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笔记购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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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笔记购买
专业基础课
法理学
学科介绍:
该学科主要分为四部分:
法存在论,法本体论,法运作论,法发展论,其中最重要的是法本体论,其次是法存在论,再者是法运作论,最后是法发展论。
在复习本书过程中应掌握好书本的体系,分别由这四个方向伸出枝节,确定体系和整体结构。
第一编法存在论
一.法律渊源与分类(五个问题)
1.法律渊源的含义(P41)
2.主要渊源与次要渊源及其相互关系(P43)
a.两者的含义以及包含的内容
b.关系第一层面:
一般情况第二层面:
特殊情况
3.制定法和判例法的联系和区别(P44-P47)
a.各自含义和权威来源
b.主要区别:
五个方面
4.我国现存八大渊源(只要牢记就行,理论性不强,以防万一)
5.公法和私法的区别(P81)
a.划分标准:
利益说和主体说
b.各自含义
二.法律体系(三个问题)
1.法律体系含义以及与其他法律概念的比较
a.含义及其基本组成要素(法律部门)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部门---法律体系(P85)
b.与法制体系,立法体系,法学体系,法系的区别。
答题时择其两个回答即可(P85-86)
2.法律部门的含义
a.含义
b.标准
c.相对性
3.我国现行法律部门(记忆即可)
三.法律效力(五个问题)
1.法律效力的含义
a.概念
b.内容
c.适用范围
d.与法律时效的区别
e.与法律的效益的区别和联系
2.法律效力来源
a.凯尔森的理论---解决的是某些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问题
b.法律作为整体的效力来源问题---分为两个方面
3.法律效力范围
a.时间效力---其中溯及力是重点:
原理及其具体运用
b.空间效力---包含的三个问题
c.对人的效力
d.对事的效力
4.不同法律间的效力关系问题
a.国际法与国内法---适用原则
b.不同法域和不同区际---解决方法
c.同一制度不同法源---三个方面的使用关系问题(重中之重)
5.我国的法律位阶(牢记即可)
四.法律关系(三个问题)
1.法律关系含义
a.含义
b.特征
c.三要素
2.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
a.各自含义
b.区别:
共三点
3.法律事实概念---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五.法律文化(五个问题)
1.法律文化的概念
a.含义广义
b.结构三个层次:
客观法—法律意识—运转的法
2.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此要了解法系的概念)
a.各自的起源
b.基本精神相通
c.区别(四个方面)最后一个方面可分为司法组织,审判组织和审判程序三个
3.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三个方面:
重中之重)
4.法律意识的含义
a.含义
b.三个方面的内容
c.差异性和流变性
5.法律意识与法律的关系(谁是本源)
六.法的作用(四个问题)
1.主体际法理念和主客体法理念的对立---从各自概念,工具理念,结果比较
2.法律整体作用的评价问题---保障制度
3.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记忆即可)
4.法律作用的限度(重点)
第二编法本体论
一.法律要素(五个问题)
1.法律要素的名词解释(从含义,特征,质量,内容回答)
2.法律规则的概念(从含义,特征,结构,相关概念比较确定性回答)
3.法律原则的概念(从含义和功能回答)
4.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比较(重点)
首先回答概念含义,其次作出比较(书上有两处比较)
5.法律原则的作用
二.法律价值(四个问题)
1.法律价值与法律作用的比较(从含义,特征上去比较)
2.正义和秩序的关系(重中之重)
a.各自含义
b.关系比较(相同地方和不同地方分别比较)
3.正义最低限度要求
4.正义与效率的讨论
首先:
根本上讲不是对立的
其次:
对立的领域及其分析
再次:
存在效率一说的根源
最后:
总结
三.权利,权力和义务
重点:
权利与权力的比较
首先:
各自含义
其次:
各自特征比较
再次:
谁是本源的讨论
接下来:
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如何防止权力的滥用
最后:
小结
四.人权与主权(两个问题)
1.人权的概念(从含义,特点,存在形态,内容,普遍性与特殊性讨论)
2.人权与主权
a.两者之间的关系
b.国际人权保护—从与主权的关系和限制来讲
注:
人权问题在法理学,宪法学和国际公法中都有所谈到,因08年国际公法考到国际人权的保护问题,所以可以结合这三本书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
五.法律责任(三个问题)
1.法律责任的含义
2.法律责任的规则基础--从法律责任的有关要素的损益回答
3.法律责任的合理性
六.法律概念(三个问题)
1.讨论法律的本质
a.意志论和理性论观点和缺陷(简要评述)
b.唯一出路—含义,意志,理性
c.其复合性根源---人性和人为性
d.法律复合性是必然结果
e.法律理性化程度
2.法律的基本特征(书后的评论要做到有话可说)
3.法律的正当性和强制性
最主要的是了解正当性为什么能优于强制性
a.正当性的含义和标准
b.更优的原因
第三编法运作论
一.法律生成
1.生成含义和动因
2.法的制定的概念和特征
3.授权立法的概念---含义,立法不同,原则
4.现代立法原则(知道即可)
5.法的编纂和法的汇编的区别
二.法律的实现
1.法的实现的含义
2.执法的含义和特征
3.司法的含义和特征
三.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1.法律解释的含义(从含义,内容,功能等方面作答)
2.解释方法看一下目的解释和当然解释
3.法律推理的含义(从概念,作用和类别回答)
四.法律程序
主要掌握其概念—从含义,功能,特别功能,原则等方面答
五.法的安定与监督
1.法的安定---含义;要素内容;保障要素;制度安排
2.法律监督
a.法律监督的含义和构成
b.与违宪审查的区别
3.司法审查
包括含义,内容,对象,依据标准,特点和与相关概念的比较等内容。
第四编法发展论
1.法律的发展---法律移植与法律继承的区别
2.了解法律现代化和全球化
3.法治(重中之重:
注意近两年有关社会注意法治理念的问题,尤其是08.09年司法考试卷四有关主观题)
a.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统一
b.四个要素---法律至上;良法实体内容必须全部记忆;程序内容的记忆;维护制度三个方面
c.与法制的关系(两者的含义以及联系和区别)
d.与垂法而治的关系(四个方面)
民法
第一部分民法总论
学科介绍:
民法内容繁杂,所以细小的知识点不会考到,从大的方面来把握,一是大的概念之间的比较,二是一些民法重要的基本理论的掌握和熟悉。
第一个问题:
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1.含义
2.特征
3.在民法中的作用
第二个问题:
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的联系和区别
1.区别----a.法律性质不同
b.发生条件不同
c.法律约束力不同
d.义务与责任承担者所受的“不利益”有所区别
e.义务与责任下承担者范围不同
2.联系----a.责任是履行义务的法律保证,以义务存在为前提
民事责任以义务为前提,是违反民事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责任是对违反义务者的制裁手段,未违反义务是潜在的,但是起到监督作用。
b.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中的给付形式相同
第三个问题: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比较(重中之重)
1.相同:
主体资格
2.不同:
a.产生时间和消灭时间不同
b.内容不同
3.经营范围的限制(自然人不违反法律即可,法人有限制)
第四个问题: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比较
1.对概念和特征作简要的评述
2.书本P205所总结的五个方面
第五个问题: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比较(首先对其进行概念比较,然后对各自作简要陈述)
1.发生事由不同
2.事由发生的时间要求不同
3.效力不同
4.期间计算不同
第六个问题: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条件---效力---撤销及其效力)
1.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
a.自然人失踪的事实
b.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c.人民法院受理和宣告
2.宣告失踪的效力
a.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效力是对其财产管理和财产义务履行
首先,失踪人财产管理方面---财产代管人
其次,失踪人的义务履行
b.财产代管人的义务(两条)
3.失踪撤销及其效力
a.撤销:
条件和程序
b.效力(代管人中止,归还,告知义务)
二.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一样的逻辑顺序进行罗列)
第七个问题:
意思表示
1.概念和要素(含义和要素)
2.意思表示不一致(要会陈述)
3.意思表示不自由(要会陈述)
第八个问题:
合伙的概念,特征,成立,合伙财产及其债务的承担原则(书上有,以书上为准)
第九个问题:
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主要是掌握各自概念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和时间的继承关系
第十个问题: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行为以及无效民事行为(08年考过,注意)
第十一个问题:
代理权的概念及其行使原则(重点:
主要是行使原则一定要掌握)
行使原则的总结,在这里对书上原则做一个简要的扩充
1.禁止滥用代理权原则
a.含义和要件
b.类型---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2.禁止违法代理原则
3.禁止越权代理(含义(包括代理权限来源)以及效力)
4.不得擅自转委托
5.代理人应积极行使权利,仅勤勉和谨慎义务
第十二个问题:
民词解释
重点关注:
追认权,撤销权,催告权和表见代理。
第二部分物权
第一个问题:
物权的效力
可以根据书上进行总结
如果可以可参考江平《民法学》P326,该书中有具体评述:
1.排他效力2.优先效力
3.追及效力4。
物上请求权效力
第二个问题:
公示和公信效力(即物权的变动)可以参照江平的《民法学》
1.公式原则
a.含义
b.基本内容
c.不动产公示方法的表述
d.动产物权公示方法的表述
2.公信原则
a.意义与功用(包含含义和与公示的关系)
b.不动产登记公信力
c.动产占有的效力
第三个问题:
各个概念的解释(历来是考试重点,考过概念比较,准确把握每个概念可以成竹在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用益物权,地上权,地役权,典权与质权,抵押权,担保物权,留置权。
第三部分债权
第一个问题:
债权与物权比较
1.首先回答各自的含义和特征
2.再者就是两者的联系
总的来说:
物权反映的是“静”的财产关系,债权反应着“动”的商品交换关系。
一方面,债权是以物权为起点和基础(后面的详细叙述参见教材)另一方面,物权以债圈为实现手段。
3.区别
a.权利所反映的社会关系不一样:
债:
财产流转关系
物:
财产所有与支配
b.权利主体不一样:
债:
特定权利人与不特定义务主体之间
物:
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c.权利的客体上不同:
债:
物和行为/物:
物
d.从权利的实质来看:
债:
请求权/物:
支配权
e.从权利的静态效力来看:
债权无排他性和顺序性,但物权有
f.从权利设定来看:
债:
依法律和当事人设定/物:
依法律设定,不准当事人随意创设。
g.从权利动态效力来看:
债权无溯及力,物权无/物权优于债权
4.债权具有某些物权效力(如买卖不破租赁等)
第二个问题:
债的履行原则
1.适当履行原则
2.情事变更原则(重点)
第三个问题:
债的保全(代位权和撤销权)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
1.含义和成立要件
2.行使===a.代位权主体
b.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
c.行使方法
d.行使界限
3.效力---对债务人的效力/对债权人的效力(三点)/对第三人的效力
二.撤销权
1.概念和成立要件(主观三点加客观五点)
2.行使---权利主体行使方式撤销之诉被告
3.效力---对债务人的效力对受益人对行使撤销权的效力
第四个问题:
债的担保
1.反担保---为了保障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实现而设定的,在商品贸易,工程承包,资金借贷等经济往来中,有时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者质押等担保方式,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以担保该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制度。
2.有效的反担保---a.原始担保是债务人以外第三人提供的
b.主债权和原始担保合法有效
c.反担保符合担保法
3.实现条件:
a.第三人根据原始担保合同代债务人向主债权人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
b.债务人于期限届满时未对担保人因承担保证责任而遭受的损失给予补偿
c.反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4.保证
a.概念
b.法律性质---1.附从性(08年考过)2.独立性3.补充性
第五个问题:
债的转移
1.抵消---含义和构成要件
2.提存---含义原因主体标的方法效力
第四部分合同
第一个问题:
合同履行的三大权(了解三大权利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和效力)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第二个问题:
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1.各自概念和性质(详细见书本)
2.区别---a.成立前提不同
b.成立前提的内容
c.要件d.责任赔偿
e.也可从其他角度比较
3.违约责任中有一个强制履行
a.含义b.构成要件
c.表现形态d.不适合情形
第三个问题:
各种合同,主要有: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委托合同承揽合同
掌握其概念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五部分一些名词解释
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身权一般人格权隐私权名誉权
第六部分侵权
分析:
很久没有考这块内容了,侵权的基本构成要件大家都记得很牢,我们就近选择几个需要注意的也是最有可能考到的地方。
以供大家参考:
1.共同侵权行为(重点:
近几年高空抛物的争议所涉及到的)
2.归责基础永远是一个理论问题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3.侵权大的概念有:
a.侵权责任
b.侵权行为
刑法
学科介绍:
刑法近两年试题相对比较灵活,除了考察基本理论外,往往结合案例对刑法的基本原理进行考察,所以对理论问题我们要求记忆,而对于那些认定事实和判定的概念和理论则需要理解,因为理解的东西比较多,该部分篇幅不大,但所有内容均有涵盖。
第一部分刑法总论
第一个问题:
刑法学基本原理
1.罪责关系原理
2.关于其理论:
报应与防卫论统一
3.“一体论”认识:
已然和未然
第二个问题:
刑法概念和特征(会结合相关问题考其特征)
第三个问题:
刑法规范
1.刑法规范的含义和特征
2.刑法规范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要素说(即结构)
第四个问题:
刑法基本原则
1.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2.罪刑法定原则(重点)
A.基本原理
B.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和基本内容
C.罪刑法定的价值
D.理论基础是三权分立和心理强制说(了解)
E.理论分歧(绝对罪刑法定和相对罪刑法定了解)
F.罪刑法定严重的新拓展(包括理由和总结两个部分)
理由:
刑法解释形成现行刑法
总结:
罪刑法定不仅包括罪之法定,刑之法定,而且还包括责之法定,确切地将……故罪责法定。
G.类推制度(含义,与罪刑法定的冲突)
第五个问题:
刑法的普遍原则,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第六个问题:
注意本书的刑法体系是采用罪责说
第二部分犯罪成立及其认定
第一个问题:
犯罪的基本特征
1.法益侵害性(本质特征)
A.法益的含义和特征
B.法益和犯罪对象,犯罪客体的关系
C.法益的功能
D.法益侵害性的含义及其三个统一表现
2.刑事违法性(形式特征)
注意它的含义和三个表现形式(要有话可说)
第二个问题:
犯罪构成采取三要件说
1.三要件:
a.客观要件:
侵害行为,侵害对象,侵害结果,因果联系
b.主观要件:
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
c.主体要件:
自然人和法人
2.采用法益说
3.所以在答题写犯罪构成时一定要先写侵害了什么法益,然后写犯罪构成要件
第三个问题:
犯罪主观要件
1.故意和过失
2.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3.过失和间接故意
4.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
5.动机和目的的区别和联系
6.意外事件和疏忽大意的异同
注:
了解这些概念是在做案例的时候能够准确把握
第四个问题: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正当化事由)
1.正当防卫---含义五个要件
2.紧急避险---含义七个要件
3.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比较
先写概念,再进行特征比较和联系
第五个问题:
未完成罪
1.犯罪形态和犯罪过程及阶段的关系
2.未完成罪的构成---行为要素和结果要素的程度
3.预备,未遂和中止首先了解各自的要件---其中关键理解的几个问题:
a.着手实施的判定标准b.未得逞的标准
c.意志以外原因标准d.中止中主动性的标准
注:
了解这些一有可能考简答,从理论层次,二有可能结合案例考。
第六个问题:
共同犯罪
1.犯罪共同性理论(部分共同犯罪)
2.正犯与共犯关系(从属性和独立性)
3.共同犯罪(三要件加法益)
4.集团犯罪,聚众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
5.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身份犯的区分
第七个问题:
单数犯罪
只要能判定是不是哪个单数罪就行
第三部分刑事责任
第一个问题:
刑事责任的含义,特征和原则
第二个问题:
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以及其地位
关系书上有,地位主要体现在其在罪责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个问题:
主刑的记忆
主要从三个方面回答:
含义特征本体内容完善(记得大概就是)
第四部分刑法适用
第一个问题:
死刑的适用
第二个问题:
什么事谦抑思想
刑法分论
第一:
掌握法条竞合的含义和特征
第二:
说明刑法分论不需要看,一般罪名结合案例考试或者结合当年热点进行考试,所以所有罪名不可能穷尽,看一下经常接触比较多的,如抢劫罪,杀人罪等或者近几年的热点:
毒奶粉事件引起的公共安全,食品安全,许霆案,信用卡诈骗罪等。
宪法
科目分析:
此次指定的宪法书目,结构很简单,全部都是记忆性的内容,理解相对来讲比较容易,试题内容也比较容易把握,我们觉得此次宪法的出题模式有以下两种:
一是细微处见精神;另外一种就是整体的把握。
第一部分宪法总论
第一个问题:
对宪法的基本认识
1.宪法是法律的法律,它控制着法律的意义,并保证它们不过分限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2.宪法的任务:
一是为了保证对公民自由的限制法律本身应限于一定范围内;二是保证国家机构的合理权力分配,使得中央和地方都能按照自身的特长和需要管理国家事务,且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都在宪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相互合作,彼此制约,即便如此,合理权力分配的最终目的一般被认为是更好的保障公民的权利。
3.宪政要求一国采取有效制度,保证所有国家机构都在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且所有法律及其解释都符合宪法文字和精神。
4.态度:
第一:
宪法首先是法,和普通法律一样具有实际效力,并获得法院实施;
第二:
不仅仅是法,而且是“更高的法”,因为它比普通法律具有更高的效力,并控制普通法律的意义与解释
第二个问题:
宪法的定义,特征和本质
1.定义
2.特点:
a.内容上的特点b.形式上的特征
3.本质(掌握我国宪法的本质P18)
我国宪法的本质是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反映……社会注意的目的相一致。
第三个问题:
名词解释
1.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重点)
各自概念
和对方进行比较
2.宪法制定
含义特征
和法律制定的区别
3.宪法制定权(重中之重)
可能以问答题形式出现:
宪法制定全的性质
a.含义b.主体
c.与国家权力
d.西耶斯理论观点(揭示性质)
第四个问题:
宪法规范
1.宪法规范的含义和与普通法律规范的区别
2.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与其他相关概念联系
3.特点:
a.宪法规范的最高性(与刑法效力最高联系)
b.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概括性
c.宪法规范的高度适应性和相对稳定性
d.宪法规范的纲领性
4.宪法规范的效力(重点)
A.宪法规范的先例是宪法规范对宪法关系各领域产生的普遍约束力。
宪法规范的基础是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通过宪法规范具体运用,对特定宪法关系作出统一调整,当然宪法规范的效力不同于普通法律规范的效力
B.宪法规范的直接法律效力
问:
宪法是否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
答:
首先:
有
其次:
各个观点评析,分解出自己支持的观点
最后阐明理由
C.宪法规范的效力是具体的也是直接的,但这种效力的作用方式却又直接和间接作用之分。
第五个问题:
宪法基本原则(宪法主要讲权利分配和基本人权保护,所以着重掌握权力制约原则和基本人权原则即可)
1.宪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征
2.基本人权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第六个问题:
宪法的价值和作用
出题主要从三个方面:
1.直接就宪法价值和作用出名字解释
2.宪法价值和作用的概念区别
3.宪法发挥作用的条件
第二部分:
基本权利论
第一个问题:
基本权利
1.概念
2.特征:
要能知道其所以然
3.主体---a.一般主体—公民
b.特殊主体—外国人
c.特定主题—妇女,儿童等
4.性质(重点)
A.传统宪法学的观点:
自由权是一种消极权利,它要求国家消极不作为,而社会权是一种积极的权利,它要求国家的积极作为。
提出问题---分析自由权的属性---得出结论(三点)
第二个问题:
平等原则
设计问题:
请你谈谈你对宪法基本权利平等原则的看法
1.性质P142
2.含义
3.平等与“合理的差别”
4.效力范围(争议—P145结论)
第三个问题:
几个权利的名词解释
1,选举权2.监督权3.私有财产权(民法典和宪法修改)
4.国家赔偿请求权
第三部分国家机构论
第一个问题:
总统制和议会制的区别
第二个问题:
几个名词解释
1.不信任投票(P229)
A.含义和方式
B.与弹劾的区别
2.专门委员会
A.含义和性质
B.工作任务
第三个问题:
人民代表和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四个问题:
联邦制与单一制的区别
第五个问题:
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权(P321)
第四部分宪法实施论
此部分为重中之重
第一个问题:
违宪审查
1.含义
2.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3.模式(了解并能阐述普通法院审查模式和宪法法院审查模式)
4.我国的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和审查程序
第二个问题:
宪法的司法适用
1.含义(P360中间)
2.其正当性
A.是法院适用法律的应有之义(三点P362)
B.是由宪法的“母法”地位所决定的
首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特别是在我国,宪法首先是立法的基本依据。
其次,法律根据宪法而制定,当然在使用法律时应当根据宪法来解释法律。
第三,在人民法院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进行解释时必须遵守合宪性这个基本原则。
第四,结论:
人民法院对部门法作出解释的过程中,要时时考虑自己的解释是否超出宪法的规定。
C.是我国现行宪法的明确要求
第一,我国法律的规定
第二,结论:
不得与宪法的基本精神相抵触
D.总的结论:
P363综上所述
3.德国第三人效力理论---宪法对私法领域的法律适用问题---美国的政府行为说
A.第三人效应的含义
B.两种学说(直接效力说和间接效力说)
C.结论(P368需要指出的是……)
4.适用的方式(