后制成,所有操作在三联袋内进行。
规格:
由400ml或20ml全血制备(同CRC)(同CRC)交叉配合试验
洗涤红细胞(WRC)400ml或200ml全血经离心去除血浆和白细胞,用无菌生理盐水洗涤3~4次,最后加150ml生理盐水悬浮。
白细胞去除率>80%,血浆去除率>90%,RBC回收率>70%规格:
由400ml或200ml全血制备(同LPRC)作用:
增强运氧能力。
适用:
①对血浆蛋白有过敏反应的贫血患者;②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③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④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需要输血者主侧配血试验
冰冻红细胞(FTRC)去除血浆的红细胞加甘油保护剂,在-80℃保存,保存期10年,解冻后洗涤去甘油,加入100ml无菌生理盐水或红细胞添加剂或原血浆。
白细胞去除率>98%;血浆去除>99%;RBC回收>80%;残余甘油量<1%。
洗除了枸橼酸盐或磷酸盐、K+、NH3等。
规格: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